整个电影所讲述的故事的意义,可以由下面这句台词,所综合概括:You must pay for everything in this world one way or in another. There's nothing free, except the grace of God. 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有代价的,不管是什么。
没有免费的午餐,除了上帝的恩赐。
一名勇敢的小萝莉,聪明又执着,骨子里的坚强和小商人的精明,似乎可以掩盖住年龄本身的可爱和单纯。
我只能说科恩兄弟太会挑演员,这个96年的孩子,演得太到位了。
她踏上一条替父报仇的辛苦无比的路,结果终于手刃仇人,却丧失了一只手。
总结起来似乎很简单,却非如此轻巧的故事。
西部片总是给人炎热的感觉,但是此片很好地把握了雾与雨,树林与乱石的构图造景,摄影很唯美。
几场夜戏,也是小高潮更迭不止。
我想起了中国的所谓“西部片”——《西风烈》,唉,只知道一味地追求风的速度,黄沙漫漫,那是了无情趣的。
这方面,国内导演真该多学习着点。
说说最棒的部分。
当然是电影的配乐了,片尾曲“leaning on the everlasting arms”相当叫绝外,“greer county”也不错。
时间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那些年代的故事,早已结束。
文学给不了的,电影会带我们回去。
有时,看看硬朗的小清新,还是个女孩的视角带来的故事,真是美好。
她在他的坟前,说,她终生未嫁,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也是终生未嫁的维多利亚女王。
我觉得,她们是同一类人。
他们的故事,连生命的告别,都这么硬朗冷酷。
(五)角儿对影评人来说,主题或基调是一部电影的核心所在,因为只有在这些地方,才是发挥的紧要之处。
但对大多数观众来说,引人入胜的故事,有趣的人物,加上炫酷的特效,才是他们掏钱买票的主因或由头,以及评价一部电影好坏的根据。
如果故事拖沓、角色无趣,结果就不用说了。
先不论故事,仅以人物的有趣而言,或以为在当世导演里,我之所见还没有人能出科恩兄弟之右。
也曾听到有人抱怨科恩兄弟的电影看不懂,但即便看不懂,也不妨碍你对影片中那些极品角色的过目不忘,这不仅仅是这些极品角色出人意表或可笑或滑稽的奇特造型,也得益于科恩兄弟塑造人物非同凡响、匪夷所思的技巧――一个小动作,一个道具的特写,有时候比角色的面孔更传神,更有冲击力。
不妨对《大地惊雷》中主要角色的梳理――1.玛蒂.罗斯(海莉.斯坦菲尔德HaileeSteinfeld饰)在科恩兄弟看来,1969年版《大地惊雷》的最大缺憾就是弱化了女孩儿玛蒂,所以,从影片筹拍阶段起,就一直强调,他们的电影就是要还原原作中玛蒂的视角。
这让没看过老版的人误以为老版中玛蒂的存在感不够强大,实际上并非如此。
老版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它的喜剧元素,这在西部片里虽不能说是绝无仅有,也是不多见的,连一向不苟言笑的约翰·韦恩,其所扮演的考格本也有几分无厘头。
也正是得益于影片的喜剧元素,呱噪的金·达比(饰演玛蒂的演员)才从约翰·韦恩那里抢走了不少戏。
但老版的气场所在仍是韦恩。
尽管老版中的玛蒂得益于金·达比的演绎已足够引人注目,可科恩兄弟还说她“太弱”,关健就在于叙事视角。
原作中,故事是通过玛蒂的视角讲述的,所以,科恩兄弟的所谓“忠实原作”,大半就是还原玛蒂视角。
因此,若要影片取得成功,关健就是要找到一个恰如其分的玛蒂饰演者――最好是少女版的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伊桑·科恩即大科恩夫人,以饰演强势女性称著,如《冰血暴》《三块个告牌》等。
中国影迷称其为“科恩嫂”),降一格也得是稍长一点的安娜·帕奎因(《钢琴课》);不能一眼看上去灵气逼人,所以科洛·莫瑞斯(《海扁王》)式的小丫头一概出局;也不能是一副惹人憐爱的模样,所以艾比盖尔·贝斯林(《阳光小美女》)之类也不在考虑之内。
但上哪儿去找一个现成的玛蒂·罗斯呢?
万般无奈之下,科恩兄弟决定仿照“哈利·波特定律”——海选。
海选公告里对应征的小姑娘有若干具体要求,唯一较抽象的描述是要“像钉子一样强硬”。
这一句是科恩兄弟特意加进去的。
可“像钉子一样强硬”到底是怎样一种长相,谁也说不清楚。
即便上妆之后的海莉·斯坦菲尔德看上去也很难与“钉子一样强硬”划上等号,只是有几分与“科恩嫂”相似的气质。
而让海莉从大约一万五千名应征者中脱颖而出的,除了她的外型,还有简历中这样一行字:喜欢跳hip-hop。
这是一种流行于美国街头,一般只被男孩子所热衷的街舞。
由此,科恩兄弟判定这个小姑娘身上有一股子男孩子气。
至于“像钉子一样强硬”,直到影片上映后,人们才在诸如讨价还价、强行渡河等环节上有所领会。
海莉的语速和姿态,远比老版中的金·达比强悍、精明、有主见,也更有“grit”。
2.狂人考格本(杰夫.布里奇斯JeffBridges饰)考格本的全名是鲁本·考格本(ReubenCogburn),“公鸡”只是他的外号,而且是中文的。
这里的“公鸡”英文是Rooster,它的意思有二:一、公鸡;二、狂妄的人。
电影以及小说原作中以Rooster称呼考格本,根据他的行为和做派,应该是第二个意思,即“狂人考格本”。
此处的“狂”并非疯狂,准确的意思有点像北京话中的“狂”,即牛逼。
当某人很牛逼时,北京话就状之曰“倍儿狂”。
杰夫·布里奇斯在中国影迷中以“督爷”称著。
那是因为1998年他在科恩兄弟的杰作《谋杀绿脚趾》里饰演的督爷(TheDude)一角,差不多成了影迷心目中的传奇人物,以至角色的名字就成了他本人的江湖绰号。
时隔十二年,督爷再度与科恩兄弟合作,当然不是为了模仿一个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老牛仔。
从影片的效果来看,这个科恩版的独眼警长真的带有几分督爷的特质:头发灰白、大腹便便、邋里邋遢、好勇斗狠。
加上布里奇斯标志性的永远睁不开的眼晴、吟咏般的粗嗓音,以及时不时就冒出的“Huh?
”,一个活脱脱的狂人考格本形象呼之欲出了。
原作中对考格本的描述中有这样一句:“一个无情的男人,他的字典里没有‘恐惧’两字”。
在六十年代,要在银幕上再现这样的角色,导演们除了约翰·韦恩,几手不做第二人想。
事实证明,韦恩的确出色地演绎了“狂人考格本”这个人物,不仅凭藉这个角色拿到其演艺生涯中唯一一个奥斯卡影帝,还通过续集把狂人考格本变成了西部片中的一个经典角色。
所以,这次即便是督爷上阵,想要超过韦恩也得拿出点真本事。
此前督爷曾在《天堂之门》和《野牛比尔》里演过牛仔,但影片的口碑之差已说明问题。
所以,当制片方宣布将由杰夫·布里奇斯饰演独眼警长考格本时,不免让广大热爱督爷的影迷担心:嬉皮出身的督爷能演好这个西部警长吗?
可毕竟这是科恩兄弟的电影。
虽然还原了玛蒂视角并让小姑娘成了无可争议的女一号,但综观整部影片或对比新旧版,科恩兄弟并没有以削弱考格本为代价。
实际上,与老版相比,考格本的形象变得更加立体,缺陷和优点集于一身,是个典型的美国式英雄。
比如他过去的经历就颇堪改味。
在与勒伯夫斗嘴时,勒伯夫说他“曾与威廉·昆特里尔共骑”。
这里提到的昆特里尔是美国内战时期南方军的上校,他率领手下四百五十人在一个叫劳伦斯的小镇屠杀了一百八十名男人,史称“劳伦斯大屠杀”。
也就是说,考格本是四百五十个屠杀者之一。
说考格本“与昆特里尔共骑”,等于是说他“与魔鬼共骑”,是杀人狂。
考格本辨称自己是爱国者,显然他自己对参与大屠杀一事并不觉得羞耻。
另外,影片结尾处考格本的卖艺搭挡杨格兄弟,史上实有其人,他们都是昆特里尔的手下,与考格本是曾经的的“战友”,这也是他们走到一起的根本原因。
不难看出,引出昆特里尔意在暴露考格本性格中黑暗的一面,这也可以解释影片开始不久那场法庭戏中涉及到考格本“防卫过当”的问题――独眼警长并不在乎外界对他的看法,照样我行我素。
考格本的其它履历则来自他的独白。
他曾结过两次婚,第一个妻子是个寡妇,两人还有个孩子,为谋生计,他开了家杂货店,但他不是做生意的料,女人没法跟他过,带着孩子离他而去。
第二个妻子希望他成为律师,给他买了本《票据法案例》,看着那本厚厚的书,考格本立即挠墙,只好投奔大自然去了。
这些都是西部牛仔的经典做派:狂放不羁,无拘无束。
这些都是考格本自己说的,虽然无可考证,但从他救下玛蒂之后又消失不见来看,他所说的一切可能都是真的。
唯一令人捉摸不透的是:老版中独眼警长的“防卫过当”草菅人命似贬实褒,有着明显的美化成分。
但在科恩版中,暴力就是暴力,作为正面形象塑造的考格本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与《老年无所依》中哈维尔·巴登饰演的安东(中国影迷戏称为“气姑”)原本就是一丘之貉。
3.德州骑警勒伯夫(马特.达蒙MattDamon饰)自从把这个世界最牛逼的特工(《谍影重重》)演出农民工范儿并单挑ClA后,小马哥(中国影迷对马特.达蒙的昵称)就从生涩的文艺青年一跃成了好莱坞一线,连续几年现身柯达剧院(奥斯卡颁奖典礼所在地)。
与他合作的也都是响当当的大人物,先是罗伯特·德尼罗(《特务风云》),然后是乔治·克鲁尼(《辛瑞那》),接着就是伊斯特伍德(《成事在人》)。
只是不知为何他的发小+铁磁(北京话“好哥们”)本·阿弗莱克“抛弃”了他,自己导演的连续三部口碑极佳的电影――《宝贝,快跑》、《城中大盗》和《逃离德黑兰》――里,不是把主角留给自己,就是留给自己的弟弟(凯西·阿弗莱克)。
好在小马哥的演艺事业蒸蒸日上,即便本·阿弗莱克找上门来,演不演或有没有档期还是个问题呢(2016年,马特·达蒙把《海边的曼彻斯特》主角位置让给了凯西·阿弗莱克,后者凭这一角色奥斯卡封帝)。
当然,这些都是玩笑话,可在本·阿弗莱克的电影里总见不到马特·达蒙的影子,而且一连三部,总归是让人觉得纳闷。
言归正传。
话说小马哥加盟科恩兄弟的电影,很容易就令人猜测这不过是《阅后即焚》中布拉德·皮特的仿制品,片中他那一身夸张的行头,油亮的翘尾分头,叮当作响的马刺,不仅遭到玛蒂的讥诮,也让我辈观众觉得夸张可笑。
就是这样一个角色,据说还是他拍马屁、找门路争来的。
与老牛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合作一把之后,小马哥又盯上了科恩兄弟,时不时在圈内散布什么“科恩兄弟一定在所有演员最想合作的导演名单上位列前三”――真不愧哈佛高材生+奥斯卡最佳编剧(以《心灵捕手》获奖),马屁拍得是不是很有水平?
谁不想名留影史呢!
而要达到青史留名的目的,最靠谱的就是出演科恩兄弟的电影了。
至于“门路”,小马哥亲口承认,几年来一直在请圈内好友帮忙,红娘最终落在乔治·克鲁尼身上,只是一时没有合适的角色。
及至《大地惊雷》的立项刚一敲定,科恩兄弟就找上门来。
平心而论,这次小马哥加盟科恩兄弟电影,得到的待遇还算不错,至少没有形象全毁。
因为无论是小说还是老版电影,勒伯夫都是正八经的帅哥绅士形象,科恩兄弟再怎么糟改也不至太离谱吧。
比之小说和老版电影,小马哥的勒伯夫除了臭美,还爱耍嘴皮子,不过,影片行进未及一半,舌头就差点被自己连根咬下,再不能叨逼叨了。
说了归齐,科恩兄弟让我们的大英雄扮演这样一个有点搞笑(至少前半部如此)的角色,全是为了哥俩儿的黑色幽默,比如用滑稽的德州口音飚出令人捧腹的对白等等。
如前述,玛蒂是《大地惊雷》当之无愧的主角,但一个女孩儿,即便再有grit,一个人在茫茫荒野上怕也是连汤姆·钱尼的汗毛也摸不着,所以她才找到天不怕地不怕的狂人考格本做帮手。
而勒伯夫的出现实属意料之外。
尽管这位德州骑警外表滑稽,好吹点小牛,但关健时刻绝不含糊,每到危急时刻就会出现:在钱尼即将杀死玛蒂的瞬间及时赶到;在劫匪老大奈德即将杀死考格本的瞬间,他的来复枪竟然从四百码外拯危难于一瞬。
可以说,没有勒伯夫,玛蒂和考格本都会丢掉性命。
在河谷木屋里,勒伯夫还拽了两个拉丁文术语,这说明他是个受过教育的人。
从字幕上查到这两个拉丁文术语分别是maiumprohitum(法律禁止的行为),另一是maiuminse(违反人类本质的罪行)。
考格本因此取笑他“咬断舌头还瞎拜乎,说的还不是英语”。
其实,考格本的所做所为就是这两个拉丁文术语的最好注解。
他的第一次亮相是在史密斯堡的法庭上,身份是控方证人,通过检方和被告律师的一问一答,我们大体了解了案情:1.考格本到现场执法,遭犯罪嫌疑人反抗,他开枪射杀了父子三人中的两个;2.作为警察,考格本的执法杀人显然是防卫过当,导致控方输了官司,犯人被释放。
也就是说,陪审团通过法庭举证,明白犯人犯下了“maiuminse”,但与此同时,执法者(考格本)也做了“maiumprohibum”,从而判定该犯罪嫌疑人的罪名“不能成立”。
与之相对应的一场戏是考格本和玛蒂在山谷木屋外打埋伏。
考格本的计划很简单:埋伏起来,待劫匪进屋后,用冷枪射杀走在最后的一个――“看到三个同伙(即加上前面在木屋里死的两个)被杀,会让他们士气大挫”。
这一计划与前述法庭上描述的那一幕简直如出一辙。
考格本的看法是:这些家伙是罪有应得,杀一个是一个。
在考格本的时代,单靠法律在“狂野西部”维护社会秩序或起码的正义,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上帝需要一个维护正义的人,肯定不会找束手束脚的法官和律师,而会在独眼警长考格本和德州骑警勒伯夫中选一个。
4.凶手汤姆.钱尼(乔什.布洛林JoshBrolin饰)在科恩兄弟的电影里,或许乔什·布洛林注定要扮演那个被追杀的人,《老年无所依》中他饰演的莫斯尽管很狼狈,死得也窝囊,但总归还算个人物。
可《大地惊雷》中的汤姆·钱尼完全是个人渣――在小说、老版电影和科恩新版的西部世界里,正义与邪恶并没有约定俗成的领地,之间的界线比纸还薄,可醉酒之后见钱眼开杀人越货的汤姆·钱尼的的确就是个人渣。
在老版中,他中了小姑娘一枪后梧着肚子像个怨妇一样嗷嗷乱叫,完全就是个小丑,要不是作为复仇目标的必须存在,其作为反角的重要性,甚至不如罗伯特·杜瓦尔饰演的劫匪老大。
乔什·布洛林出身于好莱坞世家,但在出演《老年无所依》之前,他的名字只是作为大美女黛安·莲恩的丈夫为少数莲恩迷所知。
至于他演过什么重要角色,实在想不起来。
说来也是巧合,不久前看了两部黛安·莲恩主演的电影,《棉花俱乐部》和《不忠》,看着片中的黛安·莲恩和理查·基尔如此“来电”,未免替乔什·布洛林捏把汗。
作为演员,布洛林的转折点无疑就是《老年无所依》。
套句俗话说,是科恩兄弟为他的职业生涯带来了转机,才有了之后的《以拉谷》《米尔克》的主配和《小布什传》的主角。
而在《大地惊雷》之前,布洛林刚在《疤面牛仔》中演了个超级牛仔,还在片场泡上了好莱坞头号辣妹梅根·福克斯,总算和老婆扯平了。
这次,科恩兄弟又把布洛林招致麾下,让这个不久之前的“总统”饰演一个凶手+人渣,必定有他们的用意。
有趣的是,就连布洛林也不知道自已的出场有什么象征意义,他只是按照导演的要求摆出各种姿势,做出各种古怪表情。
比如在与玛蒂谈判时,郁闷的钱尼忽然起身,紧接着,一个逆光仰拍镜头让他的脸上布满阴影――这是片中最骇人的一个镜头,也是布洛林职业生涯迄今为止最骇人的镜头,一个杀人凶手的本性在这个镜头里显露无遗。
据布洛林说,来到片场后,科恩兄弟对他的表演要求是:“我们在《老年无所依》里给过你的,现在要全部拿走”。
这话听上去云山雾罩,任谁也摸不着头脑,布洛林也一样――“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我说好吧,尽管拿走吧。
我知道他们又在做一些古怪的事情了,尤其是他们相视偷笑的时候。
不过我没说什么……”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被哈维尔·巴登追杀与被督爷追杀果然不太一样,而这,才是科恩电影里最值得玩味的地方。
撰于2012年夏。
原本还有个“(六)”,谈新旧版细节比较,但文章太长了,还是打住。
对于科恩兄弟版《大地惊雷》和1969年老版之间的比较,已有高手细细盘点过了。
于我而言,最关注的新老版不同点在于,科恩兄弟选用了查尔斯•波蒂斯原著小说的视角,透过一个只有14岁的农场主女儿的眼睛,来讲述这段惊心动魄的西部追凶故事。
这个女孩,家境富裕,在“阿肯色河的南岸有四百八十英亩肥地”,能够砸出100美元雇用经验丰富身手过硬的执法官;头脑灵活,是天生的商人,和牲畜商的几次谈判,有理有据有策略有节奏,让人自愧弗如;胆大心细,冷静执着,和陌生人的尸体共眠,从枝桠上放下被乌鸦啄食的死人,遇到困境也绝不言弃,在最后的混斗中还果断端枪击中仇人。
这样的女孩,她视角中的蛮荒西部和成人男性有什么不同呢?
不同于“老吃老做”的执法官考波恩,对女孩玛蒂来说,骑马渡过河之后面对的这片土地,是一个全然陌生、有无限可能性、致命危险性,同时又包含极深诱惑力的世界。
有从长相到文化都迥异于白人的印第安家庭,有残暴嗜血的亡命之徒,有披着熊首熊皮的原始巫医。
这是一个她以往熟稔的游戏规则(商业、法律、道德,甚至于逻辑)行不通的地界,这里枪打得准不准、马骑得溜不溜、地头人头熟不熟、应变能力强不强,还有运气好不好,才是决定生死、输赢、强弱、贫富的法则。
一开始的玛蒂,带着点儿孩子气的勇往直前一厢情愿,而经过这次险象环生的历险,她对人、对世界、对人生的看法,想必也大为不同了。
女孩视角中的男性英雄又有什么不同呢?
他们不是脸谱化的平面英雄,他们是活生生的人,而且一堆臭毛病,烂醉如泥的“独眼龙”执法官考波恩,粗鲁、邋遢、冷血、自以为是,下个马都趔趄还执拗自负地要展示自己的神枪法;自我感觉是西部“楚留香”的德州骑警拉博夫,打起架来关键时刻老是掉链子,以一敌四之时直接被人用套马绳套住,混战之中又是被马拖行又是被乱枪击中,差点舌头都被自己咬断,一嘴的鲜血。
两个臭男人还三不五时幼稚地斗嘴,遇到点挫折动不动就撂挑子。
不过,也要感激这堆臭毛病,这让执法官考波恩和骑警拉博夫身上闪现的光芒更加动人。
考波恩最后关头持枪骑马与四个匪徒搏命的环节,才让观众更加揪心,这个廉颇老矣的糟老头,真像他吹嘘得那么厉害吗?
拉博夫在几百米开外射出的那一发子弹,观众只怕也在屏幕前帮助“施”了不少法。
玛蒂被毒蛇咬了之后,考波恩星夜策马疾奔的一幕更是已被说滥,看到他精疲力尽地抱着玛蒂狂奔,真担心他像小黑一样功亏一篑不支倒下。
这两个坏脾气的臭男人,心底的善良、柔情、守信、仗义,也在抱团历险的过程中逐渐浮现,让人物充满魅力。
看到不少评论都在猜测玛蒂对两位男主的情感,在我看来,如今科恩兄弟这版的处理还是比较妥当的,三个人的感情是彼此由衷的佩服欣赏,是觉得对方又好气又好笑的性情相投,是互伸援手患难与共的坚固友情,是危急关头以命相托的过命交情。
当然,不否认作为小女孩,玛蒂或许天然地对共过患难、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男性会产生一些朦胧的情感,但三人之间的感情,更多的还是超越年龄和性别的。
所以,科恩兄弟此版的诠释,比“以身相许”的俗套结局,更符合角色和故事的应有走向。
最后,断臂的玛蒂无缘得见考波恩最后一面,只能带着对他的怀念和对拉博夫的挂念,继续孤独而坚强地生活下去。
如此结尾,虽然令人遗憾惆怅,但也更有余味。
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
西部片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片种。
跟荷尔蒙大老爷们无关,我喜欢那种野蛮和荒凉的调子。
所以我所谓“好看的西部片”总要从leone时代算起。
有人曾问说spaghetti西部片有毛好看的——明明一点破事总要讲很久。
君不懂什么叫“荒凉”,就是要这个味道,不仅是画面影像中的景色,还有景中的一人一马在Morricone千奇百怪却从来不热闹的配乐中向着命运而去,这一层由空间感的延伸而体现的时间感上的荒芜。
试试看单人匹马在一个“沙漠之后还是沙漠,草地之后仍是草地”的地方走上半天一天就明白了。
即使是破事也急不得,急不得不是悠闲,而是地在那里星在那里风吹在那里,该来的风暴要来,该走的行人要去,你是急还是徐,不偏不倚。
于是只有依着地看着星迎着风,把风暴顶过去。
在这片无尽当中,就总有很多时间可以花在一件破事上,最后无论寂寞还是传说,至少占了两个我喜欢的要素——简单而有风格。
因为喜欢西部片,本来是想找一个精神状态比较好,至少脑壳里那团浆糊较轻省的时候开篇来讲的,甚至计划给西部片,中国武侠片,功夫片,日本剑侠片,剑戟片来个断代的横向分析比较。
但看这发展短期内是轻省不了了,再不讲就怕忘了,至于这个“世界侠观一笼统”的计划,肚子里算算大约没一万字下不来,且有资料要查,姐姐又不是电影专业的学生,这又不是写毕业论文,何必讨这个苦吃。
于是就简省的吐过算了。
这部电影,改编自同名小说,这本小说早在60年代时就曾被搬上大屏幕并得到男主角的小金人,现在这一版执导者是科恩兄弟。
于是就有了三个观看角度:一曰改编自文学作品的电影,二曰翻拍自经典旧作的电影,三曰体现现世代西部片风格的电影。
这本小说的原作是女主角以第一人称回忆发生在她14岁上的一段故事,因此通读下来就有这样几个鲜明的感觉:一是女主角的叙述有明显的抽离感,作为当事人,对于父亲的死亡和自己追凶过程中的凶险,因事过境迁也因她个性使然,有种“置身世外”的态度,并不做太多的感情渲泄;二是作者Charles Portis通过引用当时代的重要人物,并让女主角一再表白自己的宗教观,对有色人种和对城镇地域的看法,格外强调了故事及其中角色的时代感和地域色彩。
连中国杂货铺老板的猫都是以内战时南方联盟的将军命名的。
三是角色的个性刻画——这是第一人称小说中的一个trick,作者让Mattie给读者留下“务实固执勇敢直率”的印象,但是如此一来就Mattie势必不能在小说中做太多的心理活动自我分析,如此会显得太善感,而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无论她多聪明能干,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毕竟单纯,是非观世界观远不如现代人复杂,也不能像成人一样对别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模式做出太过深入的解析。
于是全书中的人物多是白描方式通过一个十四岁女孩的观察写出(虽然是回忆,但是对这些人物印象始终是她十四岁时得到的)。
而女主角的个性却是由她叙事的语气,对别人的评价和对自己行为的解释显出来。
四是常常从一些花边新闻样的细节里冒出一种冷幽默感,比如Mattie回忆说她生病期间读的那本小说是讲一个富家小姐,她不用工作,不用做家务,唯一需要心烦的事情就是不知道在一个养了很多狗的富绅和一个牧师之前应该选择谁做夫婿——当然这两个人都爱她爱得要死。
然后Mattie就评论说“这理所当然引起了人们的兴趣,我看得很欢乐。
记得那个女人在婚后才发现她选的那个人性格并不好。
不过我忘了她究竟选了谁”。
以上这些因素集合起来,使得读小说的过程感觉非常像听一位硬朗头脑清楚具有明确那个西部时代范儿的大婶儿话当年。
既是传奇,又不会像童话那么令人不可置信,她话中东一拐西一肘带出的人物和题外话,让这个传奇故事更具有真实感,也因此使得里面的人物更加鲜活。
你甚至能从她的语气中听出她当年对 LaBoef的少女情怀——如果你想像力够丰富的话。
从这个角度来说,尽管两个版本在故事大致情节上都没做什么大的更改,但其实现在这个版本的气质是更接近于原著的。
60年代这个版本我差不多都忘了,在pps的帮助下迅速回忆了一遍之后,坚定我的印象并没有错——这是一个儿童版的西部片。
因拍摄目的不同,在细节的处理上就很不一样了。
那个时代不流行在西部片里加旁白,所以故事就完全是顺序开始的。
这一部分肯定是浪费了时间和胶片,同样的时间,新版使用旁白不仅三言两语将事件交待完毕,还能用点评的方式托出了父亲的人品,与Chaney的关系,去Fort Simth的原因等背景,迅速正义化了自己后来的报仇行为,另外几乎完全搬照原作的句子也同小说一下,从叙述的口吻里一下便照出女主角的早熟坚强和果决。
如果要用无旁白的方式达到同样的效果,旧版需要在“父亲被杀”这一段只能算是“序幕”的章节里加多铺垫,但限于电影时间,给人的感觉倒是有些“刻意”了。
为了突出这种“小姑娘带着铁皮人和稻草人去oz国冒了一趟险还给父亲报了仇”的童话气质,旧版的Mattie被设定为一个聒躁的tomboy。
特别明显的两场戏,一是她在序幕里向妈妈抱怨Chaney,二是她在宿处的餐桌上公然埋怨饭菜差。
本来编剧可能只是想加强她的“孩子气”和“聪明劲”,但是用力过头了,显得这小女孩一毛不拔小肚鸡肠且没有礼貌。
原作中的Mattie并不是这种“小聪明”,而是冷静务实的,她也觉得饭菜不好,但觉得过得去就行了,跟人分一间房她也不满,但是以为“这时候吵起来对谁也没有好处”于是忍了下来,可以说在非原则性问题面前她并不是那种咄咄逼人的类型——这就是她的孩子气质了。
如果说把故事时间设定在秋天而非书中描述的冬天,把主要情节都安排在日间,是受制于技术条件的话,旧版里Mattie短发,短夹克和一直是亮色的衣裙就一定是有意为之了。
目的不外是为了让她显得活泼,有男孩样的个性——当然这是违背原作的。
而新版中Mattie的造型不好说是不是参考了《亚当的一家》里的 Christina Ricci(不过要叫同个年龄段的Ricci来演这个角色……就很诡异了,可以发展成灵异片啊有没有),总是一身暗色,上装的垫肩大到跟她的身材几乎不成比例,显出的是她具备成年男子样的特质。
至于原著中的冷幽默,童话片自然也不需要。
新版则巧妙地捕捉到了这些点(比如那个爱尔兰人说“你如果想吻你爹,也是可以的”),且珍而重之地使用扩大(新版中特意要他说了两遍)。
当然,最大的不同,还是在结局上。
旧版中,在传奇的决斗之后,故事最后定格在John Wayne跃马的英姿上,完成了标准的西部片格局——好人杀掉了坏人,英雄做掉了狗雄。
但是在新版中,这个结局要复杂得多。
而这一段并不是电影中的“尾声”——也即故事已经结束之后,交待一下各人后续的附加值,如果对照这两版在“绞刑”这一场上的处理不同,明显就是“中心思想决定内容”了。
原作中对这三个绞刑犯的遗言都做了详述,其中一个表示“我杀错了人,不然我不信就会落到这个下场”,是自觉不公的不甘心,那个印第安人则表示“没啥可说的,我信主,得永生”,是视死如归的气概,第三个长篇大论了一通“好好教育孩子,不然他们就会变成我这样”,是知错已晚的悔不当初。
旧版中似乎是剪了这一段,直接把人绞死算事。
而新版中去掉了印第安人这一段,因这是纯宗教感言(女主角限于其出身环境时代背景宗教信仰及当时年龄,对此很评论了一番,新版显然不想纠缠女主角的宗教),却完全保留了另两个犯人的话,这段跟主体情节完全无关的“枝节”如此完妥地占据了电影的时间(那个教育孩子的感言很长篇啊),必然是有意之举。
《老无所依》里是一个关于人本性中的恶的故事,那个杀手让牛仔老婆猜硬币时说“我没有选择”,牛仔老婆说“你有的”,但是他没有。
显然,科恩兄弟也没打算把这部电影处理成“小女孩为父报仇勇敢地杀人放火值得表扬”这种型格的片子——正和小说的原意。
一个十四岁的女孩,不辞劳苦地跟着俩刀口舔血的糙老爷门深入印第安人保留地追击一伙臭名昭著的强盗就是为了“想看Chaney被吊死”,以当时当地的观点来看或许是理所应当的(原小说作者使女主角一直维持这种“理所应当”的态度),但就现代的眼光来看,已然可以算是冷酷了。
“想要看到甚至促成他人的死亡” 是一种恶意,人性中嗜血的天性,这种天性便是冬眠中的蛇,一旦被唤醒引诱出来就会变成如Cogburn这样本能地去追逐。
与满目暖色山明水秀的旧作相比,新版极力突出了环境的萧瑟寒冷,就如处在这自然中的人类一样,或许,这才是我们天然的部分,无法选择的部分,真实的部分。
LaBoeuf是个很有趣的角色。
这个姓氏就充满了槽点——这是个法语单词,意思是“牛肉”,我不知道最早是谁想到要用这个做姓氏的(正好当下好莱坞就有姓这个的),小说里吐槽说他把自己的姓发得像“LeBeef”——美国人外语发音可怕是常识,但连自己的姓都说不准,再加上他那身正港德州牛仔的噱头打扮,精心打理的外貌,傲慢的神气(这一层两个版本都没有演出来),可算是那个时代特有的风景吧。
我总觉得在书的字里行间,Mattie对这个一心想往上爬的小巡警是有特别好感的。
LaBoeuf的形象是我们在老西部片里看惯的形象,是西部精神的代表形象,是那个时代的标志形象。
Mattie在最后说希望得到LaBoeuf的消息,是对“牛仔未死”的寄望,是对那个已经遥远的时代的缅怀,那个在纯白的雪落下来的时候,少女可以用血讨还血债而觉得理所当然并且引为自豪的时代。
PS:对于自己精神不济下码出来的东西绝望了
科恩兄弟在自己作者电影中一向用幽默展现不可预期和不可控制两者交织的戏剧冲突,实则表达人之伟大和人之潜在价值都是有局限的。
而在小说改编作品中找寻适合自我表达的内涵,一种英雄、正义、道德……缺失、模糊的状态。
理性至上和追求客观是西方经验的两个特征,而他们的此类作品从来都是这方面的“反证”。
法律作为西方社会基石,在科恩作品中从来都是一个被讥嘲的幌子。
就如同女孩Mattie Ross一路上都用“认识一个好律师”为借口搪塞着各路货色,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从一开始她就不相信真正法制,而是自我寻求解决方法。
西部片特别是后来自成一体的意大利面西部片其实很多方面和科恩兄弟作品有相似之处,一种非政府主义状态下人性多样性的探索。
这次他们的初次尝试达到不错的效果也可以预见。
25年后,她带着仅有的一只手臂来找那个老警察。
他在三天前死掉了。
她把他带回家乡安葬,站在一棵树下,看着墓碑。
“别人肯定都觉得我是个怪异的老处女,确实,我没有结婚,我没有时间来做那种傻事。
”她毅然转身走掉,直挺挺地,坚定地走向远方。
我差点哭了。
14岁时,她父亲被小人所杀。
她一个人来办后事,睡在死人堆里,与奸商讨价还价。
为了复仇她找到一个叫Rooster Cogburn的老警察,让他带着自己追击凶手。
第二天早晨她找到他时,他已经出发了。
她策马狂追,泅河而过。
与来自德州的骑警一起,终于组成了怪异的“追凶三人组”。
高潮当然是她一枪打中仇人,却被后挫力推进洞里,洞里好多尸体,她抓开一具尸体的胸,里面亮晶晶一团,都是毒蛇(此镜头让我极度不适)。
之后便是生死之间的策马狂奔。
刀扎进心爱的小马驹,最终它被活活累死。
老警察抱着她奔跑,瘫倒在屋前,然后屋子里缓缓亮起一团暖暖的灯光。
“我真的是老了。
”这就是高潮啊,为什么有人说这部电影没高潮?
音乐用得太好了。
简单,从头至尾,但赋予电影诗意。
最近看过的,最好的电影!
既然你们都在赞叹牛仔大叔多么粗狂,勇敢,粗中有细,小萝莉多么聪明能干,那么我就来说说改编后我觉得比较真实的部分。
考本带着小姑娘去保留地找钱尼时,途径一个印第安家庭,这个家庭,就是他口中的杂货铺,钱尼把金币卖给他,把那匹马栓在门口,门口坐着两个小孩儿,一男一女,无辜无聊又有点惊恐的望着这个醉醺醺的白人--他们不是第一次见他了。
老头上去把栓在门口的马放跑了,然后一脚把其中一个小孩儿从栏杆上踹下来,跌了个狗啃泥。
小孩惊恐的爬起来,拍拍身上土又坐好,木呆呆的。
接着,醉汉进了屋,屋里发生了什么,我们无从知晓,极有可能,他直接开枪击毙了小孩儿的父母,或者,至少把他们吓的屁滚尿流,交出了金币。
但这金币是他们从另一个强盗手上买到的。
因为没问到信息,他气冲冲的出来了,看到小孩儿,再次把他踹了个狗啃泥。
而这一幕,小萝莉远远在马上看着,这俩小孩儿和他年纪相若,只是长着黑色眼睛,黑色的头发。
他们是印第安人---美洲大陆原本的主人。
然后,老头带着小萝莉继续前进,吹牛自己过去的光辉经历,并对小萝莉灌输意识形态: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老婆孩子没地方睡。
然后遇到了尸体,遇到了带狗熊头像的兽医加人医,最后,那个印第安人居然还给他开枪报信儿说有人跟踪他去了这就是所有被压迫民族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然后,他们来到了一所房子外,当然,老头对这里很熟悉,和里面的人喊了两句话,就对着里面乱开枪,打中了其中一个,我还记得屋里人的回答:这里只有两个××教信徒。
妈的,其中一个被你打伤了,然后他进去,大吃大喝,用恫吓的方法逼出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被他打中的人快死之前,祈祷,并请求他帮忙将自己埋葬,否则便会被野狗吃掉--他也是个逃离自己家乡的可怜的罪犯。
他还很年轻。
小萝莉说,你答应过埋他的,老头说:屌,地太硬了,挖不动。
这狗娘养的应该死在夏天。
就这样,又两个人死了,虽然他们是个团伙,但这俩是底层的不能再底的人,生活所迫而已,而且已经表示了悔意,提供了情报。
老头很无辜的说,他用刀插你,我帮你把他打死了。
你还想我怎么样?
后来独眼龙双枪歼四悍匪当然很英勇,有仇必报也真君子,小萝莉的坚强,聪慧,精明亦可谓深入人心。
这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简约但不简单。
三人之间的那种戏剧张力,像一场话剧。
靠对白,布景推动剧情发展。
和《正午》一样,它是部微言大义的电影,正午讲述的是多数人的懦弱,与独行侠的机智勇敢,这部电影讲”勇气“和”经历“对一个人成长的巨大影响--小萝莉终生未婚,也没有和这两位大侠再相见,一个多么饱含凄美和遗憾的动人故事。
再回到电影开头,三名罪犯被处决,头两个,都发布了一番悔改讲话,声泪俱下(我真TMD怀疑,人死之前--还是绞死,哪有那么多话要说!
)等到第三个,是印第安人,他刚一开口,也许是要祈祷,也许是要申冤,没人给他机会,套上麻袋直接松板,执行了绞刑。
这就是美国人对待印第安人的方式,他们从未把土著当人看--这也是我认为这部电影翻拍最成功之处。
碰巧看完这部电影第二天,我在RTHK看了一个纪录片《华人移民史》,讲了一段差点儿被历史忘记的故事---天使岛,美国的排华法案。
这是一段令人心酸的故事,如今那批在天使岛呆过的华人(他们必须在天使岛等候移民局的逐个审查才能拿到本来可以合法拿到的美国身份),已经90多岁,100多岁,有的做了历史学家,有一个去了好莱坞做动画师,代表做是小鹿斑比,他自由,但也永不会忘记那段历史。
法律是公正的,第一修正案为基础的移民法,但执行的是人,他们一样收黑钱,歧视华人。
美国人牛B之处在于,他们愿正视自己曾经犯的错误,大家都是从猴子变过来的,谁还没点儿坏毛病,谁不曾恃强凌弱,丧失人性。
自信的民族不回避过失,改过自新,正式道歉,永不再犯。
而又的民族就遮遮掩掩,谋夺人的记忆,试图抹去自己曾犯下的错。
并且继续固步自封,自高自大。
这就是这部电影留给我的,许多年后,关于这部电影,也许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仍回记得两个小孩儿被踢下栏杆摔个狗啃泥的镜头。
我非常喜欢这部翻拍旧片,虽然科恩兄弟的电影,我收藏了不少,最喜欢还是这一部。
看完这部电影,是少有的让我想说几句的。
太给力的当时high劲一过,虚脱之后,反而无以言表,不给力的那更不想说啥了。
而这部片子给我的感觉是留白。
特别是最后女孩消失在茫茫草原上的灰色调背影。
留下了很多让我们去思索的空间。
且不说剧本的精彩和苍茫的西部风情,单说影片里表达的英雄情怀,则已足够让这部片子魅力十足。
感情是相通的。
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失意大叔的故事,英雄情怀不论哪个国度和时代都不会过时。
更何况这个执拗小姑娘是那么坚韧和独特,这位邋遢大叔是这么可敬又这么可爱,所以也不难理解最后为什么女孩终身不嫁,却会把大叔的坟墓迁到自己的家乡,经常去凭吊。
这种生死与共的情感旁人又怎能理解!
然而,我忍不住会去想,如果放到这个时代,联络和见面变得多么容易,又是那么轻易!
这样的时代怎么可能出现那种无比深远的,可以不随时间空间而褪色的情感。
一切都变成快餐,一切都来得太容易,又太容易逝去。
而从另一方面,生活是琐碎的,它既不会留白也不会给你任何挽回的机会,这不同于艺术创作,导演可以用几分钟就制造出绵延几十年的遗憾,才让人倍感珍贵,提炼出高于生活的信念和情感,抚慰你心。
那个老乘警的人生原本毫无色彩,百无聊赖地打发日子。
刁口烟蹲厕所就算是一种享受了。
可女孩子的那种突如其来的要做他的雇主,那种初生牛犊不畏虎的冲劲,点燃了老乘警生命的靓丽火焰。
尤其是那女孩骑马渡河追逐而来,征服了这个老乘警的心。
最后,星河月下独马长途远奔,为了拯救这个女孩的生命,他竭尽了全力。
然后,离开孤独地老死。
其实,他深爱着女孩。
只不过在那个时代他的爱是难于启齿的。
女孩用一辈子的单身回报了他的深爱。
那种深沉的爱如同大地深处的惊雷,激越无比却悄无声息。
大音希声!
这部电影任何一个方面都拍的相当好可是女主角的性格。。。
实在很纠结女主角刚经过丧父之痛,却丝毫看不出痛苦和经历过后的深沉,感觉非常轻浮,沙漠追凶,就像她的一次离家出走,充满了幻想的英雄梦女主角是一个情商非常高的人,但是她不分情况,不顾危险,对任何人都强硬,一个情商高的人,会不会这么处理问题而且她酷的不合理,生死之间居然如此淡定而且女主角也太性感,居然睡梦中引得德警想吻她,上演一场叔萝恋而且她对着厕所交谈那场也太过,毕竟有男女大防老版里的女主角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她是农场主的女儿,有的是奴仆但是新版好像并没有提到有什么女仆,看来新版设定女主是无依无靠的孤女新版女主,姨夫独当一面的样子,感觉不像大小姐,像个很早就在社会上打拼的人而且她明显恋父,瞧不起妈妈,却希望成为父亲一样强硬的人她有一种江湖气息,说难听点,她有一股妓女味儿说是孤女复仇,却一路都有俩强硬的父亲保护她给人感觉不像一个失亲的人,更像一个离异家庭的叛逆少女,一次离家出走,被俩个好心警察护送回来了而且她不停的提到法律,感觉思想太现代人几十年后,已经成功人士的样子,可是对素不相识的老牛仔突然骂了一句就算是开玩笑也显得莫名其妙有些太刻意表达她的强硬了感觉逃不脱玛丽苏的嫌疑在这种少女上,这个杀手不太冷塑造的比他们好杀手少女会脆弱,会悲伤,第一次杀人紧张,也会天真幻想,但是犯过一次傻就不再说了她知道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她是真正的坚强,没有男主依然阳光的活着她会害人,所以她更冷酷她更真实
入史之作。女主角选的太好了。
没意思
对西部片无感
小女孩视角下的西部冒险片,有的桥段不错,摄影也漂亮,但感觉西部片这种类型,让一个小女孩混里面,真是怪怪的。
二刷,牛逼゚∀゚d 牛逼゚∀゚d
2012第一部电影。就如影片最后一句话。“时间就这么一去不回了”,,,
属于我这个世纪的西部片,值得纪念,感谢米粒的字幕。其实是一个来去无踪的人生故事。
无聊。
没那么好吧
开头20分钟看得我好激昂,之后就一直昏昏欲睡了。。。
强悍小姑娘的不烂之舌和那匹马更抢风头
一些别人闪不出的灵光和大段的乏味……
不好看,觉得好看的多半在装逼
没意思
看的真是伤感,和当年看老无所依一样。为什么非要让她变成old maid呢!!不要告诉我为什么,我知道为什么。
督爷还是那么帅。不过作为科恩兄弟的作品着实普通了,有些失望。
也许是我期望太高。也许是我看了枪版。
True Grit ,true man 看了影评才知道居然有马特戴蒙,实力派果然不需要外形。
没觉得比老版强在哪,反而结尾搞的更煽情了,土鳖
老头+小女孩是煽情的本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