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是被片名吸引过来的,而片子,其实和炸弹并没有多大的关系,片中提到过那个小镇是一个巨大的军火库。
我原本以为,在受到那些高中生欺负后,朋克们会去引爆炸弹,和他们来一个鱼死网破。
但是我错了,结尾并不是我想要的复仇,甚至,他激发了我的愤怒。
为什么朋克死了,甚至他在法庭上,还被杀死了一次。
只因为人们对他的衣服,发型所不容吗?
是的。
整个电影里,不论是任何人,都瞧不起朋克,警察肆意的侮辱朋克,甚至在检查罪证的时候,也说了慌。
那个女生,最开始的愤怒,不解,恐怖,在法庭中也变成了对同伴的辩护。
他们将自己的良心谋杀,只因为,朋克该死。
除了男主的父母。
并不是在这里宣扬朋克至上,只是,我在这里面看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恐怖。
一种愚昧。
朋克或许衣着和别人不同,但整部电影,他们并没有干什么坏事,相反,那群高中生,却借着自己良善的外表,欺瞒了世人。
法律被他们利用,肆意践踏着民意,实际上,我看到的是法小于情这一问题。
杀了人,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然而电影中并不是。
啊啊啊啊····词穷了。
不知道怎么说。
■前天傍晚,看完了剧情片《Bomb City(炸弹之城)》(美国/2018),影片讲述了一群无政府主义的朋克青年奋力对抗不公正待遇的故事。
影片采用了法庭审判倒叙的手法讲述了这个真实的故事,叛逆街头青年的白人青年,诠释了何为真正的“美国谎言”。
所谓的“杰出公民”们只知道“与我不同”就一定是不良与离经叛道,却从来无人关心成年人犯罪无意义暴力行为的真正原因,就是因为大家都不去问为什么,仿佛世上所有的罪恶都只有年轻的孩子才该去负责,这本就是对于自我约束的放纵和对社会异类群体最赤裸的刻板偏见。
在人们看来,所有奇装异服、“怒发冲天”的朋克信徒都该是白人当局的奴隶,这里根本没有对错,有的只是“我觉得你该死”!
一声声的“Not me!Not me!”,一次次被阉割了的命运多舛,那些看起来根本无力招架强权镇压的“小混混们”,在庭审过程中几乎又被杀死了一次!
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他们是朋克,是个活该去死的地痞流氓。
影片结尾部分的法庭反高潮和帮派对殴的戏份拍的相当细腻,清晰的慢镜头设计和一路上的皮卡沉默,将死亡来临前的压抑气氛烘托的充满了末世的力量。
在那一刻,他们已经不再仅仅对抗着嘲弄与挑衅,他们更在孤独的抗辩着命运之门的开合不公。
影片最后长段旁白中露脸的玛丽莲·曼森,算是全片的惊喜之一;而影片的大方向难能可贵的在影片的结尾处依旧没有走偏,对于暴力以及社会群体制度纷争的深入探讨,《炸弹之城》做的到位而且凝重。
而所有真正朋克过的倔强灵魂,在看过此片后,也真的能向陆晨(上海地下乐队“顶楼马戏团”主脑)的歌曲抬起头吼上一句 :“朋克不是娘娘腔”!
……朋克不死!
愿世界永远留存着应有的反叛与独立之心,只因愤怒并不代表我不够善良。
【评分:7.5分/10分】
1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保守的南方孤星洲德克萨斯平淡的小镇,而是纽约洛杉矶西雅图结果会非常不同。
2影片没有交代检方起诉的罪名,故意杀人和激情杀人或过失杀人结局也会不同。
陪审团只认定有罪或无罪,如果以故意杀人起诉陪审团很难达成一致,如果以过失杀人我想在德州小镇也很难对wasp定罪。
3鸡蛋和石头永远站在鸡蛋一边。
4案件之所以引起很大的争议在于它包含了宗教的矛盾,传统文化矛盾,道德矛盾,司法矛盾,阶级矛盾,白色盎格鲁撒克逊人清教徒于摇滚青年的矛盾。
5陪审团制度受到了质疑,会不会是多数人的暴政,多数人可以决定少数人的生死,多数人说不可以留鸡冠头,少数人就要理发?
多数人说打橄榄球好所有人就都要打橄榄球?
6人类的希望只剩下最后的出版自由和表达自由,所以我们能看到这种影片。
7朋克的口号其实都是炒作,是一种吸引异性激发荷尔蒙分泌的方式。
是在美国的言论自由范围内,这个案件是有条件上诉到最高法院的,因为牵扯到了对于美国宪法的解释,是不是自由立国之本?
辩方律师一直在说“毁灭一切”等不利于检方的朋克口号是不对的,这是言论自由的范畴。
法官显然不懂摇滚乐。
8如果我是18岁的橄榄球男孩可能也会想杀死朋克,在一瞬间踩下油门踏板,如果我是陪审团可能也会认为故意杀人不成立,如果我是朋克可能也会喊出无政府主义的口号!
因为政府才是最大的恶魔(美国政府)!
很容易联想到去年英国的《死于独特》,都是聚焦社会“边缘”人群,以及人们对于他们的“标签”固有的抵触情绪所酿成的惨剧,整部片子处理的冷酷、悲伤,虽然很多东西都一笔带过,但片子还是很令人深思的。
为朋克树碑立传?
为“自由生活”呐喊?
别做梦了!
虽然橄榄球队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作为混混,要选对边,要用脑子,否则你就是个死朋克,朋克之死只能证明“优胜劣汰”,想用道德去帮他们唱挽歌?
这是圣母还是为自己的族群争一点空间?
给三颗星是因为这样的片子能让人动动脑的,并不是因为喜欢。
组装和拆卸核武器的工厂位于得克萨斯州北部的一座小城,因此这座城市被称为炸弹之城。
这是一部反战电影,也是一部价值观激烈碰撞的电影,全篇以审判的和现实的手法双线叙述。
好像审判带来的是惩罚,而他却忽略了这个城市就是暴力的象征,而朋克只是以他特有的形式在宣泄。
试问,谁能更有资格去审判对方?
讲述了有着朋克思潮的一群年轻人,在炸弹之城无助消极被排挤,最终被男主被有着不同价值观的年轻人打死的故事。
bilibili上预告片的名字是: 看德州青年只身反抗社会 和朋克没关系,和反抗社会也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我选择的权利,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不见得只是朋克精神,这是一个理想社会应该有的正常道理。
那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伦理学经过了几千年都没有讨论出一个确切结果, 橄榄球运动员和朋克,两方都犯了错,所以都应该受到惩罚,Brain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那么一样,撞死他的人作出了选择,所以他理应也要去付出他自己的代价。
这才是一个正常社会应该有的样子。
但是仅仅因为他是一个朋克,因为不符合美国梦价值观,就该死吗?
就算Brain该死,那么,一个符合美国梦的“健康”运动员就不用去接受应得的惩罚吗?
所以这是个不正常的社会,是个充满偏见的社会。
对,偏见,这才是我们应该去讲的。
人们对于女性的偏见,穿着暴露就是招蜂引蝶不守妇道。
对于摩托车的偏见,他们只会四处乱窜不守规矩。
对于摇滚乐的偏见,他们吸毒,滥交;对于传统艺术文化的偏见,老土,不够时尚。
对于流行文化的偏见,不够内涵,太快餐。
对于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的偏见,他们不够努力,在学校里也是浪费时间,注定是个loser。
所以这个社会就是由仇恨组成的。
你别他妈的说我太偏激,说我不懂人情世故。
说我的想法太单纯,说这个世界就是应该这样子去运作的。
你们对这个世界的各种偏见已经习惯了,因为显得你们老成,显得你们多么的识时务。
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挤进这个系统,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自己也可以说了算,终于不用再遭受其他人的那种苦难。
但是事情早晚要落在你头上,微博上每天都能看见成百上千的人遇到各种不公平的待遇,各个阶层的,各个年龄,各种性别。
愤怒是没有用的,没有必要为了Brain的死愤怒,也没有必要为了那个撞人的傻B逃脱了法律制裁愤怒。
有这个时间,希望你们多思考,是不是大家都可以试试不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任何人。
每个人都能试着去做的话,英特纳雄耐尔应该才能实现,不是你他妈的有多少钱,有多少套房,有多少豪车。
你要说“那我他妈凭什么要听你的啊”对,每个人都要独立思考,你可以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可以歧视任何人。
OK人是要受自由之苦的。
你做出了选择,你承担后果。
别和个蛆虫一样躲起来。
故事讲述了,年轻的橄榄球队和朋克青年的故事,采用了倒述的手法,开始有些摸不着头绪,很想弃剧的感觉,撖榄球队,年轻的爱运动的年轻人,朋克,一群现代青年,追求新事物的年轻人,他们自由,放任不主流的生话方式,被大众所排斥,对与两伙年轻人犯了错,不论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怎样,所承担的责任,接受的惩罚应该是一样的,都应为自己犯的错承担应有的责任,不应用有色眼镜去评判。
年轻人吗,朋克一回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不该把朋克看的过于偏激。
把一些主流的条条框框强加给一些年轻人,也不可取。
直观感觉上就是厌恶,甚至很容易就把这个厌恶附加到电影本身。
本质是一样的生物,只因为一方穿得像''斯文败类'',一方则极尽张扬,于是评审者就很自然地有了截然不同的第一印象,人类的缺陷。
暴力无休无止,我们受困其中,明明可以不那么做,为啥要作死地带来那么多恶心。
''法官''--泛指所有--要绞尽脑汁地去解决这些作死的人制造的问题以保障(其它)每个人的安全。
赞同障眼法之说,朋克是障眼法,炸弹之城是障眼法,法官是障眼法...看完这个感觉世界都无光,这么多破事儿。
很不喜欢看这类的电影,坏人当道。
坏人当道的电影分为两种,一种是像上帝之城、无间道一样,在坏人横行的世界里一个坏人打败了所有的坏人,纯粹的极恶非道。
另一种是好人被坏人欺负,坏人却逍遥法外,好人无处申诉。
前者令人痛快,后者令人心塞。
炸弹之城改编自真实故事,属于后者。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一帮准备上大学的美式好好学生和另一帮已经不上学搞另类音乐的朋克少年发生了争执斗殴,一个朋克少年被好好学生意外撞死。
故事那么简单,怎么拍得出色呢?
炸弹之城的答案是更多地描述那位朋克生前的生活。
更突显得最后的无力。
那位朋克少年喜欢音乐,一直想搞个大乐队:平时的工作是为镇子上制作路牌。
而这位朋克不只是想赚份钱来养活自己的音乐那么简单,他想要把每一个路牌变得独一无二,最后使小镇变成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事实上也是,他制作的路牌仍能在镇上看得见。
难道就因为是朋克,所以该死吗?
看完影片,这是留给我最大的问题。
在影片的最后部分,律师一件一件地拿出朋克少年的遗物,力求证明这是一个朋克少年,从而通过朋克是一种暴力、社会蛀虫来证明这位朋友,死有余辜,杀人者无需承担的结论。
这让我想起前段的一个新闻,被告母亲试图通过被告是学校眼中的好好学生的证词来为被告减轻量型。
两者不谋而同,难道不应该从他做了还是没做上进行判决吗?
难道要从他不应该和应该上吗?
整个影片似乎没有重点,无论是对朋克团体的描述,还是对那位朋友少年的刻画,对双方团体的争斗,还是对最后法庭上的定罪都没有重点讲述。
导致了我看完影片甚至还有些平淡,仔细一想,才发现这种平淡是深深的无力。
对人类本身所固有偏见的无力。
说实话,本人对朋克风格无感,但是看完有种要转黑的冲动,只能说看完以后心情很烦躁。
导演迷迷糊糊的拍摄风格 本人真心的不喜欢,想表达的主题并不明确,不同社区的两帮合不来的青年人。
两帮愣头青,两颗炸弹,不为什么就互相爆炸伤害对方,不安定的年纪,不安定的社会背景,总有牺牲品来点醒世人,以求得短暂的安静!
3.5星。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另类如同身体的变异细胞,只有被杀死和被转化两种选择。
辞典说的没错
fuck
啥玩意儿
凶手那一堆人典型的的欠揍长相啊,布莱恩1978-1992,死时才14岁,就因为没有一个标准的主流行头在法庭又死了一次
有点形式化了,还不够深入...
异端就是天生的输家
摧毁一切/喊出的口号在最后显得更加无力
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剧,而人是很难独立于体制外的。总有一个声音告诉你什么是正确,如果你没有按照他们的方式生活,那么社会会抛弃你,没有人站在你这边。
DESTROY EVERYTHING反戰
很大比重在于朋克小团体的生活状态,但显然最后的审判却是主题。
为另类所做的写意表达,沮丧之后有呐喊,无奈之后有控诉,既有愤怒,更有温度。
移植到天朝几乎可以替换为cosplay
不同的文化产生矛盾,继而种下恶果,偏见导致了这个悲剧。用文化信仰、种族族群来判断一个人是愚昧的表现。凶手的辩护律师一直在强调死者衣服背面的“摧毁一切”,却对袖子上的“反战”置若罔闻。最后的打斗和配乐将影片推向高潮。玛丽莲·曼森在影片结尾讲述这个故事时,才知道这是真实的事件。
我们不一样,我没你牛逼!我要养活妻儿老小,所以我走大家都走的路!
每波孩子里,都有垮掉的一代
关于朋克青年的一部比较傻逼的电影
辯護律師真是一種噁心的職業 扭曲事件的核心 誰管你哪種膚色種族奇裝異服的 你就是殺了人 最後結果我也真是服了 !
一定要善良,做一个自己也觉得开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