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半段还可以,调色场景很有英剧的feel,蛮舒服的,虽然女主作为一个来自英国殖民地,贫困无着还心高气傲的普通女孩,作为新移民在美国过的过于顺利,但是念在她有姐姐全力资助这个外挂,勉强算说的过去。
但是后半段女主的操作简直震碎我三观,在美国当了一阵子商场售货员就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瞧不上家乡的土包子,但是却对追求自己的富二代土包子积极回应,如果不是回乡前已经结婚的事实被邻居老太太揭穿,我毫不怀疑她一定会和土包子富二代再结一次婚,穿帮后这位小姐火速逃回美国竟然又毫无羞愧的投入无辜丈夫的怀抱。
女主如果前半段的人设算得上是个好女孩的话,那后半段只能用猥琐来形容。
不过看到最后她回美国入关的镜头,基本弄明白本片的主旨了,这是美国移民宣传片,你看女主在家乡一无所有,来了美国后顺风顺水,事业爱情双丰收,就算家乡有同样的工作和更优秀的结婚对象,可是家乡人都是土包子,怎么配得上见过世面的你?
什么?
你觉得土包子挺好,家乡挺好,你要留下来?
别傻了,你在美国为了生存做的那些事如果让家乡人知道了,会接受吗?
舆论会吃了你的,所以,你最终还是得回到美国的怀抱,对不对,小宝贝儿?
一个小镇女孩来到美国纽约,浓浓的乡愁被逐渐到来的新生活所取代,她在这里交到了新朋友和深爱她的男人。
艾莉丝是个幸运的女孩,家乡有爱她的妈妈和姐姐,异乡有匿名捐赠人和不断帮助她的神父,学习对她来说轻松简单,旅途、生活和工作中都遇到了好人相助和好朋友,更幸运的是找到一个好男人。
这一切太顺利,仿佛是姐姐把全部的运气都给了她,姐姐(莫名,神父说大概是生病没告诉别人)去世了,艾莉丝无法回去参加葬礼,因为太遥远的路程。
这是很多离乡人遇到的问题之一,无法参加亲人的葬礼。
但对单身母亲的担心还是让她回到家乡。
母亲自然想让她留下,于是联合艾莉丝的朋友和姐姐工作地方的人给她介绍一个高富帅和一份接替姐姐的会计工作,想必待遇不菲。
艾莉丝几乎要留下了,但是却被一位无关紧要的店铺太太威胁,店铺太太知道她在美国已经和意大利小伙子结婚。
这才使艾莉丝决定离开母亲回到美国,和托尼一起生活。
我知道影片想表现一个小镇女孩追求梦想,怀念家乡的情绪,看到一半我几乎要给不错的分数了,虽然女主角的生活过于顺利,但是后半部分三观尽毁。
艾莉丝太自私了,如果说年轻的时候为了寻找想要的生活离开家无可厚非的话,后来回到家乡表现出来的就是想隐瞒已婚事实和高富帅结婚、安于稳定的理想工作,还可以照看母亲而抛弃深爱她且已经和她结婚的意大利小伙子。
当隐瞒的真相被揭穿时,才毅然决定回到美国。
反正两边的生活都很如意,前程似锦。
朱丽·沃特斯从哈利波特中凶恶的教导主任变成布鲁克林中慈祥的房东。
西尔莎罗南很年轻,不过气质很好。
艾莫里·科恩外貌不错,和席尔莎身高略有不配。
影片没有惊人的阵容,但看着很舒服,配乐、剪辑等都很传统,很英式。
不过鉴于剧情后半部分设计太过狗血,实在无法给过高分数。
「Try and remember that sometimes it's nice to meet people who don't know your auntie.」「We talk about you every evening, of course. We want to know everything. I'm sure you're busy, but even if your letters were two hundred pages, they wouldn't be long enough for your mother. Take care of yourself. Love.」「All I can say is that it will pass. Homesickness is like most sicknesses. It'll make you feel wretched, and then it'll move on to somebody else.」「Home is home.」「You'll feel so homesick that you'll want to die, and there's nothing you can do about it apart from endure it. But you will, and it won't kill you. And one day, the sun will come out you might not even notice straight away-it'll be that faint. And then you'll catch yourself thinking about something or someone who has no connection with the past. Someone who's only yours. And you'll realize that this is where your life is.」
豆瓣什么时候才能有负分制?
看到了黑镜某一季的男主,演员演技不突兀,但是这个剧情这个三观,让人如何认同?
你可以说不是来博我的认同的,那我也可以批判这部从头到尾讲一个自私内向在他们小镇里都毫不起眼的女生,在她的姐姐无私拼尽全力的支持(替她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替她打点好美国的工作、替她找到了靠谱的神父帮助)下,到了美国跟一个没有文化的水管工喜结连理的故事。
也许编剧觉得这样不够虐(papi脸),又加进来了小镇乡绅,女主家没什么钱她尚且可以去趟美国,试问乡绅去趟美国有那么遥不可及吗?
好可怜的乡绅,一边吃饭一边吐槽自己从小没离开过爱尔兰,而你,这个小镇女孩你多牛逼啊,我好崇拜你啊,你知道去海滩要戴墨镜,要提前穿好泳衣还见过美国的高楼大厦,好牛逼啊,乡绅我虽然富甲一方家有良田美宅却一辈子都无法企及你,买不起一张船票。
至于已婚妇女为何还要跟乡绅谈恋爱,这实在是大写的黑人问号。
戳破她的面包店老板没错,这种人眼里不揉沙子罢了。
真不好意思,影响了你犯重婚罪,美国一个男人小镇一个男人的响算盘。
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喷女主绿茶的人反被喷,说“你这是上帝视角”,“换做是你也不见得比女主更高尚”,我是不能确定比她高尚,至少我还担心犯法。
一个回乡吊唁探亲参加婚礼期间才分开二十天就能把新婚丈夫抛之脑后、信都懒得拆、想起来丈夫就烦的渣女,说自己比不上她的人确实该认清认清自己是什么品种了。
看了《布鲁克林》。
很多网友推荐这部电影,讲述一个来自爱尔兰小镇的姑娘来到纽约布鲁克林的故事。
遂想看之。
网上查了影讯,到跟前一看,是IMAX影院,惊艳。
电影根据科尔姆•托宾的同名小说改编,女主叫Eilis。
Eilis第一次远行,到达美国海关,心中默念面对海关官员要注意的事项,和我当时怕查出千里迢迢带的一点鸭脖子挺像,连影片中美国海关的布局都和现在的好像。
可是全球化使国与国之间越来越像了,Eilis心中的走出海关大门的景象是一片圣光笼罩,而我当时坐的航班几乎全是中国人,所以在海关排队的也几乎全是中国人,来接我的是中国室友,回来见的是中国室友,晚上吃的中餐馆,完全没有到了美国的感觉。
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着窗外,“我到美国啦”,安静,舒服,一片圣光打进来。
Eilis初到异乡的茫然和无助,对于现在的我感同身受的感觉少了点,只因北漂多年,逐渐成熟。
倒是让我想起刚到北京时的自己。
Eilis在饭桌上听到家里寄来的信恨不得不顾礼仪立即放下碗筷去看信;在她工作的售货台前因为想家面对顾客也忍不住泪眼汪汪;在教会听到同乡唱家乡的歌曲不禁眼睛湿润。
第一次离家,爸爸送我来学校,分别之日,哥哥送我回校,姐姐送爸爸去车站,两路人马迅速转身,快步离去,生怕对方看到自己流泪。
一个月后国庆回家,爸爸说起这幕竟然哽咽。
大一时政治思想课的老师很喜欢聊家乡聊亲情,搞得我上着课就低着头偷偷抹眼泪。
这些已经离我好远,我也可以和初出家门的姑娘谈谈生活和未来了,心里想:不管你信不信,这一切都会过去的。
电影中有几个重复出现的场景,随着时间推进,女主逐渐变化。
例如,家里的饭桌上,Eilis从起初的呆板羞涩到能够加入室友们的话题到成为话题的核心,她的衣服也从开始的正襟严肃到越来越漂亮时尚;再如,Eilis工作的售货台前,从最初的害羞不知应对到能够与顾客交流到大方自信的推销商品。
何其相似。
我从高中时的心情压抑到刚上大学时的不爱说话,可慢慢就变了,变得开朗,愿意社交,愉快玩耍。
教会的牧师对Eilis说你已和那个从爱尔兰小镇出来的姑娘不同了,Eilis说:"It seems like years." Or centuries.当百货部的主管问Eilis怎么像变了个人,Eilis说因为她遇到了一个特别的人。
Eilis在教会认识了一个对她很好很贴心的男票。
她能够向男票滔滔不绝地讲述在夜校学习的会计知识;她和男票家人见面时在饭桌上谈笑风生。
遇到一个让你放心使你欣喜的人,你对他/她打开心扉,做真实的自己,本质上就是个爱笑和喜欢交流的姑娘啊,也逐渐对其他人打开心扉,因为要做更好的自己。
大概是这样,时间有点久,但大概是这样。
大家常说你会遇到越来越好的人。
事实如此。
看电影时有个新想法:原来越来越好的人也遇到越来越好的我啊。
剧情的转折点是Eilis在家乡的最亲爱的姐姐去世了,这是全片唯一让我眼睛湿润的时刻。
我仍然看不了亲情。
于是Eilis回到爱尔兰小镇,这是被广泛吐槽的电影后半部分,观众们不理解为什么她就乐不思蜀了、为什么结局又大反转了,我也不理解。
试图理解。
原著作者科尔姆•托宾谈创作意图时说:“《布鲁克林》源自我十二岁时听到的一则故事,不过只是几句话,讲一个女子离开我长大的那个小镇。
”1950年代的爱尔兰小镇还是个谁和谁谈恋爱、谁比较有成就都人尽皆知的地方。
Eilis已和当初离家的害羞女孩判若两人了,成熟、自信、漂亮、时尚、人见人爱、人见人夸。
她隐瞒了在美国秘密结婚的事实,谈了别人介绍的高大上男朋友,继承了姐姐的、自己也向往的会计白领工作,这些都是去美国前想得到但得不到的,现在却都可以得到了,而且这是拥有童年记忆海滩、拥有宁静舒适生活的家乡啊,似乎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
直到Eilis在美国秘密结婚的真相被人发现,已然自信的Eilis愤怒地对揭穿者说:Because I forgot what my hometown looks like. 可是夺门而出的 Eilis迫于现实立刻买了明天回纽约的票。
她用假想营造的虚空的美梦瞬间破碎了,只能奔向只属于她自己的生活。
我仍然不成熟,仍然说不清人生的无奈选择是为什么。
嗯…我觉得电影的失败之处就是没有把女主人公在爱尔兰和美国的生活写出差异。
在美国的她依旧活在爱尔兰人的圈子,受着爱尔兰神父的庇佑,努力想要做着她在爱尔兰也可以做的会计。
没有看出来美国的生活就如何实现个人价值,人生理想。
可能是因为电影的视角太局促在女主个人故事身上了。
女主最后的抉择简单概括成在美国的意大利男人和在爱尔兰的爱尔兰男人的选择,而这决定的决定性因素竟然是个长舌妇的多事(最大槽点)。
罗南还是演得很好的 。
但还是得说一句,为了写自我实现与挣扎没有必要把女主写成已婚却不知与异性分寸,不尊重孑然一身母亲仓促告别,给人希望又狠狠甩了别人一巴掌的不孝渣女吧…主要是电影感觉反而在歌颂这种行为。
不认为这在传达一种良好的价值观。
事实上我不认为大城市和小城镇的生活之间有高低之分,都是人在经历过后根据个人便好选择而已。
描述一个人在两者之间的纠结与选择,与其捧一踩一来解释选择结果,还不如深层次剖析个人心中如何权衡取舍各种因素。
这方面电影明显没有表现到位。
最后还是得夸一次电影的镜头处理,很多镜头切得看得出出花了心思的。
镜头下的爱尔兰小镇很美,长岛也是!
去年的奥斯卡提名电影中,我最爱这部。
这部电影获得了奥斯卡三个提名,分别是最佳影片、最佳女主角和最佳改编剧本,虽然最终一个奖都没拿到,但完全不妨碍它成为我年度喜爱的前三。
在奥斯卡热门片中,它是烂番茄新鲜度最高的一部——98%,高于《卡罗尔》、《房间》、《聚焦》。
而且一上映就被56个影评人选为他们的年度十佳。
甚至有10个人把它排在了第一名。
《AssociatedPress》评价它:“每一个曾离开家乡,在外面闯出自己的路的人都会在这部电影中得到共鸣。
”《滚石》杂志评价它是“年度最让人陶醉的爱情故事”,虽然在奥斯卡没有奖项斩获,但彼岸的英国人却也深爱这部电影,大概英国人真的要比美国人浪漫一些?
英国电影学院奖将最佳英国影片颁给了它,英国独立电影奖也把最佳女主角给了西尔莎罗南,她是电影中女主角艾莉丝的扮演者。
不过很多人知道她,大概是因为那部口碑绝赞的《布达佩斯大饭店》,她在里边饰演门童Zero的爱人,蛋糕店的职员,阿加莎。
很少女演员能像西尔莎罗南那么美丽,她的美不是那种常规意义的,她不是性感女星,美得也不够有攻击性。
但她站在那里,就会想让人忍不住惊叹,“怎么会有这样一位美人存在于世上”?
她像是21世纪的奥黛丽赫本,有着好莱坞黄金时代女星的优雅,不矫揉造作,饱含文艺女星的气质。
在《布达佩斯大饭店》和《布鲁克林》里,她演着都是那种不太起眼的邻家女孩,美不自知,优雅得恰到好处。
恰好这两部片里的爱情都很浪漫,都是甜蜜美好的初恋,都是最平凡的人创造出的最伟大的爱。
《布达佩斯大酒店》里,西尔莎罗南扮演的阿加莎喜欢门童Zero;《布鲁克林》里,西尔莎罗南扮演的艾莉丝喜欢上了意大利的水管工托尼。
两部电影的男主角也都选的很好,不是汤姆克鲁斯或者瑞恩高斯林那样的大帅哥。
托尼雷沃罗利和艾莫里科恩都算是新人,但演技出色,他们身上没有浓厚的明星光环,就像是我们日常里会爱上的男孩子们一样,简单,平凡,但有颗善良的心。
而两部电影里针对爱情的描写也一反好莱坞传统,没有大起大落和过多的Drama,有的只是因为初恋而心动的男女们,做着所有恋爱中的情侣会做的事,看电影、一起吃饭、一起去游乐园或海边。
《布达佩斯大饭店》里关于爱情描述的镜头甚至更少,但是当Zero提起阿加莎时,镜头给出阿加莎在霓虹灯闪烁背景中的微微浅笑,立刻就将人心里融化。
只有初恋这样的心动,只有一辈子的深爱,才能在老去时再回忆起她时依旧那么动情和温柔,就好像时间可以带走他们的青春和健康,却永远带不走这份心动和爱意。
艾莉丝和托尼的爱也是如此,他们常常就是这么静静坐着,托尼也害羞地不知道可以说些什么。
没有“给宝宝买口红”这样的要求,也没有要去米其林餐厅吃大餐的需要。
就像是我们父辈时候的爱,哪怕只是相约去维港看一场烟火,在没有名气的小餐厅饭后相拥,也都觉得足够甜蜜和幸福,这份从镜头中传达出来的爱意,什么样的口红和大餐都没办法带来。
其实爱好容易,但是我们现在把爱弄得好复杂。
就是这样的电影,常常让人觉得,还是有爱,还是很好。
我喜欢《布达佩斯大饭店》和《布鲁克林》里的爱情,是因为他们还有一个共通点。
这里边的爱,没有花言巧语和胡哨的把戏。
事实上,西尔莎罗南在评价自己在《布鲁克林》的演出时也提到,“有趣的是我认为像《布鲁克林》这样的电影,也很接近默片。
就像你刚刚说到的这个想法,不受舞台艺术表演的限制来表达自己。
我一直都很享受在电影里不说话。
我喜欢对话,但我真的宁愿删减掉其中一些对白或者说‘我们不需要这样说。
’”少掉花言巧语,只是出于爱的相拥,让人觉得这份爱比很多好莱坞电影里的爱都要真实。
华裔导演李安获得最佳导演的电影《断背山》,也同样有异曲同工之妙。
两位男主角在戏中从未谈起过爱。
《断背山》的原著只有几十页,短短一篇文章里只有整个故事的脉络而已。
Diana Ossana和Larry McMurtry最令我叹服的一点,是在这空有躯壳的小说里注入了许多鲜活的灵魂。
电影的前十几分钟,他们上山时,没有什么台词,镜头给了群山、流水和数不尽的羊只很多次特写,伴着Gustavo Santaolalla的吉他,这影像画面实在是美不胜收、令人憧憬。
《断背山》的原著里,关于这份爱情最棒的描写也不在对白中,而是一个拥抱:“让杰克.崔斯特一直念念不忘却又茫然不解的,是那年夏天在断背山上埃尼斯给他的那个拥抱。
当时他走到他身后,把他拉进怀里,充满了无言的、与性爱无关的喜悦。
当日,他们在篝火前静立良久,红彤彤的火焰摇曳着,把他俩的影子投在石头上,浑然一体,宛如石柱。
只听得埃尼斯口袋里的怀表滴答作响,只见火堆里的木头渐渐燃成木炭。
在交相辉映的星光与火光中,埃尼斯的呼吸平静而绵长,嘴里轻轻哼着什么。
杰克靠在他的怀里,听着那稳定有力的心跳。
这心跳仿佛一道微弱的电流,令他似梦非梦,如痴如醉。
直到埃尼斯用从前母亲对自己说话时常用的那种轻柔语调叫醒了他:“我得走了,牛仔。
你站着睡觉的样子好像一匹马。
”说着摇了摇他,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杰克只听到他颤抖着说了声“明儿见”,然后就听到了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和马蹄得得远去之声。
这个慵懒的拥抱凝固为他们分离岁月中的甜蜜回忆,定格为他们艰难生活中的永恒一刻,朴实无华,由衷喜悦。
即使后来,他意识到,埃尼斯不再因为他是杰克就与他深深相拥,这段回忆、这一刻仍然无法抹去。
”这便是心动的印记,语言无法代替。
这样的时候,两个人安静看着对方不说话,两个人安静拥抱无需言语的时候,是人生长河中的闪光碎片,它不常见,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样的时刻;这样的时刻,时间的潮水也不能抹掉半分。
这样的时刻,每时想起,都会在你眼前栩栩生辉。
《布达佩斯大酒店》里的糕点师和门童、《布鲁克林》里的百货公司售货员和水管工,以及《断背山》里的两个牛仔,他们的相遇,都是大千世界里万万千千个相遇中平凡的一个,之所以让他们变得不平凡的,正是这份突如其来的心动,正是这份无需言语紧紧拥抱的心动,正是这份哪怕我们有一天老去再回想起爱人容颜时也忍不住笑意和爱意的心动。
这些心动的相遇,制造了大大小小甜蜜的爱情故事,也最终成就了这些伟大真诚的,温暖人心的电影!
布鲁克林是一部很容易引起共鸣的片子,原因不外乎现在背井离乡求学、工作、安家的人越来越多。
其中也有许多年轻人,在机场和一起生活多年的爸妈挥挥手,就到了离家万里的陌生国度。
我是这其中之一。
女主刚来纽约的时候,船上的红衣女子告诉她,一开始,你会觉得家信的间隔会很久很久,到后来你就不再这么觉得了。
感谢科技进步,现在有了微信等一系列高科技工具,让我和家人朋友的联系可以高速便捷,但是那种孤独感,我相信一点也没有改变。
刚开始,每一个独处的瞬间都需要自己消化,即使我一直笃定自己是个独立的人,然而现在翻到刚来美国时写的东西,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在叫喊着:抵住孤独!
需要依靠呐喊和自我提醒来扛过去的时光,怎么可能不是孤独的?
刚开始工作的女主在工作上不尽如人意,我相信那时纽约的冬天再冷,也比不过孤独的寒冷。
收到第一封家信的时候,她哭了,我也有点想哭。
对于那时的她,一封家信,就好比刺骨般冰冷的大海里唯一的救生艇,黑暗里的火光,就好像某天在某地突然闻到了妈妈身上熟悉的香味。
等你回过神来,什么也没有改变,陌生还是陌生,一切都是未知,在兴奋之后,对熟悉生活的思念,会突然将你吞噬。
又看到女主在夜校上课的认真努力,还是能看到自己。
深觉赴美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反复告诫自己不可虚度时光,尝试不同类型的课程,接触新的东西,生怕自己太过清闲辜负了好时光。
就连周末的时刻也要努力填满,在家多呆半天都觉得是浪费时间。
影片末尾,女主面临是留在家乡还是重返纽约的抉择时,我在心里反复提醒她(也是操碎了心)现在在家乡的一切,全部都要感谢你在美国的经历。
如果没有这段经历,即使时间倒流,这一切也不会发生。
就像原来看帖子,谈到留学带来的改变,有一句话记得特别清楚,就是无论留学给你带来什么,你都永远回不去了。
没错,没有如果。
不仅仅是留学,所有的经历都不会再让你回到从前。
也正是所有的经历塑造了现在的你。
无论如何,不要忘记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女主很幸运,遇到了彼此喜欢的人。
然后不可免俗地,我也想起了一个人。
很遗憾,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也很开心现在想起你的频率不像一开始那么频繁了,这样就可以不用麻烦朋友,节省眼泪和伤心但是我还是要感谢你,我想我当初那么喜欢你的原因之一,就是你点亮了我最孤独的时刻,因为你,所有孤独难捱的时光都变得可爱起来。
也因为你,我平凡无奇的生活里,多了很多快乐。
希望所有为梦想努力的人都幸福,他们也值得这份幸福。
这可能是我几个月来看过最好的片子了。
虽说整个电影形式非常工整,故事也简单到能猜中结局。
但却让人沉浸其中,思考良久。
这是一个有关爱情和乡愁的故事,一个细腻到极致的故事。
故乡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枚深入骨髓的烙印。
艾莉丝从爱尔兰小镇来到纽约布鲁克林,带着一点点与大都市格格不入的土气,以及特殊却可爱的爱尔兰口音。
但她还带着故乡给她的良好的教养和朴实纯真的微笑,自然,这让她得到了当地人的青睐,工作更顺利,也收获了爱情。
托尼有着意大利人特有的那种热情开朗,是他让艾莉丝与这座城市的联系更加紧密了,毕竟自己所爱之人在这儿。
可天有不测风云,艾莉丝的姐姐忽然病故,她只能先告别托尼,返回故乡。
这一回去,她不再是从前那个普普通通的爱尔兰女孩。
在小镇人眼中,她是来自纽约,见过大世面的小姐,以前从不敢想的高富帅吉姆也向她示爱。
这一切来的太突然,再加之母亲年老无人陪伴,这里又有不错的工作,艾莉丝不禁有些迷失了自我,与高富帅越走越近。
直到最后老妇人尖酸刻薄的语言才让她明白,自己的位置不在这里,因为自己的心不在这里。
可以说,整部电影的镜头美的令人窒息,有的时候拉近镜头特写时,真的会被Saoirse Ronan 的浅蓝色眼睛带走。
作为一个出生在纽约,长在爱尔兰的姑娘,她就像在演自己,完全演活了这个角色。
约翰克劳利对电影节奏的把握也堪称完美,所有角色都像打了一层柔光,精致的让人不想错过任何一个镜头。
本来看着吉姆和艾莉丝行走在海滩,阳光好刺眼,两个金发碧眼的纯纯的爱尔兰人,这像极了在切瑟尔海滩上的一幕。
他们在一起,多好。
可是爱情是有先来后到的,她已经爱上了托尼,心中容不下第二个人。
就这样多好而故乡却没有先来后到,心所归属的地方才是真的家乡。
艾莉丝刚到布鲁克林时,在圣诞慈善活动中听到一段来自老者的爱尔兰式动人独唱。
身在他乡偶遇乡亲的喜悦,未曾离乡的人不会明白。
看似服务老者的圣诞善行,对于女主来说又何尝不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呢。
我们一如曾经的他们,因为这座城市需要,我们留在这里。
一留就是一辈子,架桥修路……尽自己所能做出贡献。
至于为什么不回去,没人能给出答案。
可能只是完全融入了另一种生活,心已经不属于这里。
就像后来艾莉丝在家乡与老妇人的对峙中说道:“我不记得这个小镇了。
”而最终我也明白,当她最终忘记爱尔兰小镇的那一天,就是她融入纽约的那一天。
在返回纽约的船上,她遇到了如自己当年一样,青涩土气的爱尔兰姑娘。
而这一次,她像一个老道的纽约移民一样,告诉姑娘在这里起初会想家想的要命,然后会不知不觉地,开始想其他事情,一个过去和你毫无交集的人,一个只属于你的人,最后就会明白——此心安处是吾乡。
出自苏轼词《定风波·常羡人间琢玉郎》
故事从安静的爱尔兰小镇缓缓拉开序幕,拥挤吵杂的供销社,刻薄又谄媚的老板娘,妇女们脸上平静黯然的表情。
不起眼的店员艾利丝跟老板娘说,牧师已经给她安排好了一切,她要去美国了。
这个乍看不起眼的姑娘有一双湖蓝的眼睛,淡然又坚定。
她挽着小镇最美的姑娘说,你这么美,可是只能在优秀男士寥寥无几的小镇上寻觅,尘埃落定。
而她,要去美国了,去大都市,有高楼大厦,有拥挤人潮,她要去那里找一份体面的工作。
她要离开经济萧条生活惨淡的家乡,不顾别人的闲言碎语,离开母亲和温柔的姐姐踏上了异国追梦之旅。
这段旅途从最初就是艰难的。
从未离家的她在飘摇的船上腹泻呕吐,被自私的人锁在卫生间外,羞于与陌生人交谈,面容惨白,形象邋遢,无所适从。
幸亏身边有一位热情美艳的女伴给她建议和帮助。
“进海关时,要睁大眼睛,不要强硬也不要示弱,要像美国人那样思考,要气定神闲,仿佛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
”过关之后,阳光穿透蓝色大门,她从门口走进去,进入只有她一人的战场。
她来到布鲁克林,爱尔兰移民聚集的地方。
牧师把她安顿在语言刻薄但内心善良的老太太家里,给她报名在夜校学习会计,她成了百货商店的售货员。
她像一只绷紧了弦的弓,还没有学习微笑漫谈接待客人,思乡的情绪已经泛滥。
身边是花蝴蝶似轻浮而活泼的女孩们,她们穿梭于各个舞会,费尽心思寻觅一位可靠的如意郎君。
她素面朝天,笔直又僵硬的像一棵小树,但就是一个舞会上,那个帅气的男子看着她的时候脸上却泛起了笑容。
他是意大利人,但第一次见她,他就说钟情于爱尔兰女孩。
他是一个管道工,爱笑,有一个温暖的大家庭。
他等在夜校门口,只为了陪她走一段回家的路。
他们情话不多,但眼睛里全是爱意。
他的阳光照得她也开朗起来,工作、学习、生活都渐有起色。
她的信穿越大西洋,给家里的姐姐带去新的消息,频繁的信件里诉说的全是对家的思念。
但噩耗传来,姐姐因病突然离世。
她和家的纽带断了,她必须回去。
他带她去长岛上长满草的空地,说要在这里修建五座房子,还要和兄弟成立建筑公司。
他安慰似的向她保证,周围的地早已出售,以后四处都是邻里,日子会越来越好。
在她还乡前,他们秘密领证,结为夫妻。
但归家后的一切都已不同。
面对痛丧爱女后悲伤的母亲,她似乎有了新的责任;即将成婚的朋友介绍优质青年给她认识,生活似乎有了新的乐趣;姐姐生前就职的公司也找她帮忙,事业似乎也有了新的希望。
优质青年吉姆家族富裕、事业有成、谦和体贴,在曾远行美国的艾利丝面前还有一点小小的自卑,他们一起游玩甚欢。
而大洋彼岸,深情的丈夫恳请调皮的弟弟帮他润色一封载满挂念的信。
她,在从前鄙视的小镇子上获得了认可和赞许,光明美好的新生活就在眼前渐渐展开,读着他的来信,不知道如何是好,找不到一句合适的句子表达心意。
她犹疑了,三心二意,站在天平两端抉择,吉姆的求爱她也没有直接拒绝,一边是在她最孤独无助时等着她、守着她、逗她笑、成全她的遥在异国他乡的丈夫;一边是眼前有礼有节、温柔细腻、家庭富足的吉姆,她犹豫了。
直到从前的老板娘再次找到她,用高高在上又嘲讽的语气告诉她,早已收到亲戚来信,告知其丈夫在民政局偶遇了艾利丝和她隐秘的意大利丈夫。
她突然明白,这个小镇没有变,还是她离开时鄙夷的样子,人与人之间相互觊觎、嘲讽,八卦、流言是生活的调味品,忙忙碌碌又了无生气,这里早已不是她心中的故乡。
她骄傲地告别老板娘。
含泪告别母亲,踏上了回美国的船。
电影里的一切都很美好,平淡却美好。
很容易想到自己。
十八岁离开西北的家乡小城来北京求学,一路读书直到毕业留京工作。
求职时从未把家乡作为最终的落脚点考虑,那里有童年、青年最美好的回忆,有挚亲的家人,有只身在外时不禁屡屡怀念的美味,但是,经济不景气、到处都是熟人社会的影子、价值观的单一偏狭、节奏缓慢,看过了外面的世界,再回去总觉得哪个地方似乎格格不入。
于是独自在外打拼,没有亲人在旁,总像少了一些底气,尽管认真、努力、一丝不苟、从不气馁,但总是像剧里的艾利丝,坚硬得似乎不尽人情、努力得似乎疏离冷漠、严谨得似乎不知变通,尽管越来越好,总有出错时没人护着的小心翼翼、成功时没人鼓掌的孤独寂寞、不合适宜时招人嘲笑的自我审视,偶尔像不懂行情、不谙规则因此也不能放开手脚的局外人。
终于有一天,这样一个人出现。
他也一样独自拼博,相互倾听、相互依靠,彼此都像阳光一样照进对方的生命里。
我们知道快乐时有人、悲伤时有人、失意时有人,替代亲人在身边陪伴,一起笑一起哭,一起经历很多事情。
我们组成一个温暖的小世界,再一起更加勇敢、圆润地融入外面更大的世界里。
再也没有家乡的我们,在爱人的笑容和怀抱里,创造出第二个家乡。
离乡永远是痛的,但更痛的是没有故乡可归,仍然要坚强地在更加欣欣向荣的大地上找到第二个故乡。
乡愁(nostalgia)和思乡病(homesick)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这个影片属于后者,不想做过多后殖民解读,这个片完全就是个女性流行小说,然后导演是那种一招一式的老爸气质,老旧得要命。
看别人的故事 定不了自己的心
前半部对于每一个有着背井离乡经历的人来说都是心有戚戚焉。。。但是,关于女主的态度和选择,我并不认同,她不是选择了爱情,而是逃向了可控的那方。
转折处有点不尽如人意·,但是还是很喜欢在布鲁克林那段朴素的爱情。
细腻动人的故事
矫情的美国自由主义宣传片,这么生硬恶心矫情的故事,换成中国人拍的,评论不得被恶评淹没?换成美国评论一片舔狗
挺明白这种心境的变化。归属感有时候并不源于家乡或是你长大的地方,而是某个人,某个属于你的独一无二的存在。“One day the sun will come out...and you'll realize that this is where your life is."
除了服装之外乏善可陈。电影中充斥着一个个装模作样的公式化角色,每天乐呵呵的意大利人,故作聪明的小孩,刁难人的老太,餐桌对话挤出一些精心设计的无聊笑料,女主人公所谓成长用场景重复表现,一大堆陈词滥调。人物是坠入爱河,还是痛失亲人,全都让人不能感动。
好无聊,罗南不好看了是为什么。
有多喜欢前半段就有多讨厌后半段。因为一个男人留在爱尔兰,又因为一个男人回到美国,男作家的想象力真是局限。
此心安处是吾乡。只有真正经历过、痛苦过、彷徨过才能发觉心中最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表层是女性成长故事,里层讲一代爱尔兰移民赴美漂泊的挣扎与阵痛。解不开的愁郁,回不去的家乡,只能被时代洪流裹挟着不停向前奔跑,相信每一个背井离乡独自到异地打拼的人都深有共鸣。对女孩而言,好像无论怎么选,人生的道路都免不了留下遗憾呢。
中间那段还觉得故事平淡无奇,结果最后就把我击倒了。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但犹如一把温柔的刀直捣内心深处。离开还是留下,往往一念之间,可在背井离乡的那一刻,你就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你了。思乡依旧,只是这是一条单程的航线。【还是觉得罗南妹子和Gleeson站一块的身高差看着比较美啊
“我只是想陪你回家,不去吃饭,不去喝酒,什么也不干。我知道你要学习,然后好好睡一会儿。我只要送你回到家,说声晚安。”把坠入爱河的感觉刻画得好细腻。
里面的妹子和小伙子都好美!看脸就可以加1星!对西尔莎·罗南有偏爱,觉得她美的惊天动地,一双蓝眼睛摄人心魄,但是…特么为什么整天演这么不讨喜的角色,好烦这种感情劈腿确一脸正义的剧情设定好吗。。。好好的淡淡乡愁故事,本来这么美的,为什么是为什么要来这一下子!!!讨厌死了!!
虐死出国单身狗ToT
女主角舒服自然,演技细腻。
回去到底是女主自己的选择还是被揭穿后无地自容跑路。。。如果没有被揭穿那段就好了
这是亲情与爱情的不舍,故乡与远方的留恋,一边是纯情又咸湿的梦,一边是不薄情与思乡的坚持。不敢承认自己变了,变得对曾经日思夜想的地方已经不认识了,我们都不是圣人,都无法随心所欲作出最好的决定,只是遗憾的人不一样罢了。
脚踏两只船,一只船给一颗星。。。
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