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到评分不高,于是给了满星。
说这部片子非常好看,其实并不是很诚实,剧情是并不复杂,就是警察与劫匪的较量。
看这部电影,完全是冲着约翰尼德普的魅力去的,没办法,他就是他。
相信大多数迷恋这部电影的女影迷,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都有着共同的死穴,那就是约翰尼德普的耍帅。
德普很帅,看他耍帅更是一件无比享受的事情,甚至羡慕起电影里的女主角,会拥有这样的一位超级银行劫匪的爱。
这种爱还是那么强烈、自私、伟大,德普的大男子主义可以征服任何女性。
“SAY,YOU KNOW.“德普充满磁性的声音,并带着无法抗拒的魅力,你能怎么回答呢,你只能说,"YES,I KNOW",这种在他面前的无能为力是那么幸福的。
又花痴了,听到德普说:“SAY,YOU WILL NEVER LEAVE ME .”女主角毫无能力去反抗,她只能说“YES”。
最后,相信德普临死前留给深爱女人的那句“BYE BYE,BILACK BIRD。
"绝对赚足了女性观众的眼泪。
我是感动到不能再感动了。
没办法,这就是电影的魅力。
可以让你完完全全爱上一个杀人恶魔。
当然,德普不是杀人恶魔,他是永远的传奇。
这部电影是讲一个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一个抢银行的传奇人物的故事。
电影有几个特点:1、它是好莱坞里相当忠于真人真事的电影。
改编自财经记者 Bryan Burrough的一部记实文学《Public Enemies: America's Greatest Crime Wave and the Birth of the FBI, 1933-34》(公众敌人:1933-1934年美国最强犯罪风潮、以及FBI的诞生)。
由导演Michael Mann (迈克尔·曼)搬上大荧幕。
2、时代背景很吸引人。
上世纪30年代,正是罗斯福总统下的大萧条时期。
当时有好多家喻户晓的逍遥法外的罪犯:Baby Face Nelson(“娃娃脸”尼尔森)、Pretty Boy Floyd (“漂亮男孩”弗洛伊德),还有本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等等。
拿John Dillinger来讲,历史中他这个人确实抢劫多个银行,两次入狱,两次越狱成功,甚至还大摇大摆的去警察局里头转过一圈,视察了自己的照片,还和警察们搭讪了几句。
他被FBI宣扬成是“number one public enemy”(头号公众敌人)。
然而,由于大萧条的背景,很多民众对政府和银行本有积怨,所以他们其实是把 John Dillinger 当成了英雄。
他们传颂 John Dillinger 不拿银行顾客的钱、只拿银行的钱的轶事,他们对 John Dillinger 夹道欢迎。
他们的态度让 FBI “头号公众敌人”的口号站不住脚。
而FBI探员(Melvin Purvis)的故事也很曲折。
在wiki上看了这个真人的生平介绍:他参与追踪几大逃犯、“娃娃脸”尼尔森和“漂亮男孩”弗洛伊德的落马都有他的功劳。
但是被他的上司嫉妒而免职,由别人接替他来追捕John Dillinger,但是那人中了John Dillinger的枪。
他临死的时候,Melvin Purvis还去探望了他。
Melvin Purvis后来还是怀才不遇,就从FBI辞了职。
多年后头部中枪身亡,FBI的结论是自杀。
总之,这些复杂的人和故事、特殊的经历,还是挺有让人有兴趣了解的。
3、电影用HD(高清)模式摄制,而非传统胶片。
导演解释说,他希望观众有参与感,没有距离感。
我想,可能这样让画面更清晰吧。
(不过我没有感觉出什么不同。
大家呢?
)4、阵容很强大:Johnny Depp (强尼·戴普)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 John Dillinger。
他不用说了,很有个人魅力,喜欢尝试不同的、有点怪的角色,而且都诠释得很好。
加勒比海岛里他的演出太牛了,让我以为演员一定就是那样又丑又怪的,结果看了真人才发现原来挺帅的。
后来又看了他和Kate Winslet (凯特·温斯莱特)演的Finding Neverland(寻找梦幻岛),他演一个很有童心的创作出彼得潘的作家,演的也挺好。
还看过他演的 Secret Window(秘窗),演一个精神分裂的作家,有点诡异的故事,某种程度有点像 Fight Club(搏击俱乐部),但是同样很有他的风格。。。
顺便说,连这家伙找的女朋友,比如kate moss(名模凯特·莫斯),都是很有个性的。
Christian Bale (克里斯蒂安·贝尔)在这部电影中演FBI探员Melvin Purvis。
他也演过好几个不错的片子:蝙蝠侠系列,还有The Prestige(致命魔术)。
我都挺喜欢。
感觉他是个安静、复杂而有戏的人。
女演员Marion Cotillard(玛丽昂·歌蒂亚)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的女人。
她是法国人,得过08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
很漂亮清纯,有大大的眼睛。
之上是看之前的了解。
下面讲看完以后我的感觉:优点:1。
演员的演出确实都挺中规中矩的。
演出了抢匪老大的酷,坚定聪明重感情。
演出了老大女人的可爱、忠心。
演出了FBI探员的沉默、坚定、经受打击。。
虽然探员的改变不让我信服,但是我想那是编剧的责任。。
三个人中,女演员的演出最让我惊艳。
2。
时代背景确实挺有意思的。
70多年前,人们穿的衣服、开的车、听的收音机、看的电影、银行的样子、经济萧条的背景,都是有历史感的东西,在这部电影中展示得很充分,让人觉得有趣。
缺点:看完以后觉得空空的,似乎影片少了点东西。
影片两个多小时,都有点像头脑简单、又匆匆忙忙讲故事的动作片:越狱、抢劫、被抓、再越狱、逃亡、老大女人被抓、老大要去救她、结果被毙了。
全剧终。
中间稍微渲染了Johnny Depp所演的抢匪的聪明机智、重感情。
就几乎是剧情的全部了。
看完了,觉得:“哦,好吧。
他死了,我脚指头也猜得到”。
就没有别的带走的东西了。
我不得不责怪编剧。
我以为,这样一个抢匪,应该更有故事、更复杂、更扣人心弦。
电影虽然也涉及到他的成长(通过他的只字片语)、他的理念(通过他看电影,对电影情节的共鸣)、他在大萧条这个大背景中对大众的影响(通过大家对他的夹道欢迎),但是都只是蜻蜓点水。
90%的时间还是放在他抢劫、越狱上面——可是抢劫、越狱却也没有展开讲充分,所以根本不揪心。
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重温一遍电视剧 Prison break(《越狱》)呢,起码狱越得更曲折。
而Bale演的那个FBI,感觉编剧想说明他情绪的变化,但却没时间说清楚。
他原本是个坚定的正义的人,但后来却显得惘然若失,最终字幕还显示,他一年后辞去了fbi的工作,而且多年后自杀。
可是由于他的戏份太少,这个变化非常不让人信服。
我都不知道这些变化是为什么,还没有真人的故事吸引人。
总之,电影似乎缺乏深度、也缺乏讲故事、吸引人之处,如果能把人性的部分表达得更丰满,或者更会讲故事,我都会更喜欢。
不要为导演开脱是忠于原著,所以没有发挥空间。
因为电影就是应该追求好看、吸引人、给人留下一些东西才对。
德普很少在电影里以真面目示人,要么怪异,要么神经质,在那部让他大红大紫的片子里,他又成了娘娘腔。
一直不太喜欢他,总感觉是个怪胎。
在《公众之敌》里,他总算正常了。
John Dillinger是全国的头号通缉犯,他放荡不羁,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在乎明日罪。
他出入银行如若无人之境,他令全国的警察闻风丧胆。
但是他并非残暴不仁的人,在电影里,John从未开枪杀过一个人,他是那样文质彬彬的一个gentleman,大衣礼帽不离身,他甚至在绑架银行女职员时看到她冷得瑟瑟发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她。
他是一个真性情的男人,看到Billie第一眼就认准了她,他那样强势的表白,逼着Billie发誓再也不会离开他,当Billie问他: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you时,John回答说I like baseball, movies, good clothes, fast cars, whiskey and you,任是女人都会沉迷。
John性格的极致体现在他进入警察局里这场戏,这时他已是国家头号通缉犯,他却悠然自若的走进了芝加哥警察局,甚至在一群警察看棒球比赛时问现在的比分是多少,那群警察居然也回答了他。
在遇到Billie之后,他开始想过安定的生活了,但是FBI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他们杀死了John所有的朋友,在Billie被抓之后,这个铁骨铮铮的男人竟然流泪了。
John在影片中向来是冷静的,在抢劫银行端着汤姆森狂扫时甚至是冷酷的,只有和Billie一起时脸是柔和的,心是柔软的。
他没有如愿过上想过的生活,也没能照顾Billie一辈子,最后在影院里看盖博的电影,盖博说出“如生般死去,这就是离开的方式,像那样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John淡淡的笑了,他已决意赴死。
最后的最后,当他身中好几枪,那迷人的脸也被子弹打坏了时,他呢喃到:Bye-bye, blackbird. 我们也可以安慰自己,没有了blackbird,他永远不会快乐,与其那样活着,还不如“如生般的死去”。
觉得德普很像片中的John,之前总是或颓废或轻狂,像极了浪荡子,却因为Vanessa而改变,不再绯闻缠身,成了居家好男人、好父亲。
Vanessa,envy her so much。
第一次觉得Johnny在电影里本色演出,以往他都被Tim Burton整的诡异非常,真实的个性是怎样我们从来不得而知,Johnny是演技派无疑,却因为一部加勒比海盗,因为娘娘腔的杰克船长而留名影史,实在是有些可悲。
这部《公众之敌》,实在可以列为德普影史的No.1。
第一次,觉得原来德普也可以是这么cool,这么man的。
For Johnny Depp!
影片的开头很快将人带入那个时代。
简单的字幕。
越狱。
他们如此轻易的逃脱,他们拥有最强的火力,他们钻进吐司一样的汽车,他们踢走了冲动粗暴的人。
这就是混乱的大萧条时代,和一群绅士的暴徒。
一边是贝尔仿佛贵族练习射击般单膝跪地,狙击逃犯;一边是部署缜密从容不迫的银行劫案,为了不多的几万美元。
三段戏走下来,一个词浮现脑海,体面。
强尼·德普是唯一主角。
我看到有影评说,他的表情太单一了。
我却觉得他的表情恰到好处。
没有杰克船长的油嘴滑舌和夸张的肢体语言,但他自开始萧条世道如鱼得水的优雅从容,到后来被时代抛弃的茫然挣扎,似乎都从他微启的嘴角,挑动的眉毛和倔强的一缕额发流淌出来。
影片用了大量近景特写,捕捉细微的表情。
内敛的感情表达,是那个时代的绅士做派。
是时代抛弃了优雅。
贝尔被迫接受严刑逼供的做法,德普也不得不与自己不喜欢的人共事,接自己不喜欢的活。
他们都曾呼风唤雨,但面对时代又多么苍白无力。
这是一部怀古的电影,它没有惊艳的视觉效果,没有曲折的情节,没有发人深省的哲理,它只有怀古。
因此它不可能成为被所有人接受的好作品,但它不失为好作品。
它以很别致的真实感给现今同样身处大萧条中的我们展现那个时代所不同的优雅。
本片的摄影很特别,许多镜头选择手持,轻微摇晃着,不由自主会联想起同处黑暗中的《狗镇》。
音效也很特别,仿佛记录了环境中所有杂音,未加后期雕琢。
这样的处理,让人时不时觉得这不是电影,而是廉价的电视片,或纪录片。
我用了两个特别,只是不想太直接的指责它,毕竟,这样拍摄的用心还是可以理解的,但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增加任何代入感和真实感。
德普的脸孔是舞台化的,纪录型的拍摄我认为并不合适。
bye bye,black bird
又一部枭雄覆灭记?
你要这么看这部电影,那太浪费曼导演的苦心了。
有了《邦尼和克莱德》、《情枭的黎明》这些个枭雄覆灭记在先,后来人如何跳出原来的叙事窠臼,能够“搞搞新意思”,对每个要拍这个类型的导演都是个严峻的挑战。
迈克尔曼的《公众之敌》新意在哪里?
看完《公众之敌》,你能说说约翰迪林杰和杰西詹姆斯(不知道这个帅哥事迹的可以参阅本人以前影评)有何不同吗?
作为同样被时代裹挟向前的枭雄,他们奋力挣扎最终还是不免被碾压在时代的车轮下,在这个悲剧的宿命中,他们迸发出了什么样的个人特质呢?
说实话,我没看出来。
我觉得曼导演压根儿也没想讲清楚,我总觉得曼导演想讲的原来不是这个劫匪,而是通过劫匪在还原一段历史——FBI的前身的那段真相。
还记得片中最血腥的镜头吗?
那是漂亮男孩/小白脸弗洛伊德在苹果园被一枪洞穿,镜头长时间的瞄准了那个流血的伤口,弗洛伊德在地上扭曲,最终死去。
而之前是很长的铺垫,渲染身为调查局探员的普维斯从下蹲瞄准到射杀的全过程。
之后的血腥镜头发生在普维斯射杀娃娃脸尼尔森,普维斯持续开枪直至把手枪子弹打光,尼尔森终于晃动倒地。
而在这之前,调查局刚刚对一辆拒绝停车的汽车扫射,到普维斯上前观看的时候,里面两个人死状恐怖。
影片最终的血腥镜头发生在电影院外,迪林杰被当街从后脑一枪贯穿,血瞬间形成了一片血雾,之后再从贴在地上的脸的破洞中流出来。
而约翰迪林杰团伙的恶行,电影中给的持续关注镜头和近景镜头却相对要少的多,自然给人印象不会太深。
曼的这种安排,绝非偶然,实属故意。
曼想说什么?
从胡佛局长身上可以方便的一窥究竟,他几乎是片中塑造的性格最为鲜明的人物,深谙斗争手段,残酷而绝不不留情。
迪林杰不过是不自觉的充当了胡佛扩张自己调查局最好的路径和手段而已,而这种扩张的手段和方式其实和迪林杰的手法并无二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才是曼导演渗透在幽幽历史表象之后的真面目。
说到底,迪林杰也好,几年后退休自杀的普维斯也罢,不过都是被历史裹挟的小人物,奋力挣扎却依然身不由己,他们开启了残酷血腥之门,才发现这扇门一旦开启就无法回头,留给自己的只有崩溃和死亡。
而这一切所造就的不仅仅是没杀过人没到过现场的administrator(管理者)胡佛这类人,更是一个分外强大的国家机器,这个国家机器已经把影片中那些小人物碾碎了,下一步会是谁呢?
无意间搜索德普的时候看到《公众之敌》这部影片,我实在想象不到行为怪异,举止荒诞的“杰克船长”饰演的江洋大盗会是什么样子,更何况还有“蝙蝠侠”克里斯蒂安贝尔的加盟,导演更是大名鼎鼎的迈克尔曼。
出于好奇心,我下载了这部影片。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已经肯定,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德普片子之一。
影片的背景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经济的低迷导致暴力犯罪在美国社会各个阶层愈演愈烈,从而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动荡与不安,主人公约翰.狄林杰便是这群恶贯满盈的江洋大盗中最臭名昭著的一个。
影片刚开始便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越狱大戏,主人公用了三分钟完成了这场华丽的表演,让坐在银幕前惊魂未定的我大呼过瘾。
之后更是一系列匪夷所思的银行抢劫大案,逼得前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不得不将之列为全国通缉的头号公敌。
紧接着联邦调查局便开始组织了以普维斯(贝尔饰)为首的特工组针对约翰狄林杰展开了一系列的抓捕行动。
影片主要是围绕德普饰演的江洋大盗与贝尔饰演的FBI侦探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线索展开的,从影片风格来说应该属于一部不错的警匪片,中间穿插了侠盗与灰姑娘的一段感情。
德普在片中的表演真是可圈可点,单不说这次终于让我们看到了这位演过各种类似“杰克船长”,“剪刀手”爱德华,“疯帽子”等荒诞角色的好莱坞性格巨星的正常点的角色,只拿狄林杰在追求比莉(玛丽昂•歌迪亚饰)那场戏来看,这此表演也足可获得好评。
德普在比莉被FBI特工带走那场戏里演技更是大爆发,把狄林杰那种绝望,无助,不知所措演绎得惟妙惟肖。
总得来说,德普的表演完全可以再次获一个奥斯卡最佳男演员提名。
而“蝙蝠侠”贝尔在片中的表演可谓是平淡无奇,完全被德普给压了下去有没有。
而凭借《玫瑰人生》荣获第八十届奥斯卡最佳女演员奖的玛丽昂•歌迪亚演的也相当不错,此外本片还有“漂亮男孩”佛洛依德的扮演者,最近正炙手可热的查宁塔图姆。
导演迈克尔曼,这个兼制片人、导演、编剧为一身,执导过盗火线,拳王阿里,迈阿密风云的电影奇才,对于枪战片,警匪剧可谓是驾轻就熟,老实说,这个片子很难超越之前两大影帝阿尔帕西诺与罗伯特德尼罗联袂主演的盗火线,不过凭借约翰尼德普与克里斯蒂安贝尔两大风头正盛的好莱坞型男的加盟,你也绝对不会失望。
最漂亮的台词都用在了德普的爱情戏上。
顺便说一句,那个女人穿着风衣从公寓出来,头号通缉犯德普接她上车的时候,边开车边嚼着口香糖边微笑,真是电力十足。
1.马蒂,告诉我,我的兄弟们现在很安全。
只要你呆在芝加哥东部别乱跑,你就像在自己家院子里一样安全。
2.你太心急了吧?
如果你眼中的人和我现在眼中的一样美,你也会心急的。
3.听着,宝贝,最重要的并不是一个人来自什么地方,而是要去什么地方。
4.我喜欢棒球、电影、好的服装、跑车、威士忌,还有你。
5.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是的,截止今天。
6.你哪儿都不许去,听见没有?
我肯定会老死在你的怀里。
7.你现在看起来需要一个伴儿,我和我小弟弟去拜访你一下怎么样?
又是一段传奇故事,又是根据事实改编而成的犯罪枪战大片。
但是看演员阵容,就着实够吸引人的了。
约翰尼·德普和克里斯蒂安·贝尔几乎可以说是当前好莱坞最当红的两位男星,而玛丽昂·歌迪亚更贵为奥斯卡和金球奖的双料影后。
剧情主要以真实性为主要诉求,再现了银行大盗约翰·迪林格风起云涌的一生。
他也许并不算是侠盗,尽管他的座右铭是对银行客户说“收起你的钱,我是来抢银行的钱的”。
贝尔饰演的特工几经周折,终于在最后击毙了这位30年代的美国头号通缉犯。
约翰尼·戴普的片子,还不错吧,和其他的片子比起来,在这部电影中,他饰演的角色还是比较正常的。
约翰:“你可以把钱拿走,我们是为了银行的钱而来,不是为了你的钱。
”他抢银行,但他又不是穷凶极恶,他们有意愿去杀人,也许,对他来说,他只是想要钱,只要目的达到了,何必表现的穷凶极恶,他似乎是一个高雅的抢劫者,奉行一点盗亦有道的精神,也许这也是影片中他悲剧色彩诞生的原因吧。
“他们都在看我。
他们之所以看我是因为他们不习惯在这样的餐厅中有一个穿着只值3美元衣服的女孩”“那是因为他们只关心人们从哪里来,但是将要到哪里去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报纸说你发现他的时候他还活着。
他们看着你,然后逃之夭夭,这使你夜不能寐。
”“那是什么使你睡不着呢?
”“咖啡”约翰平淡的说着这些话,也许,这只是他隐藏自己的一种方式,与其说是挖苦对方不如说是同病相怜,他知道看着自己的朋友死去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刚刚看着自己的朋友沃尔特在自己面前死去,而自己又无能为力。
尼蒂:“10月23日,你抢了74802元,你以为那就不少了。
这些电话,每天都能赚那么多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除非有警察闯进来。
而你在这里的话,警察无论如何会闯进来的,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我很受欢迎”“这告诉我们,你对我们的生意不利。
理事会做出了决定,像你这样的人,我们不在会为你洗钱了。
不在为你提供任何援助。
”他的时代似乎过去了,单纯的暴力抢银行不再是黑帮主要做的事情了,他们有了更好的赚钱方法,而此时的约翰似乎成了没落的贵族,被时代所抛弃,变得没有什么价值了,并且似乎成为了黑道赚钱的绊脚石。
里德:“我觉得我的时代过去了。
如果你的时代结束,那就应该结束了。
”里德似乎也开始接受这个现状了。
有点英雄末路的感觉,他们也许有很强的的抢银行的能力,然而这已经成为了边缘化的东西,似乎成为了屠龙之技,变得毫无用处了。
“你不喜欢与不熟悉的人共事”“永远不要和绝望的人共事”“我了解你,你从未让任何人失望过,但是这一次,你必须放手。
”然而有多少人又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有时候,人们在乎的并不是那一个简单的结果,而是在结果到来之前的整个过程。
2021.05.20
简洁明快,干脆利落,劫狱、杀人、抢银行都是如此,泡妞也是如此,直接报上臭名昭著的劫匪大名,恶贯满盈的劫匪职业,约翰·迪林杰本以为分分钟搞定,抱得美人归。
却不想狗咬尿泡空欢喜一场,美人甩了他不辞而别了。
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大批民众贫困潦倒,希望破灭。
官府腐败,警察渎职,暴力犯罪猖狂,芝加哥更是罪犯们的天堂,劫匪强盗被民众推崇为替天行道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侠客和绿林好汉,这使劫匪更加嚣张,肆无忌惮的无视法律,在公开场合大摇大摆的露面,互相勾结谈交易,抢劫银行都不戴面罩……。
美国,真的是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度。
劫匪的武器够强大,汤普森冲锋枪和勃朗宁自动步枪,点351温彻斯特半自动来福枪,军队的武器也不过如此。
所以警匪遭遇枪战,落败的常常是警察。
因此也造就了劫匪够猖狂,根本不把警察放在眼里。
迪林杰契而不舍,直接去斯都本俱乐部衣帽间把当招待员的美人比莉领回家,一件貂皮大衣搞定,直接上床嘿咻。
日后美人为将来担忧想反悔,“你哪也不能去,我会在你怀里老去……”迪林杰一顿硬邦邦的承诺给了她一颗包含美好未来的定心丸,美人转忧为喜,破涕为笑。
迪林杰有所不知,他犯了自大的兵家大忌,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胜。
劫匪就是劫匪,论资源实力怎能和政府比。
迪林杰更不知道,罗斯福新政和胡佛的强势,一个称霸世界的帝国即将崛起,这岂是几个小小的劫匪能够阻挡的。
普韦斯通过胡佛局长调来了全国最强悍的警察,配备最先进的武器装备,加上人民群众这个汪洋大海。
就在迪林杰欣赏美人洗澡调情的功夫,被当头一枪托,按在地上,逮了个正着。
押解回案发地印第安纳州警局的交接现场像个明星见面会,记者云集,把个警局挤的水泄不通,控方律师鲍勃像中了头彩,兴奋的和疑犯勾肩搭背,现场一片欢声笑语,其乐融融,迪林杰出尽了风头,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
这又是美国民主自由的一个范例。
律师的职责使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迪林杰请来的辩方律师果然厉害,极好的履行了这三条职责使命,只不过调整了一下前后顺序,变成利用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句话,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到越狱的机会。
当法庭传讯开始,迪林杰佩戴手铐脚镣步履蹒跚走进法庭的时候,辩方律师的发难就开始了,各种煽情、卖惨、攻击,在巧舌如簧的辩方律师面前,控方律师鲍勃和治安官霍莉根本招架不住,很快败下阵来。
辩方律师不失时机用小马屁拍的法官大人极其舒坦,竟然也借机一起调侃了鲍勃一把,“鲍勃你要当心噢,要不然他也准备跟你勾肩搭背了”。
思维敏捷伶牙俐齿的辩方律师始终控制着庭审的节奏和法庭的局面。
法官大人最终裁定:就地关押,一个月以后开庭。
对迪林杰来说这就足够了。
迪林杰的就地关押让霍莉治安官如临大敌,为了确保安全,调来了军队布置在监狱周围,但是她不懂得,堡垒往往从内部攻破。
迪林杰和同伙逼迫清洁工诱骗警察顺利打开第一道门,再挟持警察打开第二道门,就这样连开四道门,并胁迫监狱长,盗取了枪支和车辆,大摇大摆的开车出了监狱。
路遇红灯停车,引起路边一个士兵注意,也没有看出丝毫破绽。
迪林杰再次劫狱逃脱,惊动了美国总统罗斯福,他说“约翰·迪林杰愚弄了这个国家的司法体系。
”
有道是红颜祸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也好不哪去,明知有警察监听,迪林杰还是联系了美人比莉并返回了芝加哥。
可是世道变了,一切已经物是人非,昔日的朋友拒绝提供帮助,曾经的同伙已经改行做正道生意,一天的营收超过他最后一次抢劫银行的钱。
最重要的是在公众心理迪林杰已经不是一个英雄,没有人再崇拜他,支持帮助他,侠客的时代已然过去,警察强势出击,从人员、武器装备和宣传等方面,加大对犯罪的震慑和打击力度。
电影院里电影开始前屏幕上赫然亮出迪林杰的照片,号召观众积极举报,这一切让迪林杰心有忌惮和茫然不知所措。
但他不愿意接受现实,调整改变自己,仍一意孤行,这就注定了他悲剧式的结局。
又一次抢劫银行,又一次杀人,不过这次警察好像有埋伏,迪林杰损兵折将不得不丢下同伴杀出重围,一清点才抢了46120美元,合每人8千,距离目标80万相差甚远。
沮丧弥漫在每个人的心头,“我们的时代到头了。
”同伙瑞德一语点破,迪林杰仍不甘心幻想再战。
警察也是拼了,普韦斯不惜刑讯逼供动用私刑逼迫受伤的迪林杰同伙说出藏身地点,连夜坐飞机赶去围剿。
激烈的枪战,汤姆森冲锋枪对汤姆森冲锋枪,双方比狠都杀红了眼,悍匪只好弃屋逃窜,警察人多势众,又穿了防弹衣,悍匪被逐个击毙,警察也死伤惨重,悍匪只剩下了迪林杰和身负重伤的瑞德,临死前最后一句话“离开比莉,这次你必须学会放手。
”迪林杰还是冒险接走了比莉,俩人决定远走高飞一起去古巴,不过临走前迪林杰还是不甘心,准备干票大的。
迪林杰的案子推动了联邦法制建设,联邦政府出台了第一个全国性法案,将犯罪集团垮州犯罪认定为触犯联邦法令。
这让已经改用经济等手段继续非法敛财的犯罪集团惶恐不安,他们出卖了迪林杰,比莉在接头的时候不幸被警察抓住,警察顺藤摸瓜找到迪林杰的踪迹,设局在一个电影院散场的时候击毙了迪林杰。
一代枭雄就这样魂飞湮灭。
一个江洋大盗打家劫舍的时代结束了。
完成任务后的普韦斯并不开心,郁郁寡欢,一年后自杀。
胡佛局长凭借此案名声大噪,就职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长达48年。
作为叱咤风云近半个世纪的传奇人物,名气远远超过电影明星,权势让总统也望尘莫及。
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也是美国民众的偶像。
闷到死
冲着帅哥们
真实事件一定精彩多了
byebye blackbird
除了贝尔和德普,其他全是路人脸,过目即忘。好吧要不是有这两位,我真TM想给一星。
有点无聊
Tatum就出来一下吗?
要是没有不断地缓冲,我会更爱它...
悲情了,又悲情了。
情节混乱,线索模糊,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字高清摄影所呈现的质感和时代背景实在不搭
看完之后无甚感觉,只是发现《浓情巧克力》和《纵情四海》的剧情忘了...
不能承受的期望之重!
这电影镜头为毛像电视剧呢?简直跟屎一样
父亲每天都揍我,因为他找不到更好的教育方法。
太沉闷了,看了80分钟后不想看下去了。
曾經聽聞有種說法,相愛的人第一次合唱的歌曲是悲歌的話終將分手。------------------------------------------------------DEPP總算翻身演了回瀟灑倜儻的角色。只可惜類似英雄。損夫折兵。
德普的飚戏而已
原来这是爱情片。
一边儿看一边儿点头儿(快睡着了)
真的不爱这类片 倒是depp在里面把妹的功力很n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