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性本恶》的开端,镜头对准1970年加州洛杉矶Gordita海滩一隅,深处海浪轻摇,拂过冲浪手归家的脚步;接上Sortilège自言自语的近镜,夏日黄昏依然耀眼的光线,在她随海风舞动的发丝间跳跃;暖黄渐隐,Shasta从一片冷蓝里走来,一声极具挑逗力的“呲”把Doc从大麻沉醉里唤醒。
“他想着这是幻觉呢。
”身着一袭橘色夏裙的Shasta调笑着总是分不清现实与妄想的主人公,也在调笑着我们观众。
仅仅三个镜头,PTA就完成了对电影叙述三重结构的展现:六七十年代交接处的洛杉矶海滩,嬉皮士们在这里开始做起沉醉了十年的“反文化”之梦;Sortilège的画外音叙述以自始至终的过去时,把时间流逝所能带来的怀旧效力发挥到最大;而由Joaquin Phoenix与Katherine Waterson饰演的两位核心人物,牵连着一个似真似幻伏线千里的故事。
最后Doc铺满蓝色从窗外洛杉矶海滩转向一年未见的前任女友的飘忽眼神,奏起了这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天使之城三重奏的第一个音符。
Ivresse身为加州人的PTA几乎把自己所有的电影都安在了这里,《血色将至》里19世纪末20世纪初南加州贫穷小镇,《大师》里20世纪五十年代的洛杉矶,以及《私恋失调》里的当代洛杉矶郊区,《性本恶》则填补起了PTA私人加州百年史的六七十年代空白。
生于1970年夏天的PTA未曾亲身经历过这个无拘无束到疯狂的年代,却也挡不住他在中年之岁时把托马斯·品钦这部还原当时洛杉矶嬉皮士风貌的小说搬上大荧幕。
那时在洛杉矶海滩上聚集的嬉皮士没有一个不是“醉醺醺”的,就像电影里Doc大麻两根齐下翻阅卷宗,因为享受极品货差点丧命于雅利安兄弟会成员之手一样,醉的可不是酒,而是各式各样的毒品。
电影跟着醉醺醺的Doc调查跟他前女友有关的案子,游历了一番当时乌烟瘴气的嬉皮士聚集地,参观了一半开着修补因长期吸食海洛因而坏掉的牙齿的诊所,一半却是倒卖海洛因的“金帆派”总部的怪诞大楼,我们见到了Cory这位前毒虫兼爵士乐手兼谍报人员的嬉皮士,也最后找到了躺在精神病院里精神恍惚的大地产商Mickey Wolfman。
一头长发与络腮胡子纠结在一起的Doc身上集中着当时嬉皮士的典型形象,他怪诞不经的对话与经历,则折散出了整个洛杉矶70年代初的“醉人”画卷。
NostalgieSortilège的旁白担负着表现品钦原著语言风格的重任。
PTA不曾吝啬的表达过对这位有着特立独行写作方式的当代美国文学大师的崇拜,一字不落从原著里摘引的长难句由这个原著里的配角人物用慵懒的语调在电影里念出来,大概是PTA表达“爱慕之意”的终极方式。
用着过去式讲述的Sortilège,就像她名字所代表的意思一样,有一种怀旧式的魔力,她在电影里又以画外音之外的形式出现则混淆了这种怀旧魔力针对观众的叙述作用。
在占卜盘指示可一品醉意之地的段落,Sortilège的形象与其画外音叙述同时进行,这段回忆却又是由Shasta寄给Doc的明信片所引起,上面写着“我想念那些日子,我也想念你。
”那是一个没有毒品可服的漫长夏日,每个人都不顾一切,都遭受着判断能力的缺失,一串电话号码的浮现只能被解释成有毒品可寻之所,Doc和Shasta赤着脚在雨中奔向日落大道72723号,却只发现了一片空地。
(那片空地在接下来的场景真得成了“金帆”总部这毒品藏匿之地)毒品是当时嬉皮士的最大追求,最完美的逃避无意义现实奔向纯粹自由的方式,也只有那个时代对自由的追求全部凝聚在了一场醉生梦死里。
当背景想起Neil Young的“穿越过去的旅程”(Journey Through the Past)时,PTA把对那个时代的所有怀旧情怀都表达了出来,只因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个雨中午后的短暂相守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Paranoïa跟罗伯特·奥特曼改编自钱德勒同名小说《漫长的告别》惊人相似,私人侦探Doc受前女友Shasta所托,寻找与其有私情的一位洛杉矶大地产商,他也有一位英国妻子,这场调查牵涉出了警察,检察院,贩毒黑帮,大律师,精神病院等洛杉矶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机构人物。
这种极具社会硬汉派侦探小说相的故事,却被PTA蒙上了一层妄想的薄雾,变得亦真亦幻。
Doc在调查周边人物的时候,会时不时的在随身小本子上写下“不是幻觉”这样的话来提醒自己;驾车离开“金帆”总部的段落,故意加快播放倍度与关车门的重复,配上逐渐加快的跳跃背景乐,毒品造成的幻觉感跃然纸上。
开场段落,当Doc送Shasta上车之后,怀揣不安的Doc眼珠左右乱转,环顾四周,似乎整个洛杉矶城都是个假象。
同样的眼神在片尾再次出现,即便一切尘埃落定,情人已在身侧,Doc不断望向后车镜的下意识动作,泄露了他从不停止的对周遭事物事物真实性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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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控诉政治家、资本家从来都是拐着弯骂,保罗托马斯安德森更是如此,因为他的目的不光是要曝光这些人,还要暴击这些人的智商。
片子可以理解为《阅后即焚》style的《毒品网络》story,拥有一个《金刚狼》的hero,多克的造型绝不是无意,而是代表他是这个时代的超级英雄,在《性本恶》里,统治者控制大资本家,大资本家控制医生、律师、警察,三者之间层层衔接控制整个社会政治和经济,剩下的底层就是多克和莎斯塔这样的“嬉皮士”。
讽刺性的多层隐喻,“因为内部的帮规戒律,这些秘密都不为人知晓,而又是这群人被授权控制我们的世界”。
还有对美国未来憧憬——“时间之海,记忆之海,遗忘之海,那曾经承诺的岁月,过去就不再回来,那个地方的人们,差点就要被恩赐更好的命运,但又被那些我们十分熟悉的作恶者破坏,还被他们捕为人质,我们只能生活在现在,无法抵达将来,希望我们可以相信那里有一片更好的、已被救赎的海岸,在那里,感谢仁慈的主,有着不为人知的美国命运”。
还有充满王家卫风格爱情的暧昧台词,那个没用毒品的下雨天,回味无穷。
电影的剪辑、台词和人物可以快速、繁多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克里斯托弗诺兰的电影遇见,也是小巫见大巫了,只有耐着性子看过第二遍的人可能真正get到电影的大概。
重要人物、名词梳理:多克·斯普泰罗(拉里):主角莎斯塔:多克深爱的前女友,之后出轨米奇,沦为上层阶级玩物,但因为“固有缺陷”,被上层阶级抛弃。
比格福特:男同性恋,对原来搭档兼爱人的死念念不忘。
(妻子应该知道他的性取向)丹尼斯:多克的基友。
索梯雷格:多克朋友,片子中提供重要线索、站上帝视角的人物。
佩妮金博:多克现女友,检察官(很有可能多克是借佩妮的职位拿到侦探执照)格伦夏洛克 :欠塔里克卡里钱,米奇的保镖之一克兰希夏洛克:格伦夏洛克的妹妹索索恩乔:海事律师后普哈林根:科伊妻子 科伊哈林根(里克多培尔):莎斯塔朋友 乐队萨克斯斯隆乌尔夫曼:米奇乌尔夫曼妻子伯克斯托奇:买金獠牙号船的演员,政治取向原先向共,最终被政府收买里格斯沃布林:斯隆情妇帕克彼佛顿:纹有纳粹标志,米奇保镖之一鲁迪布拉德诺德:牙医,死于蹦床边(被克罗克芬维发现和杰庞嘉有性关系)杰庞嘉芬维:吸毒、离家出走的女孩,和牙医有性关系,毒品网络中的牺牲者克罗克芬维:杰庞嘉的父亲,首席律师厄尔德拉诺:卖便宜毒品,普鲁士的老客户艾德里安普鲁士:帕克以前的老板,喜欢收藏球棒,洛杉矶警方的杀手锏文森特因得利卡特:比格福特的搭档佩奥特仙人掌:一种生长在墨西哥北部荒漠上的仙人掌,其体内含有墨斯卡林生物碱,人们若吃了它的嫩茎或嫩芽孢,就会出现种种幻觉。
克里斯斯罗顿:米奇投资的疯人院,古希腊语含义——动物的牙齿(金獠牙),疯人院里经常播放伯克斯托奇的电影。
讽刺的是克里斯斯罗顿和纳粹标志都被上层阶级欺骗是古印第安语里“平安祥和”的意味。
文 /洛之秋“六十年代末,南加州一个叫曼哈顿海滩(Manhattan Beach)的海滨镇上,嬉皮士们开始悄悄议论一个新搬来的作家。
他之前可能住在伯克利,那是学生革命的圣地,更早时则可能藏身在新墨西哥的某个旅馆里,那时他写的《V.》惹来一些记者的采访。
不过,他很善于乔装打扮,躲避追踪,在曼哈顿海滩33街的这个小公寓里也不例外。
” 那是个很小的单身公寓。
多年后,他的拥趸来这里朝拜,发现他租住的二楼只放得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坐在马桶上就可以看见房间的每个角落。
桌子上有台打字机,但重要的是,可以在写作时看到窗外,隔着一幢小平房,前面就是沙滩,就是海。
他在绘图纸上敲打《万有引力之虹》(Gravity’s Rainbow)时,海浪声一定声声入耳。
写不下去的时候,他当然会和嬉皮朋友去街上的墨西哥餐厅,问哪里可以搞到最正点的夏威夷大麻。
他也会带着那只六七英寸长的塑料小猪,去附近的书店逛逛。
他喜欢在下午太阳最烈的时候,去海滩坐上几个钟头。
但无论怎么晒太阳,他的皮肤还是那么白,一看就知道是从东部来的。
和所有六十年代的年轻人一样,他也以为自己可以永远这样年轻下去。
然后,他七十二岁时,写了《性本恶》(Inherent Vice)。
这是2009年,他很可能已搬回东岸定居了,但这也只是道听途说。
他特意给这本书的宣传视频配了音,告诉读者如何从洛杉矶机场开车,去往那个叫“戈蒂塔海滩”的地方。
这个虚构的海滨小镇,分明就是他当年住过的曼哈顿海滩的模样,而他的声音,已经比上次给《辛普森一家》配音时苍老了很多。
“他曾说过:“洛杉矶有两种不同的文化,一个是白色,一个是黑色。
”他对洛杉矶的乡愁,是黑色的,这当然也是《性本恶》所借用的钱德勒式黑色侦探小说(L.A. Noir)的颜色。
但是,就连小说主人公多克(Doc)也知道,自己只是个半路出家的嬉皮破落户,绝没有私家侦探马洛那般冷峻威猛。
唯一相同的,就是所要追查的那个谜一般的城市。
稍微翻开洛杉矶的历史,就会知道这是个虚构出来的城市。
它兴起于19世纪末,位于美国“最后的边疆”,是两条西部铁路的交汇点,有着广袤的土地,绝佳的地中海式气候,终年阳光灿烂,从一开始就是土地投机客们兜售宣传出来的“伊甸园”。
然而,南加州东南面是沙漠,西北面吹来“圣安娜焚风”,这个干旱缺水的“天使之城”成了那些农业移民家庭的“反乌托邦”。
之后,水权和土地权的秘密流转、石油商人的买凶杀人、唐人街上的帮会火拼和好莱坞的大亨情仇,在那些洛杉矶故事家们的黑色想象里找到了栖身之所。
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纳撒尼尔·韦斯特(Nathanael West)、詹姆斯·凯恩(James M. Cain)、菲兹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这个名单可以很长很长。
当然,名单上还包括他,托马斯·品钦(Thomas Pynchon)。
透过市区侦探所的百叶窗,雷蒙德的马洛(Marlowe)看到的是这个霓虹大都会的隐秘欲望。
每一次的案件调查,都是在试图将意义注入洛杉矶的过去。
“而更诡谲的是,这个城市没有时间意义上的过去,它的历史记忆是在地理空间上的别处,在东海岸,在中西部,在墨西哥,或者更远。
人们来到这个幻想之都,虚构和变幻着自己。
”黑色的悬念,即源自“现在的你”和“过去的你”之间的张力。
洛杉矶就像一块海绵,“吸汲着这些不断涌流的记忆的潮水,并且随之膨胀着”,变成了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笔下的“让欲望决定自己形态的城市”。
而欲望是无法规划的,洛杉矶所以也就成了一个没有形状的城市——它没有中心点,没有边界,向四面八方蔓生,成了詹明信(Fredric Jameson)那里“最后现代的城市”。
而在品钦的六十年代记忆里,这个城市其实有着严格的空间语法。
洛杉矶盆地是属于大都市的。
这里既有摩天大楼、商业中心、音乐厅和黑人贫民区,也有玻璃幕墙包裹下的警察局(LAPD)和司法大厦。
一山之隔的海滩小镇则是属于嬉皮士和冲浪客的,这里的标准行头是T恤、泳裤和拖鞋,游手好闲的人们辗转于大麻用品店和比萨店,在海边和空姐打情骂俏,看着冲浪好手踩着最后一抹霞光回到岸上。
痛恨嬉皮士的加利福利亚人住在洛杉矶东南隅的橙市(Orange),那里是共和党保守派的大本营。
那些搞摇滚音乐的大牌乐手和好莱坞明星多半住在多班加峡谷(Topanga Canyon),他们在大宅里和女粉丝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纵情生活。
在峡谷的下面,有个不起眼的农宅,里面住着自称“弥赛亚”的查理·曼森(Charles Manson),他将指挥自己的女信徒们去杀死波兰斯基的影星妻子莎伦·泰特(Sharon Tate)。
奥哈伊(Ojai)是南加州各类灵修爱好者的“香格里拉”,通神学会和“玫瑰十字会”在这里建起了精神修炼的场所,也是严肃的嬉皮士寻找天启的地方。
而那些真正控制着美国的隐形富豪们,则住在帕洛斯韦尔德(Palos Verdes)海岬或穆赫兰道(Mulholland Drive)的半山别墅里,从那里可以鸟瞰太平洋和洛杉矶市区。
“这些不同的地理处所,不仅是品钦《性本恶》这部洛杉矶叙事的故事节点,也是人物的心灵节点。
多克的城市侦探历险,就是驾车摆渡于这些不同的物理和心理空间。
”他所要拯救的前女友叫莎斯塔,英文名“Shasta”正是加州的第五高峰,也是当地印第安语中“洁白”的意思。
他们感情的消逝,同样是由地理坐标来定义的:一心想当电影明星的莎斯塔离开了戈蒂塔海滩,翻过山峦,进入市里,变成了所谓的平原人(flatlander)。
多克要寻找的另一个人,是诈死的乐队成员科伊。
从多班加峡谷的神秘豪宅,到奥哈伊的精神疗养院,科伊飘忽的行踪似乎暗示了在那个喧闹的时代,作为理想主义武器的音乐所面临的诱惑、迫害和癫狂。
《性本恶》的故事发生在1970年,几乎是大团圆式的结局:莎斯塔回到了海滩小镇,科伊戒掉了毒瘾与妻女团聚,甚至连亦正亦邪的地产大亨乌尔夫曼(Wolfmann)都安然返乡。
这种收束的结尾其实并不欢喜,反倒有几分悲情,因为它对应了一个时代的终结。
信仰爱和摇滚的嬉皮一代,在1969年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之后渐渐散去,迟迟不来的伟大革命,也随着第二年的曼森审判而化作了泡影。
海滩小镇上不再有期待惊天巨浪的冲浪圣徒,日落大道的夜总会门口也听不到迷幻摇滚的电吉他声,曾经充满激情和叛逆的六十年代,就像一根大麻烟,被踩熄在地上。
迷幻药的劲头褪去后,还有多少人记得自己当年的模样?
记得那个笼罩在雾霾中的洛杉矶?
而历史的教科书,并没有给这代人留下太多的赞美和追忆。
不过,好在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还记得,亨特·S·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还记得,品钦也还记得。
于是,趁着还记得,便有了这本书,《性本恶》,一个黑色的乡愁,关于那个已经看不见了的城市。
本文原载于2012年8月9日《纽约时报》中文网
1. 原著中,多克先打电话才去吃的饭,两个空间一直是单独分开的,小说的写法当然保证了空间的完整性,但最重要的是引出生活在戈蒂塔海滩的众人,呈现戈蒂塔的风貌。
电影中明显为了减少人物出场,所以这样设计,在与姨妈打完电话后切到比格福特的画面,随后时间转到第二天,与小说中一样,塔里克找到了多克,要求多克调查格伦;2. 索梯雷格作为小说中极为重要的人物,她是记忆的讲述者,同样整部电影眷恋的气息也和索梯雷格一直信仰的“利莫里亚”——也就是整个六十年代的追忆一样,颇像盖茨比的“绿光”。
PTA在处理这一人物时极为巧妙,索梯雷格被设置成了一个“幽灵”,她的画外音就像一个守望者,静默地观察着六十年代,这与小说中索梯雷格所占据的位置相似;3. 多克在峡景地产是被敲晕的,这与小说中的描述很不一样:“可能是这些奇异的感官刺激让多克在那个时刻突然昏厥了,他也弄不清自己昏迷了多久。
也许是他往前走时撞到了某个普通的东西,这解释了为什么他最后醒来时发现脑袋上有一个很疼的肿块。
”4. 多克与比格福特在小说中第一次见面的谈话明显减少了不少,电影省略了比格福特有收集铁丝网的癖好,在小说中这是作为多克送给比格福特礼物的铺垫,而在电影中没有这一设置。
同样,PTA也删去了比格福特试图拉拢多克的剧情;5. 在小说中,佛瑞兹也同样被删去,塔里克打电话的剧情也被删去,电影中的塔里克只出现了一次;6. 后普与多克的见面转为一个场景,没有环境呈现,并且直接交代了她和科伊是认识的。
在小说中,直到快结尾时,多克才得知这一线索,并在小说中通过莎斯塔的描述,得知了科伊如何入局,这与电影中有很大不同;7. 多克没有去找堂弟,这一设置先是在多克调查科伊一案上留下了空子,其次没有介绍“冲浪乐”对那个时代的影响,自然也没有了小说中关于冲浪、上帝之浪的描写;8. 多克找到斯隆,PTA也仅仅只用了一个长镜头就交代了斯隆和里格斯的出场,影片中对于里格斯的塑造几乎没有,这点很遗憾,小说中里格斯是侧面呈现米奇性格的人物,这也就导致了一点:小说中的米奇是纯粹的幽灵,他只出现在实体不在场的时刻,这无疑给了整篇小说一种迷幻的基调;9. 多克找领带虽然没有小说中那么详细,但PTA处理的很好,多克与卢兹不再有任何交集;10. 多克没有与Penny在餐厅见面,其实这也是整部电影与小说的不同之处,小说中,任何一家餐厅(这也是品钦的写作风格)都有着详细介绍,它们每一个都是整个宏大的六七十年代的风貌体现,而在电影中几乎所有的餐厅都不再有独特的特色,它们只是一个背景板罢了;11. 多克虽然也与FBI探员见面,但与小说中有所不同,电影中也尚未提及小说中的两位空姐。
这两位空姐在小说中本是多克陷入“金獠牙”阴谋的引子,加上班德的警告,品钦的描写无疑从“金獠牙”一出场时便为其蒙上了神秘的面纱,迷幻与混乱在这一刻就已经达成;12. 班德提到“金獠牙”,也从对话中提到了“帕克”。
帕克原本是多克与克兰希见面后遇到了波斯利(也被删掉)才知道的,但在电影中却直接交代了;13. 多克与科伊的首次见面与小说中虽然差不多,但是加入了一个画外音,提到多克为什么不直接说出自己已经见过他的妻女。
这一设置其实很重要,小说中多克的心思其实从未直观呈现过,虽然小说中有讲述到多克的“感觉”、“打算”、“目的”,但其实都是一种迷幻的指涉:“他隐约”、“似乎”、“不愿多想”……如此明确的呈现多克的心理想法(而非“状态”)其实很少。
根据前文,很多小说中直到后面才知道的线索,电影也是一开始就透露了。
这说明PTA与品钦在塑造“迷幻”基调这一态度上采取了不同的方法;14. 多克找到索恩乔询问“金獠牙”,没有“假钞”,也直接提到了米奇要接管赌场;15. 多克打电话给penny之前的剧情删改了许多。
在小说中,多克先是找到了索梯雷格,并陷入了迷幻的梦境中:“莎斯塔·菲正好在那里,她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强迫来到这里,独自一人站在甲板上,凝神回望着她走过的航线,看着她离开的家园……”并且利莫里亚又一次出现。
;16. 多克的父母没有出现,在小说中多克父母的出现是品钦将我们从迷幻中拉回现实的一个设置,也是结尾多克这场操蛋旅程的一个温暖收尾;17. 与Penny打电话被提前,有一些本应出现在小说三百五十多页的台词出现在了这里(按照书中的时间线应该是在一百五十多页);18. 多克与科伊在冲浪板乐队的住宅见面,在小说中,科伊和多克的这段对话几乎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而在电影中,科伊和多克交代的信息几乎是整部小说中多克从科伊嘴里得知的信息。
“你最好去问问莎斯塔·菲”这一句话本应是出现在小说中的三百九十多页,这时的莎斯塔也已经回来,而在电影中莎斯塔还处在失踪阶段;19. 班德与科伊发生的事情被删去,回程路上的信息也被删去,品钦在这一段的描写中将班德塑造成了一位被六十年代巨大洪流裹挟的迷幻少女,电影中班德成为了交代信息的重要人物;20. 多克找到比格福特,比格福特的搭档这时才被提到,在他第二次出场的时候。
在小说中,比格福特还未出场时,便已经提到;21. 没有法利,没有枪击视频;22. 多克与比格福特的谈话又被删减了许多,只留下了科伊案的相关信息;23. 没有与卢兹的做爱场景,同样也减少了卢兹对斯隆、莎斯塔、里格斯的描述;24. 克兰希说出米奇捐钱的事情,也道出了“帕克”,这些事情本应都是小说中后半部分的内容,但都被PTA整合到了一起;25. 少了与班德、科伊的对话内容,这些内容都被整合到了前文,已经经科伊之嘴说出了了;26. 多克收到了莎斯塔的明信片,随后去到了“金獠牙”公司;27. 在“金獠牙”这场戏中,PTA有意加入了多克进入牙医工作环境的场景,将后普口中的“假牙”与“毒品”联系到一起,这在小说中是很后面的部分了;28. 电影中没有给出多克一同随着牙医到达牙医去的目的地,是对电影节奏的一种处理;29. 提托这个人物被删掉;30. 与比格福特的对话被提前,比格福特指引多克去调查帕克,这在小说中是多克去过克里斯基罗顿精神病院后才出现的,而电影中前后顺序颠倒。
PTA这样做的做法无疑是很巧妙的,电影篇幅本身就两个半小时,但是帕克这个角色在小说中又是极为重要的,所以从帕克出场到帕克现身PTA必须用简短的时间,选择这种方法:比格福特提到帕克随后多克在克里斯基罗顿见到帕克;31. 索梯雷格现身,讲述了提托本应讲述的;32. PTA在克里斯基罗顿中加入了伯托奇的电影放映这一场景,很明显,电影已经不足够将科伊与伯托奇还有莎斯塔这复杂的人物关系讲清楚了,伯托奇在电影中买下了金獠牙号,又出现在精神病院中,至于为什么,这是一处留白;33. 克里斯基罗顿出现帕克。
在小说中,帕克的正式出场是后半部分的故事,多克先是通过特丽莲(这一人物在电影中也被删除)收集到关于帕克的信息,随后根据线索一直跑到拉斯维加斯,最终才找到了帕克;34. 克里斯基罗顿大改动。
在小说中,科伊与多克在克里斯基罗顿见面后是有一段谈话的,重要信息也被PTA整合到了前半段。
并且在小说中,米奇是在拉斯维加斯才出现的(被两个FBI探员带着)。
虽然在电影中,米奇也是如此,但小说中的米奇是没有和多克进行任何交谈的,更符合“幽灵”一形象,当然PTA在这里也做了一个很巧妙的处理。
米奇与多克的交谈神神叨叨的不知所云,这也是多克精神状态的一种外化;35. 没有了多克与奎多的对话,对比格福特的塑造少了一点;36. 莎斯塔回来,中间省略了很多,包括了比格福特去拉斯维加斯找帕克。
莎斯塔回来的这场戏中,台词是:“我回来了,那又怎么样?
这就是生活。
”在小说中,原话是:“哦,他(这里指米奇)安然无恙地回来了,是的,回家陪着斯隆和孩子们。
那又怎么样?
这就是生活。
”PTA的这一改动其实也改变了影片的一个重心:在小说中,经由很多侧面描写,莎斯塔这一角色对米奇有一种很深的情感,对于莎斯塔来说,他与多克的二人关系必须由米奇这一角色完成中介。
而在电影中,很明显PTA将莎斯塔放置在了一个核心的位置,她比起电影中的米奇更像一个幽灵;37. 厄尔(科伊的毒品商贩)死去这一信息被删掉。
在小说中,厄尔与帕克有着联系,比格福特指引多克拜访厄尔的室友开始走进了普鲁士的案件;38. 莎斯塔提到了自己出海的事情,但并未透露更多细节。
PTA在处理这场戏的时候加入了回忆/幻想的场景,很高明;39. 多克下定决心解救科伊。
其实这里与小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描写,在小说中,多克的这一“决心”没有直观地呈现出来。
小说中,多克是为了调查帕克与厄尔还有科伊的关系才将线索指引到了普鲁士身上;40. 多克得到了普鲁士的档案,阴差阳错地发现文森特被普鲁士杀害,文森特是比格福特的搭档。
这与小说也有不同,小说中比格福特已经提到过文森特,只不过比格福特没有明说,而是称之为“X警官”,他是在讲述帕克和普鲁士的故事时提到的这一警官,看似是随意实则是故意,与电影中的“碰巧”处理的好很多;41. 塔里克和克兰希的情节被删除,在小说中,ta们二人讲述了一开始的悬疑,格伦欠塔里克的东西正是一开始在狱中就欠下的枪械,也由此引出了格伦与金獠牙的联系;42. 多克去见普鲁士,佛瑞兹被首次提到,接着帕克出现。
在这里有一个挺有意思的点,在小说中,帕克和多克已经不仅仅是第一次打交道了,在拉斯维加斯二人发生了很多故事,所以当普鲁士怀疑二人认识时,帕克赶忙狡辩;而在电影中,帕克对多克是真没影响,普鲁士怀疑二人认识,但这里不是狡辩,就是真的不认识;43. 多克发现帕克的项链与莎斯塔带的一样,这在小说中是没有的,接着多克被迷晕。
在小说中,帕克跟多克讲了很多,那场戏中他道出了自己和格伦的事情,以及对多克的态度并非是电影中那么简单粗暴;44. 小说中,多克的脚踝上一直有一把枪,电影中没有,多克杀死普鲁士的枪是帕克的;45. 小说中,多克遇见比格福特后逃走,普鲁士还没死干净,电影中已经死干净了;46. 小说中对于比格福特和帕克的这段对话写的非常好。
在前文,多克初见莎斯塔回归时比格福特来找他,多克给了比格福特一个杯子,比格福特很感动,但嘴上嘲笑着多克这是假的。
在小说中,普鲁士死后,二人在分开时,比格福特提到这杯子居然是真的;47. 小说中多克发现比格福特把毒品藏到自己车后备箱时,先是跑到机场迷惑金獠牙,随后光是毒品放在家里到交货的戏都有一段时间;48. 多克在前去交货的前一天,在小说中梦到了利莫里亚与金獠牙号,莎斯塔、科伊等人都在金獠牙号上。
电影中所有梦境都被删掉;49. 电影中科伊感谢多克是面对面,是多克将科伊送回的家。
小说中的描写更动人,是后普打电话给多克,结尾那段对话是出现在电话中,二人并未见面:“‘你知道印第安人说的吗?
你救了我的命,现在你就得——’‘是的,是的,那是嬉皮士瞎编的。
’这些人,哥们,他们啥也不知道。
‘你救了自己的命,科伊。
现在你就得好好过下去。
’他挂了电话。
”50. 多克与索恩乔去看金獠牙的这场戏中,小说描写的也是更加动容,完美地呈现了索恩乔对于金獠牙的喜爱,也将索恩乔这个人物塑造成了一个怀揣着理想的凯鲁亚克式人物;51. 结尾多克与比格福特的关系收尾上,PTA其实做的很不错。
在小说中,比格福特最后一次登场就是告诉多克那杯子是真的,随后多克只是提到:“‘比格福特不是我兄弟,’多克在吐烟的时候想道,‘不过他显然需要人罩着。
’”这种留白其实在一定程度上让读者不由得联想比格福特这个人物的宿命。
而在电影中,前面一开头就提到的“比格福特把门踹开”终于出现了,这在小说中是没有的。
随后加入了一场异口同声的对话(这在小说中是在多克给比格福特杯子时候的戏),然后比格福特什么也没说,吃了点大麻,发了点疯,离开了。
这也是一种留白,不过是采取了另一种形式;52. 电影的结尾回到了莎斯塔和多克,而小说的结尾显然会更好一点:多克去找到了佛瑞兹,但佛瑞兹也离开了这里暂时不会回来。
多克在回家的路上,“等待这浓雾被阳光驱散,等待此时可能会在那儿出现的其他东西。
”
看了一遍,剧情并没完全看懂,只是了解个大概。
即便如此,当静静的躺在床上时候,却有些回味,也就想说说。
一开始,我并没感觉这片有什么出彩。
直到影片最后一刻,中年警察歇斯底里地吞食大麻的情景才给我强烈的情感冲击。
这个警察崩溃了?
还是释怀了?
(长期的)压抑——释怀——(无尽的)压抑——崩溃、疯狂这才是他的情感变化!
一个有情有义的嬉皮(屌丝)侦探为了寻找失踪的前女友不经意的卷入了迷雾重重的一连串事件。
跟着男主角的视野,我们观察着生活在这个社会各阶层的芸芸众生,也一步步的揭开了这个社会的隐藏的种种丑恶……最后,当主角发现他真正的敌人那个衣冠楚楚的上流精英(律师)和他背后的巨大势力,他妥协了。
他妥协了,也只能妥协。
他残存的正义感,他的执着已经让他失去了爱人,得到真相又如何?
或许挣扎到最后,他连自己也会失去。
“正义得到伸张了?
”“千真万确。
”——伸张个PI啊,伸张了你还在那里苦逼地抽大麻?
(堕入更深的深渊,只能继续沉迷。
)抽大麻是犯罪知道不?
看把警察招来了吧。
这个警察你认识吧,就是经常对你暴力执法那个。
可你现在也知道他为啥暴力执法了吧——他也苦啊。
搭档被杀无处申冤、被人歧视无力反抗还妻管严的压抑得释放啊,所以就经常揍你泻火。
谁让你比他弱呢!
当然,你也算一定程度上为他报了仇,所以这次他不是来虐你的。
你们一样苦逼,也就开始惺惺相惜了。
可你们的仇真正报了吗?
没有!
你们的冤,有人偿吗?
也没有!
生活依然暗淡无光,前途仍是无尽的黑暗。
想想可怕的现实,真是没有不崩溃的理由——但愿好基友,一辈子。
一个人的革命能走多远?
幸亏还有未来。
Where the american fate,mercifully, failed to transpire…——《 Inherent Vice》PS:片名(小说)被翻译成“性本恶”,我认为翻译的不妥。
如原片(著)名字,这不是一个探讨人性的作品。
还有人说这是黑色幽默片,有笑点。
我特么就一直压抑着看完了,没有笑。
现在想想都是泪。
《性本恶》是一部探讨人性复杂性的杰作,它的主题是关于人之初、性本恶的深刻思考。
电影通过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情节展示了人们如何在社会的大染缸中被塑造成为不同性格的人,以及在欲望与道德的十字路口所做出的艰难抉择。
这种对人性的揭露不仅仅是表面的观察,更是深入到内心世界的挖掘,使得观众能够从中得到深刻的启示和教育。
《性本恶》不仅仅是一次视觉盛宴,更是一场心灵的洗礼。
看完全班同学都懵逼了。
一个哥们说这里面是啥至少有十个plots going on吧,我也就顾着关注70s的金刚狼和一直在觉得身材很好很眼熟的最后发现是fantastic beasts女主的Shasta。
影片一开始一直以为是70年代拍的,色调和迷幻氛围都十分Altman,看到中途开始lost了去查了一下资料才反应过来是2014年的片子。
整个电影都弥漫着一股大麻味,隔着屏幕都觉得要high,彼时没有体验过大麻带来的欢愉感还没法体会到那种up in the air的感觉。
影片结尾警察把整盘麻叶吞下去的时候大家都傻眼了,可以可以这很hippie很美国很颓废。
btw原声很好听,Vitamin C真的可以听得很舒爽。
以及我不会说我又睡着了中间一段。
第26届法罗岛电影节第2个放映日为大家带来主竞赛单元的《性本恶》,下面请看场刊影评人们的评价了!
果树PTA电影里一贯的气质还在,但这一部真的缺少亮点。
Pincent迷幻,黑色,荒诞,性感,幽默,复古,嬉皮,悬疑,看这片子像微醺,70年代加州时代图景和众生相一桶猫人物多 线索支离破碎 充斥着大量对白 看到后半段已经完全丧失兴趣 结尾也不过如此。
唯一吸引我的依然是配乐和华金的表演 整体风格迷幻游离 好多人物偶尔出现几次之后便没了下文 Bigfoot这个角色挺有意思的Joeyside加州hippy往事,70s迷幻史,「唐人街」附体film noir打底,神神叨叨台词需要原著解码子夜无人属于PTA的《好莱坞往事》,与昆汀那种像是流着泪镀出梦幻光圈的情感不同,它更像是凌晨十二点把你从梦中吵醒的低音喇叭,是从水底浮现的倒影,是至暗中隐约的霓虹,扑面而来的都是对那个时代里潮湿和迷幻感的捕捉,杂乱但迷人,看上去就是要载你去一个危险的地方。
侦探永远是好莱坞电影里的万能钥匙,引领你遇见光怪陆离的人,打开他们不同的故事,他们堕落成瘾将自我耗尽,又像万花筒一样散发着诱人的生命力。
气氛大于一切,就是这样。
约克纳帕塔法我暂时无法从这迷雾中廓清出震撼的图景。
我略知她一二致幻剂不是沉醉不知归路唯一的解药,安眠药才是让你清醒远离梦境的罪证,只有像万花筒一样的Doc.才能在无穷的烟雾缭绕中寻找失落于现世的谜底。
你看,潮湿的冰棍黏糊糊地流淌在众多美人口水的唇印之间,性感的领带醉醺醺地穿插于梦呓般乱糟糟的底片之上,耐人寻味的真相让位于暧昧而荒诞的嬉皮士美国风情画,这场迷离劫仿佛没有终点,但也没有人想亲手终结这本妄想虚无又错综复杂的讽刺悬疑剧不是吗?
#FIFF26#第2日的场刊将于稍后释出,请大家拭目以待了。
文/鬼脚七看完《性本恶》观众大概会分为两类,一类感觉香醇酣畅,回味无穷,与片中略显古怪和奇特的气氛产生某种共鸣;另一类不明就里,云山雾罩,嘟嘟囔囔离开影院。
哦,应该还有第三类,他们在观影过程中睡掉了三分之二的时间——《性本恶》正是这样的影片,它必然只会激起观影体验上的两极分化,毕竟,这部影片在看似漫不经心的外表下,包含了众多的类型和故事元素:侦探,毒品和金钱,笑点奇特的喜剧,暴力和性,到最后,侦探和警长之间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同情和惺惺相惜,又让人觉得无奈悲怆。
保罗·托马斯·安德森的这部《性本恶》与其说是一部反映和回顾70年代美国南加州社会百态的怀旧电影,还不如说,这部电影(以及托马斯·品钦的原著小说)本身就是充斥着迷离的幻想和70年代本身。
70年代是是什么样的?
影片中的加州无疑正是最好的化身,也是笼罩全片的最大的背景底色。
侦探多克无所事事,吸着大麻,过着嬉皮的混沌生活,前女友的突然委托,他就浑浑噩噩地开始调查,去见莫名其妙的人,得到莫名其妙的线索。
在影片当中,事实上情节的发展并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而影片让人沉迷的地方在于,伴随着多克时而清醒时而因为大麻而嗨起来的状态起伏,在传统侦探片中的”探案“这个过程被大幅地消解了,我们只看到冗长的对话,和突然出现的转机,有的人物煞有其事,另有一些轻佻随意。
多克并不在这些事件当中掌握主动性,反而更像是被不知名地力量推动着一点点去接近最后的结局。
影片很明显地将这个过程和多克随时随地叼着大妈烟卷的行为并置在一起,构成了关于那个年代的最好描述:”混沌,但是快乐“。
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独特气氛是什么样的。
多克在全片中的死对头,警察”大脚“则是一个和多克完全相反的人,有条有理,刚毅上进,最讨厌的正是游手好闲的嬉皮流氓,但是他的生活状态,却是郁郁不得意,强忍着痛苦换来的周遭的嘲笑。
这两个人物的交织构成了影片的核心。
70年代是一个迷离的年代,它在烟雾缭绕当中胡乱前行,或许某个睡眼惺忪的痞子就能够轻易获得改变时局的关键,而克勤克俭的警察却一事无成。
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影片结尾处”大脚“当着多克的面把所有的大麻烟头都倒进了嘴里,这其中的悲壮和无奈是自己并没有办法和整个迷乱的时代抗衡,如果众人皆醉我独醒,那么独醒的人则避免不了痛苦。
但是影片也并没有把多克放在一个反面的位置上,他并不只是一个整天嗑药的瘾君子,他爱他的前女友,所以才会答应帮他调查,他勇敢调查,所以才会陷入危机,而更重要的是,在他找到富商米奇之后,故事本来已经可以完结。
但是为了救出那个”被死亡“的歌手,他还义无反顾地与毒贩周旋。
多克是个矛盾体,他的一半是原始的那个单纯的人,善良、坚定,另一半却是被那个年代所沾染的,犬儒、颓废。
这个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无法轻易地对他下定义,正如我们无法轻易地定义那个年代一样。
正是因为如此,影片结尾多克和”大脚“的那场和解才显得无比动人,多克理解了”大脚”的痛苦,而“大脚”也承认了自己的脆弱,两人分享了同一根大麻烟,然后挥手作别。
《性本恶》的入眼点是很低的,一个嗑药的嬉皮,一个不得志的警察,一场莫名其妙的阴谋,最后皆大欢喜。
但是在这个低视角后面,却是美国社会的乱世景象,无论是影片中若隐若现的政治环境,带有“老大哥”色彩的精神病院,古怪的眼科诊所,还是更为直白表达的,关于高利贷者、毒品商人、高层官员之间环环相扣的利益关系,都像是在剥开这个社会的一颗腐败毒瘤,秽烂恶臭之物从里面相继涌出。
多克或许还能借着毒品的强力药效得过且过视而不见,但是对于坐在银幕前的我们,则必须要目睹这个社会的最阴暗面。
从这个意义上,“性本恶”的结论,并不是指向了影片中这些蝇营狗苟的众生,而是指向了在这背后的,荒唐而可笑的,必须要借助幻觉才能存活其间的腐败社会。
这就是《性本恶》中的70年代,不残酷不壮烈,只是浑浑噩噩地生活着,上流社会或许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对于多克来说,需要的只是一支烟,一段感情,仅此而已。
影片结尾,多克和前女友坐在车上,回忆起他们当年的情事,只不过就像影片中大多数关于他们之间故事的情节一样,我们不知道这个画面,是不是仅仅只是多克的幻觉。
原载于《看电影周刊》2015年2月下
虽然一如既往受不了频繁的画外音,但保罗·托马斯·安德森 Paul Thomas Anderson还是保持了相当的水准。
同时非多线性的群像展现也再现了曾经最为擅长的掌控角度。
一直想找出他在《血色将至》《大师》以及此片潜在的个人特色,但除了旧时代下的人性解剖还真没有其它新鲜的说辞。
可能他自己还在摸索,如何架构自己庞大的总体电影艺术观。
The Long Long Goodbye
雖然內容不是我菜有點看不下去,但配樂都好喜歡。結尾字幕設計和配色也好讚!0304KOFA with鐘
没有信手拈来的水准,却自信过头彻底放飞,别再试图为玩塌了的PTA找答案。
什么鬼玩意
其实该是个复杂缭绕高逼格的片子,嬉皮士,复古色,但就是在迷幻边缘一遭,被散掉的形给蚀了。一旦始终无法入戏,两个半小时的导演剪辑版就变得冗长而摸不着北了,只感觉大家都在努力地演啊,但看到杰昆太像孙猴儿就分神,扯着扯着,自个儿也混沌了~
@Nuart
WTF?
No establishing shots, no action sequences, no closure, plenty of drugged haze, what-me-worry closeups, and one heartbreaking seduction scene. Hands down, the best film of the year.
操,又回到了过去那个令我忍不住说一句WTF is that的PTA。
又臭又长
唐人街+gone girl,癫狂的社会,腐烂的阶层,不可避免在尘世中湮没的美好与无邪,有点欧洲片的味,1/7的布努埃尔,1/8的费里尼,1/10的罪恶都市,1/5的穆赫兰道+低俗小说
只能说,很文本化的电影……
主角太幸運了,線索一個接一個蹦出來.其實這情況下故事並非難以跟隨,至少明線挺好懂的,要梳理的是暗線而已.不過影片的重心不在懸疑而在時代情懷,這方面算是PTA的拿手好戲吧,加上劇本本是改編自品欽小說,私以為本片洗脫了PTA敘事上一貫的硬傷,倒比過往作品流暢
麻,整个人看麻了。上一次给我这种体验的作品还是菲利普·迪克的《流吧 我的眼泪》…
有些类似《唐人街》,但故事更加离奇古怪。后半段有点像林奇,但林奇不会这么啰嗦。只看对白像是metafiction,因为没看过原著,不知道pta改了多少,但感觉写这个故事的和拍这个故事的人都有些精神错乱。
3.0 分兩次半看完,對原書還是有一定好感的,要不也不會看這片了。但整體處理的徒有其表感太重,絮叨完全可以不是問題,但把絮叨作為唯一的連接方式就讓人看得很不爽了。反正對於逼逼叨叨賤兮兮的女畫外音聽一次想搧她一次。
【6.8】质感非常棒,那种复古的调调,要不是都是认识的演员,真以为是上个世纪的片,片子有点绕。。没有太看进去,也许下次再看可能会好点吧。。
只有pta能拍出这样让人眩晕又觉得美好的时代风情电影
@电博 4.5 原先带着沉闷冗长看不懂的思想准备,结果分分钟笑疼嫌时间太快;案子只是个幌子,关键是伴随着迷离慵懒的气氛无以名状的冷幽默一路抽丝剥茧,人物纷杂线索错综一山更比一山黑,勾勒了一卷几乎面面俱到的70‘S加州上河图卷轴;如此气郁质竟是HE出来后神清气爽;觉着分数至少值7.8到8.2啊
多一秒都不想看!....恕本人愚昧,完全看不懂!...乔什演的片子怎么都这么难看懂《老无所依》也是,也就《复联3》的大boss容易,单也担忧人口问题心力交瘁,一脸愁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