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宁写于2008年1月31日)该片似乎和“长”、“慢”、“缓”等字眼有缘:英文片名十分长,《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片长也不短,看完需用时160分钟,而且镜头调动缓慢,结构还有点散漫,节奏更是舒缓悠长,在画外音的引述下徐徐道来。
然而,整个观影过程却不使人感觉漫长不耐烦,因它有股子引人沉浸其中的冷寂气质,这种如高士般的特质在如今的影坛是稀罕的,何况它散而不乱的塑造人物的手法也诱使观众对片中的角色想得更多。
影片主人公是曾经的美国西部大盗杰西·詹姆斯,这位被神化了的人物曾引发彼时的明星效应,想当年,他的国际知名度堪比马克·吐温,在他被手下人罗伯特·福特于背后枪杀后,尸身躺在冰床上的照片,竟如狮身人面像般热销大卖。
如果不了解史上杰西·詹姆斯的真正生平,也丝毫不妨碍对本片的赏析。
影片始于1881年9月,杰西·詹姆斯(布拉德·皮特饰演)一干人的最后一次抢劫,此后杰西的亲哥弗兰克金盆洗手了,“詹姆斯帮”逐渐解散,34岁的杰西也过起了隐居的退休生活。
19岁的罗伯特·福特(凯希·阿弗莱克饰演)是福特家的老小,一直不被重视且总被奚落着长大,他自小崇拜杰西·詹姆斯,是他的狂热“粉丝”,罗伯特渴望能像哥哥查理那样得到杰西的信任,能够和偶像并肩作战,成为他的左右手,并幻想着有一天成为惊天动地的“大人物”。
最终,这个野心家在杰西的背后开了枪,终于成了轰动一时的人物(粉丝做到这程度,令人想起了列侬和枪杀他的歌迷)。
几年后,罗伯特也被枪杀,陌生的来者声称是来为杰西·詹姆斯报仇的。
不可否认,这部影片里有大盗、有抢劫、有背叛、有枪杀、有西部旷野和19世纪末美国的历史背景,倘若因此就以为该片是一部纯粹的西部片,那就大错特错了。
同时,该片也非一部单纯的人物传记片,它并没有人物传记片常用的背景切入和镜头闪回,比之其他浮华抓眼球的东西,主创们似乎更愿意踏踏实实地解析人物的性格、表现其特殊的心理历程。
从而,该片更像是一部依托于西部辽阔苍凉的自然景致,着力刻画人物内心和描摹气质的影片。
而该片的摄影风格也令人心目如洗,凄冷清寂的色调容易让人想起光影的肃静经典时代,影片行进间漾出的淡淡怀旧感,令其不时闪现出一种诗化的韵味,而这种沉静感伤且悠远的意境,对人物性格的深层挖掘以及对角色心理的散点剖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效用。
那空旷肃穆如水墨画般的原野,那秋后的麦田、积雪的山林,无一不具丰富的意味,不论迷离奇特的画面组合,还是大量而舒缓的全景镜头,不论虑色的处理效果,还是整体场景的气氛推进,都令观众对早晚要发生的枪杀充满了想象和期待。
该片还使用了一些中部清晰周围模糊的视觉效果,一下子就令观众的视线投注在画面中间的人物身上,这种颇具匠心的镜头风格,既呈现出一种如怅然昨日般的感觉,又有一种主次分明的效果。
纵观全片,正是这种或全景整体或支离碎片的影像,很好的反应出了人物,特别是杰西·詹姆斯那不可捉摸的性格特征,也彰显了他似毒狼孤鹤又狐疑猜忌的诡异气质。
而片中每个人对他的看法,既沾边又不沾边,毕竟这么一位于20岁就出了名的大盗,还健在时就被诸多作者记者大书特书的“西部侠盗”,这个常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传奇人物,无论怎么解读,也都是部分的。
由此想起,杰西·詹姆斯将后背留给罗伯特·福特的那个场景——听到院子里女儿的歌谣后,杰西·詹姆斯有了片刻的恍惚,面容中有了些许的倦意,眼中似已有了泪,他将枪带卸下、放好,说要去擦挂画上的灰尘,而这个工作,他完全可以交给手下福特兄弟去做,此时的他不仅亲自去做,还将这个破绽摆出——经之前的情节,观众已知道,杰西十分敏锐,对身后突然闪出的人有如目睹,何况在挂画的玻璃上,他已看到了举枪的身影。
他这么做,仅仅是为了试探福特兄弟的忠臣度?
那似乎太冒险了,或许他这么做是以为福特兄弟不会在他家、在他子女面前开枪杀他?
那似乎又有点太过自信了,故而,他的这个举动和之后被罗伯特一枪毙命的结果,都令人费思量。
或许,作为一个于民间被过分书写追捧、名不符实的“明星英雄”,于官方被重金悬赏通缉的要犯,他真的厌烦了这种生活,厌倦了被崇拜,也厌倦了不断搬家以躲避警探,而之前他的一些行为举止,或歇斯底里的颠狂大笑,或漫长呆滞的冷漠恍惚,或完全陷入属于自己的境界,都让人感到他那种孤独寂寞且难以触摸的心境,或许他也完全不了解自己,或许一场非自杀的死亡正是他在内心深处所希望的。
可以说,为布拉德·皮特带来威尼斯影帝的杰西·詹姆斯是个诡异多变的角色,此次皮特的演技也值得影帝的称谓,他将这个角色拿捏的很有味道,特别是一代大盗的异常性格。
在片中,杰西·詹姆斯是个个性复杂的人,是一个行事果断的首领,具有掌控全局的气魄,更是一个冷酷凶残的劫匪,在抢劫之外还背负着诸多谋杀罪,他平日里虽少言寡语,但敏感多疑,又善于洞悉人心,总给人压迫强势的威慑感。
皮特饰演的杰西,时而阴郁冷酷,时而内敛沉默,时而多疑多虑,时而感伤自语,时而狂躁烦乱,时而神出鬼没,在观看的同时,令观者忍不住不断咂摸这个角色的内心世界。
如果说导演安德鲁·多米尼克力图再现暗杀背后的微妙动机,以一种“以形驭心”的方式,让人们去了解杰西和他的崇拜者罗伯特之间的情感纠葛、心境起伏与矛盾升级的话,那么,凯希·阿弗莱克则几乎是以亮眼的方式,出色诠释了罗伯特这个于亲密接触偶像后,因憋屈、自卑、羞愤、失望、害怕甚至是嫉妒等诱因,最终杀死偶像的年轻人。
这个青年是个矛盾综合体,即怯懦优柔又果断勇猛、即唯唯诺诺又野心勃勃,他不甘心活在别人的影响之下,努着劲儿想出人头地,可他总摆脱不了被奚落和嘲弄的宿命,于是在种种复杂的情感和心态下,他举起了枪,以人所不齿的背后袭击方式,且枪法精准地解决了他彼时内心矛盾和痛苦的根源,然而之后的他并没得到解脱,拿着赏金的他依旧矛盾痛苦,而且还多了一份空前的失落和后悔,直到他也被一枪毙命。
过去的一年似乎是凯希·阿弗莱克在银幕上确定自己“成色”的重要一年,这位著名影星本·阿弗莱克的亲弟弟,因没他哥高、没他哥壮、没他哥帅(虽有几分相似)、更没他哥绯闻多,一直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2007年,继在《刺杀神枪侠》中精彩的表演后,他又在他哥执导的新片《失踪人口》中担纲主演,本·阿弗莱克“举贤不避亲”,凯希也不负老哥的信任,在《失踪人口》中大秀演技,将那位私家侦探的心态拿捏的很有分寸,看来凯希的星途不可限量。
另外,在《刺杀神枪侠》中,凯希·阿弗莱克还展示出了所饰角色终极粉丝的另一面,徘徊在对偶像的挚爱与痴狂的边缘,那种近乎哀怨的“悲壮”眼神,张力十足,像一个渴望被所爱的人关注却总不能如愿的“怨妇”。
看来,小阿弗莱克的戏路很宽,以后,诸如同性恋之类的角色似乎也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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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半小时的片子,分了三次终于看完了。
本片基本可以用沉闷来形容,从Jesse James死后才开始变得比较有意思,而这时离电影结束只剩下不到三十分钟的时间了。。。
据我分析,这部电影让我看不下去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故事背景不够了解,身为一个中国人,我根本没听说过Jesse James这个在南北战争后被称为“美利坚国土上的罗宾汉”的男人,据说他当时是最帅、最酷、最偶像的万人迷,而电影把所有观众都当成是美国通了,在故事背景方面根本舍不得花一点力气去渲染,一直到最后我才领悟到Jesse James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是如此之崇高,这大概是我看这片看得很没感觉的主要原因。
其次是人物太过繁杂,那些人物的长相和名字把我弄得头昏脑胀。
怪怪口音的英语也是一大障碍。
不过说句公道话,大家的演技真的很好,尤其是Casey Affleck,果真如他们所说的盖住了Brad Pitt的锋芒。
配乐也很不错,据说是The Bad Seeds,据说Nick Cave还小客串了一把,这孩子蓄了胡子我差点没认出来。
如果对自己的耐性很有信心的话,还是可以看看的。
几天前了,在一场酒后的夜晚,也就是听见隔壁邻居的声响的那个深夜。
左右是睡不着,索性就看影碟。
《刺杀神枪侠》,布拉德.皮特在威尼斯获奖的那个。
影片的开头就是我喜欢的那种感觉。
男声低沉的旁白,夕阳西下的红日,泛黄的麦田中,我们的主人公,这个叫杰西詹姆斯的神枪侠盗出场,左手抚弄着过膝的麦穗。
恍惚间,场景像极了《角斗士》中马克西姆斯将军回乡,金黄色的麦浪翻滚,在微风当中哗哗作响。
神枪侠在夕阳的苍凉里,在美国的西部,一脸的阴郁和悲伤。
角斗士里的大将军,在辉煌的午后,志得意满的回乡,喜悦仿佛将墩壮的身躯轻盈了许多。
布拉德.皮特与鲁塞尔.克劳,两位英雄的演绎者。
其实,在这个季节的银幕上,这两位爷,真还有的拼。
《决战犹马镇》,这是去年圣诞档,另一个西部片的重镇。
克劳在其中以一个深受爱戴的匪首面目出现,不过表现平平。
相比而言,皮特这次的角色讨巧的多。
落魄英雄,多赚了些许眼泪。
说实话,节奏,确实是慢了些。
之前,我并没有看剧情简介之类的东西。
所以,我的本意不过是想用些快意恩仇的畅快,来转移一下我酒后盈余的兴奋。
看来,我失算了。
我不住地问一旁瞌睡的老婆,怎么样,能看下去吧。
什么意思,就你品位高?
老婆气极而笑。
其实,我的想法是,有人不耐春困,我又何妨做怜香惜玉的绅士。
好吧,触怒了淑女,只好继续装高雅。
真正的刺杀情节,迟迟无迹可循,更多的是沉默呆滞,琐碎的闲聊,莫名其妙的狂笑。
太多的细节,在光影中流淌,没有惊奇。
然而,很多感觉都是在影片结束时回溯到的。
杰西詹姆斯牵着马踏冰而行的时候,回头问,你想过自杀吗?
他向罗伯特赠一把漂亮手枪,说:“对我而言,我自己成了问题所在。
”一切都无所不知,一切都意味深长。
罗伯特,正是那个实施刺杀的叛徒,杰希狂热的膜拜者。
一个卑琐的乡下小子,带着一顶破礼帽,满嘴口音的说话,露出一口的黄牙。
不着调,但是坚持。
从小就收集有关杰希传奇的漫画。
以后跟随行走,在杰希坐过的椅子上沉思,在杰希睡过的床上体味,在沐浴的杰希背后窥视。
对这样一个狂热的Fans,杰希坐在浴盆里,冷冷的问他,你是想变的像我,还是想取代我?
退隐之后的杰希,以前的大盗身份依旧与他如影随形。
他失眠着,一边杀死可能背叛自己的同伙,一边又在半夜把同伙叫醒,诉说自己的痛苦自省。
一个多疑狂躁的英雄,还是英雄吗? 希杰半真半假的在与罗波特兄弟嬉闹,故作欢快的笑声苍白的在房间回荡。
洞察秋毫的眼神在狂笑中,显出无限悲凉。
今后,帅哥皮特可以宣称自己是演技派了。
同样悲凉的还有罗伯特。
当追随偶像的快乐被恐惧替代的时候,追星还会是快乐吗?
他说:背叛,只是因为害怕,为了保全自己,为了生存。
也有人说,情深不寿,爱重成仇。
刺杀的一幕,这是最叫我心折的一个桥段。
皮特与罗伯特的扮演者卡西阿弗莱克(他的哥哥可是大名鼎鼎的,饰演过《珍珠港》的本.阿弗莱克)之间的飙戏,平分秋色。
镜头一直在追随着罗伯特的眼神:杰希手中的报纸,同伙招供的内容,杰希发现报纸…直到杰希手里搅动咖啡的汤匙突然停滞,我们仿佛听见了罗伯特的心跳在那一刻的坠落。
杰希来到窗口,看着院子里,女儿稚嫩的声音在读书,刚才嬉戏时脱落的小靴子斜躺在雪地上。
出人意料的,这个一生警觉的巨盗,突然就自己卸下了腰间枪套,把坦荡的背部出示给对手。
或许,他在沉默中等待着的,上膛的枪栓声响,会帮助他解决困局。
“对我而言,我自己成了问题所在。
”在早些时候,希杰就对罗伯特做了怜悯的成全。
命运的结局,仿佛一切都是来自杰希的自导自演。
当他盯着画框玻璃上映着的,那两个正对着自己后背的枪口,脸上流露的那是一种什么表情?
明知是宿命,雄螳螂在最后看到在噬咬自己脑袋的,母螳螂的牙齿时,又在想什么?
不是绝望。
绝望是在之前,悲伤之后。
杰希的妻子悲恸在问罗伯特:福特,是你做的吗?
罗伯特在麻木的重复支吾。
正如,在之后重复着几百场的演出:我就是这样杀死了杰西詹姆斯。
终于,台下的声音在喊,懦夫!
罗伯特的所有努力,就在于希望成为跟杰希一样的英雄。
杀死神枪侠,就会成为下一个神枪侠吗?
“他们没有为我鼓掌。
”罗伯特在对女友倾诉着,满心惶恐,满脸的哀伤。
其实是,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向杰希开枪。
人们只知道,杰希是个英雄,杰希像个英雄一样的倒下,而罗伯特只是个在背后向英雄开枪的懦夫。
说实话,我倒觉得罗伯特并没有那么可卑。
虽说罗伯特的动机可疑,也像是有着噬父情结。
不过要说杰希,却也就是个罪大恶极的惯匪,政府拿他无能为力,罗伯特杀了他,再怎么也算是弃暗投明,替天行道吧?
设下机关擒虎豹, 撒下香饵钓金鳌。
虽说背后开枪是有些不太光明正大,却也总算是以除害为要。
枪声响起,一条生命转瞬即逝。
有的人在枪响之后美名传扬,有的人却只能继续孤独抑郁。
旁白在继续:博比(罗伯特的昵称?
)不会得到任何的颂扬,杂货店不会贩卖他遗体的照片,……手枪会点火,爱乐.梅会尖叫,罗伯特福特只会倒在地上看着天花板……随着干瘪老头,杰希的一个无名崇拜者的一声断喝和枪响,罗伯特猝然倒地,面容安详。
死亡,是不是也叫他解脱许多?
两个无奈的男人,最后都是以同样无奈的人生结局收场。
在最后,说个令人不解的事。
饰演罗伯特的卡西阿弗莱特在影片中表现的光彩,实在是要比皮特炫目。
而威尼斯电影节把影帝给了皮特之后,却吝啬的连一个安慰的男配角都不肯给他。
看来,在这个世界上,无论走到哪里,仅仅有实力,还是很不够的。
蓝切火车劫案之前,杰西·詹姆斯的兄长站在铁轨上,背诵了一首诗:“……充斥了我的双眼/我的灵魂、我的每个部分/病入膏肓,毫无救赎可言/根深蒂固,植入我的心田……”影片故意省略了第一行诗句的前几个词语,那其实是“自恋的罪愆”。
这几句隐含全片主题的诗出自莎士比亚的第62首十四行诗,仿佛是导演和编剧为观众埋下的一个暗示,告诉我们这是一个莎士比亚式的宿命故事。
而将因狂妄而生的镂骨铭心的天命感这一母题表现至极致的文学作品正是莎士比亚的悲剧《麦克白》。
《麦克白》是一个叛徒及暴君因恐惧和疯狂走向灭亡的故事。
苏格兰大将麦克白因为听信三女巫的预言,在同样野心勃勃的妻子的怂恿下,杀死了在自己家里做客的国王邓肯并代其自立,为了掩人耳目和防人夺位,杀死了自己昔日的战友班柯,同时因为恐惧和歉疚而越发疯狂和迷信,最终被复仇而来的贵族麦克德夫杀死。
麦克白无疑是个反面人物,这个人物不顾宾主及亲戚之谊杀死睡梦中的老国王,又残杀妇女和儿童,实行恐怖统治,但他仍然是文学史上最出色最让人感概的角色之一,因为他身上除了极端的残暴和极端的懦弱之外,还有一些庄严甚至光辉的东西,后者让他自信自己是受了“天命”之人,在发现“天命”抛弃自己时俯首就死。
同时,这是一个早叔本华几世纪看透了作为意志和表现的世界的角色,可以透视到自己并非生活的主导,而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伶人,在喧哗的幕前和寂静的幕后之间无意义地穿行。
我没读过杰西·詹姆斯及罗伯特·福特的传记,不知道这位在美国南方享有崇高地位的侠盗在去世前的一两年间是否越发乖戾多疑,越发迷信疯狂,也不知道杀死他的Robert Ford在行凶之后十年间是否重复了杰西的毁灭,一边装作并不在乎命运和天意的模样,一边用纸牌占卜自己的人生。
我想,疯狂、迷信甚至演戏这些被影片不断强调的母题,或许正说明导演有意让自己的作品踏上莎士比亚悲剧的轨道。
诚然,《神枪手之死》的三个主要角色(杰西,罗伯特,查尔斯)中,没有一个达到了麦克白的复杂程度,但是这三个人物共同肩负起了麦克白的人格,三人就像一个三位一体的麦克白,罗伯特杀死杰西那一刻就像是杀死一部分自己,就像一场漫长自杀的开端,在那之后兄弟两人不得不承担起这一复杂人格中原本属于杰西的那部分,无论是查尔斯自杀前的两年,还是罗伯特被杀前的十年,都是在等待死亡带来解脱。
年轻的罗伯特·福特是本片的中心人物,他幼稚、狂妄,一心想着获得荣誉,相信自己与众不同。
他崇拜杰西,跟随偶像的脚步成为另一个侠盗英雄也好,杀死杰西为民除害也好,他希望获得跟杰西一样的荣耀,然而这个二十岁的青年从没想过,一旦他获得了名声,之后将如何伴随着这种名声生活。
这就像麦克白夫妇,他们被加冕的梦想冲昏了头脑,不择手段地抢到了王位,却不知道如何头戴王冠生活下去,既不会治国,也没有继承人,更没有享受过权力带来的快感,夺位的目的似乎只有反叛强权。
而《神枪手之死》中有一个经典片段:罗伯特躺在杰西的床上,重复着杰西的动作,想象着自己是杰西,34岁,肋上有两个疤痕,左手中指上断了一节。
可这一切都是杰西·詹姆斯的表象,杰西在17年的劫匪生涯后有着怎样孤独撕裂的内心,如何过着有名望的一家之主和罪犯的双重生活,这些沉重的事实罗伯特想不到,他想到死亡,却想不到人生。
在向杰西开枪前,这个少年一直顶着一张缺乏内容的脸,他不恨杰西,就算恨,也只是恨自己的偶像不过是个平凡人,他没有自己的哥哥查尔斯那样纠结的情感——一方面无比害怕乖戾狠毒的杰西,一方面又对即将背叛他而不安。
罗伯特和弑君前的麦克白一样,仍然是个天真的人,不清楚自己暴行的意义,不知道自己追逐的所谓荣耀将与阴影相伴。
杰西·詹姆斯是三个角色中最接近麦克白的一个:他是个多疑的暴君。
这个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中心,强迫自己不信任的福特兄弟留在自己身边,不得私自交谈,闯到老搭档的家里杀死对方(和福特兄弟在他自己家里杀掉他一样,都是对宾主之谊的背叛)。
但是根据剪报对他的描写,很久以前(大概是詹姆斯兄弟帮派刚组成的时候,即十几年前),杰西是个有一双清澈灵活眼睛、性格开朗冲动、却又野心勃勃的少年,结合杰西兄长弗兰克念的莎士比亚诗歌,和弗兰克最终因为害怕杰西的暴戾而离开他的事实,我推测,少年杰西类似少年罗伯特,都是一心想获得荣耀的单纯男孩,为了出名而抢劫杀人,人杀多了才慢慢懂得了世故,逐渐会为自己的罪孽和对同伴的不信任而心神不宁,因为发现如今会对无辜的列车员开枪的自己和少年时代心向往之的侠义英雄形象——也是民间为自己塑造的光辉形象——渐行渐远而寝食难安。
此时的杰西已经不再天真,他身上满是成年人的疲惫,对着结冰的湖面喃喃地说“当你触及到死亡的边缘时就不会怕死,你宁愿死掉,也不想醒来收拾残局”——这是一个清醒者对浑浑噩噩的世界做的独白。
这句话也可以出自丧失掉威严、天命、家庭和求生欲的麦克白之口:既然无法再享有平凡人生的安宁,面对麦克德夫的剑,放弃抵抗,结束一切恐惧和痛苦进入永久的安眠,比违抗命运继续活下去容易得多。
杰西站在光亮的画框前,看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和10年的自己一样愚蠢而得意的罗伯特,我想这一刻他感到的是命运的轮回、骨子里的疲倦,以及迎向解脱的期盼。
最后还有查尔斯·福特,他身上突出体现的是麦克白的恐惧。
查尔斯本身是个没太大野心的人,但是正因为比较无害被暴君杰西留了活口,拴在自己身边,身负杀人和被杀的双重恐惧,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罗伯特仍未觉醒的恐惧和杰西早已麻木得化为疯狂的恐惧都体现在了二人之间的调和者查尔斯身上。
曾经听过杰西有关自杀那段经验之谈的查尔斯比罗伯特更早体会到了死亡的慰抚:既然无法入睡,就只好等待更甜美深沉的死亡了。
影片把这一点处理得极为精妙:查尔斯本来是睡得着的,无论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幕——罗伯特背叛并枪杀伍德——之前,还是在杰西向他透露自己杀死了同伴之前,查尔斯都在睡觉。
而在这两幕之后,查尔斯变成了一个失眠者:比如在谋杀杰西的前夜,查尔斯泪流满面,躺在床上对自己说“睡吧”。
和麦克白一样,和躺在床上都时刻摸着枪的杰西一样,他被自己的认识剥夺了睡眠,我相信犯下谋杀之后的罗伯特会跟他们一同失眠。
这四个人认识到的是同一件事:尽管自己曾有那样的野心,追求过那般的荣耀,以为命运就在自己的手中,到头来还是不禁要发现,自己只是个“戏子”,不是编剧和导演,会不由自主地落入生活的重重罗网中,所做的一切都无非一步一步地跟随命运为自己谱写的剧本。
可笑,可笑。
“我”是一个个体,我会思考自己的人生,我有自己的愿望,然而我无能为力,我的愿望是命运加在我身上的愿望(叔本华会说是世界意志),我跟亿万个同我一样的渺小个体一样,被命运的洪波推动,完成的不过是从无到有再从有专无这一意志,这样的人生,和虚妄有何分别?
Coldplay的主唱Chris Martin在一次采访中漏出他对妻子的前男友是Brad Pitt仍是耿耿于怀,前两天在家看了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我想可以理解那种心情。
在这部片里饰演的是无数次被诠解的Jesse James形象,内敛地表现出其凶残,忧郁,多疑,神经质,情绪波动以及在家庭生活中亲子之爱等等多层面的性格,固然是被浪漫化了,但最后他被杀一幕,从容不迫的气度,酷得可与阿兰德隆在le samurai中媲美。
如果我是那个乐队的主唱,我也会有unsecure的感觉呢。
其实除了主要演员,其他演员都有非常到位的表演。
也要归功于导演言简意赅的执导。
片中有很多场合是表面不露声色,底下却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紧张气势,一切又在不言中。
寥寥几笔嫂子与Dick在厕所的调情,有风度地勾画出风骚小妇人的形象。
这是一部非常优雅俊美的电影, 同事向我赞到该片的画面,看了时候果然是被摄影迷到,光影的运用,构图取景都是费了很大心思,比如开始大劫火车一段,火车的蒸汽与车头的强烈的射灯,林间的阴影投在带着面具的盗贼身上,这些elements的组合可以产生出多少有趣和难忘的画面出来。
我隐隐感到蒸汽车头的那个镜头有点向火车进站致敬的意思。
(maybe)西部片本来好像是有些过气的genre, 近来似乎有复兴的气势,出了不少优秀制作,更是在奥斯卡大显风光,不过那种男人性格,之间的友情,生死的命运从来是一个主线,由此而引申出来其他类型和题材的作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genre一直是生生不息的。
个人感觉现代的西部片摒弃或减弱了以往的英雄主义,近而更加侧重与性格深层,孤独,脆弱,甚至有存在主义的意思,Jesse James的故事有如‘che'一样,在西方已经是渗透到pop culture的程度了。
此片讲述这个家喻户晓的故事,话锋一转,重点放在另一边,扣入到当前的celebrity culture,无名小卒的15 minutes of fame,悲凉的感觉。
最后提一下score, Nick Cave和Warren Wallis和这种片子是完美的配合,结尾本人客串酒店流浪歌手,唱的是Ballad of Jesse James。
Jesse James是一個美國大紅人,無人不曉。
可惜,他的名字,在香港則是無人知曉。
導演採用了十分浪漫及唯美的手法去拍攝這部電影。
音樂及鏡頭無疑十分漂亮,但這卻不可以使之成為一部好電影。
我想這部片只適合對Jesse James有認識的人看,不然,就會看得不明不白,因為導演已經假設觀眾認識這個人,所以觀眾入場就是要看這個傳奇人物的一生。
對於我等無知的人,看這個長達2.5小時的電影卻是一種折磨。
My love said she would marry only meand Jove himself could not make her carefor what women say to lovers,you'll agreeOne write on running water or on air.这是团伙中的某人在那次对他们其中所有人都影响深远的抢劫行动之前吟出的诗句。
诗句总是显得深长悠远,和这个片子一样,片长有些恐怖,平淡无奇的旁白,时而穿插着回忆,这就是上映之前让人期待,上映后则反响寥寥的刺杀神枪侠。
似乎在努力营造一种史诗一般的氛围,让人有点想起燃情岁月,其实除了James和Frank,其他的同伙充其量都不过是些胆小的小混混,即便这个Bob也是一样,最后杀死James时,也不过是在他擦拭一幅画的玻璃的时候,从背后偷偷的开枪而已。
难怪要被人人唾弃。
影片的音乐确实要赞一个,把这种悲壮的气氛营造的很成功,大家都知道他终将一死,可惜不是战死在与人决斗中,而是死在同伴来自背后的按枪。
影片最后交代Bob的结局都用了近20分钟,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不过至少告诉我们,大侠就是大侠,无论怎么死的都有人去膜拜,而叛徒,死了之后则是无人问津,被人遗忘。
这种因为一个小事而牵扯出许多复仇的故事,让我觉得有些似曾相识,最后想了想,似乎有点美国往事的影子,至少,他们都很长……
“你的种种迹象让我很难过,我在想,是不是你对我的看法已经改变了。
You’re giving me signs that grieve my soul, and make me wonder, maybe your mind’s been changed about me.
抢劫火车的那个雨夜,Bobby悄悄溜到Jesse身边,除了树林的那次,这是第二次“奔现”。
他拿出简报,兴致勃勃地念着关于Jesse的描述,而精妙的词藻在巧妙的排列组合下,已俨然将Jesse James刻画成了一个让人浮想翩翩的模子,满足着不同人士掩藏在心底的情结。
和Jesse相比,描述Frank的段落在Bobby口中变成了“省略号”。
接着,被描述的主人公Jesse James开口打断了Bobby,坐在摇椅上,将头深深埋了下去。
那都是编出来的,知道吧。
They’re all lies, you know.
Bobby Ford,20岁,心智相较同龄人明显欠成熟,打从12岁(抑或更早)便迷上了报纸和小说中形象“伟岸”的Jesse James。
他将二人的相似点列出了一大串,在图书馆挑灯夜读偶像的传奇事迹。
第一次遇见Jesse,他出口便是炫耀——“我就是研究James Boys的权威”。
热血上头的Bobby往头上扣了顶破礼帽,兴致勃勃地找到大哥Frank毛遂自荐,希望成为James帮的一份子,然而,换来的却是Frank劈头盖脸的一波“威胁式劝退”。
现在想来,Frank的这波劝退,可是比单纯的“嫌弃”复杂太多。
在Frank喃喃的祷告声中,旁白亦开始娓娓道来:初期的James帮现如今只剩下兄弟二人,其余不是死亡就是锒铛入狱,而这最后一次的Blue Cut火车案,二人雇佣了一群当地的小偷和乡下人。
Frank不喜欢弟弟的古怪性格,阴晴不定,这是他们的最后一票,离开时的Frank走到Jesse所在的院中,远远望着,然后离去——探索Jesse性格真相的“重任”落到了观众身上。
不过,在我还在思忖“只剩兄弟二人”、“雇佣了一群当地的小偷和乡下人”和Jesse先前的那句“我不在乎和谁一起共事”之间的神秘关联时,Jesse却在目送Frank离去之后,当着Bobby的面砍下两条蛇的头。
Bobby,别怕,“信仰”的崩塌不是在一瞬间就能完成的。
当听说Jesse遣走了其余人,唯独留下了自己,刚看完屠蛇Bobby开心到飞起。
他觉得自己在Jesse心中的地位,定与别人不同。
Jesse曾说,“每个美国人都崇拜我”,这句话,你不得不信。
我指的不仅仅是人人跑来瞻仰Jesse遗照的盛况,拿Wood来说,这位表亲就对Bobby受到的格外“关照”表现出了不解及“嫉妒”——凭什么这个傻小子就能住进Jesse James的家中,还能吃他老婆做的饭?
此外,如果你有仔细揣度笨嘴巴Ed在面对Jesse时表现出的战战兢兢,或许时能从“畏”中嗅出一分“敬”的味道。
借着这个“崇拜”,抛个问题——你们觉得在Dick和Wood对峙时,Bobby为什么爆了Wood的头?
Wood拿枪闯进房间,房间里拿枪的人受到了警告,但他是冲着Dick去的,其他人不是目标,而几次打偏也说明了他并非一定要取命。
既然如此,Bobby为何开枪?
是觉得自己还是会受到生命危险?
可能性不大。
是因为枪手热血之魂上头让肾上腺素飙升,所以开出紧张刺激的人生第一响爆头枪?
也许可能沾点边。
此外,我还想出了第三个答案,一个我说出来我自己都想笑的答案——Wood曾经刺激Bobby说,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了,Jesse可是我的表亲,拿我当圣经一样疼。
于是乎,Bobby开枪打死了这个据说在Jesse心中“犹如圣经般”的男人。
至于这是为了刺痛Jesse,还是消灭Jesse宠爱排行榜的竞争者,就取决于当时的Bobby被真实的Jesse James打醒多少了。
不过话说回来,Bobby在Jesse心中,的确是特殊的,至少在我眼中是如此。
这个楞头小子对自己的崇拜程度的确远远胜于旁人,甚至超出了自己的理解程度。
Jesse将Bobby留在身边,Bobby开始拼命观察Jesse,殊不知Jesse也在观察自己。
没人能够像我这样走进Jesse James,还是用背朝着我,不配枪的Jesse James——Bobby露出痴痴的、得意的笑,可下一秒,炽热的内心就被浴巾下的那柄枪浇了个透。
我没明白,你是想要变得像我,还是想变成我?
I can’t figure it out. Do you wanna be like me, or do you wanna be me?我没有像原字幕一样把”be me”译成“取代我”, 总觉得“取代”这个词,含义浅了点。
总而言之,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大致为:”wanna be like me”=你崇拜我,”wanna be me”=你羡慕我所拥有的一切。
对于Jesse而言,如何理解Bobby的行为,也是自己内心自我认知的投射。
话说,这理解重要吗?
至少我认为是的,这将直接导致Jesse最终的选择。
Jesse主动把背亮给了Ford兄弟二人,这点毫无疑问,在此之前他卸下了枪,说不想引起邻居的注意,可明明早饭前,他还亮着腰间的皮带牵着儿子“招摇过市”。
不管历史是怎么描述Jesse James的,在这部电影里,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这是“借刀杀人”。
但你要说这是他“流芳百世”计划的一部分?
那我大概无法苟同。
“流芳百世”从来都不是计划,是注定要发生的事实;而“借刀杀人”,只在最后一根弦终于崩断的时候,顺势而为的结果。
小傻瓜Bobby哪里会伪装,Jesse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小粉丝逐渐脱粉,明白自己就是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故事里的写的,都是谎言。
他是那个用尽手段羞辱列车员并且想要爆他头的人,而喊停他的也只能是那个笨笨的Ed,其余人等皆是沉默。
亡命生活让Jesse始终枪不离身,憎恨一切背叛,以及绝对不轻易相信任何人。
但是,这就像一个诅咒,虽然能及时揪出那些放冷箭的人,却也会把信任和尊重他的人越推越远。
这是自食其果,孤身一人和众叛亲离是他最终的归宿。
纵观全片,我印象最深片段其实是Jesse殴打Albert的那趴。
Jesse扯着Albert的耳朵,捂住他的嘴,逼他说出告密者Jimmy的下落,男孩挣扎开来,大喊自己不知道,“你捂住我的嘴巴,我能说什么?!
我不知道,你这个混蛋,给我滚开。
”那一刻,Jesse愣在原地,他紧绷的神经能让他随时伤害到无辜的人,那一刻,他觉得刚才的自己仿佛是魔鬼。
同去的Dick觉得自己无法忍受这种行为,正准备离去,却看到Jesse伏在马上小声啜泣,紧接着,他跃上马背,独自离去。
所以说,看到部分朋友就奖项提名调侃本片主配角在选送时的”战略性倒置”,认为卡西的Bobby Ford才是主角,我只能嘴角一咧,再次“自以为是”地冒出来嘟囔几句:就剧本而言,Jesse James的刻画是我眼中最为完整也是最为精妙的,而我也是在这篇随笔字数增多的同时逐渐意识到,自己随缘挤出的句段也大都是以Jesse James为中心进行辐射。
当然,“主次之论”只在角色,就演员而言,又有谁不会为卡西拍手叫好?
回归正题。
Bobby的转变是被动的,Jesse是转动齿轮的的那个人。
大型脱粉现场并不是Bobby发现了真实的Jesse,正如我先前所说的,这是内心投射在作祟,这是魔鬼游戏。
做个简单粗暴的演示说明——Jesse在Bobby眼中看见小失望>>>Jesse对自己失望>>>Jesse愤怒,觉得Bobby因为失望所以很有可能背叛自己>>>Jesse使用暴力以及语言侮辱试探Bobby>>>Bobby继续失望,偶像塌房,Bobby决定交出Jesse>>>Jesse试探后为自己过火的行为道歉,之后又发现自己还是被背叛了>>>Jesse对自己失望,Jesse对自己失望,Jesse对自己失望——Jesse累了,真的好累——好吧,去擦灰尘吧...记得Jesse将Ford兄弟二人带至家中的那一段吗?
他们二人隔着窗户,时不时注视着对方的眼睛——他们都在猜测对方变成了什么样子,他们无法保证对方的想法,只能反复确认自己内心的想法,而这两种想法完全相反。
Bobby的变化史也是我们有目共睹的。
离开Jesse家,回到Ford家的农场,Bobby拿出百宝箱抚摸珍藏许久的Jesse周边,他在地里支了个澡盆,学着Jesse的样子洗澡,此时的他,对偶像还念念不忘。
堂弟Albert被打是个很重要的转折,Ford一家从Dick口中听到了Jesse的所为,这也许能解释Bobby为什么愿意转而维护曾经拿枪指着自己脑袋的Dick(讲道理当初的威胁还不是因为Dick害怕Jesse暴力问责--因为自己曾经和告密者Jimmy公事)。
Jesse因Wood的失踪来到Ford农场,晚饭时Bobby再次“被迫”讲起“追星史”,Jesse随手类比,嘲讽Bobby自以为是,动机不良。
这看上去满是试探的嘲讽,何尝不是Jesse对自己的另一种否定——如此夸张地迷恋我,这叫我怎么信?
但无论Jesse怎么想,Bobby终究是被这个类比惹怒了,他神圣的领域遭到了侵犯,侵犯者还是“神圣”本人。
Bobby说出了Jesse殴打Albert的事情,Jesse愣住了,我也愣住了,Jesse感受到了Bobby的失望,我也是,而且完全出乎意料。
Bobby终于相信了雨夜那天Jesse的话,那些漂亮的形容描述,其实是谎言。
影片开场不久曾有Dick用文笔(口述)惊叹众人的情节,我觉得这就是穿插于影片中的暗示,优美的文字实际上是那么华而不实,让你惊叹,又让回归现实的你最终失望。
当然,报纸上的东西,并不全是谎言。
Charley曾经的那句反问的确值得深思,他意欲指明的真实部分,究竟是关于Jesse好的部分,还是不好的部分?
这是一个我不大能确定的答案。
Charley-“你以为报纸上说的都是假的?
”Bobby-“他不过是个普通人。
”
报案后的Bobby将自己的逮捕任务告诉了Charley。
Charley说,Jesse是朋友,我需要考虑。
不过,在Jesse用刀抵住Bobby喉咙的那一刻,Charley吓出的眼泪便已经替他为最坏的情况做好了心理准备。
看惯了山姆·洛克威尔的不正经,这个Charley真的帅到我心坎里去了!
Dick被抓的消息被媒体爆出,当时在Ford农场的餐桌上,憨憨Bobby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其实摆明了Ford兄弟隐瞒了Dick的下落,聪明如Jesse,Dick于三周前被抓,那正是他带走哥哥Charley的那段时间,他一下便察觉到了背叛。
兄弟二人迅速起身,冲进房间,不知所措,惊恐,绝望。
Jesse转身后,Charley也转过身,倚着墙,这样他开枪时会更稳定,不会被跛了的腿影响,但是他举起枪的胳膊是那么绵软无力,精神也和肢体同样涣散。
如果不是弟弟被威胁,也许他就不是那个先于Bobby举起枪的人。
他的负罪感远重于Bobby,先前也是心智不成熟的Bobby前来安慰深夜在床榻哭泣的自己。
当时我并不能理解暗杀Jesse时Charley略显违和的肢体动作,但直到旁白说他在舞台上开始鄙视自己的弟弟,最终又扣下扳机,我才生得一点觉悟,反复把Charley的镜头看了多遍。
话说山姆·洛克威尔的这种表现手法真的是独一无二,也许,我感觉到的违和只不过是没能在脑海中搜索到同质的表演模式。
回到冰面上Jesse和Charley关于自杀的探讨——过于贴切了不是吗?
是的,看这部电影之前我哪里知道什么JJ什么Ford兄弟,看完之后瞅了瞅现有的资料,发现自己已经在导演的“提点”下完成了绝妙的心理侧写。
这大概就是电影的魅力吧,抓住历史的空白尽情添入想象,让原本几乎板上钉钉的形象不再扁平。
结尾“伯比不会得到任何的赞颂...杂货店里不会贩卖他遗体的照片...没有人会在大雨天的街上为他送行...没有任何关于他的传记...没有出生婴儿用他的名字...也没有人会花25美分参观他长大的居所..."似乎在默默的展现着最后这一句话,整部电影仿佛是Bob的传记。
他的成长,他的心里斗争,他的言语通过演员卡西·阿弗莱克(Casey Affleck)精彩的本色演出展现的淋漓尽致。
纵使忠诚与背叛是电影的主旋律...
第13届#法罗岛电影节#主竞赛单元第6个放映日为大家带来《神枪手之死》,下面为大家带来前线西部枪手们暗中博弈的评价了!
巴黎小情歌:不拿影帝说不过去。
曲有误:很多年后,他才能真正面对放不下的往事。
George:皮特把主角气质塑造得很迷人,有点像牯岭街里面的哈尼,但整体就不温不火。
我们敏熙:可供对比的竟然是……《霓虹恶魔》。
严重感觉刺杀前一天卡西的自摸戏应该更进一步。
莫扎特仑苏:撕破偶像的面具后更是刺穿了自己的平庸。
最后,他背叛了他,一个私生饭信仰的消亡。
Supremacyacron:皮特周围这波人一会换一个的,弄的我是直迷糊啊。
放完冷枪就完事得了呗,还逼逼赖赖的干啥啊。
Kai:这部电影看了一个月,但我很喜欢最后半小时,那种被时代、言论的浪潮裹挟无法挣脱的命运,让人唏嘘反思。
Outisss:摄影太美了,不愧是罗杰·狄金斯,光靠他的摄影我就能给这部电影很高的分,可惜光从故事性上来看,还是给整部电影带来了缺点。
卡西的演技出乎我意料的精湛,对比之下布拉德皮特就显得有些花瓶了。
盆满钵满赵+:我仿佛看到了一个一心求解脱的易先生和一个懦弱的王佳芝,这样的联想让我自己也觉得很奇妙。
“没人会为他写一部传记”,但是这部更像是鲍勃的一部传记片。
卡西弟弟和山姆洛克威尔的表现也十分出色。
欧.尹:两个男人的故事,两个忧郁又释然的结局,对崇拜与被崇拜的另类解读与深入剖析。
影片摄影极佳,配乐精到,皮特、卡西、洛克威尔等人均发挥不错,但故事真的没必要讲成这样,形成对人物境况的共情与思索,何用如此冗长繁复。
杰夫江:一部缓慢而富有诗意的西部传奇视觉小说。
往往英雄死后故事就会到头,但在这个传奇故事里,读到末章你才会发现真正的主角。
非常喜欢狄金斯用特制镜头模拟出的老镜头效果,nick cave和warren ellis的配乐也实在太棒了(nick客串酒吧歌手也很出彩)。
蝠蝠:摄影无可挑剔的精致,配乐轻灵悦耳,有些装腔做样的布拉德·皮特演出了神枪手杰西的不近人情与孤傲,然而帅则帅矣,却还是敌不过天生忧郁气质的卡西·阿弗莱克,无论是在戏里或是在戏外,卡西都在某种意义上跨越了自己的哥哥,拓宽了真正属于自己的道路。
松野空松: 这么长,这么没完没了居然不感觉无聊,一部分原因是我们不知道谁才是那个神枪手,谁才会死,所以长达2小时,带着这个求知并不难看下去,并且皮特的人物总是具有一股希胖的定时炸弹效果,他没有真正杀死那个人之前,你永远不能放下心。
当谜底揭开后有些乏味,不过好在卡西表演还行使得bob这个角色更为丰富弥补了解密后的看点。
Pincent:很适合用来诠释希区柯克关于麦格芬的定义,通往死亡的路途充满诗意,由坦诚细腻的内心戏和人物之间的精彩角力构成,能够一直吸引人看下去,最终回馈给观众的刺杀戏,表演、音乐、用光、剪辑、室内空间布置…一切关于电影的元素都是有效的。
人们需要英雄或偶像吗?
杰西•詹姆斯也可以是一个人内心的耶稣/宿命/美国(梦)的象征,两人之间这一组角色关系多值得研究啊。
Bwheat19920313:导演似乎想拍出一种史诗感,结果不知怎么变成了小家子气的争斗。
或者说,导演可能本来就不想拍那么宏大,结果不知怎么竟出现了一种不和谐的史诗感,导致整部电影显得不伦不类。
另外对于重点和非重点的把握也不对劲,尤其是刺杀的原因和刺杀之后的后果这两个明明最应该突出的点,前者感觉糊糊涂涂就说完了,后者用的时间实在太短,导致英雄变懦夫的过渡相当生硬,呈现的效果十分空洞,并不能在其中挖掘出人心的复杂甚至于险恶。
这样对于整体结构失败的处理,使得表演成为了最大的亮点。
卡西·阿弗莱克完整而又生动的演绎将这个人物完全立了起来,是一个彻底的S级表演,而布拉德·皮特虽比想象的好,但依然显得有些icon化,不够出色。
最后再夸赞一下罗杰·狄金斯的摄影——看到了没,大神就是这么出来的。
子夜无人:皮特太帅太有魅力,卡西青涩鲜嫩中酝酿阴郁风暴的危险气质也是自成一派,人物之间的关系普遍都比《教父》更加迷人,尤其是罗伯特和杰西的这一组。
我对你崇拜又充满畏惧,我是引路我的光明而我要去更高的灯塔上照亮地上的你,我的目光牢牢盯穿你宽阔的裸背再情不自禁地学你一样折起中指,只有我真正懂得且亲历了你所有的故事所以最后我必须用自己的方式才能真正将你据为己有。
可从你在壁画的倒影里窥见枪口却没有闪避开的那一刻,我就输了。
原来榜样是无法被杀死的,他连折堕的那一刻,都在用余晖发着光热。
“没人在雨天涌上街头看他的葬礼,没有人愿意花二十五分钱参加他小时候的房间,他只能躺在地板上看着天花板,光线越来越暗,而他连遗言都没说。
”世人皆看轻我,我不在意,唯我真正共有着你。
看得见的英雄和看不见的悲剧,这也是偶像和大众的关系。
#FIFF13#DAY6的主竞赛场刊评分将在稍后为大家释出,请大家拭目以待了。
神神叨叨,一惊一乍。
小人物为命而活,大人物为名而死。
故事和人物不知所谓,纵使旁白、节奏、摄影和配乐如此诗意
没记错的话好像没看完,MARK
摄影很好,配乐很好 有NC~
原声让我激动了一下,许久不见啊阴郁男。开篇闷了点吧,几次都要睡过去。
本片主要讲述强盗老大患上抑郁症和狂躁症,手下小弟被他复杂多变,怪异情绪折磨,惶惶不可终日,最终密谋先下手杀死老大,而后却被人唾弃的故事。本片长达160分钟,节奏极为缓慢,充分诠释忧郁症人的情绪世界,不失为又臭又长的典范。
建议Andrew Dominik去BBC找份工作,拍纪录片去....
画面很美
射杀偶像还是爱人?这满满的基情啊,爱而不得因爱生恨,真的只是因为他是个懦夫吗?几乎一枪不开就塑造了神枪侠形象,但唯一一次开枪杀人却是用了两枪才完成,和他的暴躁易怒猜疑一样,都是对西部和个人神话的解构,「他也只是个人」。所有角色都是有真实人类情感的人,这是它最好的地方。160分钟不够看,想看240分钟的。凯西才应该是威尼斯影帝啊。9/10. [230427]
DVD重刷。看睡了两次。电影由小说改编,全片充斥着大量解说画外音,加上镜头少有移动,看着像是PPT。本片的主旨有点类似《西塞英雄谱》那种对西部片传统的解构,只不过这部是解构盗匪片:刚成年的小本投奔传奇的西部大盗皮特,小有合作后便与整个团伙一起分散藏匿,期间成员发生矛盾内部倾轧,最后小本与皮特重逢时出于私利将其射杀,成名的小本四处巡演自己的“事迹”,渐感后悔。小本的角色在这里挺招人烦的,他为鸡毛蒜皮的理由射杀传奇,还是用背后偷袭这种肮脏手段,他在全片关注点怪异的无聊台词(比如说皮特和自己哥哥的名字都是6个字母)和睁不开眼、抿嘴好像随时要跟皮特上床的设定在这部没啥剧情的缓慢电影基本是编导逼着观众在看的东西,但是实在太难看了。而且这个精神状态很可疑的角色也谈不上有什么可辨识的内心嬗变,皮特等人也写得扁平
也许需要看第二遍……实在没有看得这么痛苦过
摄影+音乐一流,表演一流半,叙事手法三流。
画面好看,演得不错,就是故事太小气,陷入对于往事的迷恋。
皮特太帅了,演的Jesse James也是一牛逼江洋大盗,而且背景还有南北战争,所以Jesse这个人物很值得拍。但片子的重心在他逐渐退隐之后的各种上,虽然样儿拿住了,音乐也不错,但叙事太特么烂了,根本看不进去。卡西阿弗莱克演得很好
太冗长了,还有明明Casey Affleck就比Brad Pitt演得好为什么不是他得奖--2007年第64届威尼斯最佳男演员
★★★☆
“刺杀,不过是向Jesse,向这个世界屡次求欢未遂后,一次爽到巅的自慰。以及爽过之后,那随之而来的寂寥虚空、狼狈羞惭。虽悔恨,不能自已。虽不能自已,却深知将把悔恨无尽循环——他在一场场根据刺杀事件自编自演的戏剧中,700多次的重复,重温那段时间的种种,以期帮助自己再次找回幻觉中的高潮”
pitt不会选片
3.5。献给聚光灯下被纳入亮区又躲不过阴影侵蚀的人。卡西以男配被提名是一种绝佳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