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人说的那段:“辞职了、离婚了、徒步就别放弃了。
”十分动人,老谢也在旅途中得到很多帮助和启迪,但这是老谢应得了。
离开亲人打工结婚到离婚4年时间老谢恍如过了一辈子,找不到初心了,所以这部剧如果日本吹替版题目应该叫《初心者》。
如果祖国引进版《狂野旅途》,香港版《野外求心》,台湾版《狂野之心》。
其实这部片子看过也有不短的时间了,但却拖延着一直没写过什么。
看到它时我恰巧结束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旅行与动荡,回归有那么一点小安逸的生活,所以,它带来的感受十分个人并且强烈,我害怕一抬笔便不受自己掌控,把好好一篇文搞成了滥煽情。
现在嘛,过去了这么久,我尽量吧这是一部根据个人自传改编成的电影,讲述了作者Cheryl孤身一人90多天徒步太平洋山脊小径的故事。
情节异常简单,如同日记般的点滴记录。
电影一开始,一个女人背靠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坐在山顶,拔掉自己因为穿着不合适的鞋子长距离徒步而变得血肉模糊的脚趾甲。
在屏幕前的人都看着肉疼的时候,她的一只登山鞋翻翻滚滚的掉下山去。
于是她把另一只鞋也扔下山去,朝着山谷歇斯底里的大吼。
我们跟着这声音,跟着她,一点一点追溯到旅程的起点,故事的开头,看看她是如何踏上这一千英里的漫漫长路。
Cheryl选择徒步的太平洋山脊小径(PCT),全长4200多公里,沿着北美最高的落基山脉,从美加边境到美墨边境,纵贯美国西部,涵盖了从沙漠到雪山的各种地形,景色绝美,天气多变,路途遥远又艰苦,全程走完大概需要4-6个月。
即使在资讯发达、装备先进的现在,每年能走下全程的人也不过几百。
Cheryl要用100天,走她能走的最远的距离,大概1200英里。
对于几乎没什么户外经验的Cheryl来说,这趟徒步的开始完全可以算作一场灾难。
她的背包大到几乎能把她压趴在地上;她的炉子因为用错了汽油在用过一次后便坏掉,只能吃冷水泡麦片;第一次一个人在荒漠露营,住在好不容易支起来的帐篷里,她在半夜惊醒时打开手电向外张望,然后对自己说,我不害怕;她每天只能走1112英里,每两分钟都会想一次放弃。
连续吃了8天冷饭,突然偶遇一个开着卡车的男人,她激动地跑过去寻求帮助,却在等待时从对方车里发现藏起来的手枪。
跟着他走,可能意味着一顿热饭和久违的热水澡,也可能是危险。
他问她,你是什么样的女人,像人猿泰山里的简那样吗?
在闪回的片段里,我们看到她的完全搞砸了的,loser的生活。
她有一个深爱她的前夫,但是她出轨,很多次。
在离婚当天拉她着他一起去纹身,面对纹身师的疑问,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直言不讳。
她对自己用药,怀着一个不知道父亲的孩子,折磨自己而又自我厌弃。
如她自己所说,她亲手毁了她的婚姻,还有生活。
她告诉他的心理医生,谈话并不管用。
然后,她在商店的橱窗里,看到带着照片的太平洋小径旅行指南。
她要一步一步,走回曾经那个有责任、有追求的自己,那个妈妈眼中的自己。
于是她买下了那本书,出发了。
她开始扔掉巨大的背包里面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拔掉即将脱落的脚趾甲,换掉不合脚的鞋子。
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横亘的过去渐渐浮上来。
那些曾经压垮她的,似乎无可化解的过去,在对着群山的那一声嘶吼中,裂开缝隙。
她终于学会像母亲一样,坐在门前欣赏夕阳,沉浸于野草的香味。
走了十几天时,她遇到一个男人,他强壮、有经验、训练有素,每天能走22英里,给她讲后面的路况。
后来,她从别人口中听闻他早就退出的消息。
她几乎是徒步路上唯一的女人,受到照顾,也遭受惊吓。
直到路程过半,她才遇到另外一个同类。
面对试图采访她的人,她能说的只是,这是我的生活。
在接近终点时,她遇到一个小男孩,用甜美的童音给她唱《红河谷》。
小男孩离开后,她在雨中纵情大哭。
徒步的第94天,站在终点众神之桥,她说,感谢这每一步足迹所教会我的,还有目前无从得知的一切。
她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出口和归途。
How wild it was...to let it be.那一刻,恍若开悟。
曾经有一段时间,疯狂迷恋各式各样的户外运动,登山、攀岩、攀冰、速降、滑雪、徒步。
这么些年过去了,大部分都慢慢封存淡忘了,连那时最爱的登山都很少去,但是,徒步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也许是因为这是最贴近人类原始本能的运动吧,没有太多的心跳挑战,也不需要更多的技巧,即使年纪渐长,体力下降,也总还是可以完成的。
但更多的,是喜欢那种缓慢但又绝不回头的行走方式吧。
可能在下一个转弯就会有的新惊喜,也可能会遇到糟糕透顶的天气,但不论好坏你都只能继续前进。
喜欢在荒芜的野外或者茂密的丛林里,倾听自己的声音;忘记前方的距离,只记得一步一步地前进。
从开始到结束,影片里始终萦绕着那首保罗•西蒙的《老鹰之歌》,在回忆里,在旅途中,在一切结束的时候。
I'd rather be a sparrow than a snail我宁可当麻雀也不当蜗牛Yes I would,If I could我宁愿如此,如果我能够I surely would我当然愿意 I'd rather be a hammer than a nail我宁可当铁锤也不当铁钉……I'd rather be a forest than a street我宁可当森林也不当街道……回到Cheryl被问过的那个问题,what kind of women you are?
答案只有你能决定。
若有可能,该当伴着这歌声,一步一步走过那条小径。
本来2014 Top-15 拍完想要休息一下,但是 Wild 看掉之后还是忍不住写一篇。
Reese Witherspoon 的制片公司当年赢下Gone Girl的版权后,她就想要演Amy,不料争取到的导演David Fincher 不想要让她演,于是她就退出了。
接着她制作了另外一部由畅销书改编的电影,也演了主角,这就是Wild. Wild 改编自 Cheryl Strayed 的书 Wild: From Lost to Found on the Pacific Crest Trail ,讲的是她自己的真实经历。
影片中Cheryl由Reese Witherspoon 扮演,她深爱的母亲病亡,自己陷入毒品和滥交的漩涡里不能自拔,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老公,失去了生活,在堕胎之际看到一本关于太平洋山脊远足的书,于是在没有精心准备之下就背上行囊,决定一个人踏上始于墨西哥止于加拿大的长途跋涉,企图……她一开始要企图干嘛,我也不知道,但跋涉结束之后,Cheryl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她也在四年后重新找到了自己。
我既看到过有人说这电影拍得没有书好,也听到过有人说这电影拍得比书好多了,于是我特别庆幸还没读这本书,因为我记得我在电影院里看的时候特别欣赏电影的拍摄和叙事方式,喜欢演员的表演,感觉人物的情绪特别容易接近,也钟意电影对音乐的运用。
我知道我作为冰与火读者看《权力的游戏》第四季的经历颇坎坷。
倘若我看过Wild原著,还不知道我能不能毫不分心的好好看电影呢。
电影需要克服的最大困难是它自己的主线故事,主线是一个女人一个人走路,俩小时,怎么能拍得有意思?
最明显的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就是把优美的风景放进电影里,这一点电影做到了,Cinematography确实不错。
但只靠风景就成了屏保了,还得靠叙事和其他的技巧。
整体上,这部电影虽然扛着很沉的感情包袱,但是幽默的地方有不少,很多幽默都是主角的主观的恐惧联系起来的。
说白了吧,作者当初没怎么准备好就决定出行,绝对是个傻逼。
事实也证明,带错了燃料,带错了鞋,多带了那么多没用的东西,包括12个避孕套,还现学搭帐篷,她当初真的很傻逼。
但是电影中主角从来不自怜,fuck fuck骂几句以后还是解决问题,同时不忘记自己挖苦自己几句,这样的效果使得我并没有对主角产生反感,反而觉得故事不无聊了。
这部电影没有专门的原声音乐,所以感觉蛮自然的。
它引入音乐的方式,是收音机,是主角自己的哼唱,是遇见的人唱的歌曲,是某些画面带去的回忆里的歌曲,用音乐带入闪回是蛮巧的。
于是就提到了我最欣赏的一方面,就是闪回的处理。
我跟客户打交道时经常需要让他们回忆很久以前的事情,对于“记忆”是一个断片一个断片的这种形式我是深有体会的。
电影非常逼真的捕捉到了“记忆”的真样貌,主角的记忆有时是不同事件的画面拼起来匆匆闪过的,有时是重复的画面,有时是一段对话;有的回忆是被音乐或者语言激发的,有的是梦境,有的是触景;有的是有声音的,有的是没有声音的;而且还不是按时间顺序来的,我们平时回想东西的时候正是这样的。
一开始我觉得这样子叙事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但越看越觉得这样好。
如果一开始就从嗑药滥睡演起,观众对于主角的亲近程度就远低于现在这个效果了,观众的注意力也不会保持集中。
主角从头到尾确实没有碰到过特别惊险的遭遇,但是也算艰苦,而几次在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碰到一个陌生男人,Cheryl都要首先提防这人是不是会强奸她,这是一个从女性角度出发的蛮新鲜也蛮真实的表现,我作为男人反正觉得,“哦,我从来都不需要有这种想法…”至于电影的主题,则是侧重表现Cheryl对于妈妈的爱。
此处可以恰当的提一下表演了。
Reese Witherspoon跟Laura Dern就差9岁,我觉得她们演的母女竟然演得很真。
Reese会被提名的。
她是真的背着那个很重的包袱,真的走在那些漂亮但是荒凉的旷野里,人物发展比较明显,表演很真,感情充沛。
我刚才也说了她一开始是个傻逼,但是逐渐的我们看到了她的变化,她可能更纤瘦了,但是她的灵魂更硬朗了,她的一举一动更加笃定了,而她的气场也明显强了。
我尤其喜欢Laura Dern的表演。
说实在的有时候我觉得她挺可怕的,尤其是在她在Recount里演了Kate Harris之后。
此片中,Laura Dern演的妈妈特别有爱。
这个人物的去世能让女儿放弃自己的人生而跌到谷底,观众必须看到她有多重要才能接受,否则大家就只会对主角的自暴自弃产生反感。
Laura Dern将妈妈的阳光,坚强,和深深的爱都表现得特别满。
希望Laura Dern 继去年父亲被提名以后今年接力被提名,再带老爷子逛一遭颁奖礼,并不是出风头有多好,只是可惜去年Bruce Dern (Nebraska) 没拿奥斯卡,还不知道能不能再有机会拿,期待Quentin Tarantino的Hateful 8. (我脑子里这么多东西跳来跳去的你们烦不烦啊?
)饰演Cheryl的前夫Paul的Thomas Sadoski,这个演员是整个The Newsroom里面我个人认为对于Sorkin的台词最有把握的人,他在那个戏里面把我一开始觉得自己肯定会不喜欢的一个角色演成了我唯一喜欢的俩角色之一。
在这部电影里,Sadoski的表演也很强大。
他的愤怒,他的无奈,他对Cheryl的爱,都特别能体会。
观众都看得到,这个老公一点错都没有,而Cheryl和Paul两个人之间的爱还是特别特别的深,Paul这个老公是个好老公。
但两个人却依旧要分手,就是因为老公再好Cheryl自己也体会不到快乐,这纯粹是Cheryl自己对自己人生的选择,也是对Paul的负责。
“人家对你多好啊!
” 或者 “一块儿过不挺好的嘛” 这种评论是人们非常习惯说的话,但却同时也反映出社会在将恋爱和婚姻理想化、万能化、里程碑化的同时下意识的忽视了个体,女性是可以也是有权利为自己的人生做不同的选择的。
Cheryl能迈出那艰难的第一步,即使是完全漫无目的的迈出,也算是她找回自己的路程中勇敢的第一步。
(感觉又略主观)另外一个小细节,片中幼年的Cheryl到药店买药水帮母亲疗伤,并且跟母亲一起玩耍跳舞。
这个幼年的Cheryl的扮演者是真实的Cheryl的女儿,而这个小女孩就以此方式跟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外婆" 进行了互动,我觉得这个小细节特伟大。
如果Reese再次被提名,导演 Jean-Marc Vallee 是连续第二年帮助演员提名奥斯卡了(Dallas Buyers Club),今后排队来找他的大牌会增多吧。
有趣的是Reese和去年得奥斯卡的Matthew在Mud里面是演情侣的,而Mud算是一部真正让大家觉得McConaissance到来的一部电影。
虽然Witherspoon的职业生涯还算鲜活,但是也祝愿她今后能演更多有意思点的角色,我一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演员。
有的人觉得看着看着就觉得该结束了吧,我又要反对了,演完的时候我特别不过瘾,觉得结束得太早了,想要继续看下去。
我觉得电影想要传播的情感都出来了,我都特别受用。
这应该是我这辈子从头到尾认真看完的第一本英文书,我花了大概一个半月时间看完。
在从家到城里往返的火车上每天看几页,根据情节变化,有时候不管边上多吵都能看进去,有时候很安静但是注意力就是集中不起来。
因此有些部分我看书也确实没看懂,有些桥段也自然漏掉了。
四个小时之前我上网下载了这个片子,两个小时之前我看完了原著的最后一页,燃得不行,好像我和作者一样刷了PCT——挺厚的一本英文小说,能从头到尾看完对于雅思考了两次6分死活上不去了的我,精神上来说怎么也算是刷了个半程的PCT了吧。
当然主要并不是我好不容易看完这本书,主要还是跟着作者一路走过来最后被结尾感动。
合上书后我迫不及待地直接打开电影,一是因为我一直盼着这一天看完这本小说然后马上看改编电影,这肯定更能理解,二也是想说试着把看书没看懂的桥段在电影里补回来。
电影将近两个小时。
这种拍摄手法我还真没想到,优点是完全尊重原著作者的各种插入回忆;缺点是真的太尊重了,无限玩意识流闪回我这看过原著的有时候都觉得心慌。
大体上来说还是比较贴合小说的,但是不能免俗啊,无论怎样都免不了“电影永远比不上原著给力”的事实。
单说电影本身的优点其实完全值得豆瓣的7.5分,那么在此小吐一下缺点吧,不吹不黑,当然知道所有小说改编电影都不容易,只是单纯讲讲。
实话实说,电影版至少跳过了40%的、我个人觉得比较精彩的桥段,例如Rainbow gathering,主角遭遇大黑熊和“要求了两回寄新鞋”之类的(更多没有拍出的情节这里暂时不细说了),Cheryl一路上遇到的旅伴电影里也比原著少了至少一半。
而电影版删除的这些旅伴中,我真不能理解居然少了Doug(同样,原著情节这里暂不细表),作者在原著中不止一次提到过这个大哥,在她的旅程开始的早期,萍水相逢的此大哥帮了她不少忙,后来路上偶尔分分合合,小说最后提到Doug在和她最后一次告别后,2004年去了新西兰玩滑翔伞不幸失事遇难,年仅31岁。
Cheryl甚至在小说结尾鸣谢部分的最后一段再次提到他,“他将早日度过冥河到达另一个世界”。
这么一个重要的大哥,电影里没有出现,真是比较惋惜。
此外发现原著中一些桥段发生的时间线被打乱了,当然这不算硬伤吧——如果观众暂时没有看过原著或者不那么死忠原本的话。
只是看过原著后再这么看,确实觉得有点别扭。
有些看书的时候非常有画面感的部分,原著中有一个场景是说Cheryl在一片“她见过的最美最壮观的星空”下回顾自己的生活,放声大笑然后失声痛哭,读到这时我自己几乎都有身临其境想哭的冲动......然后就这么被电影忽略了。
还有些原著中挺占篇幅的桥段电影里有点敷衍着就一笔带过了(忍痛枪杀母亲的马那一段),这也没办法吧,毕竟有时间限制。
不过不得不说,看了电影确实帮我补回了一些之前看书没太看懂的地方——没有我之前期待的那么多,但总归还是有点帮助。
然后觉得电影女主角还是挺拼的,除了感觉这一口一个shit一口一个fuck原作者好像没有那么糙之外(不过Cheryl阿姨本人看着是要比电影女主糙一些,没看错的话作者本人就是客串的正片开始时把女主送上路的卡车司机),其他在路上的部分,特别是包括母亲去世后一段时间的各种没羞没臊的生活,这些都真是毫无保留的拍出来了。
相比之下其他男演员倒觉得有点假,原著里对作者来说差不多和Doug一个地位的Greg电影里看着居然略有点变态,而后半段原著里真有点变态的邮差(片中最后一个递给女主补给盒子的大叔)电影里却看着还挺nice. 反正如果真要喷的话,个人感觉就是有些男配角好像没怎么选好。
总之看了原著再看电影,总会有惋惜的意味觉得虎头蛇尾。
不过除此之外,还是挺不错的。
最后Cheryl阿姨牛逼!
在戏院看完《wild》的時候,真的是拍起手來,八個字:真!
的!
太!
他!
妈!
的!
好!
了!
故事的記敘方式其實很好,一直交叉從前的往事,漸漸的從不起眼的小事和不能適應的旅途穿接,慢慢到旅途平靜的心境翻撥心中最痛苦的事,簡直是看得令人心疼。
我發現年紀越老越大,就越像女主角一樣,我們終不太能專心地回想從前的一個片段,而是複雜的思緒會將很多不同時段的零碎片段剪接一起,走馬燈一樣,完全都不記得當時幾歲了。
而看這部電影令我最大的感觸是: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尊重每個人的所謂:最痛苦。
就好像我們不明白小孩子為甚麼哭著要冰淇淋一樣,因為冰淇淋就是小孩子的一切。
就好像我不會懷疑女主角最傷心的事,就是媽媽的離開一樣,女主角慢慢演過來真的演得太好了,而相比當年Reese Witherspoon在
她將一個各个阶段的乖女生,叛逆、迷失頹靡、濫交墮落、再到堅強韌定至崩溃解脱的人物個性詮釋得十分到位,丝丝入扣,說服力超強,如果連奧斯卡提名都沒有的話,真的要砸電視機了。
我喜欢电影里主人翁遇见的人,不尽然世界上都是坏人,让人觉得人情味其实处处可见。
当然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是做人这回事,不是每一次都会遇上坏人的,我们总不可以因为被骗一次就认定世间是黑暗的,而不是自己因为在人世间浮沉多年,就不相信自己不能继续天真。
我们可以从女主角的母亲的角度看看,她的世界何尝不比女主角来得可悲十倍,却还是能看见世界的美好?
所以,事在人为,像是最近朋友常说一句话:“心中有观音,看见世界自然一切都美好。
”而我对于那些人常常对我说大人的世界有多复杂之类的,可我却觉得那只是做人的一部分而已,我内心是觉得,下班以外的世界,都是自己可以操控的,那里本来就可以不用那么复杂难熬,可那都是你的选择,你选择了忙碌与在乎别人对你的评价,而忘了如何欣赏世界的美好。
電影裡,我們看見的除了是要完成一個目標,更是要向過去的一切告一段落,而狐狸的出現,仿佛是一面借鏡,讓角色本身去窺視自己的好奇,膽怯和包容自己的陰暗面(首先出现了《小王子》的感觉,后来觉得像是《The Life of PI》)。
而結局狐狸的出現,真的為整部電影做了一個完美的結束,那代表着解脱,代表着无悔,勇气。
人生裡頭總會有很多挫折,就如我常說的:既然人生都不完美,我們何必浪費時間去計較遺憾,倒不如好好欣賞今天活著的美。
電影裡一首 《紅河谷》終於讓她明白生命的真諦,她終於明白母親的話,看清楚人生只要活著,就是希望。
故事结尾聽到她說幾年後 他還是和她前夫走到了一起,還生了兩個孩子,淡淡的說出來,就是她母親的愛,就是我們做人,淡淡的人生。
@20150326034653
背上一只和体重差不多的包,然后用3周多时间走过356公里的约翰缪尔步道(美国一条著名的徒步通道),让我们身临其境的观看一个女主角的经历,徒步现为朋友圈里最为热门的话题,也是最为简单方便的运动方式,走走更健康,但是像《涉足荒野》里的走法,估计不少人要打退堂鼓,好在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弱女子也能走,一定会激发不少人。
电影当然不是仅仅去表现行走途中的挑战和风景,而是探讨人生的意义,我不得不想到另一部悲剧电影《荒野生存》,人为什么会自讨苦吃,人活着的意义,当男主人公把仅存的钱物烧掉,表明他与世隔绝(放下)的决心时,对于我们这些天天计较名利得失,显得多么不堪。
同样女主角一度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让她看不清人生的路,借助于酒、毒品、性来麻醉自己,还好她选择了挑战自己,去做一件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事情,人生中真需要这样的充电休整的机会,休假是一个选择,但更多人是选择休闲和舒适,人多热闹的,绝不会让自己吃苦,生活中时不时挑战一下自己,做自己或者别人很难做到的事,从而会有许多在平时得不到的感受,不是去赶时髦、追潮流,听从内心的指引,难怕在别人眼里是一件傻事。
这样的电影很多如《127小时》、《北壁》、《绝命海拔》、《一切尽失》等,多值得一看。
等女主角走完全程,身心都得到了洗礼,旅途中那些罪和苦又算得了什么,我想她的人生会有另一种转机了,这就是她的自传。
在刚结束旅行到家回神的日子,看了这部光看简介就预知自己会喜欢的电影。
从第一个镜头那风景开始,你知道自己会爱上这部影片所带给你的东西。
你熟悉它们,但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女孩因为一堆糟事走上了野外徒步达三个月的旅途。
就像每个出发去旅行的人一样,背负行李的同时背负着自己的故事。
你会在每个青旅遇上这样一群人,听到许多人各自不同的故事。
大部分的故事都有些黑灰色部分,也许你只是记住那些人,因为有时候他们选择的道路跟大部分人是不一样的。
似乎每个人都希望一趟旅行能改变自己或改变些什么,希望人走在远离过去的路上,哪怕最终都会回来,有些东西会改变。
所以很多人会一次次上路,有些最终选择四海为家。
谢莉尔也是这样期待改变生活,找回迷失前的自己。
一个背着大包不堪负荷的徒步菜鸟上路了。
没走一会就累了,就想放弃了,这种体会也曾有过,会不停的声讨自己,为什么来受这个罪。
同样的,当选择前进还是后退时,疲惫的你回头看看来时路,哪怕只走了短短十来分钟,你决定还是前进吧,与其再受累走回头路,不如踏入未知,也许前面有你想要寻找的东西。
前面有吗?
前方给你大部分的是感知身体各种痛苦,渴了、累了、酸了、痛了、好像受伤了、饿了、腿举不起来还得举呀,然后头脑中不停的咒骂自己,你傻了跑到这边来做什么?
真是有病自找虐受!
路怎么都走不完?
下坡就是休息下坡就是休息!
没走错路吧!?
大脑就像个歇斯底里的人反复重复咒骂质疑虚假安慰等闹个不停。
而身体在不停的缓慢前进。
是的,确实如自虐一般,我和谢莉尔最初一样,徒步对于菜鸟就是不断龟速前进又遭受着身心自虐的过程,风景?
事后才察觉到不管你多么小心避免摔倒扭伤走路,那些风景已经映入你眼睛,刻在你的记忆中了。
最后她改变了吗?
过去永远不会改变,但是她找回了重新开始生活的自信,通过这条路的磨练。
这一路的风景是绝美的,但过程大部分是痛苦的,身体和心灵备受煎熬,还有那种孤独无人倾述的日子。
反省剖析内心,大部分不是在静谧中完成,而在踏入的每一步,每一个为前进而付出的汗水泪水中。
当身体遭受巨大的必须忍受的考验时,你才真正看清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
有时候道路在那时才会清晰。
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寻找自己要走的路。
这不是一次两次简单的说走就走的旅行能得出答案的。
它需要你不断的付出努力以及挣扎,也许每一种方法并不适合所有人。
但长时间达两三个月的徒步旅行,你需要你付出大量准备考量,然后付出身心的努力去达成,也许对迷茫的人,可以一试,比如我。
昨晚Sheryl来学校讲座,她是我们学校文学专业硕士毕业,也算是荣归学校,之前教她的教授都坐在下面接受她的感谢。
之前我没有看过读过她的作品。
今天早上偷懒半天,在家把电影看了,有了讲座的铺垫,非常喜欢。
讲几个故事吧。
Sheryl说她的童年一直生活在贫困线一下,然而不得不说是快乐的,因为妈妈给了她一个母亲能给的最好的东西, 那就是爱。
她报考College的时候,有一所学校,招生介绍写:如果你被录取,那么你的家人也可以免费上课,拿学分,拿毕业证。
那时候她17岁,心说那当然不能去这个地方。
但是妈妈告诉她上大学是她一直的希望。
于是她和妈妈谈好条件,就是在学校看到她要假装不认识,就和妈妈一起去了这个学校。
一年级,妈妈成了最好的学生,她却对那个天主教会的私立学校很不喜欢,想转学去U of 明尼苏达, 她妈特高兴的鼓励她:好啊,我和你一起去。
于是,双双转学去了明大。
妈妈去世后,她在学校跌跌爬爬的念到大四,最后一门课上的作业叫做nose, 写一个失去鼻子的男人。
她瞬间意识到那是描写失去生命中你真爱的东西的一个主题。
枯坐在教室无法动笔。
于是fail, 于是没有拿到本科学位。
这事儿若干年后她报考研究生的时候变成了障碍,于是她写信回去,那还是90年代,恳请学校给她本科学位证。
学校回信,说只要你修完任何一门课,我们就可以给你证书。
于是她按照想象,选了以为最简单的intro to latin. 然后就被折磨了一学期。
她在电影里跑了个龙套,就是电影开头那个捎带了Renee一段,跟她说good luck的那个女人。
她说当时特别纠结,有一万种说good luck的方式,不知道选哪种合适。
于是她问Renee的意见,Renee吸了口气,回她 :“just don't fuck it up." 她当时就来感觉了 ”good luck, bitch!" 那种。
她说很多观众问她的问题都是在旅馆里背上大包爬不起来的时候,她为什么还要上路,还不quit. 无数次可以放弃的机会,她为什么不放弃。
她说了一个故事,去年夏天和家人一起去法国参加一个作家workshop。
有一天出去玩儿,看到那种从山上往下滑翔翼的那个运动,她8岁的儿子要去玩儿。
她各种方式阻止他,未遂。
她儿子说:“妈妈,我知道这很可怕,可是恐惧不能成为我不去做一件事情的唯一原因对么?
“ 她说那个瞬间她找到了回答那些问她为什么不quit的人的答案。
勇气是这本书的主题,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害怕在场,你依然前行。
她说她写这本书不是因为她走完了PCT, 而是因为,她是一个写作者。
这部电影是用了开头的几分钟然后就搁置了,下午接着看,然后出了一趟门,直到刚才看完,算是零碎的,并不完整。
中间我抽了三支烟,喝了一杯酒,吃了一顿饭。
可是并不影响我觉得它好,她让我觉得她就是我们所有人,所有心里有心结的人:我们就是那个她,痛苦沉堕、独自失声痛哭的那个人。
母亲病逝,她陷入无尽的痛苦里,其实如其说是母亲的的病逝带来的痛苦不如说是病逝只是一个契机,那之前她生命里所有的伤口都堆积在心里某个角落,就像一把火,点燃了所有的火药,然后她开始自暴自弃开沉沦。
在各个男人的身下,她是快乐的么?
不,她不快乐,她只是需要这种看似空虚的寂寞来填满那个黑洞,那个深不见底的黑洞。
她有一个爱他的老公,他NICE可是她依然觉得孤独,她只有不断填满,再填满;她还有一个陪在身边的闺蜜艾米,当她得知她怀孕,凶巴巴的让她验孕,然后坐在她身边。
她比我幸运。
我虽然也有在那样的时候陪着我,可是她显然没有那么爱我,是的,这么多年,我终于明白了,她不可能比我在乎她更在乎我,而我总爱别人比自己多,而且我还以为所有人会都跟我一样。
我的母亲是个孩子,她活到现在也依然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是第一个带给我心理创伤的人。
小时候我只知道她不爱我,她只爱她自己,我在她面前会紧张和不知所粗,不知道如何跟她交流,生怕一不小心触碰到她的雷区而让她不高兴也不说话,我害怕那样的情形。
成年后我理解并且接受了那样的她,可是她让我的心理有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至今无法痊愈。
09年的冬天,我的身心千创百孔,我放任自己沉沦在黑夜的洞里,沉堕再沉堕,分不清白天和黑夜,药物让我无法入睡,就那样睁着眼看天黑了又白、白了又黑。
11年的冬天,彻底跟Y分开后和很多酒,也接二连三被人骗,我还记得那个跨年,我打扫了六个小时的卫生,跪在地上擦拭地板,把贫民区的房子擦拭的一尘不染,然后给自己做了一盹晚餐。
12年的6月,我失去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亲人,从那以后,我只能奢望在梦里能见到她。
现在,我有一个他,你问我他是否爱我?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也曾让我痛不欲生甚至想伤害自己,分分合合,终究是我在努力挣扎没有放手。
我在虚拟人生里然我们结了婚,生了一个男孩和女孩。
有时候看着穿着熊猫装的女儿,我可以看很久。
哪怕是虚拟的,也因为是我们的孩子而内心多了许多柔软。
那样小小的,心会柔软的像要融化。
在电影间歇的时候出去天下着毛毛细雨,我走在雨里,一直走一直走,突然很想就这样走,一直走。
像她,像很多人,走在路上,走。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那个对的人,也不知道我们能有怎样的结局。
但是如果不快乐了,就去徒步吧。
2015.02.22晚
作为一个还算是常hiking的人 开始的时候觉得女主真是蠢哭了装满了的登山包应该放在一定高度的地方背起 在找到水源前决不能喝光(更别说倒光)水杯里的水 只带必需品减轻负重 登山鞋应该买至少大一码。。。
别跟我说她没经验 就算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出发前好歹做点准备吧 感觉就是在作死虽然她炉具堵了只能吃冷燕麦粥每天催眠自己"cold mush is good I love cold mush"那段还是萌萌哒对陌生男人的防范和警惕 以及女生在户外额外受照顾那段 倒是颇为感同身受看完电影去找了Frost那首诗 通俗易懂 最后一段是这样的"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总觉得这带着安慰自己不要寻死的意思:看呐雪夜的森林多美妙 漆黑又深邃(潜台词:好想在这里永远睡去)却又劝自己 不行啊 在死之前我还有承诺需要遵守 还有长长的一段路要走(别的事情需要完成)最后的重复 是加强语气试图说服自己放在这里被Strayed引用 感觉也很恰当然后搜了一下各路中译 并没人觉得有此意 ╮(╯_╰)╭另!
小孩唱的Red River Valley真是太美太美了但是为什么英文版是“the cowboy love you so true”中文版就变成了“热爱你的姑娘” ....
音乐好 表演好 其他没了
张力不够 没敢动 不过小男孩和草泥马那可真不错
“涉足荒野”这个名字听上去貌似一部救赎电影;但实际上它是借一个女人,让我们学习着如何在自己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依旧坚韧的生存。或者说学着在自己可以控制的情况下生存,要知道,有时候看似“可以”要远远比“不可以”更加困难。
还挺喜欢的,开头搭便车,女主坐在后座和司机对话,听到咀嚼薯片的声音,切给女主,两人都没有吃东西,才揭示有个副驾驶座位的司机儿子,从收音机的歌trigger女主的回忆,然后司机对儿子说的话,都暗示女主的丧母挫折。意识流蒙太奇,后面比较保守。女主有朋友和前夫,带着自毁的求生也有很多不同的路。途遇另一位女性徒步者的兴奋,就如同女性观众遇到一部女性电影
毁掉自己人生的女人如何徒步回忆与和解,这个设定远比呈现出来的东西更好,开头所有的记忆集中爆炸闪回最喜欢的地方,后面无法共情。母亲不经意的独白挺打动人“我本来就希望你能比我的阅历更丰富,只是没想到it hurts”#老地方观影
悲伤压得人喘不过去,正如笨重的旅行包。可是,出远门的时候,旅行包里总得有东西,不是么?跋山涉水,自己和自己对话,自己和过去的自己和解,然后迎接未来。
面对痛苦悲伤的方式有几万种,是逃避还是接受,每个人都不一样,看看怎么选择了而已。
剧本本身不够精彩。
这部电影好在有伤痛的人被引起共鸣,开头那些wtf真的是真实心理写照。想起在西澳独自一人搭车的经历,看的我从头开始哭到尾。苦旅能解决问题吗,不能。但能极大激活生存欲,这是在熟悉的环境里得不到的。徒步本身就是治愈,那些翻滚的想法最终会排出体内,这经历会让人更坚韧。
改编还是太扁平 二条线交织没能为人物增色 看着小小的瑞瑟斯彭背大号户外包 倒是很出色的刻画
这种故事最没意外的拍法,太无聊了。
豆瓣总是这样,评论要比电影精彩的多,不知道是都徒步过,还是都经历了不少。我很难选择去徒步。人生经历低谷,接触大自然会是一个好的选择。但没有经验徒步就是自杀。无论你渲染的多好。另外,我讨厌徒步,也讨厌选择去徒步的人。大自然没有任何怜悯,选择逃避现实的人更是被自以为的选择所感动。但是自力更生却是让一个人重新成长的机会,无论从哪里爬起来都会再成长一步。另外,我身边多数对徒步感兴趣的人,心里或多或少都不太健康。理解缺失,暴躁易怒,难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亦或做事极端。因为选择了逃避问题所在。
中规中矩的电影,可圈可点的下巴姐。
那串避孕套令我无言以对
“我把大部分骨灰撒在墓地周围,剩下的放到嘴里,跟沙子一起咽下”四处滥交、嗑药吸毒、怀孕堕胎后,我选择涉足荒野、融入记忆、追求奇迹,来修补童年阴影、家庭暴力、生活创伤选择这段旅途是进行一次苦行僧式的折磨来实现自我救赎,还是通过风吹露宿寒冬酷暑的下的生存欲望来产生排异重塑人格漫长旅途后,男孩一首红河民谣,让她跪地不起,痛哭着喃喃自语:“我好想你,我好想你”她想的是母亲,还是本心中的自己?“无法知道,何事是否发生,什么引导了什么,什么毁灭了什么…如果是我做的事让我来到这里呢?如果我永远无法重新振作呢?如果我已经原谅了呢?闪回与旅途频繁交叉的表现形式,有了迥异于《荒野生存》的气质,谈不上那个高明,但个人更喜欢后者。毕竟大量相似的旁白和回忆消磨了体验感,也让剧情停滞【7.3】
没看完,我俩都觉得是部烂片。导演明显缺乏一些生活经验,比如以躺着的姿势,是根本无法把那么重的包背起来的…后来我问,结尾是什么?谭老师说,“她觉得自己得到了救赎而已。”
现在“在路上”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了么?要么一路鸡汤到底,要么矫情到死作到死。
不可否认大自然的确能给予人心灵之力,但以跋山涉水来坚定前行之路一说太过勉强,心灵上的升华更是无稽之谈,片中为心灵之旅铺垫的所有告别则更像是逃避,逃离过往种种,而仅因途中陌生人的善意逃着逃着就突然醒悟简直离谱,这种旅行只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离家出走,把它称为磨难实在滑天下之大稽。
No more rain,no more pain . 到一个痛苦的世界,去治愈另一个世界里的痛苦。
女主很有勇气挺励志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