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直接涉及的三个个体(OJ、Nicole、Ron)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们三个人的生死和苦难在整体面前不值一提。
然而可笑的是整体的自由是由每个个体的自由构成的,美国,这个“民主”、“自由”的社会的立足之本就是个体的自由、个体的正义和公平。
Johnnie作为法律从业者是只彻头彻尾的cockroach,玷污了法律,玷污了这个法庭——他在乎的不是他的委托人也不是Nicole和Ron,只有更“崇高”的事业。
比起律师,他更像一个activist。
他把自己的种族的权利置于了其他事业之上。
站在个人的角度上来讲,或许这没有什么不对的,换位思考甚至可以理解他。
但是他辜负了法律,辜负了正义和自由的真正含义。
面对正义带来的悖论,他选择将法庭变成政治场,变成他个人的舞台,利用法律系统和媒体曝光来推动自己最在意的黑人平权运动。
可直到今日种族歧视的问题依然深刻存在,blm还在继续,是我们在推动这项运动的过程中出了错误吗?
当人放弃受伤的个体,抛弃对他们所需要的正义的维护,以此去修复对“整体”的不公正,他/她是否做错了?
Nicole和Ron以及他们家人的痛苦,在整个黑人群体面前不值一提、可以随意被牺牲吗?
如今回看辛普森案,它对黑人的社会地位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感性来说,我恨OJ,我也无法不埋怨那些为了他们的平权运动破坏了本案的人。
不知道其他人对这些人抱什么态度。
关于这部剧的技术性短评:片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agenda和motive,而目前为止所有关于OJ的影片里把这一点刻画最好的就是这一部。
梦之队内每个人的追求都不太一样,虽然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不能让OJ被公开定罪。
Shapiro担心LA再一次爆发Riot,Kardashian在自己的名誉和正义之间犹豫不决,Lee只想拿下一个胜利让自己重回聚光灯下…但是Johnnie,没有人拦得住他。
他推动着黑人,黑人也反过来推动他。
OJ和Johnnie是很多追求平权运动的黑人的英雄,但他们是谁呢?
是两个会家暴自己妻子的、滥用男性的权利的压迫者。
正义,公平,自由。
我们永远在为之奋斗,赢的同时也总是在输。
最后闲聊一点,这篇对卡戴珊一家的刻画让我误以为要走喜剧路线,提Faye那一段也是莫名其妙。
好在后面正片够精彩,瑕不掩瑜。
有一个黑人,他杀害了前妻,后来靠打种族牌脱罪。
对了,我说的就是O.J.辛普森。
电视剧《辛普森审判》是《美国犯罪故事》的第一季。
它改编自Jeffrey Toobin的书《亡命:人民起诉辛普森》(The Run of His Life: The People v. O. J. Simpson )。
该剧叫好又叫座,不仅收视率高,而且还获奖无数。
在68届艾美奖中获得了22项提名,九个奖项,其中包括最佳短篇连续剧。
它还获得了金球奖的最佳连续剧或电视电影奖。
《美国犯罪故事》的第二季叫做《刺杀范思哲》(The Assassination of Gianni Versace)。
剧本改编自Maureen Orth的《粗俗之爱:安德鲁·库纳南、詹尼·范思哲,以及美国历史上最失败的大搜捕》(Vulgar Favors: Andrew Cunanan, Gianni Versace, and the Largest Failed Manhunt in U.S. History)该剧依然是叫好又叫座。
在第70届艾美奖中获得9项提名,得了三项奖,包括最佳短篇连续剧和最佳短篇连续剧男演员。
我非常喜欢看《辛普森审判》,但直到看了《刺杀范思哲》,我才真正明白《美国犯罪故事》好在哪里。
编导不仅仅是在讲故事,而且是在重写历史。
通过《辛普森审判》,编导剖析了“种族”这个概念如何进入公众话语空间,而通过《刺杀范思哲》,他们探讨了同性恋的概念如何进入公众话语空间。
无论当年还是现在,几乎没人怀疑辛普森是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凶手。
至于他脱罪的原因,公认的说法是他的律师打出了“种族牌”。
然而,“种族牌”在当年并非现成的利器,它只是从辛普森案件开始才显示出了威力。
从此后,有人打“种族牌”争取自身利益,有人指责对方靠“种族牌”获取不当利益。
那么,是否真的存在只基于种族的歧视和利益冲突?
站在不同的位置上,会对同一事实产生完全不同的认知,而《辛普森审判》就是站在历史的高度,刻画了风起于青苹之末的瞬间。
很少为人所知的是:打“种族牌”的阻力首先来自于辛普森本人。
在电视剧中,成名后的辛普森住高尚社区娶白人妻子,一直在刻意漂白自己。
案发之后,慌乱绝望中的辛普森由朋友驾车向南逃亡。
辛普森是个头脑简单的人,此时的他根本没想到打官司脱罪,一心只想逃到墨西哥去。
辛普森完全没有想的到是,他这边还在逃,那边各方力量已经开始为他博弈了。
在辛普森案中起到最大作用的是两个人:辛普森的首席律师罗伯特•夏皮罗和后来受邀加入的黑人律师兼民权运动家约翰尼•柯克伦。
夏皮罗是个白人,他根本不相信辛普森是无辜的。
他看重的是这位明星客户的巨大“钱景”。
(历史事实:辛普森为此案付的律师费超出了1000万美元)。
夏皮罗主动联系电视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LAPD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锁定辛普森为嫌犯,源于他们一贯歧视黑人。
电视剧中由John Travolta饰演的Robert Shapiro堪称经典柯克伦大概是真心相信辛普森无辜。
他在电视采访中历数洛杉矶警局多年来滥用警权迫害黑人的例子,将辛普森与无辜的黑人捆绑在一起。
这两位辛普森辩护团队的一、二把手,一个看中经济利益,另一个志在将这场审判打造成黑人民权运动的里程碑。
LAPD受到舆论压力,不敢动武,于是对辛普森进行了史上最磨矶的追逐:地上12辆警车,天上7架直升机,电视台全程直播,全国人民眼睁睁看着他“五里一徘徊”。
从这场堪称全民狂欢的真人追逐秀中,有的观众看到了一个罪犯在畏罪潜逃,有的观众(主要是黑人)却看到了警察正在迫害另一个黑人 。
众所周知,洛杉矶通往南边边境的高速公路在星期五下午经常堵得水泄不通,这时为了辛普森,竟然高速封路,大批下班回家的群众被堵在高速入口。
检察官们看到这一幕怒不可遏,冲着电视机大喊:“难道就没有执法标准了吗?
” 按照LAPD的执法标准,普通人在拒绝了警察的要求停车后,警察可以开枪。
就算不爆了他的头,也可以爆了他的车胎。
可在电视直播,加上律师抗议,加上辛普森的明星效应之下,没有警察敢于向辛普森开枪。
辛普森在黑人兄弟之间,一直是个有争议的人物。
很多人指责他从不回馈社区,“一有钱就变白”。
然而,随着追逐的执续,大家都高兴地意识到:“现在他又变黑了。
”他的支持者们涌向高速公路,从过街天桥上向他欢呼致意。
逃亡中的辛普森从震惊到感动,求生的欲望渐渐占了上风。
他开始意识到:也许这场官司有得可打。
电视剧《辛普森审判》清晰地展示出这张“种族牌”是如何在多方合力之下形成的:普通人心中积郁已久的愤怒、本民族一颗明星的偶然陨落、白人律师见钱眼开、社会活动家因势利导、媒体基于收视率推波助澜。
电视剧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在陪审团成员前往参观辛普森住所之前,柯克伦取下了辛普森挂在墙上的低级趣味的装饰画,代之以自己多年精心收藏的非洲艺术品。
戴着手铐的辛普森踏入自己的家门后暗暗吃惊;而陪审团里的黑人们,看一眼被虔诚供奉于各个角落的非洲文化遗产,再瞄一眼警察押解下的好兄弟,不平之气油然而生。
作为一部法庭戏,高潮部分自然是对证人的交叉盘问。
此案的关键证人警察福尔曼曾被揭露出有过种族歧视的言行。
当辩方律师问他是否对证据动过手脚时,他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拒绝回答,从而直接损害了一批物证的可信度。
但即使排除掉可疑物证,还有一大批证据是可信的,再加上辛普森曾经试图逃亡,部分陪审员始终难以相信辛普森无罪。
在闭门辩论僵持不下的时候,一位陪审员提出这样的问题:“就算他有罪,控方是否完美地证明了他有罪?
”就这样,辛普森是否有罪的问题,被置换成了控方是否称职的问题。
最后几位举棋不定的陪审员也无话可说,陪审团就此一致达成无罪判决。
在辛普森脱罪的过程中,种族牌起的作用至关重要。
然而时至今日,如果扪心自问:有多少人真正相信他是无罪的?
《辛普森审判》描述的是这样一种现实:面对同一个场景,争议双方都只看自己想看的部分,而对自己不想看的部分完全不加理会。
肇始于这场世纪审判的认知分歧,在此后二十多年内越走越远,造成美国社会今日难以弥合的撕裂。
如何弥补这个撕裂?
如果我有发言权的话,我想说:还是应该回到法律与秩序的轨道上来。
只不过,现在说这种话要冒着被指控为“种族主义者”的风险,因为法律与秩序(law and order)已经被污名化为暗戳戳的种族歧视。
辛普森审判》提出了一个意义深远的问题:有没有单独针对“种族”的歧视?
其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有多重身份,比如辛普森,既是黑人,又是高薪知名运动员,又是杀妻案中的嫌犯。
但如果你只把他看作黑人,你就很容易把针对他的指控看作“种族歧视”。
所谓“种族牌”,就是用一个人的种族身份遮蔽一个人的其它多种身份。
这种认知方式是幼稚和错误的。
可惜,在政治正确的旗号下,打种族牌成了一种不容置疑的思维方式。
激愤的群众特别容易在涉及黑人的案件里看出种族歧视来。
我们能不能把“歧视”两字收起来,让事实来说话,让法律来审判?
《刺杀范思哲》里面也有对于身份的探讨。
范思哲是个同性恋,刺杀他的凶手也是个同性恋。
电影里有一段蒙太奇,范思哲决定出柜。
与此同时,一家电视台正在调查美军中同性恋受歧视的问题。
范思哲在自己金碧辉煌的豪宅里高调宣布出柜,而那个说真话就会被开除的美军士兵则在一个廉价汽车旅馆里偷偷接受记者采访,灯光暗淡,不敢露出正脸。
都是同性恋,有人过得纸醉金迷,有人如同过街老鼠。
他们之间到底有多少相同之处?
辛普森案中,知名辩护律师、哈佛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德肖维茨起过重要的作用。
由于时间关系,德肖维茨不像夏皮罗那样,能够日复一日出现在法庭上,坐在辛普森身边。
但他用远程方式为案件的辩护指出了方向,尤其是他提出要把突破口放在调查警察的种族主义言行方面。
若干年后,德肖维茨写了一本书,名为《合理的怀疑》。
他这本书中提出,判决辛普森有罪不能满足排除合理怀疑的有罪标准,换言之,辛普森脱罪的前提是陪审团存在合理的怀疑。
德肖维茨表示:对肖万的判决应在上诉中被推翻在辛普森案之后,下一个堪称世幻审判的案子大概就是对弗洛伊德案中的警察肖万的审判了。
2020年5月25日,在美国明尼苏达州,46岁的非裔美国人弗洛伊德因涉嫌使用假钞被捕,前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肖万(Derek Chauvin)单膝跪在弗洛伊德脖颈处超过8分钟,弗洛伊德被跪压期间失去知觉并在急救室被宣告死亡。
肖万被判定犯有该案的所有指控:二级谋杀、三级谋杀和二级过失杀人。
针对此案,德肖维茨表示:这个判决应在上诉中被推翻,因为陪审团受到公开恐吓,而且法官拒绝对陪审团进行隔离。
如果《美国犯罪故事》的编导真有胆识,应该考虑拍摄弗洛伊德案。
成立模拟法庭社团 对法律浓厚的兴趣 加上艾美奖这部剧垄断的各个迷你剧奖项 让我打破自己的flag 这部剧成为2016我看的唯一一部新剧 它真的没有让我失望 之前有听说过辛普森杀妻案 但了解不深 这部剧以纪录片的形式完美还原了当时的审判过程 犯罪现场的evidence一致 甚至连演员的长相都形似与神似种族歧视在美国19世纪一直是最严重的问题 从延续百年的奴隶制 到七十年代的种族隔离 一直到克林顿时期的九十年代 都是混乱起义的导火索 OJ Simpson是位功绩显赫的橄榄球运动员 他的成功鼓舞着黑人们 是他让很多黑人有勇气在public speak up 他就是很多人的inspiration 所以当谋杀案发生 OJ被LAPD铐起来时 便引起了全世界轰动 黑人们无畏地在路上游行 举牌鼓励OJ 一场持续一年多的trial是本剧的焦点 本来此案证据确凿 但是由于LAPD在采集证据 present testimony和prosecution在决策和审判场上多次失误 使此案一波三折 从Mark Furhman的采集证据不规范 到Marcia Clarks决定让他成为关键证人 再到Chris Darden坚持OJ试穿那副手套 一次又一次都给了梦之队令人意想不到的advantage 辩方律师Johnnie Cochran的精彩辩护也不断把这场审判推向高潮 这场审判的关键性因素就是种族 在一个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辩方律师知道 陪审团只是想要一个故事 他们对于天花乱坠的数字 对于DNA等专业知识并不敏感 所以梦之队尽他们的努力去找到一些其他的故事 他们把这个案子归结到了LAPD的misconduct 他们抓住了Detective Mark Furhman是个严重种族歧视者 常常用Nigger这个把柄 创造了一个完美的故事 而这个故事 恰恰被在接近最后时出现的tape所支持 在场的黑人陪审团由于这个案子拖得时间太长以及种族等多方面原因 最终还是选择投Not guilty 正如他们在讨论案件是说到 他们中的很多人都相信OJ的确杀了人 但是在这场世纪审判中 prosecution并没有很好的完成工作 他们并没有prove就是OJ杀了人剧中震撼我的有以下几处细节首先我没有想到的是媒体在这场审判中所占的崇高地位 Nicole的好友写一本关于Nicole的书 Johnnie的double life Marcia的裸照 甚至是几场公开起义 只要登上了电视 这对于公众的影响就是不可估量的 这可能也就是为什么陪审团要被隔离在酒店里不能离开自己的楼层 不能看电视 不能与他人讨论的原因吧其次是罗伯特卡戴珊 也许是因为他是Ross 他始终是我在剧中最偏爱的角色 他虽然在梦之队中的地位并没那么高 但是他是坚守政治的那个人 作为OJ最好的朋友 他一直对OJ有最多的支持 在与自己儿女吃饭时defend OJ 但是随着事情proceed 他还保持着清楚的头脑去分析 在此案中除了OJ是不可能有其他嫌疑人了 导致他走向了崩溃边缘 在not guilty的审判出了以后 他急忙去厕所吐了起来 当OJ出来以后他也只是爱答不理 根据我的推测 在OJ的聚会上他彻底看清了真面目 把那本圣经扔到OJ的桌子上最终离他远去 He is just!
他最后也公开承认对OJ的清白存疑然后与他断绝关系之前的我一直是对辩方律师充满崇高敬意的 我认为他们是帮助无辜的人找回公平与正义 但是看了此剧我对于检察官也充满敬意 是的他们有时候很可能腐败 他们为了让嫌疑人入狱可能会干很多不好的事情 但是他们的目的是纯洁的 就是为了帮助受害者找到清白 就像剧中的Marcia 她是那么坚强的女强人 为了这个案件 放弃了自己的孩子们 日日夜夜不停地工作 她在法庭上的强势 在cross exam的精彩表现让我永不会忘OJ Simpson很明显就是杀人凶手 但是为什么他就被无罪释放了呢?
是被天花乱坠的各种故事蒙蔽了双眼 陪审团的人毕竟只是一点法律都不懂得平民 他们并没有理智 尤其是黑人们 他们完全被情感左右 所以OJ才能get away with murder最后 律师很让人敬佩逝者安息RIPps:写影评的时候发现了此剧的海报 OJ就是有一只手带着手套 对结果的暗示 完美
我看美剧很少愿意回看,出色的美剧一集内包含的内容太丰富以至于不太想再接受一次,除了老友记,我看了快十遍,几乎成了一种信仰。
本剧,也许是因为它是真实发生的,我极其极其确定,我会再看一遍,看情节事态的发展,看内在的因果关系,看每个人的出发点和想法,看每一下蝴蝶忽闪之后会有哪棵大树崩塌。
这是真实发生的啊,无论再怎么脱线离谱,它发生了,就要肯定它的存在,就可以寻找到它存在的理由。
一个如此明显的案发现场,怎么最终判决无罪释放?
怎么引起轩然大波?
怎么有人为他摇旗呐喊?
怎么有人站在他的一边帮他脱罪?
就算黑暗势力再强大,检方是怎么搞的?
怎么就lost OJ?
开始我不理解Marcia,我以为她是典型的女强人,偏执、自负、难以接受别人的意见,后来我发现不是,她不了解种族主义可能造成的影响,后来她了解了,但是依旧没有play that card,她认为证据如此确凿,她认为坚持自己的方式,而不是借助外力,一样可以赢。
她低估了民众的情绪,又或者她觉得,正义理所应当获胜。
某些情节觉得Chris太冲动,但是他其实是内心最为复杂的一个角色,可是演员的演技限制了这个角色的深度,可能是他的表演方式相对外放,很多内在的东西并没有。
放在情境中去考虑,一个在几乎所有黑人团结一致的情况中,他一个人站在对面,尝试和一个白人女性推倒他们的悲情英雄,他的矛盾和胶着,加之他个人的价值观,正义理所应当凌驾于种族保护之上,他的悲愤和不甘。
我以为约Johnny只是一个借力打力赢官司的家伙,直到第十集,也许是导演强行升华吧,他的那一行泪告诉我们,他把自己定义为为黑人群体争取权益和发生机会的领头羊,他具备那样强悍的能力和地位,依旧会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警察在他子女的面前被按在车上搜身,他如此热爱体面,然而却被现实告知,披着黑皮,你永远无法高起来。
所以他的定位,维护黑人的利益, 远高于真相是什么,这是一个身份大于一切的人。
关于罗伯特,他的挣扎和彷徨从一开始就有,他永远观察着他的好朋友,为他的一举一动而牵神,为他的一词一句去判断,他究竟是清白的,亦或是真的凶手?
最终压力之下,无论出于什么立场,他放弃这样一个在出狱之后立刻就开爬梯并宣扬自己会追寻真凶到永远的朋友,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众人犹疑敷衍的反应,这让这个往日的英雄,像一个小丑。
关于OJ,他像是一个鲜活的布景,众人因为他才可以一起鲜活起来。
他冲动无知,但是他有原始的趋利避害的本能,他像孩子一样贪图享乐,向朋友抱怨自己受到的委屈和难过,无论真相如何,自己能够获得自由,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
如我之前的短评所说,RM可以封神了,这部片的角度和节奏太赞,细节直接考据的地方有很多。
关于演员的演技,我觉得演员的首要任务是传达,传达角色的信息,传达导演的意图,能做到这两点与此同时可以带动观众,就是足够强悍的好演员。
无论是香蕉姐的强硬与脆弱,还是考特尼极具煽动力又足够深沉的表演,还是屈伏塔的装腔作势,我觉得作为一部还原真实发生事件的影视作品,足以了。
最后回归主题,第十集的最后放映了几位主角日后的发展,剧组的立场和观点一致不言而喻,最后一组镜头放在两个受害者上,确实,作为整件事受到最大侵害的人,他们受到的关注远远不够,是不是沾上了大多数人的情绪,真相和报偿就不那么重要了呢?
世间自有法则和公断。
花了一个周末,把这个曾经就很有兴趣的案件改编的故事看完了。
故事就是尽可能的还原当时的世纪审判,这长达8个月的审判,意义不仅在于是否辩护成功,也引出了律师和检察官对法律这把本应十分客观的条例不同的解读。
正如导演所引导的,我也认为辛普森有罪,不过法律辩护不等于证据陈述,这个被称为梦之队的律师团队把一个本来希望为零的案件通过合理的引出种族歧视,以及放大检察官取证辩护出现的严重失误,顺理成章的把一堆铁证变成了废铁。
对于这样的结局,当我作为一个观众看完律师团队把策略完全引向了检察官种族歧视的阴谋论之中,直接把这个审判带到了另一个故事里。
不得不说我一直都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向往,他们制定策略时所展现的机敏以及在被动时刻所展现的冷静以及对走向精准的嗅觉,都让我觉得这是个十分令人吸引的特质。
但是,不得不承认有时因为争取委托人的最大权益律师有时候忽略了事实本身。
受害人的亲属看着律师团队一脸得意的将这个辩护变成了一个阴谋论的故事,那无奈受伤的表情。
有多少人真的有体会过这个受害者家属的心情呢?
每一个谋杀案,总归需要嫌犯。
但是当一个案件只有一个嫌疑人,却变成了一个阴谋论的时候,有没有一秒钟人们真的在乎过如果辛普森不是杀手,那还能有谁呢?
美国的法律在给予公民为自己争取公平之余,也确实体现出评审制度的风险,当凶手有一群十分牛逼的律师团队,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放过逃犯的情况。
不过想想在中国的法制,有时或许面对辛普森杀妻案这种情况,辛普森大概早就枪杀了。
两种制度都有弱点,希望有一天能有一个更完善的制度吧。
最后还是要跪拜此片的导演,他不仅仅拍好了案件本身,还展现了很多其他的主题,比如种族,比如正义,比如检察官和辩护双方都承受的巨大压力。
总之看完略沉重,但是不得不承认,无罪释放的结局并不是因为辩护方有钱,而是合理的辩护。
没有什么是不需要成本的。
美国开国元勋为防止以后政府暴政,而通过权利法案规定公民可以合法持有强制,因此美国枪击案频发。
美国政府也多次提出控枪!
但都被驳回,拥枪派认为是自由的代价。
辛普森案也是如此,美国因为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原则,把大家公认的“凶手”,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
有人说美国司法因此蒙羞,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法律的公正。
电视剧把这个时隔22年的世纪大案重新带入我们的视线,可以看出剧组的立场——他们认为辛普森就是凶手!
就是这么一个持有立场的导演客观的反映了美国司法制度如何让一个罪大恶极的人逃脱法律制裁,以此展现法律的正义。
但也正因为这种立场才让罪案故事更经典。
控诉方认为自己稳操胜券,带血手套,有DNA的袜子等等证据。
因为先入为主的判断,他们认为这些证据足以把辛普森送入监狱,可以明显看出他们对庭审明显不重视,沟通不到位。
而且盲目自信,这场失败也是意料之中。
就像辛普森律师梦之队核心人物夏皮罗所说:“我们赢得并不光彩。
”而夏皮罗也不断要辛普森签认罪协议,但也正因为这个立场,夏皮罗从核心被边缘化。
取而代之的是种族牌约翰尼成为核心。
其实双方都是矛盾重重,控方克拉克和达顿互不买账。
克拉克不听劝告,执意用问题探员,因为证据会说服陪审团,之后黑鬼门也把控方逼入绝境。
达顿想用手套锁定辛普森,但是却被约翰尼手套不合适就是无罪驳回!
一人一个致命失误,把必胜的官司输了!
梦幻梦之队也因为立场不同而内斗频频,约翰尼大打种族牌,因为辛普森无罪。
夏皮罗对媒体说不会打种族牌!
并自始至终认为辛普森有罪,主张认罪协议。
也使官司胜利后,夏皮罗和辛普森疏远。
只不过,对外没有失误才赢得官司。
剧集重在还原这个司法体制的作用而不在于探讨真相。
控辩双方从证据合理性,证人资格一直到陪审团成员博弈,直到黑人白人种族歧视,明显让人感觉到官司偏了。
大家都关注辛普森是否杀人,没人关注受害者。
尤其是当结果出来辛普森无罪,受害人家属一脸悲伤,甚至坐车听广播还能听到黑人庆祝。
被害人家属关掉了广播,不知道此时此刻家属的心情如何。
美国称为世纪大案,但9个月出结果并不漫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代表性以及公正性。
美国媒体94年调查大多数人都认为辛普森杀人了,但你如果是陪审团你会判有罪吗?多数人沉默了,也有坚决说不会的。
就像陪审团主张无罪成员所说:“或许你认为辛普森有罪,该死,我也这么认为!
但控方不能证明这点!
”足以说明美国人把公正和情感分的开。
不保护坏人的法律同样不会保护好人。
因为在定罪前,每个人都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
主审法官伊藤也没有因为视频中对妻子侮辱丧失理性。
每个人都足够理智,真凶没能伏法,公正必须捍卫,这是美国陪审团法律的精髓所在。
就像美国人所说,陪审制度并不完美,但没有更好的制度取代。
这就是公正的代价。
有人说辛普森花钱买正义,但是并不违法犯罪,不是吗?
向往远方,必然忍受寂寞。
向往自由,必然忍受危害。
向往法律的公正必然忍受坏人的逃脱。
但多行不义必自毙,08年辛普森终于因抢劫被判33年,8年不得假释!
或许他马上就可以看到这部经典吧。
起初看到罪案故事,以为是汉尼拔金福南这种杀人故事,原来不是。
是讲述法律体系的经典故事。
比起炒作火热的王冠和西部世界,我更偏爱这个讲故事的好剧!
个人评分:10
陪审团最后verdict不是认为他无罪,是认为他有罪但证据不足,所以最终无罪。
run of his life的书刚看了开头,作者特别批判marcia太自负和darden能力不足,其实这个案子明显是家暴升级成故意杀人,一开始看起来证据确凿的案子最后是实打实的证据不足,不能全怪辩方。
而辩方律师赢得也并不光彩,如果没有LAPD种族歧视的历史和之前的暴动,没有那些特殊的背景,他们恐怕也是赢不下来。
但是这个案子是不是从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种族冲突,无从可知。
如果这个案子放在现在me too movement的大背景下,估计舆论是一边倒地认定有罪吧……最喜欢这个剧在这个案子中找到的视角是媒体刻画,尤其是当时媒体对于marcia的性别歧视,在二十年后的今天是如此不可想象又如此熟悉,二十年前大家讨论种族歧视,二十年后大家讨论性别歧视,看起来时代进步了,但仿佛什么都没有变。
ps.蕉蕉演得真好,水到渠成不费力,视后大满贯是必然。
Marcia本人很喜欢也很感谢蕉蕉的角色刻画。
最后看到现实生活中的这些人,忍不住唏嘘感慨,天大的事,到头来都能move on了,人生不过如此。
关于Marcia和Chris的更新:演Chris的演员Sterling说他和蕉蕉的感情和剧里角色的发展惊人地相似,俩人拍戏前后都会黏在一起聊演戏聊人生。
宾馆房间门前那场戏,拍第一条的时候Sterling忍不住想kiss蕉蕉,导演说你随便发挥,所以在蕉蕉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吻了她,蕉蕉be like mind blowing shock。
后来拍的几条每次蕉蕉都以为Sterling要吻她但又没有,不得不说两个演员chemistry确实简直火花四射,竟然忍不住有点好磕。
(蕉蕉在和凯凯大魔王视频时候大魔王说你俩chemistry太火爆了I don't wanna know how,蕉蕉be like casually blurted out that they had sex for the authenticity,我震惊了……)蕉蕉和Sterling私下里都觉得Marcia和Chris当年发生了一些故事,something was going on……后来看了Marcia本人和Chris本人的自传,万万没想到辛普森案子除了辛普森是不是凶手之外,最大的疑点竟然是Marcia和Chris有没有过relationship……youtube上看了不少两人的采访,每次采访必问这个问题,两人都非常默契地不肯定也不否认。
Marcia在这个剧热播的时候上Ellen show,Ellen问了她三次did you make out?她不停地大笑到一直转移问题到头来也没否认。
Marcia书里说裸照事件后Chris安慰她说你在照片里很好看,Marcia哭着说你不觉得我胖吗,Chris笑说no way man, you know it gave me woody(生理反应)。
看到这段简直震惊……Marcia在书里对Chris的描述是如此indulgent和intimate,她对其他任何人甚至对她的前夫都没有如此描写。
她说有很多人猜测她和Chris是不是lovers,重点来了!
Marcia再一次没有否认,只是说这个问题是irrelevant,她和Chris的感情是beyond lovers,因为只有他们两人一起经历这一切,所以只有他们两人懂。
Chris说案子结束后他万万没想到所有人问他最多的问题是他是不是会和Marcia结婚,他说也许这个案子太过悲剧,所以人们希望一些美好的delusion come out of this。
书里他坦诚attracted to Marcia. She is wonderful. 采访的时候说如果他们两人真的在一起,所有人都会将这个案子的败诉怪在他们头上,认为他们两人因为感情而没有全力以赴,这是他们承担不起的。
从某种意义上,Marcia survived。
在辛普森案子后她一直在写书,也是畅销书作家。
这个剧对sexism角度的剖析尤其是蕉蕉对她的刻画,某种程度上让她再次大爆,但这次她在大家心中变成了英雄,变成了二十年前饱受性别歧视的坚强职业女性和单亲妈妈,而不再是ambitious cold bitch。
看到她现在的状态我内心总算有点安慰,finally something good come out of it.而Chris never made it。
这个案子彻底摧毁了他的信仰。
他似乎再也没能从glove fiasco的阴影中走出来。
奇妙的是,后来他结婚了,妻子也叫Marcia,这仅仅是巧合吗,也许只有Chris自己知道了。
我很惊讶这部剧居然在大陆没有掀起什么风浪,毕竟连神马西部世界权利游戏这种限制级都火得不要不要的。
再想想,有些悲哀,其实但凡真正代表美国主流价值观的美剧在国内都没什么市场,本片是,underground是,凡是触及到普世价值观的剧都是。
这其实也正常,毕竟你让一群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跟团儿去趟新马泰就当是出国没有字幕组就撸不了剧的屌丝们理解神马叫民主神马叫多数正义神马叫陪审团体系神马叫联邦制就如同让一头牛去听肖邦,所以还是血肉横飞丰乳肥臀的美剧更让他们的快感来得更直接。
说说本剧,我老的评价是演员阵容强,剧本强,演技强(各个大咖一言不合飙演技,不过小古巴是个例外…感觉这货本剧里就是马景涛附体…),角度强(透过辛案映射美国社会的种种),16年能让我老快感连连的剧,本片算为数不多的之一。
作为一部“纪录”式电视剧,应以客观中立的态度忠实反映历史事件,尤其现实中辛普森是在这起刑事案中被判无罪的。
然而当看完全剧,聪明的观众已然猜出了编剧的立场——认为辛普森有罪。
尽管他尽可能克制地展现了双方观点,在展现形式和细节刻画上却巧妙引导着观感和认知,比如着重刻画受害者父母的悲泣、辛普森好友的怀疑、检察官的光辉形象等等。
当然,在纪录片尚不能“真实”纪录的今天,有何必强求电视人不预设立场呢?
但这依然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剧,辛普森案不愧为全球法学课堂中的代表案例。
想理解“疑罪从无”和“程序正义”,《美国犯罪故事》是最佳入门科普剧。
1 世纪大逃亡本剧的开场,就是辛普森前妻妮可遇害当晚,辛普森从家中出来,搭乘约好的出租车前往机场。
这位偶像神色如常,友善地冲司机微笑,解释自己因为睡过头所以比约定时间晚了些。
之后镜头切换到妮可家门口,狂吠的小狗引起了邻居的注意,他在妮可家发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
女死者是妮可·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应生郎·高曼,两人被利器割喉而死。
警方破门而入,所幸妮可和辛普森的孩子安然无恙,警官福尔曼自告奋勇前往前夫家中通知辛普森。
他闯入辛普森家中,发现白色野马车上的血迹、客房后的血手套、二楼卧室的血袜子等证据,而辛普森此刻已身在芝加哥。
辛普森接到警方通知后,清早赶回加州。
他不顾律师强烈反对,单独接受警察一小时的问话。
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手指受伤,他解释说,得知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
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辛普森的好友,也是后来因真人秀名声大噪的卡戴珊姐妹的父亲——罗伯特·卡戴珊第一时间赶来陪伴好友。
同时辛普森也聘请了知名律师萨皮罗,萨皮罗为很多名人都打过官司,与纽约警署也保持着良好关系。
在他的提议下,辛普森不必被“逮捕”,而是由律师亲自送往警察局。
当萨皮罗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本在楼上的辛普森却已不知去向。
随后,几乎所有电视台都转播了这一场景,甚至连正在直播的NBA总决赛都切换到追捕画面: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紧跟着辛普森的白色福特车。
福特汽车做梦也没想到,就这样赢得了一次免费大型全球广告...(不好意思重点误)由于大家车速都很慢,白色福特看起来也没有要飞速逃离的意思,画面显得很滑稽,更像是一次列队护送。
福特车所过之处尽是欢呼声,人们走出家门,举着标语牌,像在橄榄球场为他加油一样,喊着“OJ go! OJ go!" 福特车绕了一大圈停在了辛普森家门口,他最终还是去了警局。
在种族关系紧张的美国,很多非裔认为,检方认定辛普森是凶手,不过是高层又要毁掉一个难得的“黑人偶像” 。
根据CNN1994年的民意调查,大多数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但大多数黑人认为对辛普森的指控不正确。
尽管该案辩护律师也曾打出种族牌,但如果把辛普森案简单归为利用种族主义激愤脱罪,那未免太低端了。
实际上,这绝不是一场利用金钱或舆论影响公正的案件,而是一场从证据链上就开始赢的辩护经典案例。
2 合理的怀疑“宁可漏网一千,不可冤枉一人”被认为是美国司法制度的特征之一,虽然常常被人吐槽,但比起“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这才是平民不致被卷入冤案的关键因素。
简单地说,在法庭审判时,检方若要指控被告有罪,一定要提出确凿可信的证据来证明罪行。
辛普森案表面上证据无懈可击,实际上却全是旁证(并没有目击者这类直接证据)。
陪审团只有在确信证据已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时,才能判决被告有罪。
在《美国犯罪故事》中,也真实再现了本案的诸多疑点。
历史照片:辛普森向法庭展示戴上证物手套,手套显得过小
剧中还原场景被污染过的现场发现妮可死亡后,警察头儿一拍脑门,直接从第一杀人现场调派了四位警官去辛普森家通知。
他们穿戴着很可能沾染血迹的警靴和警服,直接进入了辛普森住宅,违反了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准则。
为了“保护“现场,警方随手从妮克公寓中拿了几条被单盖在了尸体上。
可辛普森婚后扔不时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看望孩子,带着他头发皮屑的被单就这么被盖在了两位受害者身上。
想搜就搜的民宅自告奋勇带队前往辛普森家的福尔曼警官,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仍在住宅内大肆搜查。
无独有偶,本案的关键证据还都是同一位警官发现的。
辩方借此推断,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无法信任的血样警方抽取到辛普森血样后,非但没有送交一步之遥的化验室,反而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
警方居然带着嫌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后,才把它递给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的检验员丹尼斯·冯。
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的血液样品。
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
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消失了。
专家在检验现场血痕时,还发现了浓度很高的EDTA。
EDTA是什么呢?
是常用于血样的血液抗凝剂。
btw,发现这一疑点的专家就是华裔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但在《美国犯罪故事》中,这个角色并没有出现。
此时,不必辩护律师提醒,人们都会产生合理的怀疑:那就是警方急于断案,从辛普森血样中直接撒了点到犯罪现场,“制造”了一个完美的证据。
四十一次黑鬼“在过去10年中,你曾使用过‘黑鬼’一词吗?
”“就我所记得,没用过。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叫过某人黑鬼,你也早就忘了?
”“我不确定我能否回答你用这种方式提出的问题。
”“我换句话说吧,我想让你承认,自1985或1986年以来,或许你曾在某一时刻称呼某位黑人是黑鬼,可能你自己已经忘了吧?
”“不,不可能。
”“你是否就此宣誓?
”“那正是我的意思。
”这段精彩的对话,正是辩护律师李·贝利对检方关键证人福尔曼警官的盘诘。
这也是本案唯一与种族相关的地方,也是体现辩护律师团高超庭辩和取证能力的关键点。
福尔曼辩方取得了一位女剧作家10年间对福尔曼的采访录音。
录音中,凡是提到黑人的地方,福尔曼一律使用了“黑鬼“,共达四十一次之多。
此外,还有非常多的极端言论,例如:“你他妈的就是搞不懂,干警察这一行用不着规矩,全是凭感觉。
去他妈的规则吧,我们到时候瞎掰就足够了”。
“我曾拘留了不属于这一地区的闲杂之人,如果一定要我讲出理由,我就愣说此人有盗窃嫌疑。
““警察不是好惹的。
我们就是杀了人,在法庭上也知道该怎么说。
””希望看到所有黑鬼聚成一堆,一把火烧死或用炸弹炸死。
“福尔曼还崇拜希特勒,收藏了大量的纳粹军功章。
当辛普森的律师问他:"在此案中你有没有栽赃和假造证据"的时候,他的回答竟然是:"我要求引用我的宪法第五条修正案权利。
”第五条即"不得强迫人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自证其罪"。
这一句也被扩大为:不能强迫一个人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词。
如果这段对话被陪审团得知,那他们将会如何解读这句话呢?
在佛曼的录音里,不仅有大量攻击黑人的言论,还有许多贬抑西班牙裔,犹太人以及妇女的言论,其中甚至包括对本案法官伊藤的妻子的抨击,伊藤法官差一点因此而被要求回避该案。
幸运的是,伊藤确实是一位刚正不阿的法官。
他不仅避免了福尔曼的这一回答被陪审团知道,也只挑选长录音中短短两句温和的言论放给陪审团听,更没有同意辩方所要求的,播放录音中描述警方捏造理由抓人,销毁证据等部分。
伊藤法官伊藤所做的,正是尽可能避免陪审团受到种族牌的影响,做出不理性的判断。
辩方对这样的裁决愤怒之极,他们期望甚高的录音被大打了折扣。
剧中我们可以看到,辛普森案中陪审团是被完全隔离的,他们住在一个无法与外界联络的酒店,没有网络,也没有电视。
也就是说,不论这段录音在外界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引发多少种族歧视的群情激奋,案件中心的陪审团,是一无所知的。
这也是为什么在一开始,我们就提到,把辛普森案归结为种族牌的胜利,是不恰当的。
该案流于后世的舆论焦点,常常给关注者们一个错觉,就是辛普森是靠辩护律师种族牌的情感冲击,使得陪审团做出感性决定判他无罪,而检方和受害者是辩方无耻狡辩的牺牲品。
媒体人喜欢传播这样的谬论,也乐于强调煽情舆论对案件的影响。
这使得他们的喉舌更加值钱,笔伐显得牛逼。
然而,辛普森案的尘埃落定,不是权钱交易的胜利,也不是舆论至上的闹剧,是一个真正理性的科学判决。
如果辛普森被判有罪,才是无视错漏百出证据链不管不顾的感性判罚。
3 芸芸众生相为了体现真实感,该剧在挑选演员上可谓煞费苦心。
从发型、衣着甚至到脸,都力求与原型人物接近。
多彩的人物和真实的人物关系,是本剧的一大看点。
(左原型,右角色)
欧·杰·辛普森
上:罗伯特卡戴珊 下: 萨皮罗梦幻律师团在本剧逐一亮相,甚至,剧中还还原了他们对谁做首席律师的各种撕逼和争吵,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柯克伦后来轻松踹走萨皮罗上位。
萨皮罗,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的律师;柯克伦,著名黑人律师,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打过官司;李贝利,著名刑事律师,律师界最顶尖盘诘高手之一;舍克,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权威;贝登,法医专家,曾在肯尼迪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乌尔曼,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的艾尔斯伯格担任过辩护律师。
年幼的卡戴珊姐妹也在剧中亮相,这段父亲告诫孩子的话如今看起来颇为逗趣。
当然还有魅力四射的女检察官克拉克,是温柔的单亲妈妈,更是勇敢的职业女性。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案件受到的巨大关注,检方和辩护律师的一举一动都被大众评论,过往的一言一行都被媒体挖掘,本案不愧是常伴美国人民餐桌的大型八卦配菜。
不光柯克伦的上段婚姻被评头论足,克拉克的发型和穿着也成了媒体的每日一嘲。
这些玩味的小细节,你都可以在本剧看到。
还有鲜明的陪审员众生像,庭审开始前的挑选陪审员,也成了检方和辩方的暗战。
双方都尽可能多选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
需要说明的是,黑人居多的陪审团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无条件支持辛普森,相反,对于辛普森这类“外黑内白”、于成名后积极融入白人社交圈、抛弃黑人妻子娶白人太太的黑人偶像,绝大部分黑人女性是充满恶感的。
而九位黑人陪审员中,有八位是黑人女性。
剧中,陪审员在争论不休的合议中说出了一句引人深思的话。
“You might think he did it, hell I might think he did it, but can we honestly sit here, and say they proved it?
”“你可能觉得他杀了人,见鬼我也觉得是他杀的,但我们能坐在这儿,摸着良心说原告证明了这一点吗?
”很快,陪审团对此就有了答案。
1995年10月3日,这场耗时9个月、产生5万页庭审记录的世纪大案判决公开——12位陪审员一致决定:辛普森无罪。
7.3其实 在我看来 失败在结尾而这 却是属于事实的失败 这多少会让我纠结和感受到很多的困苦 而这失败也是可以归结到人性上去的 多说无益整个故事还是贯穿在如何面对陪审团讲好那个故事上 这点何其重要也 何其无奈故事在逻辑上算是严丝合缝 人物上的设立也丝丝入扣 O·J是个爆脾气 却记得时刻礼貌 这应该源于家教结果把他弄得扭曲 他一定是扭曲的 感觉上事儿是他作的 但我们要尊重事实 可…… 刚看完2 精彩!
1994年 黑人还是名人 有点复杂事实是个谜 对我 刚开始那个律师关门问的那句“是你干的吗”是否得到真实答案才是一个谜 在那个法系里 怎么玩才是最关键的就目前而言 证据都是一边倒的 若事实真如此 当年那事就不会那般沸沸扬扬了 我是个喜欢站在少数方的那个 对我 什么是事实 不被蒙蔽的是 还有呢 在这里 我是否应该更理性一点看待事实而不是率性地认为 虽然那些证据也只是暂时的就目前而言 证据的一边倒肯定是坏事 因为后面还有七集多 但在当时 …… 现实(那时)和虚幻(电视剧里)的平衡太重要了也难 但现在看本来好玩的一点点因为人为的搬弄要开始变得不好玩了屈伏塔左耳垂上相交的一双倒钩很是有特色“我不要尊重 我只要赢”的意思是 你小子还嫩了点(之后也会证明他太嫩且冲动)那个法系就是讲陪审团想听的故事且让他们信以为真 谁说得好谁就赢了(所以 他们的更好玩)这么重要的犯罪现场可以被随意修饰?
太牛啦呈堂的证物可以被这样偷偷戴一下 这也是这个社会的最好写照(哪个社会都一样的)胆大得利(虽只一时)
压缩到五集可能就会好点吧
几集就弃了。
2016-10-05
25分钟
前后还行,中间太拖
看了两集真的不想看了又臭又长角色性格单一真他妈和过家家一样可能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吧真的是瞎了眼。
没有那么神
烂片
看这剧的同时还看了很多相关资料,其实李昌钰在这场案件中很重要啊,本片没有什么展现。男主角跟辛普森形象差别太大了,演的又很夸张,很出戏。其他都还不错。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先看的纪录片,此剧的戏剧冲突和次级人物刻画还不如纪录片(Oj:美国制造)的体验,不过也补充了纪录片之外的一些生活化细节,讲故事嘛。但是对全局描述的完整感还是纪录片强。
并没有多好看啊…特别有心机 先用侃大山一家出场吸引注意 后面控辩双方跟蒙头苍蝇一样 推动剧情全靠撞大运 不太行
严肃、冷静、真实还原中也带着创作者自己的意图:批判一切,几乎对每个参与者都不留情面。P.S.屈伏塔那张拉皮脸真是令我唏嘘。
好喜欢sarah paulson怎么办。算是比较详细地还原了法庭本身发生的事情。确实是AMERICAN Crime Story
演员都表演的太用力了,看的很难受
真的受不了黑人了,整天比比自己多受歧视。看了3集真的是够够的。明明黑人自己也是双标的够呛
审判里不存在“就事论事”
3.5,中间一度有些拖沓,总体看起来是没有偏向把抗辩双方都描述到位,但总感觉还是emmm…将人种争议凌驾于真相之上,金钱和地位比证据更能左右审判结果。赢得了官司但受到了各种冷遇和无声的质疑,而后还是因抢劫而锒铛入狱,命运有时就是这么跌宕又讽刺。
Ryan和他的团队对于案件还有部分演员们对原型人物的“浅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观感。但整体看来并不是那么不堪:尤其考虑到对这样的大案能完成在良好线以上,无法不对ACS这个系列的开启充满期待。辩方的选角接近大失败,反倒是控方的两位(还有前期的威廉)更有火花。是值得肯定的一次尝试。
为什么会评分这么高?
http://tieba.baidu.com/p/4338784382 2016.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