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死法医》算是一部结构较为完整,没有太多明显毛病的作品。
当然,要说逻辑bug,的确有不少,但是如果不吹毛求疵,是在不影响观影体验。
至少,有美美的小天使阿尔盖尔坐镇,无论是颜值,还是人性的光辉,都能为作品扳回不少的分数。
故事也两条线开始展开,一条主线,一条是副线。
主线讲述的是探案的故事,千篇一律的案情,福尔摩斯式主角头脑光环,一步一步地找寻线索追寻真凶,这是侦探片一贯的做法。
作案手段在福尔摩斯之后,实际上也没有多大的革新,也不过就是用新的科技,演绎100多年前套路好的故事,即使像《神探夏洛特》及个人比较喜欢的《基本演绎法》也能轻易地看到这种趋势。
在耳熟能详的侦探剧情拼图游戏中,《不死法医》出色的地方就是主角的人设,不死之躯让故事进展对了几分趣味,也算是影片能够差异化的点。
而副线比较特别,与主角不死之躯的人设息息相关——那就是他的过去,故事中穿插了很多过往200多年生命不同时刻的回忆,让观众能够了解他的身世之谜。
当然,有很大的篇幅是放在亨利与阿尔盖尔的感情线上,毕竟这段经历让亨利影响至深,也让他生命有了一个新的开始。
二人物设定是影片做得比较出色的地方,除了主角外,每个配角都塑造得甚为丰满,有血有肉,让人印象深刻,这也是作品最终不会沦为独角戏的重要因素——主角特点太强让身边所有人成为可有可无的布景甲乙丙丁。
从主角说起,如刚才所说,主角的特殊能力的确是侦探剧最大的亮点,无限复活也意味着他能从事更为激进的探案之中,正如第一集中呈现的,为了快速追查杀人毒素,竟然将死者的血液直接打进动脉,以死亡的感受来判定毒素的种类,实在让人耳目一新。
但是可惜的是,后续的剧情当中,将主角特意能力与探案联系上的示例越来越少了,编剧更加偏向用无尽生命带来的丰富阅历来破解案件,而不是单纯死亡,或者永生能力所带来其他收益。
或许编剧不希望案件太过于简单粗暴地用死亡就可以解决,更需要突出主角的睿智,让安排看起来更复杂更有味道。
亨利是一个性格很复杂的人。
在遇见阿尔盖尔之前,他是个孤独,不信任与渴望被了解的人,被第一任妻子诺拉连续坑了两次后,他学会了保护自己,却也让他学会与凡人保持距离,孑然一身是最安全的保障。
若果有任何风吹草动,提起提前收拾好的行李就可以立刻消失于人群之中,拖家带口对他这种异类来说并不是一种选择。
诺拉对亨利的伤害,是信任层面上最深的伤害,在亨利将人生中最大的秘密告知诺拉后,竟然转身就被扭送到精神病院,婚姻宣誓中寒无保留的信任只是一纸空文,更心寒的是,逃离了精神病院,更换了身份安逸度过了数十载后,平静的生活再次被贪婪的诺拉所打破,这次她想在亨利身上探求生命终极的秘密——永生。
自私的人终会给自己带来覆灭,但同时给身边最亲近的人带来无法磨灭的伤害。
至少,亨利遇见阿尔盖尔前,他都不敢再去相信,孤独成为了背叛的后遗症,是伴随终生直至永恒的伤痛。
阿尔盖尔的出现,是亨利生命中的曙光,为充满阴霾的时光不再只有痛苦,她用最无私的爱,感化亨利内心筑起的坚固冰腔,用最温暖的关照去滋润他干涸的心灵土壤,重新呈现生机。
以往,亨利认为永生是上帝对他们家族所犯下的罪孽的终极惩罚,没有终点的生命也就丧失了其存在的意义,那么存在不就是一种折磨了吗?
但阿尔盖尔却让亨利相信,不平凡的生命,必定有其存在的合理意义,不死恩赐更是命运在赋予亨利更崇高的使命,让他有能力改变这平凡而苍白的世界。
阿尔盖尔的温柔与体恤,鼓励与肯定,让亨利有勇气重新抬起头,看见穿透重重密云的炫目阳光。
与正牌女主角Jo相比,阿尔盖尔出场的频率充其量只能称得上“女配角”,但在观众心中留下极其深刻印象使她成为剧后讨论的焦点,以至于一度让观众怀疑谁才是女主角。
一方面,可以肯定阿尔盖尔这个角色塑造得很成功,花费的笔墨不多,却人设丰满,有血有肉,感人至深。
但另一方面,也在否定了Jo的人设,薄弱的性格搭建,没有实际共鸣的剧情呈现,除了推动剧情,实在想不出这个人设有什么作用,也是剧后没人记起的重要因素。
在这看来,Jo可以说是一个失败的人设,与其说花瓶,不如说纸片人——可有可无。
或者有人说,存在感薄弱是很多配角都有的通病,但是《不死法医》却塑造了很多成功的配角。
小奶狗Lucas又暖又萌,小小夸奖就能自嗨上天际,经常脑补出一个个莫名奇妙得令人费解的冷笑话,遭人嫌弃;干练的女干探彪悍的外表下,是铁汉柔情的内心,看似循规蹈矩的体制内高官,却又经常为下属的莽撞网开一面;蠢萌的Hanson总在让人觉得可爱又机警,憨厚的外表壮实的体格总有一种头大无脑的印象,却总会在危险时刻替身而出,与罪犯斗智斗勇。
更不用说,亨利的老儿子,嘴欠却暖心的一个人,外表吊儿郎当,看似对一切都漠不关心,内心却是对父亲满满的“孝心”,不甘平凡无惧挑战正是从父亲身上“遗传”的秉性。
老儿子的人设颠覆,为剧情添加了不少新鲜感,有时候看着两人斗嘴,实在不让人感到一种反差萌。
如上所分析,Jo的角色实在不如人意。
三反派亚当,准确来说是——凯撒,同样拥有不死之躯,是个相当难拿捏的角色。
在这种构建在带有魔幻色彩背景上的故事,也是需要有一个同样拥有特殊能力的反派去协助将故事推向高潮,但是矛盾在于,反派的能力不能逆天得难以抵御,以免陷入如何结局才可以让故事终结得看不太草率的困局;但是弱不禁风,又难以保证故事足够精彩地走向爆发点。
这对矛盾,只能依靠编剧巧妙的布局,熟料而有有技巧地布局前后剧情,在不同阶段埋下深思熟虑的伏笔,才可以引起一个能够让观众接受的结局,而这也十分考验编剧的剧本创作能力,以及导演的镜头操控感。
亚当是传说中的凯撒大帝,2000多年的生命历程,让他对时间的流逝已经再无概念,生命只是漫无目的地度过一天又一天。
二战期间,他被拖进了实验室,成为纳粹探索永生奥秘的实验品,遭受非人的折磨,这段经历,让他彻底断舍掉作为人类残存的些许情感,变得彻底地冷酷无情。
事实上,亚当对待人类的态度是复杂而暧昧的,他既看不起人类又害怕人类。
作为永生的存在,他是超脱于一切生命之外更高的存在,他能如神一般在高处藐视生命,如蝼蚁一般把他们玩弄与股掌之间,他有能力左右历史,控制人类的走向,无尽的生命赋予了他至高无上的能力。
但他仍旧惧怕人类,命运给了他无尽的时间,却没有给他无坚不摧的躯体,外表与体格上,他与常人无异,这也依然有可能被知道秘密的人类所暴力控制,成为他们的实验品。
这是因为如此,亚当选择了隐姓埋名,游离于人类社会的幽魂。
在我看来,亚当并不是一个塑造得十分成功的反派,这主要在于他性格的不统一性与矛盾性,由始至终很难让观众明白他目的是什么。
这种人物塑造的困惑感,并不是故事本身赋予角色的特质,更像是没有处理好的结果。
更进一步说,亚当就像一个为了存在而存在的反派。
前期,故事让观众认识到一个心狠手辣的反派亚当,他冷酷得变态,疯狂中又带有令人发指的一丝不苟,让人印象深刻。
他是现世中行走的恶魔,没有目的的无差别屠杀使他成为让人胆战心惊的存在。
他处理案件的手法,心思缜密得不留痕迹,又可以轻而易举地将污水泼向看似有罪的人身上。
他是亨利的噩梦里的魔鬼,拖曳着亨利陪他玩着用鲜血构建起的游戏,但在他疯狂的交响曲快要步向高潮的同时,他却毫无理由地戛然而止,连旋律的回响都突然静默,让剧情忽然间充满了莫名奇妙又诡异的安静。
这不禁让我怀疑,是否制片方觉得亚当的游戏玩得太大,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将会太快进入剧情高潮,也意味着离结局不远了,强行续命就是唯一的手段?
戛然而止之后,是亚当中期的回归,他以一种亦敌亦友的身份左右剧情的进展,虽然淡化了与亨利间尖锐的矛盾,让故事得以延续发展,但却让人摸不着头脑。
结局里,亚当再一次带上他冷酷又疯狂的面具,本以为顺利看到两人的恩怨情仇作一个彻彻底底的了解时候,又让观众知道他尝试救助阿尔盖尔——引爆火药桶的引线再次被浇湿。
试问在如此矛盾的故事发展中,又怎么让观众感受到反派性格的一致性呢?
矛盾本身不是故事赋予角色的特质,剩下的只有矛盾而困惑的印象。
亚当在我脑海中,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花两天时间看完了,厉害。
一集一个事故,看的挺过瘾的,看最后一集应该还会有下一季的。
一个200多岁的老爸,却是四十的样子,一个60多岁的儿子。
这个画面既有强烈的反差效果又显得很温情。
整部剧的内容都很不错,我是这样觉得。
很吸引!
男人穿西服还是带马甲的好看。
我觉得男主的这个年纪正是一个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成熟,稳重,博学多才。
长生不老真的快乐吗?
这个剧告诉你,永生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能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在慢慢的消逝,是一种什么感觉?
是一种你不想重复体验的感觉。
时间能让人慢慢忘记,但你又会通过一首歌,一支舞,一阵香味,一个物体,一条街,一句话,任何和你记忆有关的东西,让它又被想起。
有些东西永远也无法忘记,不会忘记。
时间让它沉淀。
除了永生这个话题,还有一个贯彻全剧的,那就是信任。
信任反过来是什么?
背叛信任这一关不容易过。
因为我相信你,它不仅仅是一句话而已。
就像是一个牡蛎,我把我的壳打开,露出我最柔软的最不堪一击的一面,不是让你伤害我,是因为我相信你。
很多人对这部剧有着褒贬不一的评价,“它是一部极其适合学英语的美剧”,“它制作精良”等等。
但是,在看这部剧的时候,让我叹为观止的是Abigail和Henry之间不朽的爱情。
他们一起度过了漫长的时光,期间有过惊心动魄的冒险,也有过平淡无奇的日常。
一起假扮成维梅尔夫妇溜进私人派对去看画展,最后在那里许下as long as I live, I will always love you的终身誓言;一起乘东方快车去伊斯坦布尔度蜜月,在列车上无意之间救了乌坎达的小国王,进而得到了国王丰盛的“答谢宴”,最后的情节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了,有点遗憾,他们最终没有属于他们孩子。
然而美好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的,犹如在盛放时刻的昙花一样,“刹那的美丽,一世的永恒”,Forever is a curse,Henry或许是不死之身,永远保持着30多岁的容貌,但是Abigail不是,当她年华老去、满脸皱纹的时候,她不得已忍痛抛下自己深爱的丈夫和孩子,去到一个荒凉、偏僻的地方度过自己的风烛残年,后来,等到她想通了想要和Henry一同度过自己剩下的时光的时候,一切也都来不及了,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她不得已自杀,临死的时候,她的身上还保留着他们一家人的合照。
或许就是因为她如同一个天使一般的善良,才让Henry对她念念不忘,是他一生的挚爱。
这也是我另一方面觉得砍掉这部剧的好处,很难说拍上个三四季,Jo不会成为替代Abigail的存在,而我个人更希望Henry带着这份永恒的爱情一直活下去,他可以约会、喜欢他人,但是我希望他的心永远是属于Abigail一个人的,而且我也觉得Jo并不适合他。
也正是因为他的封闭,才是让他真正无坚不摧的原因。
无畏的关键在于不怕失去。
所以在察觉到他自己有点喜欢上那个治疗师的时候,他才会逃避。
结尾稍稍吐槽一下,他们两个人的戏份实在太少了,完全不够看。
p.s.每个人的喜好不同,我个人更喜欢他和Abigail之间的爱情,美好、浪漫得让人妒忌,痛苦、难过得让人心碎。
喜欢Henry Morgan优雅迷人的英音和无所不知的知识储备。
相比之下,武力值低、遇事冲动这些缺点也不是难以忍受,毕竟,和活了两千年的Adam相比,活了两百年的Henry还只能算是个小朋友呢!
破案和回忆两条线交织,很好地解释了主角的生活经历,配角间的互动相当有爱,每集的独白也不会让人觉得无聊,虽然探案过程稍弱。
主角在探案过程中的感悟也带领着我思考。
个人认为故事最出彩、最令人震撼的是20集艺术家与芭蕾舞演员的抉择,选择生命还是选择伟大?
至于感情线,Abigail 温柔善良,是永远不会消失的白月光;Molly 性感睿智,玫瑰配贵族,观众呼声高;但我还是更爱认真勇敢的Jo, 独立飒爽,抓捕庞氏骗局大boss那集简直是她的高光时刻。
Jo一直支持信任保护着Henry, 当她终于 found where her true affection lies, 她也能直面自己的内心,却不敢表达,小心翼翼地隔着窗户纸,不想让这段关系变得尴尬。
可惜的是剧中男女主的互动不够多,Henry 对Jo 的感觉隐隐约约,剧情也不够凸显女主的个人魅力。
但如果按照老儿子Abe的心愿,非得选一人陪Henry 一起生活的话,我的私心还是留给Jo 啦!
很期待Henry和Jo的感情线会如何展开,很可惜没有下一季了。
男主1779年生人,算船业巨头的公子哥,一次贩奴船上打算救黑奴,被船长发现,“你个白奸富二代,我代表你爹蹦了你”。
被枪毙后抛海里,然后就开始了不死身。
不是杀不死,是每次死了能biu的肉身消失(印象是带着衣服),然后赤裸出现在附近的水域中,扑腾几下上岸找衣服和说辞。
反派是公元前被攮死凯撒的诸多匕首之一戳死的一个哥们,命运相同,兵解就水遁复活。
游荡世间2000年,唉哟,发现了正在纽约警局做法医主任的男主。
主线是这两位惺惺相惜到相爱相杀,寻思没准不死身和最初的凶器有关,找到凶器再杀一次估计就能解脱了。
事实是没有。
男主最后一集被罗马哥们拿着老火铳干了一枪,还是哧溜颠了。
男主给罗马人亚当的解决方案也是看似取巧,实则勉强:男主拿针管给亚当脑干注了一管空气,搞成植物人了,纯僵植化了。
bug是别说亚当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中不断研究自己的复活规则,肯定掌握了千万种高效自裁以减少临死痛苦的办法(譬如咬断舌根, 譬如意守膏肓,譬如地铁中直接跳轨); 就是小年轻才二百多岁的男主,也情急之下或科学试验的主动求死过好多次。
有历史纵深和奇情恩怨的不死传奇,嗯,听起来满好的,没拍好,现在8.2分,我隔了两年二遍才刷完,我给7.5分。
一季里面好多还是NYPD破凶杀案的戏,你个技术工种的法医每回处理尸体就够了,还喜欢跑来跑去多嘴多舌的掺和破案,哎 , 自作聪明给自己加了不少戏。
男主演技略显装模作样,又深情笨拙囿于人伦常理,还不如只活了几十年的一些人出类拔萃、特立独行。
破案靠历史阅历,但除了掉一些书袋史料,并未看出二百年的沧桑给他带来什么深不可测的睿智透彻来,偶尔填剧情的还有穿插他几段婚姻的回忆,也是看不开、想瞒着、又瞒不住,生离死别岁月蹉跎的世俗挣扎与矫情。
配角都还行,一个六十多岁的古董店老儿子、一个解剖室的学徒。
男主,什么摩根要搁我,一旦发现可以这么开外挂,早远离人间找个荒僻的地方隐居或玩极限去了。
这是一个不一样的悬疑剧。
断案间混插着主角摩哥与神秘人的斗智斗勇。
一个又一个的案件由活了二百岁的摩哥与百年前的案件接轨,衔接自然的记忆碎片唤醒摩哥对妻子的爱恋与生命的再次热爱。
每一集都有一个主题,比如爱情、亲情…集与集之间没有必要的关联,但随着支线剧情的延伸,主线剧情也逐渐发展下去。
在剧集开始,摩哥就表明自己想要死亡,当他遇到活了2000岁的神秘人时,当他看到亚伯因为衰老而苦恼时,当他看到有人为了永生不吝寻找魔法时,摩哥终于开始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
虽然不能理解别人对死亡的恐惧,但终于明白了生命的可贵。
其中最触动我的,是女富豪死前爬还要向前爬的真正意图。
起先摩哥客观地推理是因为后面有凶手在追杀,也就是说出于对死亡的恐惧。
但破案后真相大白:女富豪知道生命即至,忍痛向前爬是想离爱人的化作更近一些。
也就是说,支撑她的信念是对死去爱人的爱。
同时也点明了本集的主题:爱可以战胜对死亡的恐惧。
近几年来对美国片越来越失望了,转看美剧、英剧却越来越有满足感,《不死法医》一口气看完,就在网上到处看有没有续集,可惜,怎么我这么喜欢的剧,老美怎么就不看好,不拍了。
推荐理由:1、剧情设定新颖,一个拥有不死之身活了200多年的医生,为了破解自己永生的密码,化身做现代纽约市警察局的一名法医,并协助搭当破了许多离奇案件的故事。
同时与另一个拥有千年不死的坏角,斗智斗勇的故事。
2、节奏即轻快又紧张,每集一个案子,看着不累,不拖沓。
不像漫威《神盾局特工》那么宏大的布局烧脑,也不像《国土安全》那样一层层地虐心(再好看也受不了层层的压抑)。
3、男主温温而雅,谦谦君子,西装控、围巾控,绅士典范。
4、女主又爽又飒,聪明干炼,怎么说呢,不是那种面容娇好的美,而是健康、干炼、聪颖、知性。
应该说是阳光的职业大妞,很有担当的那种。
5、男女主都对爱情忠贞,对事业热忱,对家人、同事尽心奉献,可以说,在那个国家都是妥妥的正能量。
全剧没有那些LGBT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6、充满丰富的独白与对白。
演员演出到位,每个眼神、动作都能让人走入其内心波折变化,与对白配合天衣无缝。
那些年美国那些天才尽业的导演、编剧、演员功不可没,把最好的人类描绘出来了,最把恶的人也描绘出来了,美确实拍成了美,丑确实拍成了丑。
现在的好莱坞,美人鱼可以是黑的,白雪公主不是白的。
强把浑沌的东西塞给人,不仅设定反智,剧情也越来越单薄。
《谍影重重》这样好的动作片再也难出了。
不死法医是一部非常好看的美剧,只可惜只有一季。
现在每天都在等,希望这一部剧可以重启。
我是一名很喜欢犯罪类,心理类,侦探类题材的美剧和电影的女生。
说实话,一开始看这部剧完全是一个意外。
当初因为看一个法医破案的纪录片,不小心在百度中找到了这一部剧,因此就试看了一下。
谁知道,试看后一发不可收啊!
一口气看了5集。
看着看着,便喜欢到收藏这一部剧的地步。
(不死法医和犯罪心理是目前为止我最喜爱的美剧)或许真的像百度贴吧中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说的:因为forever只有一季,因此它是forever的。
接下来说说,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这一部美剧:首先是角色和故事情节的设定。
Henry这个主角的设定非常好。
他是immortal的,而且是从以前开始便是永生的。
因为这样,他有很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渊博的知识。
他有一生中的最爱:Abigail。
Henry这个角色有点像Sherlock,但是他时特别的。
他除了观察细致和有渊博的知识之外,他有情感,这是非常重要的。
正因为他有feeling,他才可以和jo的关系从strangers到almost can trust each other(第一季的最后一集的最后时刻,从It is a long story中可以看出,Henry想confess了,因为abe说的对,abe不可能永远在Henry身边,他应该要有一个人陪在Henry身边3那就是jo)。
再者就是jo。
jo这个角色的设定我很喜欢,她从开始的怀疑Henry到后来慢慢地受Henry影响从她的丈夫的事件中走出来,这可以看出Henry对她的重要性,也同时反映了她对Henry的重要性。
我非常喜欢他们在剧中的关系。
他们之间没有爱情,或者说不应该有爱情(至少在第一季,我认为他们之间不应该有爱情)正是应该这样,他们的partner和friend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加地真实。
jo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同时她也慢慢地从合作中了解henry,这个过程在剧中很好地表现出来。
再者就是abe。
abe是我在剧中非常非常非常喜欢的角色。
他很容易就会让人喜欢。
他就是一个wiseman。
他是世界上除Abigial外最理解和爱Henry的人了。
他知道他不可能陪伴henry一辈子,他告诉很henry要相信jo,希望henry能够告诉jo他的故事,希望有一个人能陪伴他。
abe是henry的儿子,其实更多的,他是henry的“爸爸”,因为他总是为henry想好一切,他最放不下henry。
他自己一个人瞒住henry偷偷藏起henry查找abigail的一切东西便能证明这一点。
henry,abigail和abe这三个人的家庭永远都是剧中剧情的加分之处。
而Lucas,他是剧中不可或缺的吧,他是一个欢乐的存在。
同时,他也是最支持henry的人之一。
每一次henry让他做事,他没有say no。
henry是他的上司,是师傅,是他所说的“best friend”,而更多的是一种寄托,是一种让Lucas自己活得更加有趣和有存在意义的寄托。
我个人觉得,Lucas应该更有位置,如果有第二季,我觉得Lucas应该更有他自己存在的位置和剧情。
还有那个女黑人boss,剧中也挺“萌”的吧(想不到怎样形容她了)。
写到这里,应该有人会问,那Adam呢?
Adam这个角色看似一个配角,其实,他是这部剧的关键。
如果没有了他,这部剧的故事性会削弱非常多。
可以说,没有了Adam,这部剧就很一般了。
他的存在让这部剧的故事更有张力(只可惜在第一季中,他的出现没有太多,因此,我才说,他和henry的较量还没有到顶峰)。
真的非常可惜这部剧只有一季,在第一季中,我认为henry和Adam还没有玩够,他们两个的对决还没有进入正题。
第一季最后两集才是前菜,真正的对决应该是一条长线,只有这条长线不断地贯穿,才会使得剧情更有故事性和张力。
我个人非常喜欢Adam。
这个人亦正亦邪,让人又爱又恨。
爱是因为他和Adam之间的我connection,恨是因为他间接地杀死了abigail而且他也对abe有想法。
其实他本身是很悲惨的。
他是一个实验物品,受尽无数次的折磨,还是immortal,这种折磨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
henry和他的不同在于,henry他说了:I am not a killer。
这部戏让我这么喜欢除了角色和故事性外,还有的是拍摄的手法。
这部戏中有很多henry的回忆部分,这是一个很好的处理方法,这可以使观众更加了解henry,了解henry和abigail,了解henry和abigail和abe。
同时,这种回忆也可以让我们只带henry的知识渊博。
同时,让我们清楚地看到henry的feeling。
anyway,虽然我很迟才看这一部剧,一开始猛看,后来才慢慢地把它看完。
写了这么多也是代表我对这部剧的喜爱吧!
这一部剧我真的推荐。
不管第二季会不会重启,第一季的forever永远forever。
我会重新再看,因为它是我两个收藏之一。
nite!
阿比盖尔真美啊,丰满盈润,又妩媚动人,一如四月天的西府海棠。
她的可贵不止于美,更有智慧有情调又善解人意,真是一个完美娇妻。
重要的是,她是真的真的爱着亨利的。
他俩最初在一起时,阿比盖尔的前男友来寻仇,两人决斗,亨利被枪射中,在阿比盖尔眼前突然消失……之后不久,亨利重生,他怕阿比盖尔对他有想法,他的前妻就是一恶例,可他又不舍得这个家,便悄悄地潜入家中,在亚伯拉罕的摇篮前留恋。
阿比盖尔这时进来看到他,他张惶无措,想要解释这一切的发生,她抱住他,不叫他解释。
是的,不必解释──我只要看到你在,你在我面前,人也好鬼也好不管你是以什么生命形式出现的,只要你在一切都好。
为人最害怕的是什么?
是被人窥探到你最阴私的秘密!
阿比盖尔看到他的秘密,她选择相信。
她选择共同面对未知的一切!
爱是什么?
爱就是不管你是什么样子,你以前是什么样子,你将来变成什么样子,我心永远不变!
长相思,不相疑,长相忆,不相欺。
漫漫人生有这样一份爱相伴左右,夫复何求?
只可惜情深不寿,隔开他们的不是背叛,而是衰老和死亡。
不是爱情的消耗而是生命的消失。
花总会枯萎的,美丽如海棠的阿比盖尔渐渐衰老,面临死亡。
而亨利摩根却永生不朽。
这个原因更叫人伤惨难过。
比起大把的金钱,有大把的时间更加珍贵,秦始皇招来五百童男童女飘摇过海就为了长生。
亨利医生莫名地得到了长生。
在没有阿比盖尔的日子里,他是孤凄的悲伤的。
这痛,唯有做事才能冲淡。
他本身是医生,又活了200来岁,见过很多的东西,这对他的法医生涯很有帮助,尤其是对人性的认识。
不管是古人还是现代人,不过就是换件衣服在同一个舞台上表演相似的戏码。
尤其是带有历史性质的案件时,他的特长可以发挥的淋漓尽致。
经典的非洲皇后号。
200年前,他船是他家的,他父亲贩卖黑奴,他却想拯救那群人,因此被枪击中,终前扔下一把钥匙,之后他落入水中不知后事,200年来一直以来为此纠结。
200年后这艘船浮出水面,而船上黑奴的后代成了案中的嫌疑人,人生兜兜转转总能遇见你该遇的。
结案后他终于知道他抛下的那把钥匙救了一条船上200人的命。
亨利释怀。
我们做一件好事的意愿往往大过做一件坏事。
哪怕仅仅只是意愿,这就是人性的辉光。
不朽给亨利带来不少好处,也有坏处──在大家都不能不朽而只有他一个人不朽时他必须要掩盖这一点,否则,祸患无穷,至少是麻烦不断。
他得不停地搬家,因为他的模样定格,永远不变,老住在同一个地方不合适。
所以,隔个一二十年他就得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但,总能遇见曾经认识的人。
这很麻烦。
还有桩麻烦是,亨利重生时会变得像个婴儿一样,婴儿光屁股是可爱,成年人光屁股可怕,除非是在澡堂子。
于是,他被质疑……当然,是质疑他的特殊癖好,他的同事们戏谑地凑钱为他买了条红内裤。
知道他秘密的只有亚伯拉罕。
亚伯跟亨利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比任何有血缘的父子更加亲密。
爱可以超越一切。
在最后一集中,亨利与亚伯绝一死战,亨利尽管不怕死,可也不想死。
尤其是不想死在憎恨的人之前。
他决斗去了,亚伯苦苦守在他重生的河边,无尽的忧虑悲伤,万一……当他看到亨利出水时激动地流泪了!
很喜欢这个睿智幽默的老头儿,他的守护成全了亨利,真害怕他有天故去,亨利怎么办?
毕竟,亚伯也有点年纪了。
亚伯为自己选定继任──乔。
他希望亨利能与乔分享他的秘密,他相信乔的人品,还有,他感觉乔对亨利有一点点的感觉。
乔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之前,亨利好像跟性学教授莫利有点小暧昧,这位教授在《灵书妙探》中演一个傻乎乎或者或装的傻乎乎的大明星,后来领养了一条男女主想要抢着领养的大狗狗。
演技不错。
两人似乎无疾而终……我松了口气,我希望他找一个拉比盖尔一样的女人。
不过,美剧中多的是男主女主最后在一起,当然,乔也很好。
乔被一个有钱的小子艾萨克迷上,艾萨克就是非洲皇后号上黑奴的后裔,一个成功的美国商人。
长得也帅,个性幽默风趣。
挺完美的。
可是,爱情这回事,不是完美就被爱。
艾萨克约乔同游巴黎,为此他做了很多的准备,相信那一定是个极其浪漫的巴黎之旅。
可惜……在她临走之时亨利说:在巴黎最棒的事就是迷路,一觉醒来,漫无方向地前行,然后迷路,在街边漫游,累到虚脱,然后束手无策,不得不驻足,找最近的咖啡厅点上最美味的食物,再配上一两杯酒,然后回城,再重复一遍……但要知道,这美妙的旅程最好是和你眼中特别的人一起。
亨利是有感而发,他跟阿比盖尔就是这么旅游的吧?
也许不是巴黎,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又何必巴黎?
身之所在,均是天堂!
所以,乔回来了。
显然,她不是一个愿意在宝马车中哭的主儿,她不愿意委屈自己的心。
──艾萨克是很好很好的,可她偏偏不喜欢!
其实,我们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心。
为了生存,我们一次一次地做出违心的选择。
乔最伟大的是遵从了自己的心。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为什么要委屈自己的心?
希望她跟亨利能相守相护,当然,可能不会跟阿比盖尔一样。
阿比盖尔是独特的唯一,她到死都为了保护亨利。
正如亚伯拉罕所说:她是天使,她找到两个迷失的灵魂,把我们变成了一家人。
乔会跟他俩成为一家人吗?
她会是另一个在河边等亨利上岸的人吗?
看多几集,乔也是挺美的,不过,她是现代职业女性,阿比盖尔有古典美。
两人具有一个共同点:绝对相信亨利。
亨利的助手卢卡斯,喜欢幻想,常常渴望着僵尸或者狼人从尸体中跳出来,常开不合适宜的玩笑,好在这青年擅长自嘲,马上就调整好状态。
就个心理很健康的孩子。
在后面的一集中他脖子上系了块蓝花手帕,是在学亨利吗?
亨利常打扮得像个英伦绅士。
在剑的问题上,他成长了。
在对待凯撒大帝那把匕首上他一样遵从了自己的内心,他对亨利说:命令不代表约束。
初入职场中的年轻人应该学学卢卡斯,不要怕露怯,也不要怕被别人轻看,努力吸收好的东西,默默地付出的同时会收获很多。
最后说说亨利200年前的那位前妻,诺拉。
诺拉是个正统的女人,她有良好的家境,受过良好的教育,她遵从着社会对人的种种规范而从不逾矩。
所以,她坚定地认为她是正确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对方好,并以此获得道德与良心上的优越感。
她对婚姻很坚贞,亨利之后,她没有再婚,我甚至相信她从没有正眼看过其他男人一眼,就这么坚贞。
就这样一个坚贞的女人却亲手把丈夫送进疯人院。
我只能说她严重缺乏想像力,没有一点浪漫情怀和幽默感。
在一日三餐和社会赋予的责任义务之外,她几乎没啥兴趣。
这种女人会是个严谨的好伴侣,该尽的责任她都会尽到,是一个社会型的贤妻良母。
如果她的伴侣也跟她一样无趣的话,两人会是很好的一对佳偶,生儿育女,课粮纳税,循规蹈矩,修桥补路,热心公益,成为社会基石中最坚定最优质的一块砖。
但如果你恰恰是个浪漫而有情趣的人,折磨就来了,对有趣的人而言,无趣的人十分可怕,因为她们的想像力有限,凡在她们想像力以外的东西,坚决地予以排斥。
这个形象很典型。
想一想,如果诺拉最终接受了亨利的重生,可每次死里逃生,第一眼看到的是这样一个无趣之人,实在扫兴!
5年、50年、500年……每一天都味同嚼蜡!
总的来说,是部很不错的剧,在一众罪案剧中气质独特,不那么火辣,有种浓郁的古典味道和淡淡的书卷气,每一集都会有一句或几句精典台词而人寻味。
这感觉与亨利和阿比盖尔的气质一脉相承。
演员选得好,亨利这个演员演技不俗,《灵书妙探》中客串过一集,是一位发明家,很帅,与享利古典味道截然不同的一种帅。
据消息称,此剧遭砍。
这些剪刀手,不光眼瞎,还心盲。
真希望这部剧能一季两季拍下去。
E01我见过无数死亡,数不尽的痛苦和折磨。
可我也见过无数的生命,无数的美好和奇迹。
我们能活多少年,并不重要。
我们的生命无非是无数的瞬间组成。
我们永远无法得知他们会出现在何时何处,但这些瞬间会伴我们一生,在灵魂印上永恒的标记。
I've seen a lot of death, a lot of pain, a lot of suffering. But I've also seen a lot of life... A lot of beauty, a lot of wonder. It's not the number of years we live that matters. Our lives just add up to a series of moments. We never know when or where they'll happen. But they stick with us, marking our souls forever.活了200年的麻烦,并不是孤单或痛苦或失去。
其实就是这些,但真正让你痛不欲生的是当生活不再惊喜。
The problem with living for 200 years isn't the loneliness or the pain or the loss. Okay, sure, it is those things. But what really gets you is when life ceases to surprise you. 我一辈子都在研究人体,我能科学确定地说,比血液氧气和爱更重要的东西是希望。
I've spent my entire life studying the human body, and I can say with scientific certainty more important than blood or oxygen or even love... is hope.E02尽管死亡会很悲伤可怕,但它迫使我们珍惜每一刻。
因为真相是...生命因有限而珍贵。
As sad and dreadful as death may be, it forces us to cherish every moment because the truth is... Life is precious because it's finite.当你是不死之身的时候,需要有人提醒你生活中的美,日复日,年复年,世纪复世纪。
时间会失去意义。
When you're immortal, you have to be reminded of beauty. Days stretch into years, stretch into centuries. Time can lose its meaning.不管你活了多久,就算那真的可能是一段很长很长的时光...你还是得告诉自己过好每一天...过好每小时,当做是你生命的终点来过。
So however long you live, even though that might prove a very, very long time... You must tell yourself to live every day... every hour, as if it could be your last.E08我们的身体通过感知疼痛来警示危险,但同时也提醒着我们还活着,我们还能去感受。
这也是为什么有人去追寻感受痛苦,而有人则选择了麻木对待。
独处一直都是我的镇痛剂,但要是毫无感受才是痛中之痛呢?
要是分担痛苦将我们互相联系起来,并提醒我们,只要我们还能感受世界,就不会孤单?
Our body feels pain to warn us of danger. But it also reminds us we're alive, that we can still feel. That's why some of us seek it out... ...while others choose to numb it. Solitude has always been my analgesic of choice. But what if feeling nothing is the worst pain of all? What if the sharing of pain connects us to others and reminds us that none of us is alone,as long as we can feel?E18一位伟大的精神病学家曾跟我说,我们必须面对我们选择遗忘的时刻。
只有直面我们的恐惧,才能成长、改变,才能勇敢面对下一次挑战。
A great alienist once told me, that we must face those moments we choose to forget. Only by confronting our fears, are we able to grow, to change, and to be able to face our next.E19是的,有些记忆很珍贵,我们需要靠它取暖。
但埃米莉•迪金森写道,她说得对,如果我们对过去扎根太深,就会错过现在。
Yes, some memories are precious......and we need to hang on to them. But Emily Dickinson wrote, "Forever is composed of nows," And she's right. If we root ourselves too deeply in the past, we'll miss what's right in front of us.E20我们生命中有些时刻,会让我们扪心自问,为了追寻你要的东西,你愿意付出多少?
There are moments in all of our lives when we are compelled to ask ourselves, how far are we willing to go for what we want?我们愿意冒多大的风险,去牺牲,去忍耐,因为渴望是一回事。
而得到去实现的力量却是另一回事。
How much are we willing to risk, to sacrifice, to endure? Because it's one thing to yearn for something... But quite another to find the strength to achieve it.E22我们没人能顺风顺水,毫无痛苦的度过一生。
经历了那么多苦痛,我能说最难忍受的就是孤寂。
None of us can make it through this life without suffering some kind of pain. Having lived through my fair share, I can tell you the most difficult to endure is loneliness.亚当是对的。
生活就是游戏,一个我们非玩不可的游戏。
不论我们如何小心,都不可能毫发无损地过一辈子。
但幸运的是,这是一个可以有伴的游戏。
Adam was right. Life is a game and one that we must play. No matter how careful we are, there is simply no way to go through this life unscathed. But, fortunately for us, it's a game we don't have to play alone.
不更了是遗憾,巨大的遗憾
看到一半弃剧了,大概就是每次都不死然后以身试毒。
男女主不来感,男主分分钟夏洛克上身,反正看了第一集没看下去的欲望
剧情很紧凑,一集连一集。主角的表演方式有点low。人物关系联系很好,看得很有代入感,很欢乐。★★★☆
为什么把第二季砍了!!!!!!!😭
破案情节忒弱智,弃
看到第13集,不错的赶脚。我比较喜欢这种类型的剧。破案为主,兼顾永生,爱情,基情,等等。男猪女猪都很养眼,女猪的男搭档和男猪的男助手都好可爱。。就是男猪有点装,耍帅。。一位网友评论得好:来自星星的夏洛克法医
too predictable
好烂。本来以为是严谨的剧。结果是只有一条扯淡线索还一脸凝重的抓犯人。没想到是一个带着恶心装逼口音的中年男主,天天自大的不得了到处演绎自己的发现的煞笔真是太恶心。show off 的 jerk!编剧各种扯淡神逻辑。第一集美人死了不开心明明比女主强好几倍。(看了一眼神奇四侠海报,美队和此人惊
·E3李碧华《饺子》 ·250年怎么无论远近事无巨细旁枝末节都记得?!这记性也太非人类了吧 ·E8“to make ourselves feel alive” 。跳伞居然和性爱毒品并列,想到以前我觉得哪天我真绝望了就尝试后面这两个,然而至今没有真去跳伞。“我们一起颤抖会更明白…”。《阿夏》费城父子 ·E11死时衣服都穿走的?那为嘛怀表不可以? 如果整容+重病然后去死,复活后呢? 活了两千年那个人长得未免太现代了吧? ·自以为是自作多情的阿比盖尔。可怜无辜的亚当“你看这就是好人2000年后的样子”
为什么要砍砍砍砍!!!
很久没能完整看完一部美剧还意犹未尽的了
帅真的帅。航海时期拍的真的好
背景设定太bug了不能接受!女主不够美没有欲望!男主老婆明明就还好然后所有男人都说好看不能忍!男主美国人学英音做作得不忍直视!然而我还是看完了……= =
故事的设定很棒,男主实在是太帅太博学,一集一个故事,感觉没法深入讲解一个推理,主要人名太难记,看的时候会搞错
如此没有个性的女主!
每一集故事太短了,感觉没深入了解就没了,反而那个躲在幕后的人拖沓的要死
两集弃,实在看不下去!罪案片也就CSI和犯罪心理能看了!
要一开始出现的女演员是女主的话,我保证能够坚持到看完,结果没几分钟就领了盒饭。每集剧情就像柯南,加了个永生的buff,豆瓣评分还算中肯
推荐第4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