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莫得,泥泞的街道,肮脏的泰晤士河水,拥簇的房间,可以观赏绞刑的窗口,总是阴霾灰惨的天空,还有几个夹缝里挣扎生存但总是保持笑容的人。
这就是我生长的地方,和我最亲密的家人。
你知道的,在底层社会,人们之间的感情往往更加不予掩饰,更直白,更加轻易表露意图,我们商讨一切可以设法搞到钱的途径,聚集起来高声赞美我们仅有的一丝一毫幸运并总是试图将其在心理上或者言语上扩大。
直到某天,在萨比森大妈和绅士的鼓励下,我决定前往一座庄园,欺骗一位天真美丽的少女,谋得她的财产,哪怕我是自幼出道的惯偷,欺诈犯,善于为了哪怕一个铜板纠缠斡旋,这次的任务仍旧叫我局促不安。
我就如此带着一丝被本能敏锐捕捉到的颤栗上路。
深呼吸,尽量保持笑容,被捏白的手指关节和藏在裙下五律颤抖的双腿作为一种预示。
预示我此后的生活会完全改变,预示这是一段并不难熬但注定刻骨铭心的经历。
我会先学习如何成为一位淑女,最终取代你人成为一名真正的淑女。
命运和我都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爱上了你。
你知道带着内疚去爱一个人是怎样的,你知道爱一个没有可能的人是怎样。
我还要一面执迷,一面一次次冷却我的心。
按部就班,故作镇静,一步一步下手狠心迫害你。
庄园的阳光和伦敦的极不一样,节奏舒缓,每一缕都像轻轻从高空飘落的鹅毛,搔在鼻尖脖颈,微痒。
那阳光即使在冬日也逼人炫目,充满花香的温度总是给你镀上一层若有若无的金边。
衬得你白皙的皮肤更加透明,失焦的双眼都有了笑意,清癯的背影让我徒然升起一股冲动把你紧紧抱住,告诉你所有的一切都是一个骗局,除了我是真的真的爱上了你。
然而什么是爱呢,这是我未曾思考过的问题,也许也不需要思考吧,如果每天在为温饱何生存挣扎,爱难道不是和时尚一样是毫无意义的事情吗。
什么是爱呢,自欺欺人的幻觉罢了。
既然自欺欺人,我凭什么要求你相信我,冒着打回原形一无所得的代价,揭露自己。
对不起,时至今日,我依然无法否认,在我心里,你仍旧没有生存,财富来得重要。
或许类似幸福的一类词汇,注定是无法属于我们这一类人的。
我那时想。
或许,生命里短暂的稍纵即逝的幸福,已经足够回味很久很长。
我这样想。
足够支撑我挺过疯人院里的日子。
你瞧我多傻,以欺骗为生的我居然被你骗的稀里哗啦,这不是因为我被爱情蒙住了眼睛,正如尽管我爱你也未曾心慈手软,你的技术也一样值得赞夸。
你叫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深渊,阴森的自语,恐怖的呢喃,尖锐的咏叹调,矫正过度导致畸形的头颅和每晚无休止的断续呻吟;只是最叫我难过的是我对你的爱。
事到如今,早就无从计较胜负对错。
我跌坐在冰冷囚房,一面拭血一面哭泣,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确定你也爱我,恰如我爱着你。
我悄悄藏起一只你的手套,仔细谨慎的放在我的胸衣里。
用最贴近心的空间去贮藏这段荒诞细密的情史,去回味最柔软的碰触,炙热滚烫的呼吸。
我被迫承认我是你,这并没什么,我的机会原本也是真正的代替你。
我浑噩的体会疯人院中的日与夜,跌绊的在院落中散步,阳光却早已凄迷。
讨好阿谀也算得我的一项特长,换来我稍长时间的安静独处,苦涩如疯人院中酸腐的饭菜。
我缓缓咽下每一口食物,腐烂发霉,馊臭难捱,以此来回避回想起我们之前的吻有多么甜。
我们曾经这样长久的接吻,拥吻,亲吻。
情难自禁颤抖双唇,情难自已紧闭双眼。
那一个个破碎的吻,一个个逝去的吻,就像我回忆里的书签,轻而易举打破我此刻故作的镇静,把我带回我们在草地上嬉笑追逐落日跌倒的那一天,把我带回我们第一次肌肤相亲的那一天,把我带回你新婚前夜在旅馆里落泪相拥的那一天...它们是一个个重音符号,一篇篇咏叹调,一笔一划镌刻在我的心头。
你让我如此的心痛,又使我如此的心碎,我却没有办法责怪你一丝一毫。
我对你的全部思念化成一汪清泉,自双眼流出。
模糊的视线里,我仿佛飞回那个午后,依旧十指紧握,仿若恍然未知,我们在窗前久久的凝视彼此,透过你琥珀色的瞳孔反射,我才发觉那个时候的我,笑容居然如此摄人心魄。
多谢卡尔斯,我得以逃出升天,在长期的淑女养成计划培养下,我深知从容淡定的伪装效力,只是见到绅士的时候我仍然忍不住大动肝火。
当然,也许真正使我愤怒激动的原因是你面对我所表现出来的从容。
你知道,有时类似暴躁一类的情绪可以很好的掩饰人们的真实想法,或者大多数人这样以为并下意识去做。
另外一点你叫我生气的是,当风声全过,你居然不曾主动来找我,继承财产百无聊赖的日子我差不多每天掰着手指在过。
是了是了,我耐心不够,我沉不住气,我登门拜访,我想再看看你,透过你琥珀色的眼睛找回那个快乐轻松的我。
苏珊·史密斯哦,我最亲爱的苏...我会告诉你其实你来庄园找我的那天被我“不小心”碰掉洒落地面的内容其实只是我受到出版社邀请翻译的植物学专著吗。
不过我会告诉,我爱你,远比你想象的更爱你。
尽管我愚弄你,欺骗你,陷害你;尽管我总带着恨意与愧疚,但毕竟你是仅存之人可以使我保存真挚笑意。
我以前从未想过爱情这回事儿,这么多年来,我从未踏出过叔叔的庄园半步,我怎能自那些流转在地下的情色珍本中推敲爱的真实含义。
在我看来,也许爱情,不过就是各取所需的一类盟约关系。
直到我遇到你,我方才发觉,爱情是这样使人进退两难,丧失理智,欲罢不能的骗局。
你所不知,我早已洞悉你,意图欺骗你,甚至摧毁你;假装无知是我的拿手好戏,伪装脆弱是我的看家本事,你并不知道,日日夜夜我独自面对寒冷时,心总凝结成一片美丽纯白的六瓣结晶体。
也许我的确表现出了人在爱情中应有的犹豫不决与患得患失。
可惜,最终也没有改变我把你投入疯人院的计划。
波路街上的矮屋,终日笼罩在浓雾与贫穷之中的盈黄烛光,腐朽肮脏的窗帘桌布,粗俗卑鄙狡诈的住户,冰冷的石板,积尘的木桌,这就是你出生长大的地方吗,尽管比我长大的疯人院要好上不止一点,但仍旧与你格格不入。
因你是那样的美,可也或许正是你这样的美放在这样丑的环境中才愈发显得出尘脱俗。
现在回想,我甚至有些相信气质是与生俱来的,人的相貌是与遗传有关的了。
我穿着你曾经穿过的衣服,躺在你过去安眠的床上,抚摸你曾经亲吻的脸颊,一遍一遍思念你。
我拒绝去想你在疯人院会是怎样的光景,我知多想也是徒劳无功,因我现在也是自身难保。
时间仿佛静止,不发一言,对坐烛火,等待21岁生日的到来,朦朦胧胧昏昏沉沉幽幽暗暗辗辗转转。
那张被我藏起的红桃扑克仿佛唯一一页未被我撕毁的书页,对折的印记是被时光碾过断裂的书籍。
无需记得页码,无需单独收藏,那唯一仅存的插图,无字无言的诗乐,讲述着我不愿被你发现的真相,掩藏着我早已洞察的情节。
或许我在某种程度上仍然与你相同,在对你的爱与自由之间,我踌躇片刻终究选择了后者。
如你所见,我的定制手套们摆放的有多么严丝合缝,我的生活便有多么死气沉沉;我朗读书籍的语调有多么波折动情,我的内心就有多么灰颓烦闷;每到深夜里,我的梦魇我的呻吟有多可怖多无序,我就有多么渴望冲破这个牢笼。
而你,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加深了我逃跑的愿望,为我凿开一道裂痕,呼吸此外危险绚烂的味道。
这何曾不是孤注一掷。
用或许此生唯一的真爱做赌,用坐享其成优渥的生活为注,所以你看,苏,在某些时候,我也并非一直阴险腹黑从长计议。
谢谢你肯原谅我,也谢谢你来庄园找我,尽管这并不出人意料,但是我想,我会好好对你,即使现在并未开始动笔写下我对你的爱意,但是那样一本书并不是难事不是吗。
莫得·莉莉
这我看过的最好的一部同志电影,不知道是不是画面够美够开阔(许多同志片狭隘狭窄,眼光近的整个世界里只能看到爱人的身体,想看到故事背景时代特征?
没门。
)、人物够丰满立体(许多同志片人物单调的正如草履虫,的确同志之情值得掬一把同情泪,可是也不用把生活都交代在这爱情的挣扎里吧)、且融入了悬疑的缘故(大部分同志片情节之单一让人想揍人——先学会讲故事再去拍电影好伐啦?!
)、更有,这是个美满的结局。
总之,跟它一比,许多同志片尤其是LES片都只是自怜自艾地抒发小情绪的私人日记,虽然看那形式也是在公众面前发表出来了,不过顶多算是BLOG。
这部才是艺术。
至于作者莎拉沃特斯,难道因为她写的是LES?
她有实力,可是就是没名气。
这点和迈克尔坎宁安相仿。
——好吧别拍我,也许他们很有名气只是我没接触到呢,算我孤陋寡闻还不行?
很喜欢小姐的腹黑又善良的个性 人的本性本来就是复杂的 爱的同时也可以包含着恨 她们之间的爱那么单纯 但是又不得不接受现实的考验 从不同对视角来阐述两位主角之间的感情 让剧情变得丰富多彩 引人入胜哪怕是欺骗和隐瞒 但是那颗爱你的心却是不变的 那些不曾拥有的快乐都藏在与你相处生活的细节里 你给我带来了我未曾拥有的爱与幸福 化解我长期以来麻木冰冻的心
看过《指匠情挑》,你一定会由衷觉得,人生充满意外。
环环相扣的阴谋,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本已扣人心弦,令你跟不上陡转急下的局势,突如其来的变化。
而两个女子的相爱,在这场罪恶的企图里,更是始料不及。
不想重复与他人相同的慨叹。
苏珊被关进疯人院的那一刻,绝望、恐惧、震惊使她涉于崩溃和疯狂。
在这样的困境面前,她本能的挣扎、求救,呼唤的仍是:莫德,莫德!
虽然几秒钟之前,她还预备将莫德置于这样悲惨的境地。
却不料自掘坟墓。
但她仍旧忍不住望向唯一的救命稻草,那个正苍白冷漠注视着她的人,她的至爱。
仍旧心存最后一丝幻想,莫德难道不是爱她的吗?
车门被关上那一瞬,莫德漠然的话外音响起:你们,都以为我多么单纯、不谙世事。
我的世故复杂远远超乎你们的想象。
那个敏感、优雅,略带神经质的少女。
那个羞涩、单调、被囚禁的小姐。
她似乎不懂得什么是欺骗,什么是阴谋。
她那样天真无辜的问苏珊: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个新娘,在洞房之夜需要做什么?
然而结尾时,依旧温柔娴雅的莫德在书房,对向她走来的苏珊说,你不了解我。
你不知道我其实是怎样的。
那些在舅舅的情色小说里浸润的过往,那些超乎寻常的冷静和漠然。
心底的阴郁和黑暗。
疯人院里度过的童年。
都掩藏在平静无知的外表下面。
然而你终究有一天会了解。
我们都有面具,离开了它,将如何生活。
不要太相信你的眼睛,你的感觉。
但是更不要去怀疑———要象苏珊一样。
她在仇恨里深爱,在矛盾里纠结。
她从未怀疑过养母:“她只收了一个月的钱,将我养了许多年。
如果那不能称为爱,我不知道爱是什么。
” 甚至在煎熬的生活里,母亲也是苏珊生存下去的信念。
可是事实是,将她置于外劫不复境地的,将她推向无底深渊的,正是这个她最信任的亲人。
纵然世事有时如此不堪,我们还是要去相信。
你可以疑惑,但除了深信,我们别无选择。
如果置疑一切的虚空,就不会有后来那个温馨的结局。
养母和莫德其实还是爱着苏珊。
不然,她们就不会如此竭力在她面前掩盖真相。
经历了那些磨难纷扰,莫德和苏珊还是深爱彼此。
才会千回百转,历尽艰辛,重逢相守。
苏珊:那些纸上写的是什么?
莫德:它们在说:我如何想要你。
如何想爱你。
曾经,如何身不由已。
做女人多年,你觉得懂事有用吗?
在英国,提起女权主义,一个人的名字可能比波伏娃还好使,她是写下三部女同性恋小说的英国作家萨拉·沃特斯。
英国作家:萨拉·沃特斯她最著名的悬疑女同小说 “维多利亚三部曲” —— 《灵契》、《指匠》、《轻舔丝绒》。
女同文更像是个幌子,用情色招呼你走进来,而女性破冰一般的成长和绽放,让你留下来。
《指匠》和《轻舔丝绒》在十多年前由 BBC 改编成英剧《指匠情挑》和《南希的情史》。
《指匠情挑》
《南希的情史》出演《指匠情挑》的是《水形物语》的女主萨莉.霍金斯,奥斯卡级的演技,细腻而不矫情。
而《南希的情史》里,有卷福二缺般表演...
《灵契》则由《性爱大师》的导演之一蒂姆.费威尔搬上大荧幕。
《灵契》尤其力荐《指匠情挑》和《南希的情史》两部英剧,各自只有三集,BBC的精致气质和女同文无缝对接。
单线剧情简单而温情,结尾又出乎意料的反转。
壹 任性如姨妈,来了才成熟我和这个世界,和这世上所有平常的清规戒律格格不入……你不知道我曾经瞥见的景象,不知道还有另一个世界,一个光彩熠熠、似乎欢迎我的地方。
这是小说《灵契》中的一段话。
沃特斯阅读了大量维多利亚时期的情色小说,她对那个时期的女性解读精准:她们的人生选择狭窄而逼仄,生命灰暗而苍白 —— 她们不是禁于深宅,就是长在贼窝,不是被关进疯人院,就是被送入收容所。
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女性大英帝国最辉煌的日不落时期,却照不亮那时女性头上的一缕丝发。
即便在女权被抬到至高无上的今天,读沃特斯的小说,依旧隐隐能感觉到那种吞噬感。
即使相隔百年有余,沃特斯也能点醒我们来不及思考的这些那些。
《灵契》里富家小姐玛歌因深陷父亲过世的阴影,通过探访监狱、听囚犯倾诉,来改变生活。
玛歌遇到了因“欺诈和袭击”罪名入狱的杜思林,她坚称自己的清白,表示自己是沟通现世和彼世的灵媒,只是在一次通灵现场监护灵失控,才使得无辜之人丧命。
富家小姐见到女囚,一见惊为天人。
爱就是那么一道光,We meet and we love。
自古动人感情皆是如此。
她见她,想到的是爸爸书房中的一副《真理女神》,“画上的女孩严肃而忧郁,手持犹如火轮的红日与一面镜子”。
玛歌虽生活富足,却深陷城堡如困于囹圄。
被囚的共同体验,对未知和自由的那一点好奇,像是提味的关键佐料,完全点燃了玛歌。
杜思林看透自己内心深处对弟妹那难以启齿的感情,并通过灵界朋友送来花朵和头发,让玛歌对其超能力深信不疑。
在杜思林的导引下,玛歌开始领略到生活的真谛、爱的真谛。
在她眼里,城堡的窗户未必就比监狱的更大一些。
监狱的罅隙纵然比城堡里的更窄一点,在她眼里,是连朵紫罗兰都无法生根发芽的。
但罅隙虽小,却很深。
她深深意识到女囚们虽有刑期,但刑期总有尽头,但自己的人生,可能就是从一座监狱转移到另一座。
赛利娜哪里是树洞,仿佛是一个黑洞,使玛格丽特哪怕被嘲笑女性居然写作,也要记录下和赛利娜间的只言片语。
因为赛利娜有一种特质,知道阳光稀有,便抓得很猛。
冰冷死寂的四壁间,硬生生长出活生生的情绪。
这是玛格丽特为爱而任性的源头,救她于束缚之中。
青萍之末,是能撼动松柏的力量。
贰 剁手和御夫的胆儿,用来任性吧我们用来剁手和御夫的胆儿,是否担得起不择手段的任性?
《指匠情挑》里终日被舅舅关在图书室里整理和朗读藏书的莫德,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对自由的强烈渴望和热情驱动。
那种循规蹈矩的女性生活更是细节化,显得那股破冰之力更猛烈:我从未骑过马,从未跳过舞。
我从未花过一枚钱币。
我从未见识过剧场、铁路、高山、海洋。
图书室的方寸之间是暗无天日的生活。
她是一本书,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知道,永远被放在黑暗中,训练成一名如书一样规整、诗书礼易乐皆通的淑女。
懂事之中,滋生出束缚感和不安全感。
苏本来是盗窃团伙一员,帮助觊觎莫德四万英镑嫁妆的里弗斯去骗婚,被安排去做莫德的女仆,准备把莫德骗进疯人院,他们拿钱走人。
带着外面世界之野性的苏,让莫德第一次获得成长,是书本无法给予的人之本性。
两人擦出了火花。
苏越来越内疚自责,看到莫德即将被送入疯人院,苏心碎欲绝。
此时故事却急转直下,一个大反转。
科科,这么好的故事,不应有剧透。
叁 横冲直撞,繁花相送《南希的情史》里的情感更登对,也就跌得更狠。
南希被马戏团反串男生演出的女角凯蒂吸引,满心喜悦地成为小跟班。
一支玫瑰,牵着闺中小姐迈出城堡,为爱私奔。
南希的表演才华使她能够和凯蒂一起搭档表演,火速成为舞台上一对最瞩目的角儿。
两人的关系也已升级为恋人,凯蒂的终生承诺让南希深信不疑。
所谓爱很美丽,不过是一句带着同情的安慰剂。
凯蒂背叛南希,嫁为人妇,背叛之下,南希开始执拗纯粹,一路横冲直撞,却也繁花相送。
这不是自暴自弃,这是拿到了一份毕业证书。
我们选择听话懂事,择良人栖良木,有时便困在那孤枝之上。
萨拉·沃特斯擅长的多层次反转,让人对女权这两个字,有了更立体的掂量。
今天谈女权,已经不是女人不要做男人的附庸,不用被孩子绑定之类的程式化语言了。
而是你可以任性选择所愿所想,或做家庭主妇,或四处闯荡,或为爱飘零,或独身享乐。
只要无论哪种,都是漂亮的日子。
只要不是只为他人懂事,却从不为自己任性。
柴火日子哟,大概只有任性才能解救你。
@米字橙(公众号:ChengziUK)以海外片儿的非同寻常撩骚一身市井味儿
由于种种深刻的历史以及社会原因,本人自高中毕业起,各处搜刮各类同志作品(尤其女同)已经有些年份了,而每次遇到有人让我推荐精彩的女同电影,从来都是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Fingersmith。
冒昧揣测翻译片名的那位大师也是浸淫百合界多年的同好大神,不然怎么能把译名想得如此精准如此言简意赅如此撩人情思又如此意味深长?
思想复杂深邃发散性思维强大如我,看到“指匠”二字,迅速的邪恶了,迅速的把它归结为只适合孤家寡人在夜深人静时关门闭户小心翼翼戴上耳机配合贲张的血脉观看的教育大片。
光一个译名就让人印象深刻浮想联翩欲罢不能,这就是手段这就是卖点(ˉ﹃ˉ)看片的途中才知道我先前的理解多么浅陋多么粗俗(译者你就承认吧你根本就是故意的!
),原来指匠既暗合女主身份,又可与影片多次出现的手指标识相呼应,更“巧妙”(抑或蓄意?
)暗示了此片的感情取向。
毫不夸张的说,这部片子就是由“Finger”串起来的。
再一次证明了手指是多重要的器官(闭嘴!
)。
说了那么多不正经的,实在有违我一贯文艺小清新的传统。
为了坚守个人风格,下面我要正经的谈一谈《Fingersmith》给我的一些观读感受。
首先是故事性。
得益于优秀的剧本,本片故事情节绝对可以用扣人心弦急转直下柳暗花明全程无尿点来形容。
很多人形容这是一个很好看的“骗中骗”的故事,这何止是骗中骗?
除了绅士苏珊莫德剪不断理还乱的三角骗,最后所有人都被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大妈骗了,这是一部二十年前就下好的棋设好的局,为大妈的文韬武略和伟大耐心点赞。
影片节奏。
虽然影片跌宕的情节是沾了原著的光,但是BBC毕竟是金字招牌,对于影片节奏的把握也使得剧情的反转效果更加扣人心弦。
快节奏的镜头将兰特街的肮脏贫困和热闹生鲜展现得恰到好处,绅士配合着扑克牌的阴谋解说也带着浓浓的哈姆雷特般的话剧效果,无论是苏珊在疯人院里,还是全剧的冲突高潮,整个节奏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爽利之极。
布景色调。
我一贯偏爱BBC作品中的英伦风味,无论是《傲慢与偏见》,《赎罪》等,优美的田园风光里带着大英帝国独有的贵族气质,使得这些影片即使只是作为风景片都值得一看。
在苏珊和莫德两场船戏中,油画般的色调让船戏变得既暧昧撩人又透露出一股子说不出的高贵典雅,而且在这种色调下更衬得莫德的皮肤雪一样白轮廓雕塑般优美,颜值蹭蹭就上去了。
此时此刻,船戏已经不仅是船戏,它的整体太过美好,说成艺术也不为过。
让一开始抱着猎奇之心的肮脏阴暗者如我,在这样美好的情景面前,羞愧的低下了世俗的头颅(带着血脉贲张的胸腔和面红耳赤的羞射)精湛演技。
腹黑诱受李莫德是整部片子的灵魂,而EC在这部片中的表现简直只能用如有神助来形容。
此刻她不是EC,她就是李莫德本人,她甚至超越了李莫德本人,因为她凭此收了一大票脑缠粉。
对于演技鉴赏不专业如我,摸索出一套体会EC演技的方法:上下两集中,对于同一个场景,EC同样的表情却可完美的诠释出两种截然相反的心境:在不知结局的情况下,莫德的种种表现看起来要多小白鸽有多小白鸽;等到明白了一切回头看,她所有看似小白鸽的表情下面隐藏着的隐忍波澜和坚决又那么明白易懂。
此外,由于对电影满腔热爱无法排遣,我还去看了阿朗译本的原著,印象深刻的是重逢那一段,原著描述莫德看向苏珊时眼神“幽深而明亮”,仿佛藏着最深不见底的黑却又亮得像最亮的星辰(苏珊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才拥有这样一个女子一份这样的感情T^T),我回过头来看影片,才发现EC的眼神彼时果真短时间内变幻万千,顿时彻底拜倒。
最后要赞感情线的处理。
爱情要想拍得让人无从挑剔让人觉得自然可信其实多难,尤其这种非主流的爱情。
真正拍得较为可信的,最后都成了赫赫有名的佳片,比如《断背山》,比如《霸王别姬》,比如《蓝宇》,可这些是用几个钟头的时间去讲述“爱”这一件事,简直是在用绳命谈恋爱,相比于它们,《Fingersmith》还塞进了大段阴谋和故事情节,用来给主角们谈情说爱培养感情的时间简直有限得很,可是谁都不会怀疑她们是否真的相爱,疑惑她们的爱从哪里来,因为一切都那么自然真实可信。
最后的最后还要赞选角。
EC的美是内敛不张扬的美,要慢慢挖掘才看得到,正应该是深沉内敛的李莫德该有的样子;而苏的粗陋蛮勇和纯真善良也被角色诠释得刚刚好,智慧女神大妈就不说了,就连绅士的表演也无可挑剔,一本满足。
PS:一点建议。
喜欢这个故事的人最好再去看看原著小说,哪怕只是看个电子书版的中译本,配合影片观看,那种看影片时小说自动对号和看小说时人物和场景自动浮现的无缝接入感真是太美好了。
这也有助于我们更切实的感受到,这是一部多么优秀的影片。
PPS:本来的题目是“爱可以原谅一切,除了不爱”,原意是要借着莫德和苏珊的故事抒发自己心里那点小情小调,写着写着发现完全不受控制了。
莫德和苏珊的故事多美好,可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像苏珊一样蠢笨普通,但是却碰不到那么美好而且那么深情厚意的李莫德。
看小说更能体会到,莫德对于苏珊的情意之深厚。
其实所有的感情故事,无论情节多跌宕,人物多美好,失去了深厚的感情做基础,全都变得毫无吸引力。
对于苏珊和莫德来说,无论对方让自己遭遇了什么样的痛苦和坎坷,一切都可以不介意,因为那不带一丝虚情假意的,发自肺腑的,爱。
一声叹息。
电视剧成了小莫,败了小苏。
闲云野鹤的苏,灵巧的苏,浓睡只为梦见伊,拔剑四顾心茫然的苏,哪去了?
若口音可以练就,Natalie Portman是上佳的Sue Trinder人选。
看见有人表扬电视的中文翻译,在下拙笔,厚颜多谢一声。
腰带以上属于天神,腰带以下都属于魔鬼;——《李尔王》(1)缠绕在指尖的阴谋与爱情:第一次讲述:苏的故事我叫苏,在能看到断头台的贼窝里长大,我母亲也被吊死在那里。
有个”看得见风景的窗户“真好,每到行刑日,我们总能小赚一笔。
所有的成人都在那可怕的一刹闭上眼睛,只有我,和萨克斯比大妈,眼睛眨都不眨。
萨克斯比大妈,我最亲的人,只收了两周照顾费用就养大了我,如果这不叫爱,那什么才叫呢?
我在偷来的绣花手绢上勉强学会认几个字母,可我的世界照样丰富多彩、生活无忧无虑。
直到有天深夜,“绅士”突然来访……“绅士”是赌棍理查德·瑞佛士的绰号,这位裁缝之子长了一张迷人的俊脸,还能画上几笔,但他显然把才华用错了地方,话又说回来,谁能抵挡我们伯路街肮脏、肆意的堕落快意呢。
“绅士”交了好运,找到一只待宰的羔羊,她有四万镑财产,一旦结婚就能得手,现在他需要一位女佣,里应外合。
计划成功,我可得到三千镑。
这是一笔能把我们乐晕过去的巨款。
据说这个女孩从小生活在深宅大院,单纯得象只无辜的鸽子,骗取她的信任不难,可我无心多问了一句:“计划成功之后,她会怎样?
”“她会被送进疯人院,跟她亲爱的母亲一样。
”“绅士” 回答。
我的良心受到了谴责——哪怕当时,我还什么都没做。
可钱的诱惑明摆着,我不想让萨克斯比大妈失望。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我这个蹩脚女佣在高尚淑女的面前也没漏馅儿。
唯一讨厌是她阴沉的舅舅,幸好他们整日关在书房里忙乎,那里是禁区,我也愿意离得越远越好,文字的东西向来与我无关,我不认识它们,它们也不认识我。
莫德,看上去如此柔弱、矜持、高贵、温柔的莫德,对她即将陷入的阴谋一无所知。
她对我那样好,好得象姐妹,甚至,睡觉,也需要我在身边才能安稳。
她慷慨送我自己的旧衣服,我穿上,也象个……小姐了。
如果不是“绅士”突然到访,我不知道这一个月我过得有多快乐。
而现在,行动的日子快到了。
每时每刻我都在矛盾中煎熬,眼看莫德被这个无耻之徒的伪装深情吸引,一张无形的网正在收紧,我总忍不住在心里大喊:“别相信他,远离他,快!
”可表面上,我若无其事,必须扮演一个合格的贴身女仆和一个心怀鬼胎的同谋者。
终于,“绅士”向莫德求婚而她接受了,私奔的日子就定在明晚。
这一夜,是我和莫德最后的“和平之夜”,可怜的小女孩惊惧得象个孩子——对外面的世界,对即将开始的婚姻生活,对爱情这层面纱、还有面纱掩盖下那陌生男子的脸。
她怯怯问我新婚之夜会发生什么?
我无法回答,只能紧紧拥住她,然后,一切自然而然发生了,我们的手指,知道它们的去向,抚摸,并探往那神秘的最深处……第一缕晨光照耀进来,我无法面对枕边的莫德,如今我算是她的什么呢?
爱人,仆人,抑或是,敌人。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我们成功逃离布莱尔庄园,莫德和“绅士” 秘密举行了婚礼。
这局棋只剩下最后一着:等待莫德发疯。
在我们暂时栖身的乡间农舍里,她日渐憔悴,向往的伦敦之行成了泡影,彬彬有礼的绅士成了粗暴占有她贞操的恶棍。
她只有我,而我,打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背叛她。
我身上穿着她最好的衣服,领口别着她最爱的胸针,她一遍遍打扮我,甚至不准我脱下,于是我就穿着。
可怜的莫德,这就是她的命运啊,在疯人院降生,又回到疯人院去。
我不是没想过要解救她,可“绅士”警告我,别忘记自己的身份,一个贼窝长大天生的贼,没人会相信我的话。
医生鉴定那天我仍是哭了,描述我的女主人如何反常,如何符合医学上有关“发疯”的行为症状。
“请你们一定好好待她”,这是我唯一能说的。
医生面面相觑,答应了我:“莫德小姐真是幸运,有你这样一位忠仆。
”最后一天终于到来,“绅士”说我们这就启程去伦敦,美好的生活即将展开,有无数的酒会、舞会在等着我们。
而我知道,这辆马车永远抵达不了伦敦,它会在一幢建筑物前停下,如果莫德童年的记忆依然清晰,就会认得,十年前,她舅舅就是从这里把她领出去的。
马车停了,前两天到访过的医生前来迎接:“瑞佛士太太,请下车。
”没有人答应,空气仿佛凝固住了。
不对,他这话是冲着我说的,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几个膀大腰圆的帮手就把我架下马车。
“不,你们弄错了,我不是瑞佛士太太!
” 马车上的一对男女不动声色,只那样直直地看着我。
刹那间我明白,真正待宰的羔羊是我!
这个演技高超的婊子,她一直在骗我!
第二次讲述:莫德的故事可怜的苏,她以为她了解我,她以为我纯洁无辜,可我的世故复杂是她绝未猜想到的。
我在疯人院长大,深夜凄厉的喊叫声是我童年的催眠曲,凶狠的护士是我慈爱的老师和玩伴,假若不是有一天,一位面容阴郁的绅士突然来访,我想我在疯人院里的幸福生活,会一直持续。
这个男人号称是我死去母亲的哥哥,把我带回了布莱尔庄园。
舅舅说他自己是“毒药收藏家”——关于人心和欲念的毒药。
我十二岁时,他便开始一点一滴向我灌输毒药,使我逐渐对我所读的内容无动于衷,成为他的图书管理员,在他视力渐失后,成为他的眼睛。
我的阅读,渐渐和舅舅的藏书室一样,在伦敦和巴黎的地下书店享有盛誉。
人们传说,一位纯洁少女面无表情的阅读,会给粗俗的淫秽文字增添多少精妙的挑逗。
小客厅里不定期举行的聚会,多是从伦敦赶来的书商,有一天,出现了一个年轻人,是来给舅舅整理的书目画插图的。
理查德先生,从第一眼看到他,我就知道他是一条冲我而来的蛇,可我无法拒绝他,或者说,我喜欢玩这个游戏,至少给我沉闷幽闭的乡间生活带来消遣,血液里母亲遗留给我的不羁因子在隐隐咆哮,我知道所有一切都是假相,包括一个单纯高傲的淑女莫德。
总有一天,我将挣脱桎梏,逃离这个关押我多年、真正的疯人院。
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我一无所知,可那又有什么关系,从两个“疯人院”生还的人,能在任何地方生存,我坚信这点。
我跟“绅士”一拍即合。
他坦陈是来勾引我的,可直觉告诉他那不会成功,于是他决定把整个计划和盘托出,我真不知道自己结婚后能得到这么多遗产,哪怕被“绅士”分去一半,重要的是,我有了自由——意志和金钱,双重的自由。
这就是“绅士”物色的新女佣?
她的伪装和她的屈膝礼一样蹩脚。
但我渐渐习惯了她,习惯了她的活力,她的温暖,她不再只是一个邪恶计划里的替罪羊,而是一个有过去、有爱憎的女孩。
但为了逃出布莱尔,我必须轻视她、欺骗她,直到有一天,成为她。
先是冰冷的心,然后冰冷的躯体,它们都在渐渐“舒醒”,眼前的文字竟然也有了反应,十几年来第一次,我面红耳赤、心跳不止。
那一晚我有充分的“预谋”,文字的经年教唆把我培育成老到的“惯犯”,可苏还以为我傻到对欲念的源头一无所知,她的手指引导着我,正如我的想象引导着她,共赴那摄人心魄的巓峰一刻。
醒来,她回避我胸前激情的见证,这个婊子,她把我当什么呢?
动摇的决心再一次被提醒:“不,别傻了,这都是计划外的,没有爱,只有骗。
她为骗你而来,所以活该被骗!
”——我一次次告诫自己,直到疯人院的医生认定她有妄想症,因着对一个女仆的情欲,恨不能合而为一。
苏被架走了,她会把我母亲的遗传、我舅舅的猥亵、我的名字,通通带进疯人院。
我,作为崭新的苏,获得了自由。
只是我没想到,自由径直降落到伦敦的贫民窟,而不是我想象中的整洁寓所、高尚社交。
我抛弃了苏,以她的身份存活,可她又是谁?
一切变化来得太快,我无法承受……第三次讲述:萨克斯比大妈的故事欢迎回来,莫德,你是在这里出生的。
当年从布莱尔逃出来那位女士叫什么来着?
哦,对了,玛丽安,她从伯路街一个帮人解决难处的女人那里打听到我的名字。
她有什么难处呢?
要打掉腹中骨肉。
可是太迟了。
她像只惊慌的小羔羊,害怕她的爸爸和哥哥——就是你的舅舅。
我在壁炉旁给她铺了床,就像我给你做的一样,她就在这里生下了孩子。
然后我们听到马车声,接着是猛烈地拍门声,你舅舅找到这里。
玛丽安在哭泣:“我要给她取名,我一定要给她取名,不要我这受诅咒的名字,要一个平淡无奇的,我要叫她……苏。
”所以莫德,你是我的孩子,和苏同一天出生。
玛丽安一遍遍哀求我照料她的孩子,别让她再遭受自己的痛苦,只有铁石心肠才能忍心拒绝。
于是,开门的刹那我把另一个婴儿,就是你,莫德,塞进玛丽安的怀中,让她哥哥以为那是她的孩子。
你成为一个淑女,玛丽安的女儿成为一个贼,命运的玩笑不是很公平吗!
我终于找回了你。
第四次讲述:观众的视角可以说,这是个“计中计”的连环故事,惊险不断,意外频生。
萨克斯比大妈早就决定牺牲一手带大的苏,可再周密的计划也难免出意外,尤其,爱,是最不愿被面对也最危险的意外——莫德和苏之间的爱、萨克斯比大妈对苏的爱。
人性向善的一面哪怕在最污秽的泥潭也倔强抬头。
渴求往往换来徒劳,你决定抛弃,它却如影随形。
所谓爱,更多表现为魔性而不是神性,专门嘲笑、驾驭、蹂躏脆弱的人性。
四万镑的诱人财产原来留给苏和莫德,在她们年满二十岁那天就能拥有。
萨克斯比大妈一天天在日历上划着日子,走投无路的莫德渐渐显示出坚强泼辣的一面,也许她本来就该是伯路街的女儿。
可伯路街生活经验是多么有用的一课,没人能比在疯人院里苦苦挣扎的苏更明白,她终于逃出疯人院,重回伯路街。
所有的人都聚齐了,真相大白。
真相真的大白吗?
不,至少“绅士”还不知道莫德就是萨克斯比大妈的亲女儿,苏还不知道萨克斯比大妈为自己的女儿牺牲了她。
这场敌我身份不断变化、尔虞我诈的致命游戏开始失控,莫德错手杀死了“绅士”,萨克斯比大妈挺身为女儿顶罪。
象小时候一样,那扇“看得见风景的窗户”面前站着苏,萨克斯比大妈行刑的一刻,她的眼睛眨也不眨。
布莱尔庄园物是人非。
舅舅死了,终年紧闭的窗帘拉开,满架子“毒药”不见踪影。
阳光沐浴下,一位少女的身影沉静芬芳,她就是莫德,盛开为一朵百毒不侵的妖艳之花,如今她也开始制造“毒药”,以此维生,并在纸上用最热烈的字句,描绘她对一位女性的狂野之爱,等待她的苏,回来找她。
(2)关于故事背景的几点说明:一、作者及作品萨拉·沃特是典型的学者型作家,先后在肯特大学和兰凯斯特大学攻读英国文学,其研究领域是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历史小说,曾在许多刊物上发表关于性别、性和历史的文章。
在撰写博士论文时,她对19世纪的伦敦生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开始撰写小说。
丰厚的学养和严谨的学风赋予其作品非同一般的逼真细节,成功把读者带回十九世纪的伦敦,仿佛也闻到了那股“热辣辣臭哄哄的伦敦味。
”《南茜情史》(又名《轻舔丝绒》Tipping the Velvet)、《吸引力》(Affinity)、《指匠情挑》(Fingersmith),三部与同性恋有关的作品都大获成功,倍受媒体和学术界的双重赞誉。
保守的BBC接连将其两部涉及敏感内容的作品搬上银幕,在新生代作家中至为罕见。
与专注描绘女同心理和情感变迁的《南茜情史》相比,《指匠情挑》更象一部悬疑小说,欺骗和阴谋是主旋律,同性恋情节作为“副歌”若隐若现,实际却是情节发展的幕后“推手”。
莫德和苏,这对命运交错的两生花,她们的爱情,仿佛出生那一刻便已注定。
影片中反复出现莫德那一抽屉镶满珍珠的精致手套,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她俩的象征。
莫德是手套,苏是那一粒粒晶莹剔透的珍珠。
莫德不止一次称呼苏为“我的珍珠”。
俩人第一次情感确认,也是苏主动脱去莫德时刻不离的手套,在一段女同情感里面,手套显然担当了类似“处女膜”般的贞洁记号。
舅舅严格规定必须戴手套才能进入藏书室,这一男权世界的枷锁,在女性情爱之间,成为欲念的突破和见证。
去疯人院之前,苏偷偷藏起一只莫德的手套,当她在疯人院里受尽凌辱,这只手套既是无情嘲笑,又是唯一的精神慰籍。
爱情,哪怕把自己葬送掉的魔障爱情,仍无法割舍。
书名《Fingersmith》,包含多层双关语。
手指,Finger,必须伸进一双双手套。
舅舅的藏书室地上钉有一个严厉的“手势”,警告任何人不能越过此界,靠近他那些珍贵的绝版淫秽书。
莫德在逃离布莱尔庄园的当晚,不但越了界,还把所有的藏书都撕个粉碎,为自己多年的隐忍出了口恶气;为一生凄苦,无法争取恋爱婚姻自由,被自己的父亲和哥哥视为耻辱送进疯人院的母亲报了仇。
也象征着无情榨取女性青春的虚伪男权一朝崩溃,女性理想国建立的可能。
影片末尾,终于了解事件所有来龙去脉的苏回到布莱尔庄园,莫德笑着对苏说,还记得这个“手势”吗?
苏往地上一看,那昔日声色俱厉的手势如今嬴弱不堪,苏的裙裾轻轻拂过……此一镜头,举重若轻,意味深长。
smith,是苏以女佣身份来到莫德身边所用化名。
可Finger和smith连起来,又是十九世纪对pickpocket(小偷)的别称,多指技艺高明、从未被抓住过的小偷。
在贼窝里长大的苏,其实就是这样一个Fingersmith,并凭借这一技艺,偷取疯人院看护的钥匙,逃出生天。
间接词汇的含义在使用过程中往往有出奇不意的演变和延伸,Fingersmith也不例外,任何与手指有关、极具天赋的能工巧匠都可被称为Fingersmith。
有谁能比用纤巧秀丽的字体抄写黄色小说的莫德,更适合Fingersmith这一称号的呢。
苏和莫德,这对同一天出生的少女,被无形的命运之手牵引,注定一生纠缠不休。
二、维多利亚时代的地下文学理解《指匠情挑》整个剧情的关键,是莫德舅舅那阴森昏暗的藏书室。
道貌岸然上流社会的绅士把自己妹妹的遗腹子从疯人院接回来,目的何在,观众可能也跟剧中的小莫德一样,以为:“您将把我培养成一位淑女。
”听到这天真的回答,舅舅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他纠正说:“不,我要把你培养成我的图书管理员。
”从此,莫德身陷人类因禁忌而加倍分泌的欲望海洋,任由它吞噬一位少女起码的羞耻感,这也是理查德一看见莫德就决定放弃勾引计划的原因。
面对活色生香“爱之器”的文字和插图无动于衷的少女,其罕见的冷静和冷漠震撼了他。
对这样的女子而言,他那套对付不谙世事浪漫淑女的挑逗手段,显得太小儿科,毫无把握打动人心,可这次计划他势在必得,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他飞快地调整计划,转而与莫德联手,因为他知道人性总有弱点,找到这个弱点,你便攻无不克。
“绅士”的绰号不是浪得虚名,他清楚莫德不喜欢自己,也洞察到两个女孩之间暧昧的吸引,却并未因此要挟莫德成其好事,反倒愿意自己受点皮肉之苦,染红床单伪装新婚之夜莫德失贞。
难怪萨克斯比大妈说苏的父亲哥哥不地道,哪有我们伯路街的“绅士”这么有风度。
作者萨拉·沃特显然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地下文学非常熟悉,莫德舅舅、时常来访的伦敦书商们,还有给禁忌文学画插图的“绅士”,就是当时地下文学流通网的一个缩影。
維多利亚時代是性禁锢十分严酷的时代,与此同时,性文学作品的产量却很惊人,这反映了当时的一种社会需求:压力越大,反弹越大。
禁欲的结果往往是变本加厉的纵欲,甚至是畸形的纵欲。
我想莫德舅舅的藏书里少不了萨德的作品,而这位声名狼籍的色情文学大家深知自己的作品“太不道德,足以腐蚀魔鬼”。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近墨者黑”的少女莫德被舅舅灌了多少“毒药”,以至练就铁石心肠。
倘若不是遇到苏,她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没有一丝生命的活气。
关于两位少女之间的情愫渐生,影片拍得很唯美,“蕾丝边”的比喻再恰当不过:层层叠叠的裙裾一一剥落,束缚身体的胸衣腰衬全都解开,莫德全身赤裸,等待苏给自己换上柔软的睡衣,这是相当强烈的感官刺激过程。
首先是心灵的解放,继而开启双眼,看到对方身体的同时也感到自身肌肤下涌动的欲念,确定并鼓起勇气牢牢抓住这代表禁忌的存在。
当时上层社会的小姐夫人大概都象莫德这样在贴身女仆面前裸露躯体而不以为意,因为她们并未把眼前的仆人当成一个有完整情感和思想意志的人,只是一个工具罢了。
反之亦然,在女仆们眼里,太太小姐们就算全身脱光,也穿着最后一件衣服——她们不可逾越的身份。
问题苏从未在心理上当自己是真正的女仆,莫德自始至终也非常清楚苏的真实身份,她俩之间从一开始,就彼此“裸露”了。
苏的存在就象一剂解药,被毒药麻痹的心灵开始复苏,纸上无意义的词句全变成强有力的诱惑和教唆……莫德终于迎来新生,哪怕这新生在卫道士口中被斥为堕落。
三、狄更斯式的艰难时世从不同角度讲述同一个故事,并不新鲜。
《指匠情挑》的高明处在于后一种讲述总是完全推翻前一种讲述,不断摧毁观众的预设立场,不留一点情面。
到最后,我们也跟沦落伯路街的莫德一样,放弃抵抗,接受眼前匪夷所思的一切。
这是作者和观众之间一个心理较劲的过程,高明的作者会让观众输得心服口服,从这个意义上说,萨拉·沃特做得很好,一丝不苟的研究工作让她的文字如虎添翼。
前两部分是哥特式惊竦,结尾部分变成狄更斯式写实,其中过渡,自然流畅。
尤其最后一部分,既是结局也是源起。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个故事?
萨克斯比大妈为什么先是忍心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去疯人院(她又不知道将来莫德会被舅舅接回布莱尔庄园),后又狠心让自己的养女成为牺牲品,葬送于疯人院(她也无法预见苏有本事逃跑)?
为了一纸四万镑的遗嘱她能耐心等待二十年,运筹帷幄一盘凶险莫测的棋局,这个伯路街的女“老大”究竟在想什么呢?
关键的一刻为什么又会良心发现,笑对屠刀?
以上所有,狄更斯早在自己的小说里,一次次给予解答,不厌其烦。
博士论文即有关十九世纪伦敦风貌的萨拉·沃特深得其精髓,于是,我们看到《指匠情挑》第三部分,变成一幅典型的“狄更斯式”生活画卷。
关于伦敦贫民窟没有人比这位写实主义大师看得更清晰更深刻:“道路狭隘肮脏;店铺住屋败落;人们面貌丑陋,衣不蔽体,潦倒邋遢,酒气熏天。
整个地方都是犯罪、污物、苦难充斥……” 是的,贫穷,无遮无拦、无依无靠、无望无终的赤贫,是导致所有的阴谋和罪行被精心策划的“元凶”。
影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得知真相的莫德咒骂萨克斯比大妈和她代表的伯路街“恶毒、卑劣”时,“绅士”一把将莫德拎到门口,指着满地泥泞的穷街陋巷咆哮道:“这才是卑劣!
穷困!
有钱的生活你都觉得苦闷,你来试试没钱的,一个星期的伯路生活就能让你下定决心!
”《指匠情挑》的故事发生在1862年前后,这里有个很好的“参照物”——狄更斯最后一部小说《我们共同的朋友》,描述的正是1865年的伦敦贫民区。
BBC也改编了这部小说,专门制作了一部介绍时代背景的“创作特辑”,对我们把握那个遥远的噩梦时代多有助益。
那时候许多穷人毗河而居,涨潮时潮水会涌进他们的屋子底下。
使用厕所时(厕所就是底下有支柱的小隔间),潮水进来就会把排泄物冲走。
肮脏泛滥的同时疾病肆虐,这是当时人们的生活,放到今天很难想象。
有时泰晤士河的臭气熏天,下议院不得不休会,因为贵族们再也忍受不了那呛鼻的气味。
一条洁净的河流经伦敦,扩展为浑浊的河口,抚育生命的同时将人类制造的各种残物冲入大海……狄更斯把这看成是人生的一种比喻,在小说中用各种故事反复探讨被这条河腐化的道德人心。
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没有社会安全系统,为数众多的妇女靠捡伦敦的破烂为生。
无法谋生的人会饿死,或是被迫进救济院,他们害怕沦落到这种命运,于是开始从事一些“令人不快”的行业。
萨克斯比大妈“坐阵”的贼窝就是其中的一群,她收养弃婴并非出于好心,不过是等他们长大培养成一个贼为自己所用罢了,就象《雾都孤儿》里“机灵鬼”把奥里弗带去的贼窝一样。
也许有人会认为,那时候都有救济院了,不错呀,穷人也不是无路可走。
可是想一想救济院的设立概念:没有人应该进救济院,人人都该时时以救济院为戒,这样就不敢怠惰,你会工作、储蓄,你会勤俭节约。
可见救济院与其说是一种拯救,不如说是一种惩戒。
它出于一种严厉的理想,而未将现实列入考量,比如人会变老、生病、因为工业意外而失去手脚等等。
越来越多进入救济院的人,并不是一般所认为的不肯工作,难怪受访学者感叹说,那是一个可怕的世界!
大家认为如果穷人肯努力,就会得到收获,找到差事,因此不该接济他们。
一些优渥之人,固执认为穷人活该。
狄更斯另一部小说《圣诞颂歌》里的史古奇先生就完全拒绝施舍,他说,就让他们饿死,借此减少过剩的人口。
还进一步阐述:饥荒与传染病只有穷人受到影响,这实际上是人类去芜存菁的得宜方式。
是不是很耳熟?
当今中国社会,这样的言论不绝于耳。
谁说历史不会倒行逆施。
萨拉·沃特用一支笔带我们返回的,不光狄更斯的英国,还有夏洛蒂·勃郎特的英国。
苏在疯人院经历的一切,不正是《简·爱》里罗切斯特妻子曾经遭受的,“用鞭子抽她,用冷水浇她”——这便是那个时代所谓的“专业治疗”。
我不知道当时的英国,有多少无辜的人被送进精神病院,就象人们传说的那样:绅士们密谋把自己妻子关进疯人院以获取其财产。
至少,不会是个案,才能成为长期吸引小说创作者的一个隐晦兴奋点。
学者总结狄更斯人生的一段话,也能用于总结苏的人生:“中心印象是垃圾堆,肮脏的泰晤士河,出了差错的热情……全是人生抽丝剥茧的一部分。
这当中有闪烁的光芒,但当你以颜色的角度观察,它是深棕色。
”也许感同身受的立场,使作者不忍笔下人物坠入命运的深渊无法救赎,《南茜情史》和《指匠情挑》全都有一个童话般的光明结局。
苏的人生,在遇到莫德之后褪去滞重,仿若时光倒流,返回婴儿期的象牙色——她们本该拥有、却阴差阳错失落的美好颜色。
(3)重返伊甸园莫德曾在舅舅的小客厅里面对众多书商,朗读过这样一段话:“他们聚到一起,他们的罗曼史不同寻常,那些出人意料之处更使它增添了魅力。
当旭日染红天空,鸟鸣掀开夜幕,他们便将离开。
”只要把“他们”换成“她们”,即是苏和莫德故事的写照。
设想一下,伊甸园里没有亚当,只有夏娃和伊娃,和一条大胆诱惑、总带来有趣消息的蛇,结局会不会是这样:从此,公主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生活……注:文中关于“Fingersmith”的解释,参阅了豆瓣网友igni的文字《情挑指匠》(http://www.douban.com/review/1149262/),非常感谢!
首先,电影大大弱化的苏的形象,尤其是其心理活动和疯人院逃亡故事。
按理说可以按书拍成三部一个半小时的电影,不过现实限制,只能把后两部合并,而莫德的戏份更重。
原著中的苏在第一晚为莫德更衣时,已经情不自禁的想“她的身体仿佛在发光”想“cover up”,躺在床上还在回味。
后来和莫德同寝时,更是被其身体,发梢与呼吸撩拨的心猿意马,所以之后面对绅士的到来才会犹豫,河边写生看见两人“缠绵”的场景才会心痛。
小说中更少不了苏对是否向莫德说实话的犹豫心理,尤其是缠绵一夜之后的那种恐惧,不敢接触莫德,因为一走近她就情不自禁的想触碰她,而一触碰就情不自禁的想解救她。
小说里的苏对自己爱上莫德很确定,虽然初次意识到时下了一跳。
但即使在疯人院里再恨她也经常梦见她,听到她。
我想苏之所以那么恨她乃是因为她那么爱莫德,爱的那么深却伤她那么重,但即便如此,还是忍不住爱意。
最终,苏得知一切真相,恍悟莫德在兰特街对她的暗示全是为了救她,而她却误会成莫德侵占了她的家庭,她的物品。
苏怀着爱意与愧疚(其实谁不该愧疚呢)回布莱尔找莫德,两人终于在一起。
电影里的苏给我的感觉是,从见到莫德起,直到知道真相前,都比较傻乎乎的凭自己直觉行事,苏看莫德的眼神挺“浅”。
对比莫德的就知道,莫德的眼神带有暧昧的深意,似乎总在寻求呼应,在等待什么,平静的目光下隐藏着汹涌的欲望,让人看了焦躁不已。
可惜苏始终不表态,不是因为回避,乃是根本不知道而已。
几场关键的戏,比如为莫德更衣,书里的苏是情不自禁地迷恋莫德的身体,思绪万千,而电影里苏表现为关心莫德,笑容温暖,但仅止于此。
为莫德磨牙,书里写的很是暧昧,而电影里苏的眼神有关爱,怜惜,就是没有暧昧。
同寝那一幕,苏也表现的颇无辜,好像只是为了照顾莫德才睡在她身边,有姐姐样子,没有情人样子。
缠绵一夜,苏也是傻乎乎的听凭莫德的引诱,一步步进了圈套,仿佛两情相悦,书里更有那种擦枪走火的意思,两人都欲望膨胀,才会即使一点接触和挑逗就不能自已。
我坚信电影里的苏之所以和莫德发生一夜之情,乃是环境所致。
那个氛围,是个人都把持不住。
倒是莫德,一直表现的很弯。
从初见苏就眼有深意,第一次就慌乱的撞掉了手稿。
深夜里手抚过苏的身体,看黄书时的情难自禁表现的更是精准到位。
两场床戏从欲擒故纵到霸王硬上,更是淋漓尽致的表达的莫德内心的情欲。
欣赏电影时,不禁时时为莫德叫好,那份眼神的调动,看到绅士时的冷峻,让人感到“锋刃透骨寒”,看到苏时顿时柔和,饱含深情,欲望,暧昧。
虽然场景设在维多利亚时期,但对同性恋情的对待倒颇为现代。
那些焦躁与压抑,犹豫与迷茫,及其真实可感。
相比小说,电影对河边写生和墓畔谈话处理的很精当。
一场戏在阳光明媚的下午,莫德注视着熟睡的苏,镜头随着她的眼神延伸到苏德脖颈,胸部,双手。
莫德看的越发入神,不禁痴了,此时手中画笔红色颜料滴落纸上,裙上,其情欲的暗示让人血管忍到爆。
再联想到闷热的天气,更是焦躁不已。
而墓畔谈话亦有天气渲染,闷雷伴随着骤雨倾泻而下,苏牵起莫德的手,此时闷雷闪过,莫德急切的抱住苏并轻叹。
仅是这一个动作,便使人感到莫德的渴望与绝望,焦躁与急迫,欲望与爱的交织让她矛盾,犹豫,是另一幕电影处理的好的地方。
值得说最后一场戏,苏得知真相前对莫德有疼爱,怜惜,同情,但看不出爱。
尤其是缠绵一夜后的表现让人觉得像个恐同者,当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了,苏也扫清了心理障碍(如果空手而归怎么像大妈交代,同性恋如何被嘲笑等等),忆起茅舍一夜时莫德的决绝与深情,那混合着泪水的吻,那不顾一切的将其压在身下的狂暴,不仅长太息以掩涕,恍悟最爱她的人还是她,只有她。
好吧,虽然之前一直当她小孩,虽然发生关系后万分恐惧,但总是度过了这些障碍,可以回去找爱人了。
话说莫德也真是可怜,非得等苏明白,还不知要等多久。
而书里是苏在等莫德,实在等不到了才去找的。
我比较满意书里的设定。
终于一切冰释前嫌,莫德又情不自禁的撞掉了手稿,接着便是著名的表白,尤其是莫德说“LOVE YOU”之前的闭眼和吞咽的动作,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
有人说镜头没给苏,我想即使在此时苏的眼神也是很直的,从来没弯过。
莫德吻苏那场,虽然仅仅几秒,却很值得回味。
莫德身为天然弯,自是主动将头伸出,一边用眼神小心翼翼地做着试探,几乎每前进一步便用眼试探苏一次,确定苏没有回避后才继续,至少进行了两三次。
苏也终于接受,被莫德掰弯(我想还是只对莫德一人弯),两人相吻。
吻,是带着爱的,但更是基于欲的。
否则两人友谊再深沉,也不会接吻,为何?
皆因无情欲也。
莫德的拥吻,表明了她的态度,天然弯人,对苏是爱是欲,不是姐妹也。
苏接受这个吻,也就表明了苏对莫德的态度由一般感情终于上升到爱也。
私以为要是大妈不死,苏发觉举目无亲,也不会找莫德的(仅对电影而言)。
苏回去找莫德,更是一种依恋,一种依靠,至于爱,自是不如莫德从开始就怀有欲望的爱意那样强烈,更像是基于亲情的爱情。
于是,书里本来两只弯人到了电影里成了腹黑小姐掰弯直女仆的华丽历史。
电影结尾一片光明,苏和莫德在夏日透过窗子的阳光中相吻。
我虽然看L片不多,但总觉得高潮后应该再发生点什么。
一般都是主人公冲破重重阻碍(对家人出柜,互相间的误会,外界的阻挠之类)终于走到了一起,两人在一间有床的房间相遇,会心一笑后接下就是做爱做的事了。
比如《面子》比如《蝴蝶》比如《同心难改》。
至于TLW就更不必说,似乎任何两个女人随时都可以,随地都方便。
而FS,在前面虐了观众近三个小时,终于让主人公独处了,白也表了(还表达的那样浮想联翩),吻也接了。
下面呢?
下面没有了。
你说这种擦枪而不走火的行径能不让群众血管忍到爆么!
说到擦枪不走火,该电影简直时刻在折磨人的心脏。
有人会说,两人不是没有床戏啊,好,就先说这床戏。
逃亡前夜是初试啼声,可初啼过后便没了响,次日二人脸色黑暗的简直让人怀疑是否前夜是做梦。
先不说我怀疑苏的手上功夫是谁教的,单看终于到主菜了,还只是纯洁的解开胸前的系带而已,苏的手顺着莫德的睡衣缓缓滑下,在被子里起伏着。
想来看之前必须得具备些相关知识才能知道苏在干嘛。
然后便是纯洁的接吻表白自不必说。
书里,尤其是莫德描述这一节时很香艳,苏让她达到了高潮,裸露的也不仅是胸口,还有大腿。
想来书里两人应该是近于全裸,而电影中则纯洁的以一个隐晦的动作和数个吻来表达。
话说都到这份上了,就不能更放开些?
一件薄薄的睡衣就那么难以去除?
(哈哈邪恶的想)。
比之TTV,那部真是大胆,做了不止一次两次,且几乎次次激情。
还有新婚之夜,苏含着眼泪的避让,莫德绝望的吻,将苏的手从胸部滑至两腿间,直至扑倒苏,强压之。
莫德倒是露了香肩,白白的胴体在睡衣下很是养眼,倒是苏,穿的严实,且当时时间紧迫,实在不是调情之夜。
莫德再强力的索取,苏也不敢面对,因此也只有更多的绝望。
至于其他大部分时候,经典的河边写生以及墓畔谈话就不用说,两人都是处在欲说还休的状态,尤其是莫德。
我得说EC深得莫德神髓,尤其是眼神,在为苏别上胸针时手留恋的停在苏的胸口,眼睛里带着留恋与不安。
苏推开莫德手时莫德眼里掠过的慌乱…莫德的眼神时刻是焦灼的,期盼的,暧昧的,对苏,她有着情欲,书里的文字更助长了这点,可在现实里却只能偷偷掠过苏的身体。
以及由之而来的爱情。
莫德的眼神,时而凌厉如锋刃透骨寒,时而温柔,时而焦渴。
尤其最后一幕的转换,从慌乱到高傲到愧疚到爱意,简直精彩极了。
总是读也读不透,因为其中永远有一份难以言说的爱的期盼,因其不可言说,所以才暧昧,因其难以满足,所以才焦灼。
这种眼神,十分之耐人寻味。
且YY下两人吻过之后会发生什么吧(书里是莫德在雨中灯下为苏读自己写的文章)。
我认为不会,因为无床也。
题外:EC和同志颇有缘,《失落的世界》里和小记者Matthew Rhys恋爱,那人演过《相思成灾》里的GAY,《迪厅孩童》里的男主Cillian Murphy亦是《冥王星早餐》里的GAY,FS里的苏演过TTV里的LES女仆,当然这部电影里亦是。
《小岛惊魂》里的妮可演过《时时刻刻》里的双性恋伍尔芙。
即使打酱油的《歧路父子情》里演科林法瑞斯年轻时的保姆,有过JQ的,达西先生现在也演过GAY了!
在2011年的新片《EASTER SIXTEEN》里不知演谁的女性关系人,但查了下主演之一的 Guy Pearce演过安迪•沃霍和《沙漠妖姬 》,Gary Oldman在《激情床伴》里演过JOE ORTON,哈!
唯一让莫德保持了骄傲的是她没有困死在荆棘山庄,没有晕倒在伦敦恶臭的下水沟里,没有做逐利者的乖宝贝,也没有轻信过任何写在“图书”上的话。不论在山庄、贼窝、伦敦,莫德虽属于周围的一员,却和他们完全不是一类。她的忧郁、黑暗、激情最后变成了灵魂里的一团火焰,她可以为了自由和自尊孤注一掷。
诸如ELAINE这类的女演员英国人总是把他们藏在BBC大仓库里自己关门欣赏。所幸这世上还有出版发行这类商业行为也有盗版碟片通信光缆这些传播媒介,所以说,哪有藏得住的灵俏闺女。
逻辑完全不通,强行转折。大妈和苏演出只靠战栗。
先看了《小姐》,来补的。前半部分觉得不如小姐,整个气质太古典沉稳,和舅舅的矛盾也没有小姐那么激化。但是后半部分,演员们的演技太出彩了,与《小姐》不同的故事走向却各有千秋,里面的人物之间的矛盾更加紧密复杂,计中计中计,最后一环的计和《小姐》不一样,觉得这里面的绅士比韩版讨喜。
2010.7.有谁能比用纤巧秀丽的字体抄写黄色小说的莫德,更适合Fingersmith这一称号的呢阴差阳错的呼唤,阴谋,情色,女同,爱,阴差阳错的换婴故事却终究逃不过一个宿命的审判。
补功课。丰富文本被处理得只剩悬疑剧情线索,两个女孩的爱情远不到让观众动容和信服的程度,时代背景和文化的淡化失掉了更多本应有的独特性。(剧中只作为环境交代而存在)。后半段情节推进突兀缺乏组织。最重要是,根本没有情色氛围。要去看下原著。
妈蛋好失望。。这特么一点都不悬疑和反转啊
时隔多日,终在情感沉寂麻木之后,识获一部让我深切感受到影像魅力的作品。纵使此精彩绝伦的故事里蕴藏的大多是「腹黑、欺瞒、阴险狡诈、为钱财抛弃道德人性」等负能量,但其出色的情节编排还是诱导我在心悸之下一步步去捋清这弥天骗局的来龙去脉。很庆幸最后设置的是「恶有恶报」「温馨美好」的结局!
对女同无爱。
好电影啊!
张悦然主编的鲤采访莎拉沃特斯时提到南茜的情史是根据她的作品拍成的所有电视剧里莎拉沃特斯最喜欢的一部,当时是拿来与指匠情挑比较的。ps:女主伊莲卡西迪与电影孤儿女主伊莎贝拉弗尔曼好像
反转是没看出来 但是最后两人美好的相互原谅是怎么回事 还有大妈最后挡罪又是什么个态度 她不是就为了把女儿换回来吗 那SUE进疯人院又同她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要杀死GENTLEMAN 这电影太混乱了 虽然女主都不是很美 但是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不令人反感反倒觉得她们爱的好美
到后面的狗血剧情
已有指匠,何需小姐
两个女主的颜值我不喜欢。
太曲折了!哭的我死去活来的!
一波接着一波的意外啊!
5.5 前半部分8 后半部分3
背景音乐真古老啊~~rufus还是挺好看的~~
哎。。。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