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并不起眼的Frank倚靠自己的胆识,从越南丛林深处直接进得高纯度的海洛因,以低廉价格出售优质"产品",一举占领纽约毒品市场,在这段权力真空期跻身上位;另一条叙事线上的主人公Robert则正处于同事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危机中。
他如数上缴了截获的一百万美元赃款,在当时贪污腐化的警局这么有职业道德自然是千夫所指;另一方面他热心工作而怠慢了家庭,并且不能停止不断在外寻花问柳,终至老婆把他告上法庭,要剥夺他对儿子的抚养权。
这么明显的庞大集团,确实很容易被逮。
弗兰克对世界的认知决定了他的行为,他觉得警察收钱、粗鲁是正常的,世界就是这么转的,这条街没他也是这么黑,没有用钱摆不平的事情。
试想如果在这样一个社会:犯罪随便可见,1/3警察贪污腐败,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十年,一个人从小孩到中年看到的都是这样的世界,不这么想也很难。
谁能预测未来十年的事情呢?
想想过去三年变化多大!
鸡蛋在没有坚硬碰撞时也是看起来稳固的,远远看着像个石头,稳定的状态也可以一直保持下去。
绝想不到只是任意一个磕碰,它就立马碎掉。
这儿还有一个事:他说只有那些不自信的人才会穿招摇的衣服装点门面,然而到他自己时,还是穿上那件耀眼的皮草。
最后现实世界的反馈来的太快,证实了他最初的认知,他把衣服烧了。
对世界的认知不正确,以及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但不去做。
这是芸芸众生悲剧的两大来源。
越南老板跟他讲:急流勇退和放弃是两回事。
可惜他没有洞察未来的眼睛,大势已去,却想生于斯长于斯。
勇猛刚强的人总是自信坚定地选择自己的路。
教父想着洗白上岸,想着做议员,这才是大退路。
但他终于在被抓后校准了自己的认知,坦白从宽,最后十来年后重获自由。
这也算是大的激流勇退吧!
花了3个小时,从头到尾,没有落下一个细节,直至谢幕后的哪一惊鸿。
导演很用心的选择了越战这个背景,在这个背景之下反应的一切,更有当时的意义。
"Beat Generation",那个年代的年轻人,迷茫、不知未来、吸毒,道德的沦丧和法律的无力,再加上越战,那是美国在二战后最无助的年代。
这个背景是一个伟大的年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黑帮这个层面也不例外。
弗兰克-卢卡斯正是这样一个年代所涌现的英雄人物。
虽然出身低微,并且跟随的大佬暴毙,但是他的身上时时刻刻涌现和反应的是大佬的印记,每一次他都在模仿,每一次他都在“学习”。
他运毒、贩毒,但是从不吸毒,85%的时间里面他和社会名流交往,他生活和生存在高档的别墅中,&林肯车、选美小姐,这一切都在掩盖罪恶的毒品交易,在影片的最后部分,里奇和卢卡斯的对话,正是反映这一段历史的露骨写照。
毒品交易杀了成千上万的孩子的父母,这正是最大的谋杀,这种手上不沾血的谋杀,才是最让人觉得寒冷的。
美国黑帮这部电影,很多人认为有些冗长,或者过于“美化”,但是我认为这恰恰是本片最美之处。
如果更为肮脏,会让这部电影失去对比,让每一个观影者都认为卢卡斯的一切是“应得的”,而不会有更为深刻的思考。
丹泽尔-华盛顿的演出,确实出彩;克劳在这一部电影里面,不修边幅的出境,也让人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没有获奖,确实太可惜。
此片是近期的热门影片,典型的叫好又叫座,好评如潮,IMDB8.4分,连续数周北美票房冠军。
阵容强大雷德利·斯科特指导(《银翼杀手》《角斗士》《异形》《末路狂花》《火柴人》……),两大奥斯卡影帝丹泽尔·华盛顿、拉塞尔·克劳,外加《辛德勒的名单》的编剧。
几乎是不得不看的片子,也是冲奥热门。
近年少见的黑帮史诗片,形态上更接近《教父》,讲述了一个美国本土黑人黑帮老大的人生,丹泽尔·华盛顿的表演极为出色,令我倾倒。
相比之下拉塞尔·克劳所饰演的这个优秀警察的角色显得有些枯燥,缺乏亮点。
影片整体质量的确很高,比去年老马的《无间道风云》好。
《美国黑帮》是一部形式严谨的美国黑帮片。
这种严谨性或者说形式感体现在影片各个方面。
人物设置上,正反双方一开始即被刻意设置为对立面。
两人一黑一白,一警一匪,Frank注重家庭,社区,自律(family, community, discipline),这些与其导师,当时主宰Harlem的黑帮首脑Bumpy的言传身教是分不开的。
Bumpy死后Harlem陷入混乱,人人都想分一杯羹,原先并不起眼的Frank倚靠自己的胆识,从越南丛林深处直接进得高纯度的海洛因,以低廉价格出售优质"产品",一举占领纽约毒品市场,在这段权力真空期跻身上位;另一条叙事线上的主人公Robert则正处于同事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危机中。
他如数上缴了截获的一百万美元赃款,在当时贪污腐化的警局这么有职业道德自然是千夫所指;另一方面他热心工作而怠慢了家庭,并且不能停止不断在外寻花问柳,终至老婆把他告上法庭,要剥夺他对儿子的抚养权。
用老婆大人的话来说,他对得起职业良心却对不起家庭( 当然,这话其实已被我篡改,原话更狠:you don't take the money for one reason, to buy being dishonest with everything else)。
两条叙事线开始时各自为政,用大段落平行剪辑不断交替。
两线的汇合颇值得注意,时间上处于影片正中,Frank这条叙事线上则对应gangster的兴衰转折。
其时Frank正处于其命运的顶峰,商场上迫使意大利Mafia家族俯首称臣;情场上亦春风得意,新婚在即。
此刻Frank携美人观看Muhammed Ali的拳王争霸赛,台上台下尽显黑人兄弟的王者风范。
只可惜,所谓最顶峰说得就是从此之后便一往无前地走在下坡路上。
此前Frank谨记Bumpy的教诲,行事低调,只是这一次,或许他太得意,太需要庆贺一下了,不仅一反常态地衣着张扬,席间更与黑手党谈笑风生,还坐在比黑手党首脑更好的位置上,这些当然都引起了Robert的注意。
其后Frank的命运急转直下,新婚第一天即受到腐化的纽约警察Trupo的敲诈,其后又与另一帮派发生冲突,并遭枪袭。。。
**********************我要剧透****************************我真剧透了嘛?
这种类型片的结局难道还猜不到嘛?******直至最后越战结束,切断了Frank的运输路线,而Robert则掌握了Frank一干人等贩毒的证据,将其送至被告席上。
两位主人公中Robert的角色有些薄弱,虽然影片也为他设置了arc,从开始畏惧公开演说到结尾在评审团前侃侃而谈,并最终成为律师,这个角色有变化,他反贪的信念也可能是逐渐增强的,但仍然缺乏厚度。
尤其是心理动机交代不清,他缘何两次拒收那一百万,完全可以交代得更清晰更有说服力一些(Frank被捕后,称愿意在他车后厢放上一百万以收买他--这一设置与之前那次构成对称)。
而Frank的角色无疑完整许多。
他童年目睹三K党身份的警察对其亲人无端欺凌,从小便树立起对警方,政府这些"秩序维护者"的极端不信任。
后来他跟随Bumpy,后者为他指明了道路。
影片开场,一扇门拉开,Bumpy向台下的Harlem贫民欢呼Happy Thanksgiving,然后发放火鸡。
Frank在台下默默注视这一切,注视着台上的英雄,他的Martin Luther King,这扇门的拉开也是他美国梦的开始(伴随门的拉开还有光线的变化,暗喻enlightening)。
其时美国深陷越战泥潭,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越战是政府对于公民的欺骗。
与此相应的则是警方的贪污腐败,Trupo便是一个的典型,他甚至敢于主动出击,勒索黑帮老大Frank。
还有军方的腐败,Frank通过士兵棺木进行大规模贩毒无疑已买通了军方高层。
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正不断被剥离(moral decline)。
小店被超市所取代,糖果店成了麦当劳,服务业变得这么impersonal,正如美国本身成了一台impersonal的国家机器。
如此种种传统的式微可以用Bumpy死前的那句话来解释--No one's in charge。
年老的Bumpy对此已愈来愈力不从心,只能"forget it",说话间一个远景镜头,画面远端的Bumpy与Frank被近处一台台巨大的电视机,一排排挂灯所over-shadow,Bumpy说完话,便断了气。
Bumpy虽然死了,但他对Harlem秩序的维护,他的行事风格却在Frank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
如果没人在维护秩序,那么他就应当站出来恢复秩序,恢复美国人对于家庭,对于社区的commitment,恢复传统的价值观。
他成功了,并且倚赖地正是家族产业,正是整个Harlem对他的支持,不过另一方面他的成功倚赖的也是毒品,他与腐败警方军方的合作。
他成功了,但千千万万的人死在了毒品手中,千千万万的家庭毁于一旦。
影片一处对比蒙太奇触目惊心,先是Frank与其一大家子在铺着白色桌布的西式餐桌两旁,手挽着手,做餐前祷告;随后几个快切镜头,一个又一个junkie注射毒品,然后一个个瘫倒在地,家破人亡,其惨状诸位看官可以借Requiem for a Dream的结尾来visualize一下。
容我插几句话说说影片的剪辑,应该说此片的一大看点便是剪辑。
剪辑点的选择(飞机,车,复习/考试的时空跳跃,非常利索),同质影像的插入式剪辑(伪造护照的笔/注射毒品的针筒,etc),声画对位的运用--Robert抓住Frank一个手下的把柄,声空间是Robert的威胁之语,画面空间是后者在厕所战战兢兢地给自己绑上窃听器。
声画对应于不同时空,但因果关系强(声音->画面),且简洁有力又加快了叙事节奏。
此片还用了不少蒙太奇,洗练的镜语交代了Frank毒品的贩运;加工;流入市场;其势力的崛起。
有几处平行剪辑也颇直一提:比如Frank把他一帮堂兄弟拉来扩充自己的实力对应于Robert挑选人手组成缉毒调查组。
更有力的一处是影片高潮时Trupo在Frank家搜索Frank的逃命钱对应Robert在机场搜查Frank的毒品,让人直觉得Frank大势已去,其后他与家人一如既往地去教堂做礼拜时,教堂钟声仿佛是为他而敲的丧钟。
待他走出教堂,便已被警方包围(教堂这段也与影片开始Bumpy的丧礼,中间Frank的婚礼相对应,其意义不言而喻)。
Frank最终选择了与Robert合作,共同剿灭警方与黑帮的犯罪分子。
其实,虽然表面上看这两人处处不同,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并不是敌人,他们的敌人是各自阵营中腐化分子。
Robert在Frank表示愿意供出黑帮犯罪分子时说"I will take them too",显示出他更关心的其实是警方内部的腐败。
而Frank的夺权如前所述是因为对于混乱现实的不满(当然,这是艺术作品中的拔高,现实中的Frank的动机就不那么简单了)。
这一警一匪,都对这没有法制的社会甚为不满,都希望改变这种状况,只不过,他们有不同的处事原则。
Frank是传统家庭伦理的拥护者,而Robert则是性解放运动的产物(我瞎说的,崩信),在性关系上极为随便。
但这一差别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对于改变社会现状的vision。
最后Frank因为合作态度好,坦白(难怪叫Frank)从宽,得以减刑至15年。
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是他15年后走出监狱,踏上纽约街头,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听到的是不绝于耳的黑人RAP。
他身后的监狱大门拉下,与片首Bumpy在Harlem施舍时大门的拉起相应,表明Frank Lucas美国梦的终结。
这也是一个时代的终结:越战结束了,以对美国人最好的方式结束了(end with the best way);警方名目张胆搞腐败的时代也终结了,以最好的方式终结了(Trupo的自杀)。
所谓的American Gangster大概也不只是被黑帮的gangster,也包括了那个混乱时代一切为非作歹的人。
时代背景在此片中至关重要,这是越战,民权运动,吸大麻,性解放的时代,一切价值均被颠覆,重估,什么是正,什么是邪,在那个时代真不是那么容易说清的。
这个时代对于Frank来说,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他的传奇离不开这个chaotic的时代,他的成功正在于他抓住了时代赋予他的契机,而他的失败则是这个时代终结的大势所趋。
在Frank出狱时美国已经进入里根时代,Frank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连同它的梦想,它或许丑恶但却富有魅力的一面。
画面很暗,可能导演想体现60年代的感觉吧,反正我不领情。
两个主角都是老戏骨,演得没话说。
华盛顿还是老样子,演智慧和坚定的角色,今生可能再难突破了,当然我可能要求高了点。
克劳不错,这几年演的片子一个一个样,还有空间,这是题外话了。
片子不细说了,有兴趣自己找来看。
只是不明白,克劳演的警察一直给人软软的一副失败的样子,怎么最后几句话就把丹泽尔演的显得很智慧笃定的黑帮老大说服了?
要知道最后帮抓了这么多人还是判了70年,虽然后来减到15年。
别跟我说他为了家庭,哪个家庭能挨15年?
何况他不承认也未必会输,最后被没收的两亿五千万拿来打官司陪审团未必会判有罪。
所以感觉很突兀,桥段的处理不到位。
一个因廉洁和正义而被孤立于污水横流的警界的小警察,一个因黑人身份而被排斥于黑帮社会的黑老大,一正一邪却有着同样被同族视为异类的悲凉处境,当两人因共同的遭遇而惺惺相惜时,很容易联想到《喋血双雄》中的杀手与警察最后面悲壮的结局。
但本片中卢卡斯和罗伯茨的联手却给了我们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大团圆结尾。
罗伯茨利用卢卡斯的证词成功地指证了警局缉毒部门四分之三的警员以及政府部门其他涉黑人员共计150多名公职人员的受贿及犯罪事实。
一举摧毁了纽约的毒品王国和政府及警界的腐败网络,真是大快人心。
而由警察转作律师的罗伯茨又成功地将卢卡斯70年的监禁时间缩短为15年。
当卢卡斯刑满出狱后,两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走在纽约街头时,就像两个旧时的老友,这一黑一白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安宁和幸福,结局没有落入是英雄就要以悲剧收场的俗套,非常给力,很过瘾,好人有好报,坏人下地狱。
成功的毒贩子都是类似的,失败的毒贩子却各自有不同的失败原因。
这并不是一部黑帮片,这个名字的噱头实在是搞得太大了,太名不符实,这有点偏离我的预期,也让我有些失望。
两大影帝的表演很精彩,但可惜剧情太弱了,作为美国顶级的毒品供应商,丹泽尔华盛顿饰演的frank有点太小儿科了。
去年刘德华在《门徒》里就已经教育过我们,毒品的进货渠道和交易渠道一定要严格分离,彼此互不接触。
但是frank没有做到这一点,他的毒品生意在我们这样经受过严格的贩毒教育的观众看来实在是漏洞百出,不仅仅因为整个链条耦合的太紧密,一损俱损,还因为他找来了太多自己的亲戚来做事,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一行字,“我是frank的亲戚,来监视我吧”。
最终frank的失败,先起因于一个被监视的亲戚犯了事然后被迫与警察合作,再起因于一个亲戚在机场运毒品被认出然后被跟踪至仓库。
而毒品仓库的混乱与疏于管理实在是让观众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如果只是因为这是70年代,frank可以为所欲为不必顾忌,那么影片中就不应该再交代他的“闷声发大财”的人生哲学,他可以训斥自己的兄弟穿戴太招摇,一转眼自己就极度高调的出现在拳王阿里的赛场。
他可以如此松散的管理自己的毒品网络,然而在警察局发现他出现在拳击赛场之前,却丝毫找不到他跟毒品之间的联系,即使是从收取保护费的角度考虑,警察叔叔们也应该仔细调查一下吧。
这是frank的矛盾吗,亦或是导演的矛盾?
顺便说一句,frank当街杀人那一幕确实是很酷,但如果导演认为不需要向我们解释一下事后frank怎么擦屁股的话,那他以后最好还是去拍动作片,我想只有在那里面,观众才可以接受一些并不符合逻辑的事情。
影片最后,演员表出后,Frank一枪把谁崩了?
是不是把他送进监狱的警察?
因为那么长时间的监狱生活之后,也只有送他入狱的人还会留在他心里吧?
除了提起枪就杀人象个黑帮老大,其他部分怎么看都象是500强的总裁,而且还不是那种势利,傲慢、自以为是又金钱至上的那种。
真想对他说,你不做毒品,一样能发财。
虽然警察先生也很让我肃然起敬,但是他太失意了,家里弄得一团糟,没法喜欢他哦!
拍的个什么东西……
这是一部生活片,黑帮生活片。
离经典远的很
好莱坞标准生产线生产的伪教父,狗日的个人英雄主义!
两大影帝
这部片刚出的时候据说很有奥斯卡相,其实也蛮不错的,作为新时代的黑帮片,尤其是两大中生代重量级影星russel crowe & denzel washington的对手戏,但此片却在奥斯卡上毫无斩获,如果我是奥斯卡评委,我绝对会把颁给朱诺和赎罪的所有奖项颁给这部。
怎一个差字了得
很一般
真尼玛长啊~
看得我....累啊!!接近三小时长片,然而并没什么亮点,看到一半能坚持下去理由也就里玛丽的美貌和最后的十分钟。老雷浪费了我三小时的时间。。失望,and今年看了毒枭之后,我感觉这类型黑帮片都不是事。。哎
2个半小时看下来,不嫌累
功勋导演,王牌编剧,演技派巨星华盛顿加罗素克劳,最能展示史诗格局的黑帮毒品网络题材,出来的影片却没有登峰造极的好,为什么?除了过于的保守和规矩之外,影片在开头把华盛顿当作伟大枭雄教父在塑造,却在结尾泄了气,虽然符合事实,但未免让人觉得经典性打了折扣。
应该拍成三部曲,10个小时
有味道的奥斯卡~嘿嘿。很欣赏里面的那个检查官,什么叫诚信?这就是诚信~~!!!
对于这个可以很精彩故事来说,电影拍的太平庸了
俩牛逼人演俩牛逼人。
很暴力的样子,不太能接受,女主很有风情。
整部片子平平无奇,还有点扯的那种电影。
模仿教父
该影片光看片名就可以看出该片是一部有野心的影片,加之投资大,主创团队强,取材于真实事件,演员阵容等,故而才使得该影片在美国黑帮电影中显得格外抢眼。